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大年初五)臺“海巡”粗暴對待大陸漁船致2名漁民遇難惡性事件發生后,大陸網民群情激憤,大過年的,還要被臺灣當局這幫官不官,匪不匪的東西氣到。
人命關天,而臺“海巡署”和它的上級主管單位“海委會”卻還在那里百般狡辯,信口雌黃,把一切責任推到大陸漁船上,并拒絕公布現場錄影。
19日,多艘大陸海警船到廈金海域執行公務,并直接登船臨檢一艘金門駛出的觀光游艇,查了船只和船員證件,30多分鐘后,該游艇駛回金門。
船上一些游客對臺媒說自己“嚇死了”、有的還說“我以為這輩子回不了臺灣了”……
此事如同一記悶棍打在了臺當局頭上,因為這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20日早上9點左右,大陸海監8029船挺近金門島,距海岸最近900米,臺“海巡”派了一艘船在那里放無電線“驅離”,一個多小時,它們就是不敢再從龜殼里出來追擊“越界”的大陸海監船。
20日,泉州晉江紅十字會曹榮山等人陪同遇難者家屬到金門處理相關事宜。由于是遇難者“頭七”,現場還請了僧人做法事。
2名幸存的大陸漁民通過“小三通”返回廈門。
在離開金門前,臺灣方面拿出“遣返人員移交”證書,要求簽字,被曹榮山當場拒絕。臺方就不再堅持,“無奈地握手說再見”
其實,簽字是一個坑,所謂“遣返人員移交”就是他們要給大陸漁民扣上一頂“非法”的帽子,給自己的非法扣押行為留下合法證明。
他們以為大陸方面可能會簽(心理恐嚇:不簽你就不能把人帶走)
但被拒絕后,他們的心理破防了,也顧不得什么“法不法”、“程序不程序”了,只好握手再見。
臺當局本打算在遇難者家屬到來后,在金門火化遺體。
但遇難者家屬拒絕火化遺體,要求查明真相,還給家屬公道。
再看看臺“海巡”的嘴臉,就是一副無賴加土匪的樣子。
一開始,它們就咬定大陸船只是“蛇行拒檢,不慎翻覆”。
當要臺“海巡”拿出現場錄影時,它卻遲遲不公布。
等大陸海警船開始執法后,金門地檢署去查岸基雷達“軌跡圖”,臺“海巡署”這才發新聞稿承認“船身有多次接觸”
幸存者回來的說法是:
一、漁船出海不到一小時,臺“海巡”船就追過來了;
二、漁船不會自己翻船,急轉彎都不會翻,被撞才會翻船;
三、臺“海巡”船沖撞頂翻漁船,導致船上4人落海;
四、臺灣漁民以前到大陸,大陸漁民對他們都很好。這次我們的漁民卻遭到了如此對待,非常失望。
這證明,臺“海巡”一直在撒謊,不承認自己有沖撞行為,直到瞞不下去。
它們的無賴做法,背后當然有人撐腰,就是“海委會”的主委管碧玲,她比臺“海巡”更不要碧臉。
她先是幫臺“海巡”進一步強調是大陸船只“蛇行拒檢,不慎翻覆”,誤導島內輿論。
2月19日,她又說大陸海警鴨霸,要臺灣船只“遇大陸海警登檢,不必停留或轉彎避開”。
依她所言,當臺灣船只被兩三艘大陸海警船包圍臨檢時,怎么避開?飛上天還是潛入海?她就是在誘導臺灣船只去對抗大陸海警船,冒死亡風險。
然后,她又改口了,承認有碰撞,但扯了一通“保險理賠”。
昨天,她又換話術了,說:“此次個案,如今發展成升高到政治層次,不符合兩岸人民福祉。基本上也是傷害人民的感情”。
這不就是活脫脫的無賴嗎?你不跟它來點硬的,它就反咬你一口。
你要來硬的,它就說你鴨霸,“傷害人民的感情”了。
這幫家伙居然知道“感情”了,話都被它們說完了,但錄影視頻呢?
居然沒了。
臺“海巡”說現場沒有開錄影設備,一是因為雙方接觸,劇烈搖晃,手持不穩。二是因為后來急于救上落水者,忘開了,所以沒有錄影視頻。
臺“海巡”是把臺灣民眾當傻子嗎?
