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980年離開了曾經“戰天斗地”歷經11個寒暑的北大荒,1983年暫時結束了被朋友們稱之為“家蹲大學、屋里系”的學習。本想重回莫力達瓦務農,但那里的集體經濟已經瓦解;因不愿去做個體農民,就在城里找了工作。
一晃又過了30多年,當筆者離開農村、…、進入工廠、…,從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農民成為真正的“知識分子”一員的時候,親歷了從“改革”到“改制”,從“國家主人”淪落到“弱勢群體”的整個過程。
30多年來,從某些人高喊著“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口號,使“造導彈的不如買雞蛋的”,……,到勞動者全體變成“打工仔”的過程;教育了我們的黨,也教育了我們的人民,使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重新照亮了我們前進的道路。
我們這些共和國的同齡人,經歷過兩次“偉大的歷史轉折”,目睹了兩次翻天覆地的變化。第一次,是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建立起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新中國;第二次,是在“文革”中被打倒了的走資派再度掌權,重建了剝削制度。
剝削制度的重建,使廣大的工人、農民(以及大部分知識分子)失去了“主人翁”的地位,淪為“弱勢群體”,又重新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新中國成立后的前30年,是“計劃經濟”;農業方面以“農村工作六十條”為指導,工業方面有“鞍鋼憲法”為準則;廣大勞動者,是國家的主人。“改革開放”后的30多年,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到“市場經濟”,從出臺“勞動法”到演變為“勞動合同法”;終于以法律形式確立了“雇傭奴隸制”的建立,使新興的地主、資本家開始掌控國家的權利,使廣大勞動人民淪為被雇傭的“奴隸”。
“雇傭奴隸制”是典型的資本主義剝削制度。在社會主義新中國,其建立必須滿足三個缺一不可的基本條件:
1. 可能轉化為資本的“貨幣”在少數人手中積蓄,并且到達一定的數量;
2. 社會上存在著除自己的勞動能力外一無所有的勞動者,不得不靠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為生;
3. 勞動手段、勞動對象、勞動力這“生產力的三要素”均可自由買賣,是貨幣轉化為資本所必須滿足的條件。
在我國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上述三個條件無法滿足。因為:
1. 在農民掙工分、工人拿工資,國家的積累由國有銀行掌控的情況下,任何個人的手中都不可能有大量的貨幣存在;
2. 在勞動人民安居樂業的情況下,任何個人都沒有必要以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為生;
3. 在勞動手段、勞動對象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的情況下,任何私人不可以自由買賣。
資本主義化的“改革”必須解決上述三個難題:
1. “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解決貨幣在少數人手中的積累;
2. 打劫廣大工人、農民,使他們變成一無所有的“弱勢群體”;
3. 把曾經歸全民(或集體)所有的勞動手段、勞動對象變為可自由買賣的“商品”。
一、 改變制度必須輿論先行
要想改變一個社會制度,輿論導向必須先行。
我國私有化的“改革”,是在既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又不許講“姓資姓社”的系列“理論”指導下進行的;是以吳敬璉為首的、被稱之為“主流經濟學家”的一伙人,利用“歪理邪說”加“謊言誘導”的手段,通過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欺騙,才得以實施的。“輿論導向”步驟如下:
1.“暗度陳倉”之計
利用“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錯案”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欺騙。
因為“文革”的首要任務是要“抓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與道路的當權派”,同時“文革”的另一項任務是要揪出戰爭年代就暗藏在共產黨內的“叛徒、內奸、特務”;這些,是毛澤東在世時已經基本解決了的問題,也曾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
