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評社2014年8月22日聚焦】從2010年開始至今的四年多,中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超過10%,以深圳為例,最低工資已從2010年初的900元增長到2014年初的1808元,四年翻了一番;目前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為1820元,而在2010年初只有960元。人們會說,最低工資提高,不等于實際到手的工資就提高了;現實是復雜的,這當然不錯。但是最低工資作為影響越來越多企業工人基本工資的因素,它的增長仍然是眾多基層工人很重要的參考因素。那么,是誰推動了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個重大的問題,今天我們來做一個簡要的回顧總結:結合工人斗爭的歷程,回顧二十多年來最低工資的增長,相信會很有啟發。
雖然早在1995年開始施行的《勞動法》第48條就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但是《最低工資規定》是從2004年3月才開始實施的。最低工資是由各省、直轄市和特區政府制定的,但。一個很悲哀的事實是,大多數企業長期以來都是踩著最低工資確定工人的基本工資(即底薪),更悲哀的是,長期以來很多企業發給工人的底薪比最低工資還要低。而且那些底薪比最低工資還要低的企業,不一定就是非正規的“黑廠”、小廠,有的還是冠冕堂皇的企業,例如2012年3月發生罷工、后來以改選工會聞名于世的日資企業深圳歐姆電子公司,它甚至發給管理人員的工資都低于最低工資。最低工資不具有強制力,其對企業的約束作用與當地政府、勞工的態度都大有關系,越來越多工人重視最低工資、根據這一點提出集體抗議,例如歐姆電子廠的罷工就是這樣,也直接迫使政府重視自己定的政策的落實,從而也加強了最低工資標準的權威效力。
但是工人并不把最低工資看做教條,回顧最低工資增長的歷程,有助于了解背后的推動力量。實際上,十多年前最低工資在1990年代就開始發揮一定的調節作用,但長期以來增長緩慢:1992到1999年中國沿海資本主義經濟高速發展,各大企業利潤不知翻了多少倍,最前沿的廣東省最低工資竟只增加了85塊錢(增幅僅1/3)。1999年10月有首次相對較大的提高,卻只加了90塊錢(增幅27%),增長的原因是國企下崗工人大幅增加、企業紛紛加薪籠絡在職員工。國企的大規模私有化和下崗運動,帶來巨大就業壓力,也使政府提高最低工資、以便分流下崗工人、舒緩階級矛盾。
但是此后工資增長又陷入了蝸速中,直到2003年以后由于新一輪經濟高速增長,沿海部分企業出現了用工荒,鼓舞了更多的工人集體行動(此時工人的主力也正在由第一代農民工轉為出身農村的第二代工人),從而在2005年出現了第二次相對較大的提高,這次加了100元(增幅20.8%);2006年又加了120元(增幅20.6%)。
[工評社/制圖]
2007年廣東發生了一個影響深遠的重要事件:從當年春天到秋天的大半年中,深圳鹽田、蛇口、赤灣等各大港口吊車司機紛紛爆發連環罷工運動,爭取加薪、積欠加班費、要求“與企業分享發展成果”。當時港口吊車司機屬于高薪技術工人階層(龍門吊司機月薪3-5千元,塔橋司機月薪5-8千元,07年關內最低工資僅850元),但這些供職于高盈利的港口的司機仍提出了加薪1千元、支付加班工資、增加獎金和房補等福利、乃至要求成立公司工會的大膽要求。隨后深圳市總工會委托律師介入代表工人與企業談判,爭取到給700多吊車司機加薪3%、補貼500元薪金,還追討到了過去八年積欠的加班工資,吊車司機爭取到了4千多萬的加薪和4千多萬的住房公積金。
更為重要的是,以鹽田港為代表,建立了工會,以當年的勞資談判為契機,開始嘗試建立每年都調整工資的集體協商機制。這是廣東工人運動的萌芽。在2007年的斗爭推動和地方政府緊迫感之下,2008年又先后出臺了勞動合同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深圳關內外的最低工資都加了150元(關外900元,+20.0%;關內1000元,+17.6%)。
可是2008年下半年,經濟危機波及到中國,大批企業破產、跑路,一時間珠三角有上千萬的失業工人,到處爆發集體抗議,許多工人在爭取到地方政府補發的一點工資后就早早返鄉了。2009年各地政府還下調了“工資指導價”,大多地方都沒有調整最低工資,很多企業還發生了變相裁員。資本主義一發生經濟危機,就首先拿工人來開刀,讓工人為資本家的危機做替罪羊。
