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瑞典著名發展經濟學家岡納. 繆爾達爾研究了南亞若干國家的腐敗問題后指出,這些國家在二次世界大戰后腐敗盛行,以致于形成了一種"腐敗的民俗學"。"這種民俗學對于人民怎樣處理私生活,他們怎樣看待政府旨在鞏固國家和指導及促進發展所作的努力有決定性影響,它容易使人民認為,掌握權力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家庭的利益或他覺得應忠于的社會集團的利益來利用權力。"〔1 〕在他看來,腐敗已經進入人們的生活方式,成為一種文化了。
一
貪污腐化的風行在官員中形成以權謀私的惡習,在民間造成凡事以錢開路、行賄收買的歪風。社會中上上下下都把依法腐化、索賄行賄當做順理成章的事,一個人沒有"關系"辦不成事,有了錢卻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一個是"錢",另一個是"權",有了這兩者中的一種就可以在社會上暢通無阻。有權者可以憑借手中的權力發財,有錢者可以利用鈔票購買權力影響政策。至于法律、紀律、規章制度,只不過是一種約束無權無錢者的"軟條條",什么國家利益、社會整體也成了濫用權力者裝點自己門面的"擺設"。
起初,濫用權力主要發生在那些掌握財務的政府工作部門,比如,負責發放許可證、審批配額、征收稅費、發放貸款和福利款項等工作部門。后來,腐敗逐漸蔓延,從行政系統擴展到衛生醫療和教育文化部門,并進而滲透到司法界。腐敗最終"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一種行為準則,并且在這個基礎上形成了一種社會心理,我們可以稱之為"腐敗文化"。
腐敗文化的核心是極端的個人主義和小團體主義。官員或民間人士進行權錢交易時,把個人利益或小團體利益置于國家和社會的利益之上。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私利,不惜損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個人從腐化行為中受益,成本卻由全社會來承擔。集體主義和國家意識遭到擯棄,社會道德水準全面滑坡,各種損人利己、損公肥私的行為泛濫,整個社會隨之走向墮落。
二
腐敗文化的一個嚴重后果是大大削弱了國家的能力。腐敗行為的滋生反映了法律的無能和松馳。法紀本來是以維護公共秩序和保護公共利益為己任的,但腐敗行為恰好是以對法紀的公然地或隱蔽地違反為特征。腐敗愈猖獗,人們對法紀的權威愈蔑視。在現實中,當腐敗行為在一定范圍內形成風氣時,法紀在這里就沒有人認真遵守了。法律和紀律失去了其權威性和約束力,政府對社會控制力也就大大削弱了。"當公職人員不再關心國家目標和公共利益的實現而一心謀取私利的時候,當社會各階層都只關心一己之私而對國家和民族前途漠不關心的時候,整個社會就會喪失它的凝聚力。"〔2 〕這個時候民眾處于一盤散沙的狀態,政府已經威信掃地,沒有任何號召力了。
腐敗還造成權力的體外循環。腐敗是利用政治權力換取經濟財富。有些腐敗行為盡管是通過合法的途徑,但這些權力的運用卻是出于謀私的動機,而且結果也是消極的;大部分骯臟交易則是以濫用權力的不法形式進行的。因而,任何腐敗行為都是對政治體系中各種規章制度的破壞。當腐敗在一個政體中成為普遍存在的行為時,這個政治體系原有的行政秩序就已經名存實亡了。
腐敗的盛行在社會中形成了一個"灰色的"的關系網。在政府各部門中和社會上,一些人利用各種親緣關系(家庭、宗族、部落、村社)和人情關系(同鄉、同學、同事、戰友、上下級、朋友等)結成以謀取個人和小團體的政治、經濟利益為目的關系網絡。他們之間的行為準則是相互忠誠。這種忠誠導致人們把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公共準則無人理睬,最終導致公共秩序的倫理基礎的喪失。結果,各種正式的規章制度沒有人遵守,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主要依據的是灰色關系網中的內部準則,而不是公共準則。
這實際上是在正式的政治體系之外,又形成另外一個權力體系。這套體系的運轉不靠正式的規章制度,而是以不成文的內部準則為依據。這些內部行為準則以個人之間和小集團內部的相互忠誠為出發點,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則是次要的考慮。因此,灰色關系網的存在使正式的政治制度和行政秩序形同虛設。