“文革”期間,由于黨內始終存在著“兩個司令部”的原因,敵對勢力(他們臉上沒有標簽,又很會偽裝自己,使一般人很難識別;但毛澤東敏銳地發現了“資產階級就在黨內”的問題,并提出了“斗私批修”、“反腐防變”的一系列“最高指示”。)在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打擊“一小撮”的同時,借機打擊了“一大片”。在“文革”后的“平反冤假錯案”時期,在解放“一大片”的同時,也解放了“一小撮”;在否定“文革”的同時,也否定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
被解放了的“一小撮”受到了重用,竊取了“權利”。他們懷著對毛澤東及其革命路線的刻骨仇恨,充當了“改革”的急先鋒;緊接著,又培養了大批的“接班人”。
2.“亂中取勝”之計
一方面,鼓吹“階級斗爭熄滅論”,否認社會主義歷史階段“階級斗爭始終存在”的事實,以攪亂人們的思想;另一方面,又通過多次“共產黨員重新登記”不斷“清理階級隊伍”。
要求“共產黨員必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剝奪廣大共產黨員的民主權利,使形成“一言堂”之局面。
否定毛澤東年代新中國的建設成就,到處宣傳:大躍進餓死了“三千萬人”、文化大革命把中國經濟弄到了“崩潰的邊緣”。
通過謠言散布,攪亂人們思想,以圖“亂中取勝”,是敵對勢力的慣用伎倆。
3.歪理邪說一統天下
通過所謂“真理標準”討論,提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謬論(這就如同討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一樣),據以反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真理性。
在國內,宣傳“馬克思主義是100多年前的東西,過時了”;對外,大言不慚地宣稱“社會主義是什么?現在誰也說不清。”
有良知的一大批學者,開始失去話語權。
4. 對真理的批判
通過批判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批判毛澤東“以階級斗爭為綱”及“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為重建剝削制度進行前期準備。
5. 對廣大勞動者的欺騙
在重建剝削制度的過程中,把“失業”稱為“下崗”,把“投機”叫做“投資”,把“資本家”稱為“企業家”,把“通貨膨脹”說成是少數人的“亂漲價”,把“資本主義制度”稱為“現代企業制度”,把對勞動者的“打劫”稱為“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通過“玩弄詞藻”的手段,對廣大不明真相的勞動者實施進一步的欺騙。
二、 改變所有制的具體步驟
在清理過“階級隊伍”,并徹底控制了“話語權”后,先是污蔑“計劃經濟”,提出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繼而又把“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換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接著,提出要實現“現代企業制度”;最終,去掉了“社會主義”幾個字,露出了“市場經濟”的本來面目!
在否定“計劃經濟”的同時,有計劃地實施“化公為私”的“改革”。“改革”是通過對勞動者和國有資產的一系列“打劫”完成的,其具體步驟如下:
1.打劫工人、農民,使他們一無所有
(1)打劫集體所有制農民
首先是,破壞農村教育(始于1978年);緊接著,在廣大農村強制推行單干(基本完成于1983年)。資本的“原始積累”就這樣開始了。
筆者在“插隊四十年所見農村之變遷”一文中講述過自己曾經生活過的農村“改革”前后的變化,這種從集體所有制向個體所有制的轉化是全國性的普遍現象,這里不再贅述。
“強制單干”這件事,廣大農民反對;查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文件,也沒能找到根據;30年后,有人后悔了,但被破壞了的集體經濟已經很難恢復。
單干,使農村“一夜回到解放前”;一盤散沙的個體農民,很快淪為了“弱勢群體”。
30年來,物價上漲100多倍,然糧價增長不到10倍;這種坑農害農的“改革”,導致大多數農民靠種地已經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不得不離鄉背井外出“打工”。
(2)打劫全民所有制工人
“砸爛工人階級鐵飯碗”這句話,人們可能還記憶猶新。通過“輿論導向”之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迫使大批國企“破產”。
破產后的國企,大部分被內、外資低價“并購”;未破產的國企,實行了“股份制”,改變了全民所有制的性質;即使是“國有銀行”,也被外資“參股”。
城市的下崗工人,生活無著。一些人去農村“投親靠友”,以免“凍餓而死”;一些人到處“打工”,部分婦女則以“賣淫”為生;少數人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學著靠“打劫”為生。
(3)打劫已經瀕臨絕境的人群
城市中“擺地攤”的“小商小販”,屬于只能勉強維持生活的瀕臨絕境的人群。北京的“城管”們,對這樣的人群實施的打劫,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了。
喪失了最后一點生活手段的人群,要想不被餓死,還能做些什么呢?
