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青年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政治學博士后)
2003年初,首批擴招大學生進入社會,與下崗再就業職工和民工潮匯聚成為就業洪峰,就業壓力空前增大。2014年,教育部公告顯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達到727萬人。與此同時,中國社會正經歷城市化、人口結構轉變、勞動力市場轉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等一系列結構性因素的變化。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近年來,中國城市特別是大城市,逐漸出現了一個以畢業大學生為主體的新群體——“高校畢業生低收入聚居群體”(別稱“蟻族”)。
一般來說,“蟻族”具有三個典型特征:一是大學畢業,年齡主要在22~30歲之間,以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為主;二是收入較低,多數從事簡單的技術類和服務類工作,以保險推銷、電子器材銷售、廣告營銷、餐飲服務、教育培訓等行業為主;三是呈現出聚居的生活狀態,該群體主要聚居于人均月租金400元左右,人均居住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城鄉結合部或城中村。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蟻族”在現實空間中居住趨于分散,在虛擬空間中呈現出集聚的態勢。
“蟻族”的出現,與高等教育制度緊密相連。在中國傳統社會,科舉制是國家遴選人才和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底層青年通過接受高等教育改變自己的命運,實現地位的提高和身份的改變。1999年,高教理念從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轉變,開始實行擴招政策,高等教育規模逐年擴大。連續十余年的擴招,造成了十分復雜的后果。這種復雜性并非僅體現在數量上,而是從質上改變了高等教育的結構和特點,“蟻族”正是伴隨著高等教育上述變化出現的產物。
布迪厄認為,教育系統應被視為權力的生成機制得以考察,高等教育作為精英生成的權力場域得以暴露。不同的資本,尤其是經濟資本與文化資本之間在此進行隱秘且繁復的轉換。(〔法〕布迪厄《國家精英:名牌大學與群體精神》,楊亞平譯,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在一個家庭所有的資源中,經濟資源是首要的。家庭經濟條件好,其子女就有機會接受更好的教育,上好的大學的機會就比較多。2013年,我們課題組對北京市“蟻族”進行的調查證實了這一點。
由表一、表二可見,對“蟻族”群體而言,受教育程度和受教育質量與家庭經濟地位密切相關??此品謹得媲叭巳似降鹊母呖贾贫群Y選出來的學子,仍然難以褪去家庭經濟地位的潛在影響,家庭的經濟資本悄無聲息地通過高等教育進行著代際傳遞。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發生劇變,階層分化越來越明顯,在這種情形下,高等教育成為弱勢群體向上流動的重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維系著社會公平。然而,在“蟻族”身上,高等教育的上述功能并未發揮相應作用:在“蟻族”群體內部,存在著家庭經濟地位越高,教育層次越高和學校類型越好的趨勢。“蟻族”的出現及其背后反映出的社會流動固化,其實是高等教育十年來改革效果的重要檢驗。如今的“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底層青年改變命運的通道,而更像是一個加劇社會階層分化的助推器。下面我們就從高等教育入口和出口兩個方面進行更深入的分析。
高等教育入口:順從和復制不公
1999年以來,大學擴招,數百萬原本沒有機會上大學的學生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從絕對數量上講,擴招使得更大規模的工農子弟得以接受高等教育,這當然是有利于社會公平的。但量變必然引起質變,擴招使得中國高等教育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過去只要能考上大學(包括大專,甚至中專)即取得了“吃國家糧”的資格,而擴招之后,接受專科層次的高等教育基本上失去了“向上提升”的機會,普通大學的畢業生也普遍遭遇“就業難”,找到一份工作已經很不容易,遑論躋身體制內成為政治精英。這可從“蟻族”群體學歷層次的不斷升高得以驗證——2009年的調查顯示,該群體中擁有本科學位的占31.9%,研究生及以上學位的占1.6%;2013年調查發現,該群體中擁有本科學歷的占43.9%,研究生學歷比例有所提高,達到7.4%。同時,各種資源向重點大學集中,更加劇了這一趨勢。
擴招的同時,政府也不再支付高等教育的全部成本,而主要由大學生及其家庭承擔,大學學費因此變得高昂。從20世紀90年代前期的完全免費,到此后幾十元一年的象征性收費,再到擴招之后逐漸攀升到如今高于5000元/學年的學雜費(不含住宿費),短短十幾年間幾乎上漲了近100倍。1990年,大學學費占農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人均收入的比例分別是28%和12.62%,到1999年這兩個數字分別變成160%和61%。(數據轉引自丁小浩《規模擴大與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均等化》)根據國際通行的標準,學費水平若超出百姓年生活支出的20%,即超越了“警戒線”,而目前我國城鎮居民家庭學費負擔率是美國的2.3倍,日本的1.5倍;農村家庭學費負擔率是美國的4.9倍,日本的3.3倍。(李從松《大學收費政策變遷的制度博弈》,載《教育與經濟》2002年第8期)自恢復高考以來,“知識改變命運”一直是廣大學子尤其是貧困學子信奉的人生理念,但擴招之后,在一些偏遠的農村中學,放棄高考的學生數量逐年呈上升趨勢。高考不能實現向上流動,而且代價高昂,那么“棄考”當然是理性的選擇。而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即便繳得起學費跨入大學校門,也不得不在沉重的心理壓力下完成學業,畢業之后即又面臨就業難問題。
