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兩天的文章《動輒上億,貪官掙錢多輕松?》里提到一審結束,貪污5.55億的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順口就說了一句“當地連續3任公安廳長已經前赴后繼,全部落馬”,沒想到有人受不了了,說我在放屁……
這樣的人他不是壞,只是傻。聽到一個地方連續3任公安廳廳長全部弄得跟黑社會一樣,他信仰崩塌了,于是惱羞成怒,不愿承認。
但事實上,有些東西并不令人難以置信,它符合人性也符合風氣。
前兩天一審的遼寧省公安廳廳長,叫王大偉,他任期為2013年到2022,貪污腐敗金額5.55億元。
上一任叫薛恒,任期是在2011年到2013年,別看只干了2年時間,他同樣腐敗了1.35億元。
最早一任是李文喜,任期2002年到2011年,受賄金額5.4億元。
加起來正好連續20年!
李文喜受賄金額跟王大偉差不多,但其實他那個5.4億的含金量更加牛逼。2000年左右的上億元,大家想想,尤其是農村出生的90后想想,那會自己差不多在上學,一兩塊錢能吃一頓午飯。一比較,上億是個什么概念。當然,上億財產現在對我們普通人來說,同樣只是個數字概念。
從2002年到2022年,總共20年時間,3任公安廳廳長,沒有一個好人。他們貪錢是小,可怕卻是真。這些人手里握著通天的大權,幾乎所有地方上的普通人在他們眼里都是透明的,想查你的信息隨便查,想找人弄你和你的家人,輕而易舉。
知道為什么有句話叫“不要得罪有錢人”了吧?因為有錢人完全可以花錢找到廳長,然后隨便整你。
有人可能會說,李文喜到落馬這么多年了,斯人已去,不談他丫。
這不,你又天真了,真當省部級干部你想查就查,想監督就監督呢?說的難聽點,你就是知道李文喜干了什么違法的事,你也拿他沒有任何辦法。這種級別的人已經不是老百姓所能接觸的了,更不可能手里有什么證據。
李文喜被查的時間,并不是在2011年,而是2021年。至于判刑死緩,更是今年剛發生的事。73歲的李文喜,該享的福都享過了,該花的錢都花過了,他剩下的那些年,無非就是在監獄里養老罷了。
可憐了在這20年期間的遼寧省老百姓,不知道因為3個省公安廳廳長的腐敗,受到多少不公正的對待。一位法官泯絕人性,最可怕的是在他手里判出無數冤案錯案,最可憐的莫過于那些有冤喊不出的人們。
同理,像王大偉、李文喜那些人落馬被抓,真正買單的是在他們手底下含冤與遭受不公對待的人。比如在李文喜的判決書里可以看到“與不法商人勾結”、“幫人逃脫刑事罪”之類的可怕內容。
所以我經常說,公安系統、法院系統和紀檢系統里出現問題才是最大的問題,這些地方的貪污腐敗對老百姓影響最大。這些人的腐敗,不僅是社會的不公,更是百姓的苦難。
就在10月21日,又有4個紀檢監察系統里的干部落馬。至此,今年都不知道已經出過多少所謂“內鬼”了。
總而言之,回復一下最上面提到的那位網友,我沒放屁,是你太天真,總把海晏河清當成輕而易舉能實現的目標,甚至當成已經既定的事實。
而現實卻是狐鼠擅一窟,虎蛇行九逵。不論天有眼,但管地無皮。長達20年的時間里3任公安廳廳長全部出了大問題,怎敢想象那私底下有多少骯臟和悲哀的存在?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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