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1日盈科律師事務所正式披露代理邱少云名譽權被侵犯案件后,胡忠義、張力律師和律師團其他成員接到了大量媒體和社會公眾的采訪、詢問電話,了解案情、表達支持、提出疑問。現就相關問題由胡忠義、張力律師一并統一答復如下:
1、本案的具體情況和最新進展如何?
2013年5月22日,山東省青島市網民孫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其名為“作業本”的賬號發了一條對邱少云烈士進行侮辱、丑化的微博,在網絡和現實社會中引起了強烈反響,使邱少云烈士親屬的精神遭受嚴重創傷并使其家庭生活受到了極大影響。
今年4月16日,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簡稱加多寶公司)以其新浪微博賬號“加多寶活動”發博文和孫杰營銷互動,把兩年前引起轟動和眾議的事件重新提起,再一次觸動理性公民的神經,同時也再一次打破了先烈親屬平靜的生活,也讓他們的精神再一次受到嚴重傷害。
為了維護烈士的名譽,邱少云的胞弟邱少華先生在取得邱少云其他親屬的同意的情況下,委托我們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代理其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5月20日,我們正式向孫杰和加多寶公司發出律師函,鄭重要求他們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據我們所知,加多寶公司已于第二日收到律師函,但遺憾的是至今未作出任何回應。而發往孫杰戶籍地的律師函則被退回,以致我們不得不尋求其他途徑查詢其住所信息以便再次發函。當然,我們更希望孫杰在看到相關消息后及時與我們或邱少云的親屬聯系,共同商討相關事宜。
有關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我們將會及時在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上進行公布。
2、您對本案的基本看法是什么?
首先,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我們對孫杰和加多寶公司侮辱先烈的行為表示非常震驚和憤慨。邱少云烈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功臣和英雄,理應受到全社會的充分尊重和永久緬懷。而孫杰和加多寶公司卻通過侮辱、丑化英雄的行為方式進行炒作、營銷,這對每一個有著基本良知和理性的公民來說都是難以容忍的。
其次,我們作為律師為能有幸參與此次為先烈維權的工作而深感無限光榮,同時又非常清楚我門的社會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賦予了律師廣泛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律師執業追求的“三個維護”。我們始終認為,固然維護當事人權益是律師的首要任務,但同時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更是我們此次維權活動的終極目的。鑒于本案已經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其特殊性,難以說是普通的侵犯名譽權糾紛案件,所以我們的工作不單單是維護先烈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更是承擔了為共和國先烈正名及捍衛社會道德底線的社會責任。作為本案的主辦律師,我們會竭盡全力、盡職盡責維權,同時還先烈及其親屬以安寧,傳遞正能量,弘揚社會正氣。
3、逝者還有名譽權嗎?
按照傳統的民法理論,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自然人死亡以后就不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不享有民事權利,當然也就談不上有名譽權。但近現代以來,人們逐漸認識到,對逝者人格的侵害,實際上是對其活著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親屬精神利益和人格尊嚴的直接侵害。同樣屬于侵權,其損害后果表現為使逝者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親屬蒙受感情創傷、精神痛苦或者人格貶損。
對此,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有著明確的規定,并且規定了死者的近親屬有權提起訴訟。比如該案,邱少云烈士是共和國的功臣和英雄,雖然其本人為國捐軀,但是他的人格利益如名譽權依然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人不論處于什么不良目的,只要是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的人格、毀壞他的名譽,都屬于侵權行為。
4、孫杰和加多寶方面都刪除了相關微博,并且有道歉的行為,是否還會繼續追究責任?
