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2015年5月12日,大量非京籍的家長聚集在北京朝陽區教委門前,抗議朝陽區頒布的非京籍子女入學政策。前來維護秩序的警察與抗議的家長形成對峙。多少年來,不斷有人去爭取教育公平,不斷有人被關押判刑,但教育公平離我們依舊遙遠。
圖片說明:一位非京籍孩子的家長辦好了12項證明,還有一半多沒有辦成。
又到了非京籍學齡兒童入學審查的季節了。2014年在北京的非京籍適齡入學孩子的家庭,需要辦齊15個證件的苛刻審查制度已經讓家長身心憔悴。
我記憶中,去年在小學校門口排號等待審查的家長提前一個晚上就已經開始在校門口排隊了,那天天空下起了冰雹和大雨,砸得家長措手不及,但也沒人離開和躲避。來自家長們的經驗分享和抱怨,讓同樣作為一個非京籍孩子家長的我知道孩子的入學是多么的困難,也讓我周圍今年有孩子入學的非京籍家長有了心理準備。
但是,今年的政策一出,我和很多孩子家長仍舊驚呆了,證件之多、難度之大超過往年——必須辦齊28個證件才有接受初審的資格。不斷有家長哭訴這還是義務教育嗎?
我所在社區的一個孩子家長杜姐,從2015年春節前就開始到處咨詢,提前準備,以備后用。但至今她還無法確定她的孩子可以在北京入學,為此這位滿嘴長泡的家長幾乎天天以淚洗面,她對我說:“這幾天我淚腺發達,似乎什么也沒去想,眼淚就不自覺的掉下來。”
看著這些證件名稱,我也疑惑了,也更加擔心了,再過幾年,我的孩子也該入學了,我也會像今天的所有非京籍孩子家長一樣。先不去多想,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證件吧!
父母身份證明證件:
父母雙方身份證,父母雙方暫住證,全家戶口本,兒童戶籍所在地無人監護證明;
父母工作證明證件:
父母雙方勞動合同,社保權益記錄,在職證明,雙方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
父母婚姻生育證件:
結婚證,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孩子醫學出生證明;
家庭在京住所證明:
租房合同,房租完稅證明,房租完稅發票,居住期間的電費單據,水費單據,房東夫妻的身份證,房產證,若沒有房產證,還需要村委會開的證明,加蓋鎮政府公章,并需要有村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細數之后就會發現,今年證件多達28個!就在前不久,李克強總理還在強調“證明你媽是你媽”多么荒謬,而今天,就在此刻,家長們還在不停的奔波于證明“這個孩子真是我的孩子”、“我們這個二胎真的是交過罰款的”、“這個7歲的孩子真的已經7歲了”、“我們老家真的是全家死光光沒人來監護孩子了”……甚至有的孩子家長因為一方沒有辦齊證件而選擇離婚,孩子劃歸辦齊證件的家長。九年義務教育規定了孩子們受教育的權利,現實卻又在這個權利前面加上了28個限制條件,多么諷刺的現實!
姑且不去吐槽家長身份證、孩子戶口本、家長暫住證等等基本證件,我們卻無論如何都無法忽略“父母工作證明”及“父母婚姻及生育證明”這兩大項。忍不住要問:適齡兒童的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有勞動合同、是否有繳納社保、是否有受聘于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公司有關系嗎?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領了結婚證、是否有婚育證,甚至跟媽媽是否遵守了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嗎?
“父母雙方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請問,這是在直接拒絕自謀職業的父母的孩子嗎?那些做家長做家政的、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擺攤賣水果的,難道這些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權利就要因為這兩個證件而失去嗎?
孩子入學提交這些證件,是想要證明什么呢?是為了證明孩子有資格入學還是要將孩子拒之門外呢?
至于在京住所證明,所有家長也能認可,畢竟孩子要正常學習生活,總是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住所嘛!可是,又要忍不住的發問:租房交稅也應該是收款人——房東交稅吧?為什么沒人去收,直到孩子要入學了,卻又突然提出這樣一個從來沒聽說過的稅款?先不計較誰來繳費,單是是否能夠找到這個收費站就令家長跑斷了腿。今年適齡孩子的家長往返鎮政府跑了八趟(毫不夸張地說),伸長了胳膊送錢還要看盡冷眼,受盡嘲諷,排盡長長的隊伍。而且鎮政府每天只放一百個號,我們社區的一位孩子家長在凌晨四點感到鎮政府時,發現前面已經滿滿一長排的隊伍,一位家長對她說:“你先回去吧。你今天肯定繳不了稅了,今晚吃過晚飯來這里熬夜等吧,這樣些許能輪到。”
孩子上學跟房租稅真的有關嗎?房租稅是在為誰買單?這筆錢又去向了哪里?
5月12日,杜姐終于辦齊了28個證件,開始準備5月18日的初審。杜姐告訴我們,有的地方初審通過率不足50%。如果幸運的話,初審通過后,她和孩子將迎來一批入戶審核的官員——街道辦、居委會、派出所、聯防隊、學校聯合入戶核審,主要問話對象是孩子。此前已有家長說,自己的孩子一見這陣勢就不由自主地開始渾身發抖,因語無倫次而沒有通過核審。所以,杜姐還有一項主要任務就是通過模擬訓練讓自己孩子學會對話。而且,由于入戶審核不事先通知,初審通過后,杜姐就得從單位請了長期假在家里等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原本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受教育權利,卻被如此肆無忌憚的實施,甚至越來越向瘋狂的趨勢發展。第十一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多么淺顯明白的法律條文,卻被如此繁瑣的執行!
傳統上的第一代打工者是我們的父輩,他們的一生獻給了城市,而把我們留在了農村。八十年代的我們飽受親子分離之苦,所以現在,當我們正成為社會的主要勞動力,頂起社會一片天的時候,我們卻不想再讓自己的孩子遭受此不人道的對待,我們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讓他們能夠擁有跟父母在一起的童年!我們要在我們生活工作的地方為孩子掙得一片天,讓他們可以自由的學習、生活,哪怕現在這個時間只是九年!
當我目之所及社區中那一個個為孩子入學而寢食難安、愁容滿面、滿嘴血泡的家長時,我總是不由自主地身體開始發抖。我們的教師、我們的教育官員,誰會去理會孩子們那雙充滿期盼的眼睛,限制在京外來人口是他們最大的政績!或許某只魔鬼正在偷笑,得意的是誰?誰勝利了?我該恭喜誰?
我想吐槽,卻發現已經一片吐槽——
吐槽一:關于二胎入學
海淀某適齡兒童是二胎,需要提供二胎準生證或社會撫養費罰款單(通常理解的超生罰款),這位媽媽提供的是當年的罰款單。但是在證件這里還要證明這位媽媽是獨生子女才能符合現在二胎的政策,需要父親那里出具4個章,母親那里出具4個章,詭異的是,這位***母親已經去世18年了,死亡證明都不能代替母親這里的4個章,仍舊需要去檔案局出具母親在世時所生子女數。
吐槽二:關于租房
某位適齡兒童的家長,在京有自購房,可是買房時房產證寫的是爺爺奶奶的名字,因此,戶口本都不能證明,必須按照租房流程來辦理。這位家長也是夠衰的啊!
吐槽三:關于家長心情
吐槽四:為孩子上學夫妻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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