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糾錯”與“依憲改革”是檢驗是否真正落實憲法權威的試金石
——烏有之鄉舉辦學習《憲法》交流會紀要
黎聲
今年10月份召開了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特別突出地強調了憲法的權威。四中全會精神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在即將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為了深入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宣傳普及憲法知識,掌握憲法武器,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烏有之鄉于2014年11月30日下午舉辦學習《憲法》交流會。會議由烏有之鄉站長范景剛主持,到會嘉賓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鞏獻田、清華大學教授李定凱、中央政策研究室綜合局原局長張勤德、首都經貿大學教授丁冰、左翼作家陶冶、中美商學院副院長李新政教授、地質科學院研究員孫坦、財政部退休專家李先生等。大家圍繞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憲糾錯、依憲改革等話題,進行深入討論和交流。
堅持依憲治國必定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
諸多與會同志發言時都強調,貫徹依憲治國的精神,首先的和必要的就是一定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是四項基本原則的重要支柱之一。
鞏獻田教授發言時強調,人民民主專政在我國也叫無產階級專政,是黨和人民須臾不可離開的法寶,這已經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所證明。
他指出,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地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制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對此他非常贊同。但是,鞏獻田教授感嘆道:“我國《憲法》在官方文件和理論上、形式上是最重要的,最具有權威的,但是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在法治實踐中,在法學研究教育中,我國《憲法》是最被輕視的,最被忽視的,最容易違背的。”
有與會同志指出,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實踐中,出現了不少反向專政的現象,不是貫徹人民民主專政,而是人民被專政。比如,今年東莞裕元鞋廠的工人階級為爭取自身社會保障權益的罷工事件中,當地黨和政法機關就沒有實行人民民主專政,保護工人階級的合法權益,相反,幫助資本家鎮壓工人階級。這說明至少在廣東東莞這個地方工人階級的政治領導地位在憲法中有,但是在實際中沒有,東莞工人階級反倒成了專政對象,這是嚴重的違憲行為。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落實憲法權威,堅持依憲治國,必定要真正實施人民民主專政,糾正人民被專政的問題,否則,堅持依憲治國就是一句空話,依法治國就會走向邪路。
要在全黨、全軍、全國人民中掀起學習我國《憲法》的熱潮
李新政教授發言時提出建議,為了推動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要立即在全黨、全軍、全國人民中開啟學習我國現行《憲法》的熱潮,讓舉國上下都知道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核心內容,認識到《憲法》與黨和人民命運的關系。
鞏獻田教授發言時認為,雖然我國現行《憲法》歷經多次違背憲法原則精神的修改,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實踐中加以糾正,但是總體上看我國現行《憲法》基本上還屬于社會主義憲法,關鍵的是要讓全國人民都知道,從上到下都要堅決貫徹實施。他還強調,結合學習四中全會精神,普及我國《憲法》知識,非常重要,迫切地需要開展起來,澄清人們的一些糊涂認識,反擊西方資產階級法學理論對人們的誤導。
有與會同志強調,特別要讓解放軍和政法機關的干部隊伍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習《憲法》有關內容,并且要開展馬克思主義法學教育運動,認清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法機關都是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在工作中要站穩立場,槍桿子和刀把子要牢牢掌握在馬克思主義者手中,為工人階級領導,為勞動人民撐腰,堅決打擊和鎮壓反人民的各種反動勢力,決不能把槍口對準工農大眾,決不能把人民群眾當做專政對象。
有與會者指出,要使得學習《憲法》運動取得實際效果,應該聯系我國社會現實中的實際問題來理解。比如,重慶曾經動用武裝特警幫助民工鎮壓黑社會,討要黑心資本家拖欠的工資,這就是貫徹人民民主專政的鮮活案例。這件事情曾經遭受反黨反社會主義勢力的輿論圍剿,也說明了反人民勢力對待人民民主專政的態度,這正是階級斗爭的具體表現。
依憲執政要求正確處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改革開放的關系