歷史上,西方國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在促進社會流動方面也曾表現不佳,但許多西方國家早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救濟政策,試圖對弱勢階層有所補償。例如美國設置了許多偏向黑人、少數民族、移民群體的招生政策,其中最著名的是1965年約翰遜總統簽署實行的“肯定性行動計劃”,規定對少數民族和婦女在入學方面給予優先權利,并通過聯邦撥款實施計劃。
中國歷史上對科舉-高考制的公平性形成了強大的信仰,這根植于深厚的歷史傳統之中,也與當前我們社會主義的價值取向密切相關。高等教育是一種資源分配制度,任何不公平事件的出現,都會給民眾帶來強烈的被剝奪感。我們一方面應確認中國高等教育制度的特點及對中國政治與社會的重要意義,同時也要提出,高等教育制度,應該對不公平的政治經濟社會格局進行制衡和糾正,而不是順從和復制;精英大學應該保守社會的德性,反制權力與資本的滲透,公平地從社會各個階層中選拔培養新的精英,而不能成為掠奪性再分配的工具。
高等教育出口:青年知識階層發生分化
高等教育的擴招,也使得以大學畢業生為代表的青年知識階層發生了很大分化:一少部分被利益結構化,成為占社會主導地位的社會精英。這部分人大都畢業于名牌高校,或者家庭掌握著豐富的社會資源,他們進入到國家機關或國有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工作,仍然直接或間接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而絕大部分知識青年被去利益結構化,成為底層知識群體,成為“蟻族”。這部分人大多來自農村和縣級市,家庭經濟、社會地位較低,很難獲得更多的經濟資助和社會資源。2013年我們的調查顯示,從家庭所在地看,“蟻族”來自農村的最多,占總體的55.0%,其次是縣城和鄉鎮,分別為14.9%和13.6%。從家庭年收入看, 2萬~5萬元最多,比例為36.4%;其次是5萬~10萬元,占20.1%;家庭年收入在1萬以下和20萬元以上的均不超過6%。絕大部分受訪者父母的學歷較低。
十年間,大學生就業由不是問題變成了很是問題。政府的發展戰略,遂從“GDP優先”轉為“就業優先”。有關部門號召大學生:一不要高薪,二要多考慮基層,三要自主創業。從“天之驕子”到“蟻族”,中國的高等教育機制負責篩選社會精英的作用已然消失。而“蟻族”現象的出現,則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高等教育培養出來的知識青年到社會上應當如何定位自身?大學畢業生在社會起跑線上應當樹立一個什么樣的目標?這是目前仍令許多青年人困惑的問題。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細化,讓所有大學畢業生都參與到國家事務的管理中來已然不現實,但大量沒有“背景”的大學畢業生從事低端或純體力勞動,又不符合人才培養的目標,國家對高學歷人才的需求還沒有奢侈到讓大量大學生都從事低技術水平勞動的地步。而同時,大學畢業生不能融入主流社會,進而被逐步邊緣化所引發的危險,已初露端倪。一方面,在城市中所受的高等教育令他們產生了高期望值,而另一方面,他們只獲得了微薄的報酬,這種強烈的反差既發生在經濟領域,更是政治上的,政治與經濟雙重向上流動性的減低都促使他們感到個人沒有出路、未來沒有希望。這種狀況所預示的“潛在危機”,不僅使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還使整個社會面臨缺乏中流砥柱的危險:如果寒窗苦讀20年,卻不能為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不能實現人生理想,不能獲得優裕的生活,那對后繼者會是怎樣不安的暗示?如果大學畢業生不得不為了利益而劍走偏鋒,甚至出賣良心,那也該是怎樣一種信用的喪失?如果知識青年的過激行為致使社會陷入動蕩,那又會是多么可怕的情形呢?
更重要的是,一個人在年輕時的經歷會影響今后一生的心態和價值觀。試想,一個人在年輕時由于自己的身份地位被社會冷落乃至鄙視,那么當他成功后,他會怎樣看待這個社會,會如何回報這個社會?他又會如何來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如果我們的社會一方面沒有給青年以公平機會,另一方面青年自己僅僅把奮斗目標寄托于名利,那么,當最終的結果呈現為個別人獲得成功,而大多數人依然平凡的時候,我們又該用什么來保證這兩個階層能夠和睦相處?
必須承認,任何社會都是“有階”的社會,總有一些人會處于社會“相對”的底層。說“相對”,是因為在好的社會,相對的底層并不一定意味著能力不強。完全消除“底層”是不可能的,可也沒有誰生下來就注定要用一生去承受這種生存方式,最重要的是給每個人改變自身境遇的機會。因此,如何擁有一個看得見的未來,是青年人精神世界最為重要的根基,也是國家發展的動力源泉。在這一點上,個人的未來和國家的未來,個人的夢想和國家的夢想是高度結合在一起的。國家的夢,由普通公民的一個個夢匯聚而成。只有在個體夢豐富并有機會實現的國度,國家夢才有可能實現。因此,國家應從制度和法律上保障青年機會公平,保障資源合理分配,保障人格人權平等,為所有人構建良好的成長環境和良性的社會流動機制,使“富二代”不會因其富庶而承受不該承受的來自原罪的道德壓力,“貧二代”不會因其貧窮而承受不該承受的來自物質的壓力,使每個青年都能公平地分享與其奮斗打拼相對應的發展際遇和改革成果。國家有愿景,社會有共識,個人有希望,只有這樣的國家,才是既有個人夢想和目標,又有共同信仰和普遍追求的偉大國度。(原載于《同舟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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