一、當前南海形勢主要特點
(一)以美國為首的域外國家已經把南海作為其印太戰略、特別是對華全面戰略競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通過自身在南海地區的各種政治、外交、法律、軍事等活動擾亂南海,特別是對我國進行軍事威懾;同時,也公開支持和鼓動菲律賓、越南等國家在南海采取侵權挑釁行動。
(二)菲律賓等國家在南海的侵權行動越來越具有挑釁性、冒險性。尤其是像菲律賓,在黃巖島、仁愛礁等海上采取一系列的強勢挑釁行動,并且高調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在南海開展聯合演習、聯合巡邏、海上執法合作等行動,給南海形勢增添了新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
(三)非法裁決持續發酵。圍繞非法裁決的較量日益尖銳,已經被美國及其盟友伙伴作為地緣政治和大國競爭的便利工具。美國、菲律賓重新炒作非法裁決。菲律賓還竭力拉攏越來越多的國家,如印度、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公開支持非法裁決。菲又公開揚言要以環境保護問題為由提起新的司法訴訟。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等南海周邊國家頻繁公開表達對非法裁決的支持態度,并且以非法裁決為依據,調整了各自的南海政策,甚至效仿菲提起仲裁。
二、我國在南海面臨的風險挑戰分析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我國在南海地區面臨一系列風險挑戰:
(一)突發沖突風險、包括應急事件將會明顯增多。美國、菲律賓把我國的和平誠意視為軟弱可欺,不斷加大挑釁力度,企圖借機塑造于己有利的新態勢。南海地區發生海上執法沖突、甚至軍事沖突的風險居高不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也認為有機可乘,借機采取各種侵權行動。
(二)南海地區進一步軍事化。在南海地區,由美國主導、美國的盟國以及伙伴國追隨、以中國為假想敵的軍事活動日益猖獗,不斷升級,而且是日益常態化、機制化、實戰化,挑釁性和冒險性都在日益加大。
(三)南沙被占島礁的非法建設在加速。越南的非法填海活動在穩步進行,菲律賓有可能近期要在中業島之外的其他非法侵占的島礁上進行各種非法建設,馬來西亞也在蠢蠢欲動。
(四)無人礁被搶占的風險在上升。美國等國不斷增強對南海海域感知的能力與信息發布,以監控中國在南沙的動態。與此同時也在幫助、慫恿菲、越、馬等國強化海域管控。隨著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的進行,不能排除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在“準則”達成之前搶占或者實際控制無人礁。
(五)油氣、漁業等資源掠奪步伐加快。近年來,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在相關海域的油氣勘探活動在持續進行。菲律賓也可能要重新啟動在禮樂灘等南沙海域的油氣勘探。漁業方面,越一直在持續發展南海捕魚產業,菲以漁業活動為由挑戰我國對黃巖島的實際管控和對無人島礁的控制。
(六)南海海域被私下瓜分殆盡的風險上升。迄今為止,越、菲、馬、印尼、文萊在南海已達成數個雙邊劃界協定。越南與馬來西亞通過單獨和聯合提交所謂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案,相互間的海域劃界分歧大幅度減少。非法裁決更進一步縮小了菲越馬相互之間的劃界立場分歧。今后越馬、菲馬很有可能要撇開我國擅自劃界。南海海域被有關國家撇開我瓜分殆盡的風險不能低估。
三、南海進入動蕩變革期
(一)南海地區形勢進入了動蕩期。“總體穩定、局部動蕩沖突”的南海形勢判斷已難以為繼。在美對華全面戰略競爭穩步推進的背景下,南海地區形勢難以保持總體穩定。因為在戰略上,美國把搞亂南海作為維護其全球和區域霸權、塑造中國周邊戰略環境的重要抓手之一。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把與我國存在的島礁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爭端上升為損害其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威脅其國家安全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的問題,視中國為其國家安全的對手、甚至假想敵,竭力通過自強、抱團對我、聯美制我。
(二)南海地區秩序進入了變革期。圍繞南海島礁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的爭奪與未來南海地區海洋秩序的構建越來越息息相關,呈現出兩種不同理念、兩種不同地區格局與秩序的較量。
一方面,中國主張通過對話協商,管控爭議,和平解決南海問題,致力于通過談判制訂南海行為準則,確立南海地區規則,致力于把南海建設成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構建南海命運共同體。東盟國家在與我國的雙邊、多邊文件中也達成了建設和平、友好、合作之南海的政治共識。
另一方面,美國聯合其盟國和伙伴國致力于在包括南海在內的印太地區建立所謂“基于規則的海洋秩序”,還特別推動基于非法裁決來處理和解決南海問題。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也以非法裁決作為法律依據來重新定義和敘述南海問題。東盟有關國家雖然仍承諾盡快與我國制訂南海行為準則,但也企圖撇開中國談判建立南海行為準則,并且企圖借助美國等域外國家的“基于規則的海洋秩序”來抗衡中國。
四、以思維創新來妥善應對南海問題
(一)我國南海維權的直接對手不是美國。多年來,有不少人認為在南海維權問題上,美國是我國的直接對手、主要對手、當前的首要對手。但是,我國應該認識到,對我國南海島礁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構成直接挑戰的是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南海問題當事國。這些國家是直接侵犯我國南海權益的國家。我國在南海維權斗爭中不應過分關注和針對美國,或者以對美斗爭替代或回避對菲越等侵權國的斗爭。我國南海維權斗爭中的直接對手是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對菲越馬等國的侵權挑釁行動,不能心慈手軟,不能顧慮太多。不能因為對美斗爭、臺海局勢緊張等因素放松或忽視南海維權斗爭,相反應借機在南海維權,并且以南海維權斗爭促進臺灣問題的解決。
(二)南海維權的中心和重心不僅僅是南海島礁領土主權。南海資源的開發利用是我國在南海最大、最主要、最實質性的權益。在短期內我國無意全部收復所有被占島礁的狀況下,我國南海維權的中心和重心應該放在對南海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上,以開發促維權。把我國目前在南海海域管控方面的優勢轉化為南海油氣、漁業、旅游等資源開發方面的優勢。要著力改變維權“虛化”的現象,持續強化對南沙群島及相關海域的實際管控、資源開發、環境保護。
(三)繼續推動對話與合作。高舉對話與合作的旗幟,繼續推動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推動海洋科研、海洋環保、航行安全、打擊海盜等跨國犯罪、防災減災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在確保我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加快南海地區行為準則的談判。
(四)高度重視涉南海問題的法律戰和輿論戰。
(五)要做好風險預測與防范,隨時準備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尤其要抓住突發事件、有關國家侵權挑釁提供的機遇,及時強化維權,小步快走維權。
作者系海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海南省南海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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