(4)打劫國有資產
與在廣大農村推行“單干”一樣,對國企的“打劫”也是強制進行的;妨礙“改革”的企業領導人,會通過“領導班子”的“調整”被清理掉。關于國有資產被打劫(媒體用語為“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各路媒體多有報道,在此不再贅述。讀者若想了解更多,可以閱讀“左大培”的“不許再賣——揭穿企業“改制”的神話”一書;另外,烏有之鄉網刊中“閑言”的文章給出了一個打劫的實例,文章標題為:“安邦”其實“竊邦”--揭秘中國首富陳小魯
2.通過“打劫”積累可能轉化為資本的“貨幣”
打劫工人、農民的同時,也完成了對全民所有制的國企以及農村生產隊集體所有制財產的打劫;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解決了貨幣在少數人手中的積累問題。
打劫過程中,流行這樣一句話,叫做:“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過程中,為企業領導人“配發法人股”、實行“年薪制”,只是化公為私、培養貪官污吏的部分手段。
通過“合資”,幫助帝國主義國家“并購”我們的國有資產。把“為中國人下蛋的雞變成為外國人下蛋的雞”,采用了極其惡劣的手段。高粱在這方面以大量“數據”為依據,進行過深入的研究,這里不再贅述。
3.通過打劫使一切“資源”商品化
在通過打劫進行“改革”的過程中,工廠、礦山、土地、……、等一切“資源”都變成了可隨意買賣的“商品”。甚至還有人提出“空氣也是一種資源”,要政府向每一個公民收取“呼吸稅”。
“打劫”不但使曾經的“國家主人”變成了“勞動力商品”,而且還是“過剩的勞動力商品”;也就是說,必須保證一定數量“失業人口”的存在;只有這樣,才能使新生的地主、資本家們有充足的勞動力可供雇傭,以保證生產得以正常進行。這樣的“生產”過程,被馬克思稱為“資本循環”。
在《資本論》第1卷中,馬克思對上述“打劫”(又稱“剝奪”)有如下論述:
“在原始積累的過程中,對正在形成的資本家階級起過推動作用的一切變革,都是歷史上劃時代的事情。首要因子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強制地同自己的生存手段分離,被當作不受法律保護的無產者拋向勞動力市場。對農民的土地剝奪,形成了全部過程的基礎。這種剝奪的歷史,在不同的國家帶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順序,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經過了各不相同的階段。”
三、 通過立法對新的所有制進行保護
打劫成功了,“經濟體制”的“改革”基本完成。下一步必須做的,就是通過“立法”來保護這一“成果”,為將來的“政治改革”打基礎。其中,最重要的兩個法律是“物權法”和“勞動合同法”。
1.物權法
通過“物權法”來保護權貴們的打劫“成果”,使之“合法化”。“物權法”在表面上保護每一個公民的私有財產的同時,保護了一小撮人靠打劫得來的不義之財。這是“暗度陳倉”的另一種手段。
在此必須指出的是,物權法的出臺,經歷了很長的時間;因為在“掙工分、拿工資”的年代,在城市中生活的人們,除了身上穿的、家里用的,可以說是“一無所有”;若那時立法,沒有任何道理。怎么辦?很簡單:在實施“打劫”的過程中,讓每個普通家庭也都有一點點“私有財產”即可!而且,這一點點“私有財產”還必須隨時處于再次“被打劫”的危險之中!
