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個死刑罪被取消】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九個死刑罪名。同時還進一步提高了對死緩罪犯執行死刑的門檻。(央視記者張賽)
2014年10月27日,媒體報道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第一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最為引人注目的修訂便是擬取消9個刑事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
2014年擬取消的九項死刑罪名
報道一出,網絡輿論掀起軒然大波。網民的普遍反對與媒體、專家的一致贊同針鋒相對,社會撕裂無法調和。以下是極力推動取消死刑的專家們: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法學專家阮齊林;
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副院長趙秉志和教授黃京平;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下圖)。
其間,澎湃新聞網發了一篇奇文《社論:少用死刑,放手改革》。
@王學湛:“水溫柔,送死者眾;火炙熱,燒死者寡——之所以殺劉青山、張子善是為了挽救千千萬萬個劉青山、張子善。”
@攝政王爺有話說:取消這9種死刑法案人民的知情權呢?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取消那9種死刑法案的事在現實中很多民眾根本就不知道啊!官方主流報紙和電視新聞聯播里根本也沒播報過,由此看來人民的最基本知情權也被剝奪了。毛主席當年就說過:要正大光明,不要搞陰謀詭計??捎行┤藶槭裁淳筒宦犇??
@如皋老貓 取消這9項死刑罪名,是向全社會傳達一個什么樣的信號?鼓勵犯罪?對此我表示嚴重關注,那些法律界的公知美狗們,這是你們保護反華反社會的不斷努力的結果么?亂世用重典,結果成了世道越亂,犯罪成本越低了?!
與去年大法黨們推動的議案完全一致,換句話說,他們去年沒辦得成的事,今年悄悄給辦成了。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取消的9個刑事死刑罪名:
其中1.走私武器彈藥罪、2.走私核原料罪、8.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9.戰時造謠惑眾罪都顯然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甚至遠遠超過暴力謀殺犯罪的社會危害。而3.走私假幣罪、4.偽造貨幣罪和5.集資詐騙罪都是嚴重沖擊我國金融防線的經濟犯罪。至于6.組織賣淫罪和7.強迫賣淫罪,都包含著對婦女的嚴重傷害,尤其是強迫賣淫罪,不可避免地帶有各種暴力,是長期對婦女的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摧殘,又豈能如阮齊林專家所說用強奸罪論處呢?主觀惡性、犯罪主體和所造成傷害都截然不同。逼良為娼在高度歧視女性的中國王朝時代都是死罪,怎么在社會主義新中國,倒有那么一批法律專家非要搞成可以免死呢?再結合他們同時提出的賣淫合法化,難道他們索要的自由就是踐踏婦女權益與尊嚴的自由嗎?
謀殺還是有怨仇受害者數量有限,而這幾項犯罪若失去死刑震懾施行出來,受害者將是多大規模?正如前總裝備副部長李安東委員舉例說,一杯高放射性的核廢料就能污染整個洞庭湖,那么飲用洞庭湖水的居民會死多少人?這難道不比謀殺更恐怖嗎?
平民王小石認為: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樂于引述這個數據:截止到2014年10月,全世界197個國家中,已經有142個國家廢除及不使用死刑(99國廢除所有死刑,8國對非戰時廢除所有死刑,35國法律尚未廢除但實際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但他們卻往往會隱瞞這樣一個事實:這142個國家多是小國。在人口超過一億的12個大國(中國、印度、美國、印尼、巴西、巴基斯坦、俄羅斯、孟加拉、尼日利亞、日本、墨西哥、菲律賓)中,僅有俄羅斯和巴西廢除了死刑,而其他十個國家都沒有廢除死刑。維持死刑的國家占全世界人口的65%,而美國、日本和新加坡皆為人權記錄優良的經濟發達國家,也都保留死刑。經濟發展中的人口大國中國,究竟是該向安道爾、盧森堡這樣的小國學習廢除死刑,還是應該參考多數上億人口大國的抉擇,不言自明。
習總說,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修法若順民意,依法治國便能深得民心落地生根,而立法、修法若背離民意,那么民眾就會對法律失去信任,自然就不會全身心地投入到依法治國進程中。失了民心,再收復就難上加難。刑法修正關乎民眾切身生命財產安全,“廢除死刑罪名”更當慎之又慎。在社會治安態勢比較嚴峻的當前,對于社會危害大的死刑罪名不能取消,而是通過司法中的慎用死刑以及最高法的嚴格復核來實現少殺慎殺避免錯殺。法治是保護無辜民眾,還是照顧主觀惡性罪犯的人權,難道不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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