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前《南方周末》評論員、《炎黃春秋》雜志編委笑蜀為《金融時報》撰寫一篇文章,題為《從強勢反腐走向憲政》。文章提出全面的反腐會導致“民粹”,造成危機,需要“選擇性反腐”,“選擇性特赦”,以此推動“不可逆”的“憲政轉(zhuǎn)型”。
該文認為當下的“強勢反腐”會激起“民粹”,文中稱,“這其實是強勢反腐的兩難困境:一刀切的特赦劃斷固然容易失信于民,導致功虧一簣;但如果僅僅用強勢反腐樹權威,這權威本身必然被它自己刺激的民粹綁架,縱然想收手也是欲罷不能,最終會逼到官僚集團狗急跳墻,導致強勢反腐本身的高危。”
既然講了反腐會造成“高危”,那中國出路何在呢?笑蜀稱,“出路何在?唯有憲政。”、“如果能夠通過強勢反腐系統(tǒng)地清理惡政,憲政的曙光離中國還會很遠么?”
為什么要憲政?因為要保護官員的權利,保護強者的權利。
“現(xiàn)在官員的權利某種程度講,甚至比普通民眾的權利更缺乏保障,比普通民眾更不安全。這正好是憲政的突破口——當曾經(jīng)的強者也淪為了弱者,也亟待權利的保護。”
如何達到憲政?笑蜀指出,“不得不選擇性反腐……問題不在選擇性,問題只在怎樣的選擇性。”
那么,反誰的腐敗,不反誰的腐敗呢?笑蜀稱,“選擇的標準,就是法治的標準、人權的標準。對破壞法治、侵犯人權罪行昭彰的貪官,不予特赦,而是依據(jù)現(xiàn)行憲法和法律,該怎么清算怎么清算。對一般貪腐官員,則可以考慮特赦劃斷,給他們一條出路,讓他們在交出非法所得之后,能夠軟著陸,回歸社會,不再普遍恐懼。”
對于如此“選擇性反腐”、“選擇性特赦”能夠達到的目標,笑蜀十分樂觀:“憲政轉(zhuǎn)型以此為基礎,才是不可逆的。強勢反腐以此為基礎,才可能有理性的民意支撐,而不被盲目的民粹綁架,也才可能軟著陸即制度化。
即,通過強勢反腐,系統(tǒng)清理惡政,最終抵達憲政,可能是當下最現(xiàn)實、操作性最強的路徑。‘惡人’正紛紛倒下,李東生、周永康等每個人的倒下都是撕開惡政的口子,就看公民社會能否主動介入,引導潮流,不斷擴張憲政的社會基礎。”
原文鏈接: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7556?fu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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