“物權法”出臺前的必要準備如下:
(1)培養人們的“私有觀念”
首先,在農村推行單干(上世紀80年代初),使占我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成為“真正的私有者”;接著,否定“文革”期間的“破四舊”,把賭博活動當做“新生事物”進行培養。用發行“彩票”、建立“股市”的手段,勾引人們“致富”,逐步把人們引入歧途。
部分彩票還被賣到了最貧困的農村,從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貧困農民手中把政府的“救濟款”打劫回來。
股市建立的同時,降低了銀行存款利率;許多人為了不使自己的勞動所得受到損失,把銀行存款轉入了股市。為把股市上損失的財富撈回來,人們又不得不投入新一輪的賭博活動。
賭博活動逐漸擴散到全中國,伴隨著的是吸毒、販毒、賣淫、嫖娼;與此同時,境外黑社會勢力開始滲入,并逐步打入了我國的公檢法系統、政府、軍隊等要害部門。
世紀之交,眾所周知的“深圳模式”、“石獅模式”已經被媒體譽為經濟發展的“榜樣”。其實,深圳是境外黑勢力最早滲入的城市之一,是在“貓論”的指導下發展起來的;而石獅市是靠在“保護傘”下,販賣色情錄像帶發家的。(詳情略)
毒品為什么能夠在我國泛濫,因為禁毒要付出“代價”,而且沒有“經濟效益”。毒害中華民族的“毒品”,可以分為兩個大類,即“物質毒品”與“精神毒品”(或稱為“精神鴉片”)。
“精神”和“物質”是可以互相轉化的,這種轉化被稱為“理論”指導下的“實踐”。例如:
著名“經濟學家”于光遠有一句改革名言,叫做:“抬頭向前看,低頭向錢看;只有向錢看,才能向前看。”這句話,一度成為許多人的“指路明燈”,成為通過販賣“物質毒品”去“致富”的理論依據。用毒販的話說,叫做:“沒錢就是‘漢子難’,有錢才是‘男子漢’。”販毒,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請看:禁毒紀錄片《中華之劍》第2集“誰之罪”)
當大多數人都鉆到“錢眼”里的時候,社會上的“五毒俱全”便難以避免。1990年后,“物質毒品”已經在我國泛濫成災;而“精神毒品”的擴散,毒害了至少兩代年輕人,至今仍難以遏制!
(2)進行“住房改革”
上世紀80年代末,盡管“私有觀念”已經到處泛濫,但大多數人對那種“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住房私有化還是不感興趣。
提高房租,讓城里人“租不起”;降低房價,使“買房比租房更便宜”;是使住房私有,使每一個家庭都有一些真正的“私有財產”的必要手段。
這手段“一石雙鳥”:通過“住房私有”,打劫城市居民的“銀行存款”。
(3)明火執仗地打劫私有財產
這樣的“打劫”,在“天子腳下”的北京城里,大量發生。僅舉三例如下:
A. 北京的陶然亭公園,是個盡人皆知的地方。在公園東門外的道路東側,原本是總后勤部的3401工廠,又名燕京汽車廠,是一個純粹的國有企業。該廠的國有資產如何被打劫,在此不提,只簡述職工擁有“70年產權”的“已購公有住房”被打劫之事如下:
打劫是在政府、銀行、開發商、黑社會的共同參與下進行的。開發商看中那個地段后,強行低價拆遷職工住房,并將那個地方改稱“朱雀門”。為逼迫職工賣房,打劫者在天寒地凍之時,砸爛了居民的窗戶;接著,又掐斷了居民區的水、電、暖氣、天然氣。由于那里居住的“下崗”、“退休”職工們的堅決抵制,打劫過程持續了十幾年;但最終,“打劫”還是成功了。
盡管那個地方已經物是人非了,在筆者的“博客”中,仍保存著當年拍下的現場照片。
B. 朋友的朋友合伙集資,開了公司。生意不錯,被競爭對手瞄上,訴其“非法集資”,導致公司負責人被投入監獄,公司破產。
C. 在北京不許“農民工”子女上學讀書的年代,農民工們不得不自己集資辦學,被誣為“非法辦學”。學校被搗毀。
2.勞動合同法
與廣大勞動者喪失了“主人翁”的地位并淪為“弱勢群體”的同時,可以被作為“勞動力商品”進行出售的,勞動者的“勞動能力”也必然成為“被打劫”的對象。“周扒皮”們又“回來了”!
以筆者曾經工作過的某科研單位為例:上世紀90年代初,知識分子的平均年齡為72.5歲;到90年代中期,創造了50至60歲年齡段的知識分子,五個月內死亡六人的記錄;至世紀之交,開始發生40歲年齡段的死亡記錄。筆者于52歲那年,因病離開了工作崗位;離崗前的最后幾年,平均工作時間連節假日都計算在內是每天15至16小時!而當權者的說法是:“人的潛力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勞動法”的出臺,名義上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但緊接著就變成了“勞動合同法”。
從1982年開始在全國農村強制解散集體經濟,推行“單干”;從1994年前后出臺“勞動法”,到2004年前后變成“勞動合同法”;再到2012年“勞動合同法”修訂,歷經了整整30年。
該法的出臺,正式宣布了“雇傭奴隸制”在我國的建立。
根據這一法律,每個勞動者都必須分時間段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合同可以簽一年或多年,但處于“弱勢群體”的受雇傭者是沒有能力與資方去討價還價的,只能逆來順受。在筆者見過的“合同”中,大學以上學歷的勞動力出賣一方的“勞動報酬”均為“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高學歷者尚且如此,弱勢群體中的其他部分也就可想而知了!
