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制造強國領導小組將組建 國務院領導掛帥
發稿時間:2015-06-03 06:35:36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一位權威消息人士6月2日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國家制造強國領導小組”將于近期組建,相關報批很快會通過。
“國家制造強國領導小組”是“中國制造2025”戰略頂級領導機構,由國務院相關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國務院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信部,承擔日常工作。
5月18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國制造2025》規劃,這是中國版“工業4.0計劃”,也是我國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行動綱領。成立上述領導小組包括在《中國制造2025》規劃中。
據《中國制造2025》規劃,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制造強國建設全局性工作,審議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專項、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強戰略謀劃,以及指導部門、地方開展工作。
“這個事(組建領導小組)正在報批過程中。”上述消息人士稱,最快本周通過。
在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國家還將陸續設立多個“中國制造2025”重要咨詢和實施組織。
其中,“制造強國建設戰略咨詢委員會”將承擔對制造業發展的前瞻性、戰略性重大問題研究,對制造業重大決策提供咨詢評估。根據技術演進情況,該委員會每兩年左右將發布一次技術“綠皮書”,供社會和企業參考。
“綠皮書”的前身是《中國制造2025》規劃附件《十大重點領域演進路線圖》,由于考慮到技術演進非常迅速,以及企業在“中國制造2025”的主體地位,淡化了“路線圖”,而改為“綠皮書”。
另外,“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基地)”將承擔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和產業化應用規劃。
“制造業創新中心是現在最困難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我們的關鍵技術長期缺失,必須通過平臺建設來解決,就是成立制造業創新中心。”6月2日舉行的“《2015年中國工業發展報告》新書發布暨中國制造2025研討會”中,工信部規劃司副司長李北光表示。
根據規劃,我國將在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制造業創新中心,在2025年力爭形成40家左右制造業創新中心。
《中國制造2025》提出重點突破的十大領域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產業、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農業機械裝備。
不過,在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和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加以傾斜重視的同時,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提醒,也要防止出現新的重復投入和結構趨同。
2,事業單位領導打破上級任用制 可委托獵頭公司
發稿時間:2015-06-03 07:20:17 來源: 新京報 作者:王姝
誰來當事業單位的領導?如何選拔?除了傳統的組織選拔模式以及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模式之外,今后還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
昨晚,中辦下發《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明確提出這個選拔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最新方向。
持續了近20年的事業單位改革,今年是一個關鍵的時間節點。按照2011年確定的改革時間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在今年完成。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調研多年,他對新京報記者說,跟領導人員有關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切改革最關鍵的環節之一。在今年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節點,《規定》出臺,相當于注入了“催化劑”,有助于解決去行政化等事業單位改革的難題。
可以委托獵頭公司選領導
《規定》用八個章節,全面規范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人事管理的各個方面:任職條件和資格、選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評價、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監督約束、退出機制。
“選拔任用”章節,《規定》提出:“選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根據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可以采取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進行”。
其中提出的“相關機構”指的是哪些?“比如獵頭公司”,汪玉凱解釋說。
他表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來源,以往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上級任用、單位內部選拔、公選,也就是《規定》中提到的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這三種方式。
“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指的是允許讓第三方代為選領導,這第三方就包括非官方的獵頭公司。
打破上級任用傳統模式
汪玉凱認為,允許獵頭公司等第三方給事業單位選領導,“這是參照企業做法推出的新舉措,開辟了一條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新路徑,打破了傳統的以上級任用為主的做法,意義重大”。
他表示,此舉至少帶來兩大“利好”:有助于事業單位市場化改革;有利于事業單位去行政化。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已于今年1月施行,其中規定“供應商”也就是可以提供政府購買服務的,包括社會組織、企業,還有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這意味著分類改革后,事業單位面臨嚴峻的市場挑戰,要跟社會組織、企業搶市場。所以事業單位必須完成市場化改革,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員必須是能人。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路徑放開,會讓事業單位及時補充到新鮮血液”。
他強調,“行政級別化”是事業單位備受詬病的一大主因,“事業單位與企業和政府部門相比,主要優勢在于其提供公共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但目前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參照政府體制和組織化模式運作。打破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慣例,有利于事業單位去行政化”。
■ 亮點
推廣聘任制 不吃“財政飯”
《規定》: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不同情況實行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對行政領導人員,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讀:“聘任制就代表著非終身制、不端‘財政飯’”,汪玉凱說,之前,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中,系主任類中層干部已經開始推行“聘任制”,而書記、院長等主要行政領導,一般還是選任制、委任制。
《規定》明確提出“行政領導人員,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意味著將逐步打破行政領導人員的“鐵飯碗”,“這會提升事業單位的專業化水平。每個單位的行政領導人員崗位有限,以前不少單位都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爭著當行政領導,忽略了自己的術業專攻”。
明確任期制 同崗禁超10年
《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并明確任期年限: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
在退出機制方面,四類情形應當免職: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受到責任追究;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解讀:汪玉凱認為,任期制和退出機制都在解決領導人員能上不能下這個難題,“目的都是激活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這盤棋”。之前,地方改革已做過相關探索,不過各地制定的任期年限不一,免職條件也各有不同,“中央出臺的方案則是明確了一個尺子,全國一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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