鞏獻田教授發言時強調,我國現行《憲法》的根本原則和核心規定包括四項基本原則和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集中體現在《憲法》的序言中和第一章總綱部分的內容中。《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我國《憲法》關于我國國體的規定,是憲法最核心的內容。我們現在要重溫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的規定是對的。科學社會主義和非科學社會主義的區別就是:是不是人民民主專政,堅不堅持人民民主專政。而堅持這個專政的核心,必須有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這里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是為了實現無產階級政黨的歷史使命,從社會主義走向共產主義,所以就必須以馬克思主義作為指導思想。所以這個四項基本原則的內在邏輯非常嚴密的。四項基本原則本身沒有錯,非常科學,問題是我們貫徹執行中走樣了。尤其是錯誤地把改革開放和四項基本原則并列起來,這是錯誤的。應該是改革開放服務四項基本原則,不是四項基本原則服務改革開放的。
重大違憲問題
鞏獻田教授認為,有兩個主要的違憲問題迫切地需要正視和面對。第一,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和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的實際構成中工農兵的代表比例嚴重不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幾乎都成了官員富豪明星代表大會,這是違反憲法的。第二,我國的公有制主體地位不復存在,這也導致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和工農聯盟名存實亡,這也是嚴重違反憲法的。
丁冰教授發言時指出,當務之急,首先要考查的是,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否有違憲的問題。因為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是黨的執政之基,勞動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在當前,堅持公有經濟的主體地位乃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生命線。然而現實情況是,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資料,截至2008年在二、三產業中,公有經濟大約只占三分之一。這說明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已嚴重削弱或喪失了。不僅如此,問題還在于,在這嚴峻的背景下,在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前,當局還迫不及待地出臺新36條、新20條,鼓勵私企外企進入國企所控制的有關國民經濟命脈部門和支柱產業與關鍵領域,實際是強制已為數不多的、本應由國有經濟掌控的部門和領域人為地給私企外企讓出發展空間,既違反了市場公平自由競爭的原則,又進一步損害了國企的健康發展,更違反了憲法的規定。
孫坦發言時指出,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據此條,國務院應傾聽人民的呼聲,順民心而為。可有人卻提出什么“以開放倒逼改革”、“要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深化改革”,甚至說出“要殺出一條血路來”!如果他們出臺的改革舉措若是受民眾擁護,何至于對老百姓說出這樣狠話?!顯然上層人士主張的一些改革措施是違逆民心的。逆民心而為,還奢談什么改革“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這不是公然違憲嗎?
作家陶冶發言指出,即使按照2004年3月14日修正的現行憲法來看,在序言里還說:“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那怎么現在還有人不準許提階級斗爭啊?而是只講“維穩”和“和諧”,將國家機器對準遭受官僚、資本家、黑社會欺壓的工農大眾、普通百姓。這是否涉嫌違憲呢?
真要堅持“依憲治國”,首先必得實施“依憲糾錯”
有與會同志指出,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真正尊重實施我國《憲法》權威,當前首先必得糾正一系列違反憲法的重大錯誤,實施“依憲糾錯”,這是檢驗是否真正落實《憲法》權威的試金石。
有同志指出,首先要切實糾正對人民群眾實行專政的違憲錯誤。三十多年來,堅持毛澤東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路線的一大批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被錯誤地施行專政,造成新時期的大量冤假錯案;抵制私有化、保衛國有企業的工人階級遭到政法機關的專政;反對強征強拆、保衛自身利益的農民階級和城市市民群眾遭到官商勾結、黑警一家的專政;私企、外企的工人階級為捍衛爭取自身合法權益而同資本家開展自發的斗爭,卻大量地遭到政法機關的鎮壓;大批的退伍復轉軍人為了落實政策捍衛自身權益,同樣遭到各地專政機關的打壓;廣大基層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自發地紀念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活動經常受到政法機關的打壓。這些都是人民民主專政錯位或不作為或反向作為的表現,都是嚴重的違憲問題,都應當得到切實的追究和糾正。
有同志指出,現在我國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都面臨代表和構成脫離國體性質的問題,應當考慮加以糾正。