2010年發生了更為重大的積極變化:首先是在廣州花都汽車產業園區、然后在佛山本田汽車零配件廠,接連爆發了罷工事件,激發了全國的本田系列工廠、乃至其他汽車廠商的連環罷工潮,當年還有其他許多罷工,尤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和遼寧省大連開發區各企業相互感染的數萬工人工潮最厲害。在春夏短短幾個月間釀成全國上百萬工人在各自企業的集體行動浪潮,工會改革和集體談判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而本田工人喊出的“加薪八百”同樣激動人心。經過兩周多的艱苦抗爭,當年6月5日本田工人即達成了基本工資提升366元、再加獎金134元的加薪結果;次年3月又通過新改組的工會與資方集體協商,基本工資再加了561元、獎金加50元。令人驚詫的是,正在受工人連環跳樓自殺風波困擾的富士康集團,就在本田工人爭取到加薪500元的勝利之后兩天(6月7日),正式宣布從7月起作業員一入職的工資從900元提到1200元,自10月起經考核合格的作業員進一步提升到每月2000元。不久后,深圳政府有關部門也宣布:最低工資由900元提升到1100元(增幅22%)。
今天幾乎沒有主流媒體會公開、正面地概括上述微妙的過程:本田罷工大幅度加薪→緊接著富士康大幅度加薪→各地工人紛紛群起抗爭→接著地方政府加薪,揭示這個過程有非凡的意義:它既告訴了我們究竟是誰在推動最低工資,又提醒我們注意各大資本家之間以及資本巨頭和政府之間顯然有著很好的協調呼應,還透露了非常有意思的細節——本田的勞資談判加薪結果(一次加薪500)要低于罷工工人最初的訴求(一次加薪800),資本家的主動加薪(富士康加300元)又要低于工人通過罷工和談判爭取到的加薪(本田加500元,次年又加600多元),最后,地方政府提高最低工資(加200元)的幅度其實是最低的。為什么會這樣?這個問題留給讀者思考,稍后我們再說。
正是在2010年以后,出現了最低工資年均增長十個百分點以上這一引人注目的現象。以深圳為例,從2010到2014年,最低工資增幅分別為22.2%、10.9%、13.6%、6.7%、13.0%,年均增幅13.3%;最低工資已從2010年初的900元增長到2014年初的1808元,四年翻了一番。
對此,早已有一些精英學者紛紛神經過敏地驚呼:工資增長得太快了!需要建立集體協商制度限制工資增長、保護資本家的利益。頗為有趣的是,中國官方對于工資增長倒是十分“自豪”,它們把工資增長主要歸功為自己的努力,尤其是歸功于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省市、區、街道的工會、歸功于這些官方工會大力推行的集體協商——在官方口中,恰恰就是大力推行的集體協商保證了工資增長。在網上隨便一搜索“工會 集體協商”,就可以搜出一大堆這類報道,并且也發表在各種官方報刊、官方網站上,往往是各地工會系統及政府部門提供的稿件。
這些報道是否真實呢?官方工會和它們搞的集體協商,是否在推動工資增長呢?如何看待?
近幾年在很多大城市的總工會,都擴充了人力資源,補充了專業人員作為“工資協商專業指導員”(例如北京去年就有83個這樣的人),或吸收有活力的維權積極分子做“社區工聯會專職副主席”(例如深圳去年就已有287個這樣的人)。從事實上來說,許多地方(不敢說大多數)官方工會系統近幾年來確實約談了企業老板,有的還是多次約談。有的像越南的地方工會那樣通過聯手當地媒體曝光施加壓力(如2011年上海市總工會約談家樂福,通過媒體施壓,談了7次,加薪224元),有的還申明依法處罰拒絕要約的企業(如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總工會)。
還有一種更為有力的情況是在發生罷工事件后的企業,當地官方工會介入促成勞資妥協、甚至改選或組建工會(甚至吸收罷工積極分子入會),再推動工資談判。例如位于深圳福田皇崗的著名日資企業理光工業公司(全球復印機和傳真機研發生產領域的龍頭老大),2010年10月發生過長達兩周的大罷工,當年11月深圳市總工會就在該公司改選工會,后來又以理光工會為樣板,2012年3月經廣東省委書記大加推崇,決定對163家到期換屆的千人以上企業工會進行民主改選。2010年經歷了著名罷工的佛山南海本田廠、后來也引發萬眾矚目大罷工的深圳南山海量存儲公司,都做了類似的工會改選。
但是即使走在最前列的這些官方企業工會,它們在推動工資增長方面仍然很有限,而且倒不如說它們實質上是對現有形勢下必然要發生的工資增長加以限制。為什么這樣說呢?