盡管合同規定“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但實際工資一般高于那個數值;其前提是被雇傭者必須“聽話”,否則就只能拿“最低工資”,如果對拿最低工資不滿,就自己“滾蛋”;想與資方打官司?必然是“毫無勝算”的,因為一切都在“合同”規定之內,并不違法!
按照這樣的“勞動合同”的規定,社會主義的“按勞取酬”和“男女同工同酬”沒有了!但被雇傭者還必須“自愿地”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失業(或下崗)就沒有飯吃,所以他們必須“歡迎剝削”。
“文革”期間,曾經被“批倒、批臭”了的“剝削有功論”就這樣“通過了實踐的檢驗”,被證明是“真理”了!
“勞動合同法”中,把“剝削者”稱為“用人單位”把“被剝削者”稱為“勞動者”。實際上,失去了勞動手段的“被剝削者”同“剝削者”之間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過是一紙喪失了公平與正義的“賣身契”!
四、 所有制的變遷與黨內路線斗爭
1.黨內兩個司令部的斗爭,在毛澤東等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去世后,仍在繼續。所有制變遷,是在黨內兩條道路斗爭的繼續中,是在“復辟與反復辟”斗爭的繼續中,也是在“公與私”斗爭的繼續中,所產生的一個“階段性改變”。
斗爭仍在繼續,黨內正義力量還在。雖然,處于“弱勢群體”中的廣大勞動者“有苦難言”、“投訴無門”,常因“上訪”、“告狀”而“丟失性命”或“被打斷了腿”;但是,最后勝利必定會屬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走社會主義道路一方。這是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是科學的“真理”,根本無需“用實踐去檢驗”;就如數學中平面幾何的“平行公理”一樣,如數學中的“無限遠”、“無限大”、“無限小”一樣,無需“用實踐去檢驗”。在此就不贅述了。
2.所有制的變遷是敵對勢力破壞的結果。
30多年來,敵對勢力利用已經被他們篡奪的國家黨、政、軍大權,肆無忌憚地對我國正在建立中的、尚未完善的社會主義制度進行破壞。
破壞發生在下面兩個領域:
1.上層建筑
上層建筑領域的破壞主要是:通過顛倒黑白、攪亂思想,使人們喪失“信仰”,為重建“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社會制度”鳴鑼開道。
“文革”期間被批判過的“封、資、修”的所有東西全都“粉墨登場”,占領了我們的宣傳陣地;私有化的“改革”,在批判毛澤東“錯誤”的同時,還禁止了“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再版及其后續幾卷的發行。
1990年,畢業的大學生所受到的教育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1993年,大學研究生政治課,正式向理工科學生宣布:“現在‘勞動力’已經是‘商品’,不要以為‘學了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離開學校后,要把自己‘賣個好價錢’!”
1995年,以鼓勵“新生事物”為名,已經到處開設了“賭場”、“妓院”;北京城里的“賭場”、“妓院”,居然是由“警察把門”,來進行保護的!
黑社會的滲入,伴隨著“明碼標價”的謀殺;誰阻礙“新生事物”,就讓誰“滅亡”!上世紀90年代中期,取人性命的一般“價格”是人民幣五萬元;現在,由于“物價上漲”,取人性命的最高價格已經超過億元了!