好多同志強調,“依憲糾錯”的迫切任務是解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問題。從現在官方公布的有關數據來看,無論從對GDP占比、還是就業人數來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都不復存在了。依照我國《憲法》原則,迫切需要對此進行追究和糾正,清算侵吞國有資產和集體企業財產的罪行,重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涉及到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是否名副其實的問題,涉及到工人階級領導地位問題,涉及到共產黨的執政領導能否保持問題,涉及到共同富裕能否實現問題。
另有同志指出,推進“依憲治國”,實行“依憲糾錯”,首先要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四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的,就是要“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當前,首先要重點檢查上屆國務院推出的兩個《非公36條》和十屆人大通過的《物權法》,這都是明顯違反憲法的法律法規。也有同志補充強調,首先需要明確由什么人來審查這些法律法規和行為,如果由西化派分子或改革既得利益集團代表來審查,根本不會有什么好的效果,只有讓忠誠于黨和人民的馬克思主義者來主導此項工作,才能在黨的領導下勝任歷史使命。
還有同志指出,現在各地正在推行的土地流轉、國企混改等等,國務院剛剛出臺的在基礎設施、市政工程、礦產資源、食用鹽業甚至軍工軍需等關系國計民生重大問題的領域向外資和私人資本繼續放開等等政策,這些都是嚴重違反我國《憲法》原則和精神的,應當立即停止,立即糾正。
貫徹落實“依憲執政”,必得立即實行“依憲改革”
有同志指出,貫徹落實“依憲執政”,必得實行“依憲行政”,現實的狀況要求立即實行“依憲改革”,必須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各級干部要有法治思維,決不能再鼓吹“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極端反動口號。
有同志指出,去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各個系統、部門都在研究推出改革舉措,有的領域爭論很大,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務必堅持“依憲改革”的思想來慎重研究和出臺改革舉措。今后新的改革舉措出臺要在程序上經過是否合乎《憲法》原則和精神的審查環節,并且要公開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關于“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的重大建議
李定凱教授說,他十多年來參加保衛《憲法》原則和精神的政治斗爭,在黨的會議上、給上級黨組織寫信、參加群眾活動,一次一次地呼吁按照我國《憲法》和我黨《黨章》的精神原則辦事,保衛社會主義,捍衛人民利益,但是效果甚微,感到灰心,現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究竟是否是社會主義的,現在還沒有吃透,即使是真的,能否真正落實,心里也沒底。他建議,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要么成立憲法法院,要么成立憲法監督委員會,以便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發現了有違反憲法的現象,給大家創造一個合法的正式的渠道,可以找憲法法院打官司去。不然的話,像過去這樣,老干部們呼吁多少年了,根本沒用啊,擋不住違反憲法的復辟倒退的改革。
有與會同志認為,應該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常委會下設立憲法監督委員會,履行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將現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擔負的“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轉移到憲法監督委員會。當然,憲法監督委員會也仍然要設立黨組,接受黨的領導,不能脫離黨的領導。
有與會同志提議,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應將其人大代表的姓名、職業、固定住所、辦公地方、聯系方式通過其官網、公眾媒體告知廣大人民群眾,以便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和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現在人民群眾不知道自己選區的人大代表是誰,不知道到哪里能夠找到自己的代表,無法向其委托問題,更無法去進行監督。采取了這樣的信息公開舉措,也才能使得那些花錢買上的代表退出,并防止今后再發生。
要弄清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對象
作家陶冶發言強調,依法治國首先是治理各級政府和政府的行政執法機關。保證他們依法執政。要依法治黨、依法治軍、依法治吏,而不是治民。尤其是貪腐方面犯罪的沒有一個是普通百姓,沒有一個是平民。
張勤德同志強調,依法治國的主體是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群眾,治理的對象應當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剝削階級分子和黨內頑固的走資派、漢奸賣國賊。要按照我國《憲法》實行好依法治國,落實好依憲治國,還得必須堅持真正的共產黨的領導并堅決實行群眾路線的根本工作方法,堅持群眾參與,明確人民群眾是治理主體,而決不能把人民群眾當做治理對象。
