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10月23日閉幕。中央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在中國共產(chǎn)黨93年的歷史上是首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提出“優(yōu)化司法職權(quán)配置……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qū)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設立“巡回法庭”這是一項新機構(gòu)、新制度,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原來的舊法律制度里的跨地區(qū)違法案件因為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影響,不能很好地執(zhí)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已經(jīng)不適應中國現(xiàn)在“司法國情”了,需要設立跨地區(qū)之上“巡回法庭”才能法治這樣的違法案件。這就有問題值得思考了,建國都65年了,到今天才需要設立這樣的“巡回法庭”來解決跨地區(qū)的各種違法案件問題,難道前65年就沒有跨地區(qū)的違法案件?回答當然肯定的,“有”;但那些時候為什么不需要設立“巡回法庭”來解決跨地區(qū)的違法問題呢?這需要以中國共產(chǎn)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治歷史來回答這個問題了。
追溯歷史早在1944年的《為人民服務》里毛主席就明確提出了“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毛主席在這里告訴我們“我們中國共產(chǎn)黨人”是有著共同的革命目標的,這個共同革命目標遠的就是實現(xiàn)“共產(chǎn)主義”遠大理想,近的就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會主義的新中國”階段目標,在這桿共同革命目標的大旗下,個人利益和小集團利益要服從革命的整體利益,服從革命的大局,不應該有“本位主義”生存的環(huán)境而又到處張羅,當然也就沒有“跨地區(qū)”的問題不能解決,或者根本上就很少存在“跨地區(qū)”的問題需要解決。大多數(shù)共產(chǎn)黨的眼里就沒有“各地區(qū)”分個你我彼此的問題,他們眼里的概念是“中國”、“華夏”、“炎黃”、“神州”,他們革命要解決的問題是“中國問題”、“中華民族問題”而不是那些庸俗狹隘的地區(qū)小概念、小環(huán)境,他們有著遠大的革命理想在支撐他們的行動。到了全國解放后,毛主席除了繼續(xù)強調(diào)“為人民服務”的“五湖四海”思想外,還在組織路線上從來不拿各地區(qū)各省市為用人當概念,打破框框條條——不管你來自五湖四海,只要你為人民服務就行,中國共產(chǎn)黨人眼里也就只有“中國”、“中華民族”這些思想了;讓“五湖四海”的觀念繼續(xù)發(fā)揚光大,壓倒多數(shù),其他的說明“老鄉(xiāng)”、“家鄉(xiāng)”的封建舊思想統(tǒng)統(tǒng)站不住腳,統(tǒng)統(tǒng)棄之腦后丟到九霄云外去,你要是搬到桌子面上晃來晃去,那就丟人現(xiàn)眼了,成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根本就沒有你存在與發(fā)展的社會環(huán)境。那時要是設立個“巡回法庭”就成了勞民傷財?shù)拿撗澴臃牌ǘ啻艘慌e的司法機構(gòu)了。什么制度化,這樣的社會環(huán)境你需要設立這樣的司法機構(gòu)來制度化?顯然人民不會買你的賬,國家不會聽任你瞎使喚來設立供人吃喝玩樂擺設機構(gòu),用現(xiàn)在的時髦用語那就是——納稅人不納你的稅供你揮霍。