2.經濟基礎
經濟基礎方面的破壞,主要是對工、農業生產力的破壞。簡單地說,農業方面的破壞,已經產生了大量“失地農民”;而工業方面的破壞,出現了大批“國企破產”。與經濟危機、通貨膨脹相伴隨的,是水土流失、資源枯竭、環境污染、……。
(1)農業方面
30年來,物價上漲了100多倍,但糧價上漲不到10倍,廣大農民已經種不起地了!為求生存,不得不進城“打工”,并導致部分土地撂荒(總體如此,少數個例除外)。為鼓勵農民種地,政府取消“農業稅”、倒貼“地補”、支持“土地流轉”,仍然不能解決問題。
國產農作物滿足不了需求,就不得不擴大進口;迄今為止,糧食年純進口量超過10%,其中大豆超過90%;也就是說,一旦敵對勢力采取糧食“制裁措施”,就會有至少1.3億中國人挨餓。幾年前,媒體公布的我國低于貧困線的人口數量,已經多達1.2億!
進口的“轉基因”農作物,在“神速”地消滅了國內許多農作物品種的同時,還造就了大量的不孕不育人口。……。顧秀林等一大批學者,對于轉基因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發表了大量文章,筆者不再贅述。
(2)工業方面
30年來,我們的企業大量“破產”。幸免于難的少數“國企”,也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有企業”;現在的一個專有名詞,稱之為“官僚、買辦、壟斷資產”(總體如此,少數個例除外)。這種改變,是通過“企業改制”完成的,是“官商一體化”的必然結果。
私有化的“改革”侵害了廣大勞動者的權益,造就了一大批新生的地主和資本家;并導致全國各地“礦難頻發”、“房倒樓塌”、……,伴隨著的是買官賣官、貪污腐敗、……,并由此引發了大量的“群體事件”。
這樣的“改革”,背離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紀錄片“較量無聲”,對帝國主義的狼子野心及其對我國“意識形態”、“經濟建設”領域進行的持之以恒的破壞行為進行了揭露。實際上,破壞是通過“內、外勾結”進行的,“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蘇聯、東歐的巨變,為我們展示了這種破壞的嚴重性;血淋淋的教訓,為我們提供了“前車之鑒”。
“較量無聲”對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就進行了肯定。實際上,如果沒有上述的“改革”,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還要快得多。
五、 蘇聯、東歐的教訓與啟示
1.教訓
帝國主義通過“流血的戰爭”無法達到的目的,可以通過貌似“不流血的和平演變”來達到。然而,“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政治、流血,密不可分,是“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即有“階級社會”的必然產物。
紀錄片“蘇聯亡黨亡國二十年祭”為我們展示了相關的一切。
原蘇聯、東歐的那些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再次經歷了流血、犧牲。戰爭仍在繼續。
2.啟示
我國私有化的“改革”,導致了經濟危機(始于1993年),帶來了通貨膨脹(仍在繼續),……。30年來,我國發生的這一切,與前蘇聯解體前的情形極為相似。為什么中國沒有“重蹈覆轍”?
A. 因為毛澤東親自發動和領導的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覺悟,為可能發生的“資本主義復辟”打了“預防針”;而毛澤東提出的“抓革命、促生產”,是“反腐、防變”的必要手段。
B. 毛澤東通過文革后期的“上山下鄉”運動,通過“知識分子與工農群眾相結合”,培養出一大批“有社會主義覺悟、有文化的勞動者”。這批人中的一部分,已經進入了黨的領導層。
C. 我國30年的私有化改革實踐,以及蘇聯、東歐的教訓,進一步提高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反腐、防變”的覺悟。
六、所有制變遷的客觀規律
馬克思用自己畢生的精力,揭示了所有制變遷的客觀規律。他說:
“無論是發現在這個社會中存在著階級,還是各階級之間存在著斗爭,都不是我的功勞。在我以前很久,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我的新貢獻不過是:發現了階級的產生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系,階級斗爭必然導致無產階級專政,這個專政不過是為了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
研究表明,在人類社會中,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如下:
1. 原始社會
勞動力與生產手段采取直接結合的方式。勞動者作為全體社會成員之一,為了滿足社會全體成員的需要,直接利用社會所有的生產手段進行生產,勞動者與生產手段直接結合。
2. 奴隸社會
奴隸主握有生產手段,奴隸完全沒有人身自由。勞動者本身也是奴隸主所占有的生產手段之一,勞動力、生產資料、勞動對象均為奴隸主所占有。奴隸主用強迫的方式,用皮鞭將勞動者與生產手段結合起來;包括奴隸生產(奴隸的后代仍然是奴隸)在內的“生產成果”,全部歸奴隸主所有。
3. 封建制度
封建主(地主)掌握了主要的生產手段,但勞動者沒有這樣的生產手段;通過“地租”的形態把勞動力與生產手段結合起來,對勞動者進行剝削。勞動者的“生產成果”,交租后有所剩余。