基于個人和小團體的相互忠誠,腐敗行為在政治領域形成了一種保護人與被保護人之間的庇護關系。"所謂保護人--被保護人關系(又稱保護人--被保護人結構或庇護型關系),是指作為保護人的政府官員個人或小集團在分配社會有價值的事物(如權力、財富、名譽)中優先照顧與自己關系親近的人,后者則以對前者的忠誠、支持或服務作為回報由此建立起來的關系。"〔3〕政治體系本身是一種層級制結構, 腐敗則依照官員的等級層次,在有親緣或人情關系的公職人員之間以及官員與民間人士之間形成一種庇護關系。
具體表現為:第一,領導人任人唯親。各級官員在公職人員的錄用和提拔時,不以才干為標準,而是把與自己"關系"遠近作為第一考慮。下級官員或民間人士為進入政治體系和得到掌權者的庇護,不惜財力、物力,"拉關系、走后門",結果使一批不具備行政工作能力的人進入公務員隊伍,政府工作效率和質量難以保證。
第二,干部隊伍中結幫拉派。各級領導從自己的私利出發,把對自己忠誠的人安排在身邊,結果領導干部的家人、親屬、朋友等親近者齊聚于他的門下,紛紛"封官",可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沒有這些親緣關系和人情關系的人,為了得到官員的庇護,則想方設法去逢迎他們,以期得到保護。結果,官員中的幫派不斷充實擴大,一再強化。官員的眼中只有幫派的利益,公共利益被他們扔在腦后。
第三,權錢交易盛行。領導人在干部錄用、提拔等過程中,任人唯親的行為傾向把與他們非親非故的人排除在仕途之外。那些沒有特殊關系的人為了進入政治體系,獲得政治權力,除了向領導人主動奉獻忠誠之外,還往往直接求助于交易關系,向領導人行賄,用金錢和實物換取一官半職。這種"賣官"的現象在發展中國家并不少見,只不過大都形式較為隱蔽。比如,送禮已經不是簡單地使用貨幣或實物,而是采取安排觀光旅游、高檔娛樂享受等方式。這些行為的結果導致領導人把手中的權力當做發財的資源,肆無忌憚地進行權錢交易;反過來那些買官的人進入政治權力結構以后,進一步把腐敗行為帶進政治體系。所以,"政府公職分配中的交易關系成為助長各種腐化現象一個重要根源。"〔4〕
第四,官官相護,包庇縱容貪污行為。政治體系之外的灰色關系網一旦形成,庇護關系在官員之間腐敗行為的互動中不斷得到強化。當某個官員貪污行為被揭露,受到大眾的指責和來自政治體系的懲處時,有"裙帶"關系和其他利害關系的官員出于共同的利益,便盡一切可能保護這個貪官,使得懲辦腐敗的努力總是遇到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難以深入,最終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官官相護的保護傘下,公職人員以權謀私的行為更加肆無忌憚,權力腐敗成為一種難以治愈的政治"癌癥"。
三
腐敗不僅敗壞了社會風氣,瓦解了政治體系,而且還大大降低了經濟體系的效率。腐敗行為造就了大批的特權者,使得市場信號失靈,資源配置失誤,社會分配不公,無論是人的生產積極性,還是企業的效率都受到嚴重的損傷。
首先,那部分由政府進行分配和處于政府管制下的資源,在分配時所根據的不是效率原則,而是"關系"原則,或"權錢"交易的價格。也就是說,把權力當做謀私利的手段的官員,不是根據企業或行業的生產經營能力來分配資源或其他價值,而是根據與自己的親疏程度或得到的賄賂額的多少來分配手中的資源或價值。這種反效率的分配行為會大大降低社會整體資源配置效率。
其次,企業和民間把大量財物用于行賄等"尋租"活動,非生產費用大幅度增加,造成資源的浪費。在政府干預經濟深入而廣泛,官員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現象普遍的情況下,工商企業為了爭取政府的優惠待遇(比如補貼、減免稅或退稅、生產和經銷的特許或配額等),向官方行賄,這部分費用盡管對這個企業來說是合算的,但對社會財富總量的增加沒有任何貢獻,不會創造出任何經濟效益,只會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第三,腐敗導致企業失去提高自身效率的積極性。對于企業來說,尋求政府的優惠政策比提高自身生產效率更為容易,尋租活動的成本比企業自身"挖潛"要低得多,得到的利潤也遠非正常的經濟活動可比擬。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效率高的企業有可能競爭不過低效率的企業,如果后者爭取到了政府在稅收、貸款以及產品補貼等方面的優惠待遇的話。這種不公平競爭的普遍存在會誘使各個企業都把注意力集中于爭取政府的補貼和保護方面,而不下功夫提高自己產品的產量和質量。"這種類型尋租活動的高漲,既降低了企業的生產效率,又降低了整個社會資源的利用的經濟效益。"〔5〕
