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黨開始公開挑戰(zhàn)共產(chǎn)黨的政治體制
雪文
《炎黃春秋》洪振快訴梅新育、郭松民一案的背后,是一場法律與政治的博弈。準確的說,是我國的法律黨們與現(xiàn)行共產(chǎn)黨政治體制的最新博弈。法律黨們要以法律大于一切的形式,凌駕于共產(chǎn)黨的政治領導地位之上,用以詮釋他們的“依法治國”的本義,以達到顛覆現(xiàn)行政治體制或迫使現(xiàn)行政治體制屈服的目的。
2013年8月,有張某造謠、抹黑、攻擊作為全國人民家喻戶曉的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壯士,被軍隊和廣東警方抓獲并拘留7天。張某供認自己虛構了信息,散布的是謠言。《炎黃春秋》的洪振快等人非但沒有批評造謠者,反而在《炎黃春秋》上發(fā)文,堅決反對軍方、警方的行動,并質問:“廣東警方如何判定歷史上的事是否是謠言? ”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極大憤慨。如果最初的張某只是一般的造謠誹謗的問題,那么,《炎黃春秋》的洪振快等人則已經(jīng)將這一問題政治化了,其險惡目的是公開質疑抗日英雄,進而質疑共產(chǎn)黨的革命歷史,達到質疑共產(chǎn)黨執(zhí)政合法性的目的。這種明顯帶有政治陰謀的歷史虛無主義的拙劣表演,理所當然地遭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反對和譴責。所以,梅新育、郭松民二位愛國人士在批駁洪振快等人時出于義憤,斥其為“狗娘養(yǎng)的”,話雖不當,卻也在情理之中,本與罵汪精衛(wèi)之流為“狗漢奸”無異。出言不雅,可以批評,但問題的背后是是個嚴肅的政治問題,退一步講,法院也可以回避。但蹊蹺的是,法官們在推遲了一年以后,卻又默契地登臺了,要以法律的手段加以解決。背后有什么運作?有什么背景?有什么意圖?要釋放什么信號?值得關注。我的猜測,他們不敢直接審理政治問題,卻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所謂“侵權”問題,以打壓正義力量,公開試探黨的高層的政治意志,向共產(chǎn)黨的政治體制挑戰(zhàn),為最后沖關進行火力偵察,以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
對本案本人有幾點推測:
第一,法院可以攻其一點,不及其余。只糾纏梅新育、郭松民二人“罵人”的情節(jié),不管《炎黃春秋》和洪振快等人反共的歷史虛無主義行為。根據(jù)常識,法庭可以輕易認定洪振快等人不是“狗娘養(yǎng)的”,因此就可以判定梅新育、郭松民二人“侵犯”了洪振快等人的“名譽權”。因為洪振快等人再反動,現(xiàn)在也不是專政對象,也有“人權”。這是個法律問題,法院能夠審理,可以追究責任。道理嗎,很簡單。如果撇開階級分析和政治立場,從“純”法律的觀點來看,《白毛女》中的楊白勞也是“違法”的,因為他欠債不還。這就是法律黨們抽掉階級性的法律至上的結果。所以,即使他們站在地主階級和漢奸勢力的立場上判決,但仍然可以強調是“公正”的。
第二、至于梅新育、郭松民二人罵人的理由,即洪振快等人支持張某造謠、污蔑、質疑狼牙山五壯士和他們的英雄事跡,是屬于歷史問題。“歷史上的事是否是謠言”無法認定,更無法從法律上加以定罪,甚至法院還可以說成是學術問題,不予審理。
基于以上兩點,法院可以拒絕審理洪振快等人質疑、抹黑抗日英雄的反共漢奸事實,而是只審理梅新育、郭松民二人罵洪振快等人是不是“狗娘養(yǎng)的”事實,很容易就能認定梅、郭二人罵人的“罪責”,加以懲處。
第三、如果這樣審理下來,無疑是法律黨的又一次勝利,是法律對政治的又一次勝利。但是,共產(chǎn)黨的歷史也就黑了,合法性也就蕩然無存了,高調宣揚的所謂“依法治國”的幌子也被戳穿了。這樣可以達到多重效果:對下,打擊了愛國正義勢力,威懾了廣大群眾;對上,繼續(xù)給高層出難題,看看你敢不敢管、能不能管?不敢管、不能管,也就徹底斷了人民群眾的最后一絲念想。聯(lián)想到今年以來的一些列詭異事件,特別是央視畢某人的肆意罵毛、辱共,樓部長清華大學放肆露骨的自由化宣講----,似乎逼迫高層妥協(xié)的步伐在加快。
第四、有沒有另外的可能?比如,將此次審理辦成一個揭露、批判《炎黃春秋》和洪振快等人長期反毛、反共,玷污抗日英雄,大搞歷史虛無主義的平臺,法院再以歷史問題法院無權認定為由駁回訴訟請求(當然,法院也可以認定罵人是不對的,但罵的是玷污英雄的人,可以不再追究責任。但這需要法官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正義感和勇氣)。這可能是概率極低的一個奇跡。真若如此,說明法院系統(tǒng)還有共產(chǎn)黨員在戰(zhàn)斗。
第五,誠如劉金華網(wǎng)友所言:“此案能立案已經(jīng)很蹊蹺,這次決定開庭,法院遇到大麻煩了。”但麻煩的也許不僅僅是法院。為什么?因為這件事本來很簡單,就像中國人罵“日本鬼子”,罵汪精衛(wèi)“狗漢奸”一樣,絕不會有中國的法院來審理此類事件??墒?,為什么北京兩個區(qū)的法院非要堅持審理?背后一定有更深的謀劃。其實,這哪里是在審理梅新育、郭松民二人的“侵權罪責”,明明是法院自己把自己抬舉到全國人民面前來個政治上的亮相表態(tài):是同情梅、郭二人為我們的抗日英雄仗義執(zhí)言呢?還是為玷污抗日英雄的《炎黃春秋》和洪振快等人做保護傘?是堅持共產(chǎn)黨領導下的依憲治國、依法治國?還是要顛覆共產(chǎn)黨,向共產(chǎn)黨某些高層和廣大愛國群眾示威?不論從哪方面講,都值得佩服法官們有點不自量力的勇氣。
是個麻煩,也是個不大不小的火爐,但被烤的卻不是訴訟雙方,因為雙方的立場愛憎早已分明。多年來一群反共人士對毛主席、共產(chǎn)黨和社會主義的攻擊、抹黑,直到最近央視畢某人的“老B養(yǎng)的”謾罵,高層都能逆來順受,不講政治?,F(xiàn)在卻有兩個區(qū)級法院挺身而出似乎要為攻擊抗日英雄的敗類實行法律保護,豈非怪事?高層們不愿意被放到火爐上烤,法官們沉不住氣了。不知道會烤出個什么樣的公正、法治、黨性和民族良心的結果來?法官們到底要向誰亮劍?
烤完了法官,還會烤到誰?我們拭目以待。
2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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