第一,官方工會根本上依附于政府,而從前述2010年工資增長的微妙關系來看,在“罷工要求加薪→資方妥協漲薪→政府上調最低工資”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實際上是起一個對整體薪資增長速度加以管控的角色;如果地方政府不順應、不理會這種變化,工資的增長就會成為勞動力市場中完全自發的現象,就會完全被工人日益增長的集體行動持續推高,從而破壞資本家的整體剝削秩序,進而不利于政府——作為資本家的集體代理人——的統治利益。所以,政府上調最低工資只是為了有限地順應工資上漲的大潮流,更重要的是把這種潮流控制在首先讓多數資本家都能接受的限度。這個限度肯定低于勞動者的要求,就如2010年本田工人的訴求是加薪800元,但資本家妥協只加了500元(其中底薪只加366元),而地方政府僅加了最低工資200元。
再看深圳2010-2014這五年,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年均增加181塊錢,乍看好像是“政府的恩賜”??墒沁@五年來發生過大量的罷工,往往一次罷工,幾天時間,就增加數百元,甚至有的大罷工爭取到上千元的加薪。僅舉近年來幾個突出例子:
2013年9月1-2日深圳鹽田碼頭800多名吊車司機罷工,要求加薪2~3千,結果:加薪1700元,增幅達30%(罷工前碼頭吊車司機平均薪資僅5千元,數年來沒有實質增長)。
2011年12月深圳南山區海量4千多工人20多天大罷工,結果:工人底薪+380元,1-2級不住宿員工+250元交通補貼+300元房補,3-5級不住宿員工+房補650元,還有高溫補貼、餐費、工作餐、節日補貼等其他福利增加,僅加薪一項就累計+930~1280元之多。
2013年10-11月深圳鹽田區先進微5千工人22天大罷工,結果:底薪加20%及住房、伙食方面的補貼,根據每月加班70小時算,月收入+800~1200元之多。
2013年深圳南山區華南早川電線廠1千多工人罷工,鄰近兩家同類型工廠也先后罷工,均獲得300~500元加薪;華南早川工人還爭得年底雙薪、年中考核合格者加底薪等。
可以看到,這些罷工都比政府每年最低工資上調多得多,甚至一次罷工加上千元,超過2010~2014五年來深圳政府上調的最低工資增加額(1808-900=908元)。政府的最低工資上調起的作用究竟是推動,還是拖后腿、牽制工資增長,也就更明白了。
第二,官方工會要約企業搞工資談判的積極動力完全來自于政府的政策,至多通過媒體訴諸民意就了不起了,卻從來不敢且至今也從來沒有過依靠工人集體力量與企業談判。官方工會的政策動力有兩種:突發的維穩需要和有明確限制的政績需要。
突發的維穩需要是指:發生罷工后緊急介入調停,在停工的情況下促使勞資雙方妥協。由于官方工會總是要工人復工,才會考慮解決工人訴求,當工人復工時沒有了斗爭的砝碼,就使工人在力量對比中處于不利地位,所以往往導致官方工會實際是傾向站在資方一邊、逼迫工人妥協。最無恥的是,當官方工會壓迫工人妥協之后,工人仍獲得打了折扣的部分果實,官方工會卻又把這些果實說成是自己的功勞,在官方報刊和網站大吹特吹,不要碧蓮。
政績需要:實際上早在2011年初(或者更早)由中共黨和國家所制訂的“十二五規劃”(指2011-2015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就早已確定了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的目標。這就是事先早就規定了的明確限制。當然這個目標不會隨著地方政府大筆一揮自動實現,這就應運而生地產生了那么一批“工資談判員”和官方工會外聘的專業人員,來為此奮斗了。
但即使是積極想要謀求的政績,也是有明確限制的;目前斗爭形勢下,突發的工人群體行動又越來越多,不可避免的維穩需要又一定會遏制維權、遏制工人的攻勢。當前形勢下,官方不可能放松對工會的控制、至少也是主導影響,即使有另類的特例,也會被官方逐漸冷淡、任由資方打壓瓦解(煙臺澳利威工會就是典型)。
政府的附庸工會根本不敢冒著罷工的風險,與企業談判,因為那意味著鼓舞工人的行動,甚至鼓舞其他工廠的工人行動。最近一兩年,有一些親政府的勞工團體或街道工會曾經嘗試介入罷工行動中,組織員工代表在罷工進行中就與資方談判,甚至有過成功的例子,但是政府至今不敢露面、不敢公開這類案例(自然也就沒有媒體報道這些事)。這個很滑稽的細節,也說明了官府即使有能力介入罷工、組織工人抗爭,卻也受到自身統治地位和階級斗爭大環境的限制。去年10月一批勞工團體與工人發出《勞資集體談判守則》,以呼應廣東省官方“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的修訂草案,這個守則的第三條就包括“員工不得在談判正常進行期間罷工、怠工或者從事其他不利于談判的行為”,這其實更符合官府調停者和資本家的利益。
官方控制下的工會,即使確有一定能力與企業談判、爭取加薪,也是主要依托于政策支持,實際很乏力。例如前述深圳理光工會,在2012年初與公司進行工資談判,提出19%加薪訴求(資方聲稱只能接受8%),經過三周4輪討價還價,最終落實工資漲幅15%。這看起來好像是很大的成績,但是據秋火同志測算,深圳最低工資2012年就上漲了13.64%,理光公司只是在法定最低工資增幅的基礎上微微調整了1.36個百分點,而理光公司年營業額170億美元、復印機和傳真機的全球第一大研發商、世界五百強之一,這點工資增長真是微不足道。所以撇開政策大背景的因素,理光工會僅僅爭取了1個多百分點的加薪,竟還用了三周4輪討價還價才爭取來,足見乏力。假如政府下一個五年規劃沒有最低工資增長的政策保障,官控的企業工會還能不能爭取到加薪呢?
