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在微博上與中央大唱反調,拋出“黨民對立論”,用心險惡,被網友口誅筆伐。但任志強沒有罷手的意思,繼而又拋出了一套“黨政公司論”。他在微博寫道:“董事會受股東的委托代表股東管理、經營公司。但公司是屬于股東的,不是屬于董事會的。這是常識!”任志強套用公司闡述黨、人民、國家三者之間的關系,其本質上是否定我國憲法所規定的政治體制,是對憲法的公然挑戰。
任志強當慣了大V,很少如今天般狼狽。任先生的“黨政公司論”將國家比作公司,將黨和人民的關系比喻為董事會和股東的關系,精致的機械比附格外具有欺騙性,格外考驗人們的分辨能力。“黨政公司論”貌似新穎,但政治體制豈能用公司來解決?經濟組織和政治制度根本不搭,遵循的是不同的邏輯。
而細究下去,任志強的“黨政公司論”,指的顯然是西方政治制度。其鼓吹的無非還是西方契約論、責任制政府、代議制政府那一套,任志強編造的精致理論無非還是在鼓吹西方價值觀,反對黨的領導。與“黨民對立論”一樣,“黨政公司論”挑戰憲法,包藏禍心。雖然馬克思主義理論也認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是人民群眾的一種工具,要對人民負責,但不同于西方責任制政府政黨輪流執政的換湯不換藥,馬克思主義政黨是為完成特定的歷史任務的工具,而這項歷史任務就是領導人民群眾實現共產主義。
任志強身負“優秀共產黨員”榮譽,卻從未真正信仰馬克思主義,甘當西方價值觀的傳聲筒,干著拱卒推墻的勾當,無怪乎網友要給其上黨課,任志強為黨紀所不容是必然的結果。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是我國的國體,而“黨的領導”更是我國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的明確規定。黨的領導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的領導涵蓋了方方面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勝利的根本保障。任何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否定我國國體的行為都是為憲法所不容的。而任志強的“黨政公司論”公然反對黨的領導這一憲法規定,儼然是對憲法權威的挑戰。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當下,社會主義法治豈能容忍這樣的行徑?(黎評)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