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后的亞洲安排,由雅爾塔劃定格局,經由朝鮮戰爭的重新調整,延續至今。那么,我們觀察無論琉球還是釣魚島的領土問題,這是必須建立的基本坐標。大國尤其是美國的亞洲戰略,經由朝鮮戰爭一戰,終于成型,細部的領土問題,在此框架下,漸次展開。
琉球群島,即使在戰爭期間,就已經被美國軍方認定為“一類基地區域”——分析美國軍方為何如此在意這一島嶼,華東師范大學陳波博士從“二戰”的歷史梳理出的原因是:“美國決策者,特別是軍方在‘二戰’進行當中就一直堅持美國應將沖繩管轄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這種主張,究其根源是太平洋戰爭留下的慘痛教訓。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以微小的代價換取了對太平洋的制海和制空權——‘再不要珍珠港事件’成為美軍高級將領們在戰爭當中和后期進行戰略設計的共識。”循此理路,戰后將琉球交給蔣介石政府托管,斷無可能。
亞洲“冷戰”格局的形成,美國軍方西太平洋島嶼鏈戰略更見明確——由阿留申群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臺灣島而至菲律賓群島的“鏈鎖”中,琉球群島至為關鍵。
而且,朝鮮戰爭既起,位于琉球的嘉手納空軍基地成了B29的起降地,朝鮮半島的若干軍事設施因此而遭受美國空軍打擊,其軍事價值更彰。之后,美國的核武器亦選擇存放此處。將琉球群島在政治上,亦在法律條約上完成美國占有,對于戰勝國美國而言,并非難事。先前的《波茨坦公告》即已明確規定:“日本的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之后,1951年9月,美國單方面邀請52國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會,并簽署《對日和約》,試圖在國際法層面確立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地區(即琉球群島)實施“國際托管”的權利。和約第三款規定:“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琉球群島,由此進入美國托管時期。
事關領土的國際法,以此例而觀,只不過是大國劃定的事后確認而已。
戰敗國日本之于美國,在領土的得失與取舍上,沒有發言權。不過,雅爾塔會議曾確認的“將庫頁島南部及其全部毗鄰島嶼歸還蘇聯;千島群島交還蘇聯”,此時卻因美國和蘇聯的對峙,而面臨新的局面。即使大國,領土之計較,已是機關算盡。
時任美國國務院顧問的杜勒斯1951年到日本商談《對日和約》事宜,表示庫頁島南部及千島群島,毫無疑義應交與蘇聯,但日本方面提供了另一個可能,“同意在蘇聯參加對日和約的前提下,歸還庫頁島南部和交與千島群島;如果蘇聯不參加簽署對日和約,希望將此條刪除”。——這是日本在自己領土即將因戰敗而失去之際,一個近乎無望的期待。但是,這卻給了杜勒斯“做局”的機會。在此次赴日本起草的對日和約草案(通稱《三月草案》)里,規定:“任何國家在簽署、批準、加入本項和約以前,都不能享有本約所規定的權利、權利根據和利益。”那么,據此款,如果蘇聯不參加締結對日和約,就不能得到庫頁島南部和千島群島。
暨南大學研究者崔丕研究揭示杜勒斯所編織的外交羅網:“這背后隱藏著美國不想給蘇聯以拒絕簽署對日和約口實的險惡意圖。”即使當年的中國外交官顧維鈞,亦在其回憶里描述他所親聆杜勒斯的此番說明。
但是,任何陰謀皆有天然陷阱。稍后,杜勒斯亦發現這一羅網的缺陷所在,《美國對外關系》記錄杜勒斯對英國外交官的分析:按此規定,對美國有兩個不利之處。一是如果蘇聯不參加對日媾和,它就不可能獲得管轄上述島嶼的主權,僅僅占領上述島嶼,這樣與日本締結防務協定的美國就有可能被卷入日蘇兩國的領土糾紛之中。二是由于至今尚不能確定蘇聯是否對日媾和,如果給予蘇聯“直接利益”,參議院就可能拒絕批準和約。因此,杜勒斯最終的選擇是,他提議:將有關庫頁島南部、千島群島的規定與有關臺灣、澎湖列島的條款二者合一,日本放棄對上述島嶼的主權。至于千島群島的范圍是否包括齒舞、色丹諸島,日本宣布放棄千島群島主權后,誰是千島群島主權的所有國,則不做明確規定……
如此種種,杜勒斯真可謂機關算盡。站在自己國家戰略的立場上而言,他的選擇亦無可指摘,唯領土一事,系國家利益根本。而由此看來,美國即使在中國已與蘇聯結盟的前提之下,仍在亞洲占有優勢地位;中國后來與蘇聯交惡,美國的這種優勢則更顯著。否則,當年杜勒斯也沒有能力與條件給對峙的大國蘇聯“做局”。
理解現在日本與蘇聯的千島群島之爭,這當然是未被廣泛知曉的前因。而琉球群島與釣魚島的種種關聯,當然也可由此獲得當年規則制定者的基本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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