其實到底來說,工資的增長不是政府的五年規劃或者官方工會苦苦談判才換來,政府的規劃和官方工會的動作,表面上看也是在推動最低工資,但其實更是在用有限增加最低工資的做法,牽制唯恐漲得太快的工資上漲,——而工資上漲,是千千萬萬的勞動者,在一個又一個企業、行業和工業區里通過集體行動競相帶動上漲的結果,即使有一個資本家主動加了薪,也是在鄰近的或同行業企業加薪背景下,為了預防工人罷工、明智地搶先讓步的表現。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如果資本家主動讓步,可以資本家來定讓步的幅度,主動權在資本家手上,如果等到工人自己組織罷工逼資本家讓步,那主動權在誰手上、資本家又該做多大讓步,就不好說了!
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與亞洲多國同屬全球產業鏈條的主要勞工生產基地,它的最低工資上調,還具有非凡的國際意義。早在幾年前,中國上調最低工資,就開始帶動亞洲其他國家工資水平上漲、乃至勞動政策的改變。例如,由于2010年以來中國每年都提升最低工資,2012年已是中國各省政府連續提薪的第三年,馬來西亞內閣批準了該國歷史上首次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合264-297美元,當年深圳最低工資1500元,折合240美元左右);而在2012年初,印度尼西亞、泰國都提高了最低工資,其中泰國很多地方工資增長40%。當然這些國家也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勞工集體抗議,例如印尼首都雅加達郊區發生了數千工人要求提高最低工資的罷工和堵路行動,但中國最低工資的上漲,卻也多少帶動了國際產業鏈條相關的勞動群體的工資水平上漲。事實上,本質上由中國各地政府被迫地、有限地提升的最低工資,也出其意料地推動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工資水平上漲,這背后其實是各國工人斗爭相互影響的間接表現。
當然話說回來,政府有限地提高最低工資,不等于工人的實際工資就提高了;一部分企業通過集體行動大幅上調了工資水平,不等于所有企業的工資水平都有相當的增長;受物價、房租飛漲及各種變相減薪(例如減少“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項目)影響,有許多工人的實際工資增長甚微,甚至與五年前相比沒有變化,有些甚至還下降了。甚至有很多年紀較大的打工者可以感覺到,90年代打工比現在打工更能夠存錢、錢也更“值錢”,二十多年前工資絕對值雖然低,但是那時打工者省吃儉用積攢數年后,多半能“衣錦還鄉”,不僅在村里神氣一番,甚至許多城里人都比不上(過去大多數城市工人在“體制內”,其實是沒什么錢的);但如今,工資好像怎么都存不起來,每年頂多攢個一兩萬,也不那么“值錢”了。這恐怕是大多數長期生活在沿海尤其南方的工人的感受。也包含著為什么越來越多工人選擇回內地、在老家附近縣市的工廠打工的根本原因。
今天中國的階級分化、乃至勞動階級的階層分化都越來越大,看起來比過去更加懸殊,正如“最低工資”這個東西,中國一、二線城市的一般職員階層和部分技術工人階層都已經不再關注,因為現在在大城市里工作沒有4、5千的工資連吃住交通都難辦了,遑論不到2千的最低工資?但是對于大多數工人來說,對于像深圳關外這種三四線地區的“城邊村”和無數“城中村”來說,最低工資仍然是左右工人工資水平的重要因素,這固然很悲哀,但工人更通過此起彼伏的集體行動推動著最低工資的上調,——的確,首先是我們工人在推動著最低工資。在我們能夠爭取到不需八小時額外加班也足以體面生活的工資之前,我們仍要面對踩著最低工資線的基本工資這一悲催的現實,無可回避地與現實做斗爭,團結爭取勞動集體的希望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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