我們注意到孫杰和加多寶公司在網上的道歉和聲明,但非常遺憾的是,正如多數網友所言,這種所謂的道歉和聲明無論從道歉時間、形式和內容等方面看,都體現不出道歉應有的最起碼的真摯、誠懇之意,這種道歉很難撫慰先烈親屬的精神傷害,也難以消除惡劣影響、平息公眾憤慨。
首先從道歉時間上看,他們所謂的道歉都不主動、不及時。孫杰在2013年5月22日發表侮辱邱少云烈士的微博后,長達2年的時間里都沒有任何反思和道歉的意思表示。孫杰和加多寶公司都是在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強烈反響之后才有所謂的道歉舉動,更像是為了挽回形象而被迫進行的一次危機公關。
其次從道歉的形式上看,雙方都通過微博發布信息的這么一個非正式形式,向社會公眾作出一種單方面聲明,從未直接面對受害最深的先烈親屬真誠道歉。尤其是對邱少云烈士的胞弟邱少華來說,他沒有親自看到他們的道歉,更沒有感受到道歉所最起碼具有的真摯、真誠之意。
再次從道歉的內容上看,雙方的道歉內容基本上都是在為自己開脫,缺乏真正的道歉誠意。孫杰在微博中的道歉只有區區一句話提到了“對烈士后人造成的情感困擾,深表歉意”,更多的是為自己澄清和辯解,并且向其支持者表示感謝。而加多寶公司則在聲明中,僅表示向廣大網友道歉,還把這次事件說成是競爭對手的栽贓陷害,看不出有絲毫的道歉誠意。
最后從道歉的效果上看,孫杰和加多寶公司的微博都有相當多的關注者,雙方的侮辱性言論有不少人轉發或者點贊,影響范圍廣,并且影響范圍已經由網絡延及現實社會,僅僅靠不痛不癢的所謂道歉難以挽回影響。
5、加多寶方面聲稱對孫杰此前的不當言論并不知情,否認惡意營銷,對此您怎么看?
具體案情我們不方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事,我們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我們的維權工作在有條不紊的開展中。
6、你們下一步會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我們已經發出了律師函,正在等待他們的回應。下一步我們將根據他們的回應和委托人邱少華先生的意愿來決定采取的措施。當然,我們不排除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護烈士的名譽。
7、是否會向孫杰和加多寶公司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孫杰和加多寶公司不真誠道歉、不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影響,不排除我們在征求邱少華先生的意愿后,向法院提出這項訴訟請求。
8、本案受到了廣泛關注,對你們辦案有何影響?這會不會成為影響本案結果的因素?
本案中受到侮辱和丑化的是一位家喻戶曉的共和國功臣和英雄,社會影響很大,輿論也一直在熱議。我們也會看一些網上的評論。對于網上發出理性聲音、支持我們維權行動的網友,我們表示感謝。但與此同時,我們不希望看到謾罵、詆毀、侮辱或者其他無端揣測的非理性聲音。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根據我們調查取得的證據,憑借我們的專業能力,應該能夠實現烈士親屬的委托目的,還烈士以安寧,同時給社會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復。
9、您認為本案有什么社會意義?
我們始終認為,正如先哲盧梭所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都不得濫用,言論自由也是如此。這個邊界和界限就是法律和他人的權利。即便在網絡世界,任何國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容忍那種將任性當個性,口出污言穢語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言論。在我國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尤其是作為其微博賬號具有一定公共媒體屬性的所謂網絡大V更應該謹言慎行,為“知法、守法、護法”作表率和代言。
還有,是如何對待逝去的先烈的問題。郁達夫曾說過:“沒有英雄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一群可憐的生物群體,而有了英雄人物卻不知道崇拜和愛戴的民族則是一個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一段時期以來,網絡上充斥某種極不和諧的現象,那就是以侮辱、丑化、顛覆先烈為能、為樂、為榮。個別人將狼牙山五壯士說成是行竊鄉里的土匪,將助人為樂的雷鋒更是被無端抹黑等等。歪曲丑化英雄人物,麻痹的是整個社會大眾,傷害的是14億中國人的精神信仰。從這個角度來說,邱少云的親屬不僅僅是在為邱少云個人抗爭,更是在為整個國家、整個民族的所有先烈英雄所遭受的不公正的、非理性的、乃至于非法的待遇抗爭。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案件,可以讓那些玩世不恭、無敬畏之心的人明白,詆毀英雄不僅要受到道德譴責,更會受到法律制裁,更希望對于凈化社會輿論、捍衛國人精神信仰起到積極的作用。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