4. 資本主義
資本主義制度又稱“雇傭奴隸制”。資本家占有生產手段,勞動者沒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僅有分時間段出賣自己勞動能力的自由);勞動力(在售出后的時間段)、生產資料、勞動對象為資本家占有;其生產方式是用工資把勞動力與生產手段結合起來,以榨取“剩余價值”。勞動者的“生產成果”,除自己的工資以外,歸資本家所有。
5. 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制度,是勞動者全體(社會的主人),也就是整個社會握有生產手段;使勞動力與生產手段直接結合起來,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取酬”的分配方式。勞動者的“生產成果”中,除去自己工資以外的部分,屬于全社會所有;其中,包括了:勞動者的各種福利、再生產的投入、……、等。
什么東西決定了一定歷史階段的生產方式?它決定于生產手段的所有權掌握在誰的手里。生產手段一旦成為全社會的財產,就采取勞動力與生產手段直接結合形態;當生產手段掌握在某一階級手里,參加生產過程的勞動者與生產手段分離的情況下,生產手段與勞動者結合的方式必然產生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
因為:占有生產手段的人就有支配別人的權力,就能剝削那些喪失了生產手段的人。所以說:所有制決定了分配。
目前,我國存在的“分配不公”問題,正是源于“所有制的變遷”。從“按勞分配”轉變為“按資分配”,是“重建剝削制度”的必然結果!
自從人類進入有階級社會以來,歷次生產方式的變更,都伴隨著你死我活的復辟與反復辟的殘酷斗爭。蘇聯、東歐的巨變,以及我國所有制的變遷,再次證實了這一點。沒落的階級是不會自動退出歷史舞臺的,正如毛澤東所說“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
七、復辟與反復辟的斗爭
1949年,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對剝削階級的“打劫”,建立起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新中國。
1982年,敵對勢力通過對廣大勞動者進行的歷時30年的“打劫”,培養出新一代的地主、資本家,重建了剝削制度。
所有制的變遷,使我們再次想起了毛澤東在世時的一段話:“社會主義時期,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在這個歷史階段中,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存在著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
毛澤東還說:“資產階級就在黨內”、“走資派還在走”、要“抓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要避免使廣大勞動人民“吃二茬苦、受二茬罪”、要“斗私批修”、要“抓革命、促生產”、……。
因為階級的產生“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系”,而中國又是在“一窮二白”的經濟基礎上建立起社會主義制度的;所以,毛澤東要“抓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要“抓革命、促生產”;因為,只有到了生產力高度發展的時候,“復辟”與“倒退”才會成為“不可能”。
“走資派”們卻是反其道而行,他們所干的恰恰是“反對革命、破壞生產”。通過“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通過破壞我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破產我們城市的國有企業的手段,達到其“重建剝削制度”的目的。
在毛澤東去世后的30多年中,從理論到實踐,均已證明了毛澤東的論述是正確的。
資本主義制度,是人類社會的最后一個剝削制度,而帝國主義是“垂死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的最終勝利,與資本主義的必然滅亡,是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正如國際歌中所唱:“這是最后的斗爭,團結起來,到明天,英特納雄耐爾就一定會實現!”
復辟與反復辟的斗爭仍在繼續,一小撮人妄圖在我國實現“政治改革”的活動并未終止;中國共產黨內的正義力量,仍在同敵對勢力進行著殊死的斗爭。
烏云遮日不會長久,歪理邪說經不住推敲;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一旦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掌握,“妖魔鬼怪”必現原形。在此,引用毛澤東的一首詞來結束本文:
一從大地起風雷,便有精生白骨堆。
僧是愚氓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
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
今日歡呼孫大圣,只緣妖霧又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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