到了上個世紀50、60年代毛主席不僅以“為人民服務”來統(tǒng)領全黨、全國人民,而且多次要求黨的高級干部要多讀曹雪芹的《紅樓夢》,為什么毛主席把全黨高級干部讀《紅樓夢》、懂得《紅樓夢》看得那么重要?這是因為毛主席精通幾千年的中國歷史,知道中國歷史里興衰更替都與吏治來源、籍貫相關聯(lián)。我們普通人都知道毛主席在這里強調(diào)不是高級干部要了解掌握《紅樓夢》的藝術性,而是要求懂得其思想性。一部《紅樓夢》就是幾千年中國封建社會的縮影,那里面存在著官官相護、裙帶關系、世襲關系、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封建渣滓,當然里面也包含“地方保護主義”等各種封建思想。新中國是建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礎之上的,存在著大量的封建殘余,隨時隨地都在滲透影響干擾著我們建設新中國的社會生活和黨的工作,這些問題解決好了就能“治國就是治吏”,就能治理幾千年遺留下來的“官本位”封建糟粕了,當然建立法治國家難度也就要小的多了,所以毛主席多次強調(diào)讀《紅樓夢》就是要求共產(chǎn)黨人搞清楚我們這個來源幾千年封建社會新中國的國情,要對癥下藥才能治理好這個國家,才能依法治國。
本來以“五湖四海”將國家治理得順風順水的,接近安定團結(jié)了,怎么又來了個“地方保護主義”?這還得從頭說起:
毛主席逝世后到80年代初,不知道從哪里冒出一股歪風歪論,說是本地人熟悉本地情況,所以本地人就應該在本地工作,為家鄉(xiāng)做貢獻。這就改變了毛主席的用人“五湖四海”的組織路線,變成“本地路線”或“當?shù)芈肪€”、“地方路線”什么的;這就使共產(chǎn)黨領導下的中國有了很大的顛覆。記得80年代初庸人正趕上學校畢業(yè)分配工作,本來教師對“地方”這個概念并不敏感,但是還是以“本地人熟悉本地情況,所以本地人就應該在本地工作”被分配回了本地區(qū);到了80年代中期,組織路線上把“毛澤東思想”已經(jīng)九霄云外去了,甚至非毛化甚囂塵上;民間的既得利益者(大多數(shù)后來成為新貴族和資本家富人)掀起一股污蔑誹謗毛澤東的大潮,在此環(huán)境里產(chǎn)生“干部隊伍年輕化”就完全把毛主席的“五湖四海”棄之不用了,大搞“本地人熟悉本地情況,所以本地人就應該在本地工作”,效果立竿見影,我們這里的新的縣委書記、縣長清一色的本地人,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長、財政局長盡可能都要安排本地人,于是“地方保護“開始萌芽發(fā)展,以致10年就長成樹木了——成了“地方保護主義”這顆參天大樹。記得90年代中前期我們這里一個鄉(xiāng)里發(fā)生了被人家外地縣市的改革家(那是這樣的稱呼非常流行,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那這個詞來概括稱呼)騙取簽訂了合同,我方將一貨車的茶葉運到了乙方所在的居住地縣市,結(jié)果不給錢還不允許再運回來,只能靠“法治”的打官司方式來解決了。這官司驚動了我們這里的大駕,請縣領導親自到他們那兒去與他們的上級黨政領導溝通,雖然產(chǎn)生了一定“人治”的效果,一部分茶葉被運了回來;但是大部分茶葉還是肉包子砸狗有去無回,不能以“法治”來挽回損失,被他們“地方保護主義”硬生生的截留下去,這時的“地方保護主義”已經(jīng)大過“法治”了。當然我們這里與外地打官司,進行,如果在我本地打,那一樣我們會變著法兒維護自己的人和事,肥水不流外人田,勝利總是向著我們一邊,向我們招手。
這后來黨和國家開始有所感覺了,解決這一的辦法是搞“異地交流”。什么地方一把手:省委書記省長、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縣長都采取“異地交流”的方式來任免或選舉;什么權(quán)勢部門:公、檢、法的一把手也開始“異地交換”;什么掌握財政金融大權(quán)的一把手也開始“異地對換”了,似乎早知今日、悔不該當初搞“本地人熟悉本地情況,所以本地人就應該在本地工作”,但是等到它樹大根深了,就難以還原了,時至今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好這一本來不應該有的問題,悔之晚矣。一想到毛主席19944年就告誡全黨“五湖四海”就覺得這些公知精英是腦殘;一想到解放后毛主席要他們認真讀研《紅樓夢》就認為他們在置若罔聞,根本沒有聽毛主席話,認真學習過毛澤東思想,根本不是毛主席的好戰(zhàn)士。
設立“巡回法庭”來解決“跨地區(qū)跨行業(yè)”違法犯罪案件問題再一次用實踐證明了毛澤東思想的正確性,證明了毛主席的“五湖四海”的組織路線前瞻性、科學性,是對古今中外歷史總結(jié)的科學結(jié)晶,是歷史的升華;而將那些異想天開諸如此類“本地人熟悉本地情況,本地人就應該在本地工作”的,不學習歷史、不懂國情、不尊重前人幾千年歷史經(jīng)驗的精華,而孤陋寡聞、濫竽充數(shù)、荒誕的奇談怪論的,統(tǒng)統(tǒng)應該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石臺中學張新國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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