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賬號被關后,昨天,北京市西城區委下發《關于正確認識任志強嚴重違紀問題的通知》。
通知指出,任志強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在網上持續公開發布違法信息和錯誤言論并產生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區委將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任志強作出嚴肅處理。
任志強所在的華遠集團黨委日前也發布《關于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教育黨員職工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自媒體編造、傳播政治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不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意見禁止黨員職工組織、參與下列活動: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任志強曾長期擔任華遠集團董事長
華遠集團官網顯示,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11月,注冊資金12.7億元,經營業務包括房地產開發、金融、高科技、商業、國際旅游、物業管理、餐飲等諸多領域。
集團前身為北京市華遠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是經西城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主要承擔城市改造建設經營任務的全民所有制企業。
自1993年起改組成立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出身干部家庭的任志強便擔任該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2014年11月,任志強退休。
退休后的任志強繼續擔任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全聯房地產商會執行會長,阿拉善生態協會會長和中國金融博物館書院院長等職務。
由于華遠集團是北京市西城區區屬國有企業,所以其領導班子應由西城區委組織部任免。
以下為華遠集團黨委發布的文件:
中共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文件
華黨字[2016]05號
華遠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關于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
一、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對于黨組織、動員和引導民眾,贏得民眾更廣泛的認同,協調、整合社會利益關系,戰勝敵對勢力、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抓好意識形態工作,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一個國家如果失去了意識形態領域內統一的指導思想,出現了意識形態的安全危機,整個社會就會陷入一盤散沙,國家自身的安全也就無法保障,黨的執政地位也無法鞏固。
二、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首善意識、紅墻意識,對意識形態工作負總責,履行好把握正確方向、部署指導工作、加強督促檢查、抓好隊伍建設等責任,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動權。要充分發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思想引領作用、輿論推動作用、精神激勵作用、文化支撐作用,增強干部職工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三、每個共產黨員都要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自覺遵守黨的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四、禁止組織、參與下列活動:
1、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2、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3、制作、販賣、傳播第1、2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
4、私自攜帶、寄遞第1、2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
5、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或者以組織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
6、組織、參加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的;
7、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
8、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
9、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或故意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
五、黨員違反第四條之規定,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六、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傳達學習中央宣傳工作會議和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精神,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自覺做到愛黨、護黨、為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意識形態領域各項工作:
1、加強公司網站、內部刊物、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嚴把稿件質量關,防止出現政治導向方面的問題;
2、加強對會議室、演播廳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凡組織者、參與者、會議主題不清的一律不得出借;
3、教育黨員職工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自媒體編造、傳播政治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不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中共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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