第四,腐敗加強了政府管制經濟的動機。對于政府官員來說,通過其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可以為自己創造利用權力謀取好處的機會,因此,政府在尋租活動中并不一定扮演一個被利用的被動角色,特別是在政府掌握經濟權力較多的發展中國家。政府官員為謀取私利可能會有意地"設租",誘使私人企業向他們"進貢"。有的經濟學家把這一過程稱之為"政治創租"(political rent creation)和"抽租"(rent ext-raction),"前者指政府政客利用行政干預的方法來增加私人企業的 利潤,人為創造租,誘使私人企業向他們'進貢'作為得到這種租的條件;后者是指政府官員故意提出某項會使私人企業利益受損的政策作為威脅,迫使私人企業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與政府官員分享。"〔6〕
除此之外,官員們謀取私利還采取降低服務質量和拖延辦事時間的方式向當事人暗示,只有支付了額外的費用或好處之后,才能盡快地解決問題。有的地方故意使行政程序和手續復雜化,以增加官員們索取"加速費"的機會;有的地方則簡單地采取拖延辦事時間的方式索賄。這兩種手段都增加了行政過程,降低了行政效率。支付"加速費"還加大了企業、個人和其他社會團體的生產成本,對社會資源也是一種浪費。
既有尋租的外部刺激,又有創租的內部動力,發展中國家的尋租活動呈不斷上升趨勢。由此帶來的官員腐敗現象,也隨之蔓延。近年來的現實表明,尋租與腐敗現象在發展中國家似乎陷入了惡性循環。尋租活動頻繁,市場競爭的公平性被破壞,市場主體對市場機制的自律性發生了懷疑,紛紛訴諸政府,希望憑借政府的干預解決自己遇到的利益損失。結果造成了更多的尋租活動,不公平競爭現象也更為嚴重。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政府或其他勢力任何糾正尋租現象,試圖消解"租"的努力都會受到在市場扭曲中受益的社會成員的拼命抵抗。既得利益者當中既有企業界人士,又有政府官員,他們聯手抵制,往往使來自政府高層或民間的反尋租努力收效甚微。
第五,腐敗的泛濫大大挫傷了廣大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腐敗造成了社會中最嚴重的不平等,個人的收入不是與其對社會的貢獻掛鉤,而是與他掌握的權力大小或接近權力的程度成正比,按勞分配變成按"權"分配。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迅速致富,還有的人利用行賄等非法手段暴富。而這些腐敗分子靠權錢交易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失卻要由全體勞動者來承擔,這是一種最令人難以容忍的不平等。"收入分配中這種不合理現象嚴重打擊了人們通過誠實勞動獲得正當收入的積極性,并直接影響著人們的勞動態度。又使許多人對待本職工作采取敷衍塞責的態度,甚至導致消極怠工現象。這種現象降低了勞動效率,并使經濟發展失去動力,由此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7〕
腐敗文化的形成導致官員腐敗與社會風氣變壞相互耦合,形成惡性循環,官員行為不良帶動了社會風氣的變壞,社會風氣不好又反過來成為官員腐敗進一步惡化的基礎。腐敗因此變得適應性極強,一種反腐敗政策出臺不久,很快就出現了反對策,腐敗行為采取了更為隱蔽的手法。因此,整治腐敗必須與扭轉社會風氣結合。需要我們在加強反腐敗力度的同時,意識形態的引導、道德倫理的規范、法紀的約束多管齊下,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最終消除腐敗滋生的社會基礎。
【注釋】:
〔1〕岡納.繆爾達爾《亞洲的戲劇:對一些國家貧困問題的研究》,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中譯本。1992年版,第144頁。
〔2〕〔3〕〔4〕〔5〕〔7〕何增科:《政治之癌》, 中央編譯出版社,1995年版,第81、10、12、65、71頁。
〔6〕陸丁《看得見的手:市場經濟中的政府職能》,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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