不僅“海巡船”上有自動錄影設備,工作人員胸口也有“密錄儀”。沒事的時候它們還秀過,現在居然說沒開錄影。
不過,管碧玲也只是一個“中無賴”,她背后還有大無賴,但它們目前還不愿出來面對。
臺灣各路人才的狡辯或“慫話”,我也看了聽了很多,不想再分析它們的套路了。
如果臺當局想初步做個了結,至少要做到三點:
一、嚴懲直接以及相關責任人;
二、向受害人家屬支付賠償金(不要扯什么“補償金”)和撫恤金,并賠禮道歉;
三、及時公布全部真相。
但臺灣方面想要的“了結”其實就是蒙混過關。
在大陸派人來接人時,臺灣方面就把套路都設計好了,上策:誘詐對方在移交文件上簽字。下策:跳過程序,先把漁民放走。
他們很想讓兩名幸存者離開金門,然后再把這事給了結了。因為臺當局高層知道這件事鬧大以后,所謂的“限制和禁止水域”將不復存在。
在歷史上,金門是臺當局對抗大陸最前線,也是手段最兇殘的地方。
90年代之前,金門守軍只要發現海面2公里處有船只,就可以用機槍進行掃射,這叫“警示射擊”;再接近一點,就瞄準目標射擊,這叫“驅離射擊”;1公里內集中火力進行“摧毀射擊”。
這是毫無人性的做法,因為船只大多是漁船,而他們的理由僅僅是“越界”,也就是今天說的“限制和禁止水域”。
1987年3月7日,一艘從香港出發的越南難民船就這樣被金門守軍“摧毀射擊”,機槍、步槍、迫擊炮全部用上,全船19人全部被殺死,有的女人死在沙灘上,孩子圍著媽媽尸體跑,連孩子也被用圓鍬打死。
然后,燒船埋尸,毀滅證據。
后來香港媒體披露了越南船失蹤一事,蔣經國才在輿論壓力下,讓郝柏村(“總參謀長”)成立調查組到金門挖掘現場,但最后只是基層軍官承擔責任(象征性地判處一年兩年)
到了90年代,這種“射擊程序”才結束,兩岸關系也漸漸緩和,
但是“限制和禁止水域”仍一直存在。
在本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信念,從臺海到廈金海域,主權屬于中國是鐵一樣的事實的基礎上,并考慮到歷史原因,雙方對漁民出海作業等問題才有了“默契”。
直到2016年馬英九離任臺灣地區領導人之前,廈金海域并沒有鬧出過什么大的動靜。
再說,大陸漁民用小船捕魚,能給臺灣造成什么損失?要說損失,大陸漁民才是經濟受損的一方,你看那線劃的,都快貼著福建家門口了。
說白了,就是福建省在照顧臺灣省這個“嬌氣”的小弟弟。
臺灣當局真正在意的是海域的“管理權”,而這是一個敏感的問題。
2017年,民進黨上臺,廈金海域就開始“風不平,浪不靜”了。
這起悲劇的發生并不是偶然的,這是臺當局這幾年來用粗暴手段對待大陸漁民的必然結果。
那么,“限制和禁止水域”還有必要存在嗎?
它就是一條心理界線,跟所謂的“臺海中線”一樣,佩洛西竄訪臺灣之后,“臺海中線”無論是空中還是海上都不復存在了。
廈金海域的“限制和禁止水域”在此事之后,也將不復存在。什么敏感不敏感,我們不在意了,難道還要照顧你的情緒?
換句話說,只要臺當局在廈金海域還有“管理權”,那么,它們還要害死多少條人命?還要發生多少次這樣的悲劇?
臺當局現在乖乖放人,連程序都不用走,你以為是什么善意嗎?
并不是,它們是怕廈金海域以后就是大陸海警船的執法范圍了。
而臺“海巡”那幾條船又根本無力跟大陸海警船叫板,所以,它們想趕緊了結此事,混過去。
沒有那么容易,我們必須為遇難漁民討回公道。
對于這些數典忘祖的家伙,只有拳頭才能讓它們懂得什么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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