最后,張勤德同志談了“依憲糾錯”中必須糾正的“九大錯誤”和“依憲改革”必須采取的“九項措施”。
一、真正地要依憲執政,必須糾正下面談到的九大錯誤:
1、我國《憲法》中明確強調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進行改革和建設,但是現在官方文件和領導人講話中在很多時候不提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這是不符合我國《憲法》精神的,應該嚴肅認真地糾正過來。
2、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但是在今天,像茅于軾、賀衛方、袁騰飛這樣的敵對分子,黨和國家沒有進行應有的斗爭,人民群眾自發地起來斗爭,卻還遭到黨組織和政法機關的打擊破壞。
3、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是我國的國體,是我們的立國之本,但是我們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依法治國的決定中卻沒有提到人民民主專政。這是不應該的,應當在今后的工作中補充進《憲法》的這些內容。
4、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們知道,人民是有特定含義的,是個政治概念。人民是指擁護和參與社會主義建設的團體和個人,它和公民不一樣。但是我們的主流媒體在宣傳上講要保護每一個人的全面的自由的權利。所有的自然人,也包括茅于軾之流。我們的權利屬于人民,不屬于這些反動派啊。這是違反《憲法》的。在核心價值觀里抽象地講自由,能包括敵對勢力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自由嗎?這是不能贊成的。
5、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就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有制也是占主體啊,而且《憲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可是國企的私有化,以改革改制的名義造成了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這是最大的腐敗,性質最嚴重。這樣的違憲問題必須進行追究和糾正。
6、我國《憲法》提出,“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但是,現在資本主義思想在我們國家是泛濫的。另外,我覺得孔學、儒學宣傳得過頭了。孔孟之道作為一種思想體系,那是剝削階級的思想體系,但是現在對孔學宣傳很過頭,這也是違憲的。教育領域的違憲問題需要引起注意,應當盡快糾正。
7、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可是在實際上,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紀念毛主席的活動經常被政法機關用各種名義進行限制和破壞,上訪群眾遭受無數的打壓和折磨,這都是違反憲法的,我們很多老同志對此都感到心痛,想來就落淚,這些必須立即進行追究和糾正。
8、各級人大代表成分構成中,工農兵群眾所占的比例極小,這是違憲的,不符合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規定,應當進行糾正,工農兵比例應占到65%以上。
9、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群眾有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可是,廣大職工在不少企業里沒有什么權利,國家改革著重強調精英們的頂層設計,普通群眾沒有問津的機會,只能被動地接受強加在自己身上、侵害自身權益的改革措施。這些都是違反《憲法》的,應當切實地加以糾正。
二、要真正依憲改革,必須采取以下九項措施:
1、加強國有資產在私有化改革中流失腐敗案的調查、追究和懲辦貪腐人員。
2、人大應該通過建立健全立法和監督,嚴禁官員包括企業家及其家屬往國外轉移資產。已經轉移的,應該立案調查,抓緊落實。
3、建立健全法律程序,特別是抓好執行的具體措施,防止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變成有人謀取暴利的機會。
4、建議恢復包括罷工在內的五大自由。這是利大于弊的,從根本上保證社會主義江山不變顏色的有效措施。
5、恢復我國《憲法》中“懲辦漢奸賣國罪”的條款。
6、增加普通工農兵在各級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以這個作為突破口,使工農大眾由弱勢群體變成強勢群體。
7、要真正地依憲治國,拿出些有效的措施來,真正追究和糾正一兩項違憲的事情。當前特別需要抓個典型,起到震懾作用,這樣才能真正把《憲法》權威立起來。
8、國務院應每年向全國人大報告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情況,如數量多少、資產規模、就業人數、所占比例等。
9、對政法隊伍進行依法治國特別是依憲治國的教育,普及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知識,明確政法機關是執行人民民主專政職能的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政法機關,保證他們真正依法辦事,保護工農大眾為主體的人民權益,鎮壓各種反動勢力。
附錄:從河南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構成 看人民代表大會的本質被顛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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