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相關改革受多方面因素影響
國家治理是一個新概念,但是國家治理體系早已存在且不斷發展完善,其成效受到國家制度及制度執行力的影響較大。在各國相互競爭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是重要參數,一些地區組織、國際機構也極力促進各國提高治理能力。歷史上,發達國家制度建設大多先于民主化,但長期的政治博弈也促進了制度的完善,治理體系總體呈現穩定、漸變的特點。而發展中國家的制度建設、民主化大多一步到位,或民主化早于基本政治制度的構建,其治理轉型不到位、治理體系建設不完善的情況較為突出,政權的非正常更替還經常導致秩序混亂和治理失靈。部分發展中國家甚至因治理水平較低,導致政策缺乏連續性、貪污腐敗猖獗、經濟環境持續惡化。然而,隨著不少發展中國家從單純追求經濟增長轉向均衡包容發展,其治理體系的構建以及治理能力的建設也獲得了新發展。同時,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發達國家治理弊端凸顯、民生困苦,也促使國際社會對政府組織形式與國家治理的認知更加客觀、理性。
當前,多數國家均不同程度面臨國家治理問題,變革呼聲高起,在一些發達國家以及新興國家尤為突出,如系列“占領運動”提出改變社會不公的要求,西班牙“5?15”社會風潮還要求進行真正的民主改革。在此背景下,不少國家執政當局有意聽取民意,適當加大改革力度,但是在經濟社會困難時期推行相關改革仍面臨諸多問題。一是朝野力量都著力搶抓治理規則的制定,直接影響到治理體系的穩定性和治理能力建設。部分國家政權“搖擺”、制度不穩,不同政治力量往往利用優勢地位,設計于己有利的治理體系,進而導致國家治理體系呈現多變性、反復性特點。二是政治精英和社會大眾利益相左,圍繞國家治理的博弈激化。掌握國家主導地位的政治精英為政權穩定,須顧及既得利益集團的要求,突出改革的漸進性和平穩性,但這往往與社會大眾的激進變革要求不相一致,易導致社會矛盾激化。三是執政黨謀劃國家長遠發展與響應民眾短期利益要求的矛盾突出,影響了國家治理的平衡性、科學性。在多黨選舉制國家,執政黨既要考慮國家長遠發展,制定、實施結構性改革,也要考慮民眾的現實需求,取悅多數選民,否則將面臨選舉失利、改革失敗的結局。四是內部治理改革容易遭到外部勢力干預,出現偏差。一些國家內部主流政治力量謀求治理改革,但經常會受到地區內外大國的干預,不僅治理改革方向被扭曲,而且治理進程、節奏都受到影響。
重視引入社會政治力量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建設
國家治理是一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互聯動、交織的過程,需要引入各種社會政治力量參與其中,凝聚各方力量,擴大共識。從全球發展趨勢來看,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的治理意識越來越強,對國家治理影響日益增多。
針對上述情況,一方面,一些發展中國家十分注意妥善處理政黨關系,促進政治共識和集體治理。如墨西哥革命制度黨上臺后與主要反對黨簽署合作協議,加強對話,就國家發展改革達成共識,為一些關鍵領域的改革消除障礙﹔哈薩克斯坦斯坦官方規定議會必須由兩個以上政黨參加,以改變“一黨唱戲”、社情民意流通不暢等問題,就國家建設凝聚更多政治共識。另一方面,一些發展中國家注意吸納社會大眾參與決策過程,促進國家與社會的有效互動,更好反映社會要求。如厄瓜多爾左翼政府大力發展參與制民主,促進公民參與政治活動,目前共有38個政府部門參與這一進程,這些部門分別設立圓桌會議和行業委員會,與民眾共同協商制定社會政策﹔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提出要在各層面加強同民眾的溝通,在決策前更積極地搜集民意,并推出“我們的新加坡——全國對話會”等溝通平臺。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家規定,公民個人只要爭取到一定數量的民眾聯署就可以向議會提交議案,或者授權社會組織可直接向議會提交議案。
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建設,既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權利,也增加了對政治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促進法律規范的完善以及權力運行的規范,國家治理更趨民意性、科學性。如印度民間反腐力量經過長期斗爭,推動議會通過了爭議46年的《公民監察法案》,批準建立一個獨立的中央反腐監察機構,監察包括總理在內的所有政府工作人員以及政府所屬社團,擴大公民對政府的監察權利,還明確腐敗案件的調查和審理時限。俄羅斯統一俄羅斯黨為加強腐敗預防體系建設,要求在推薦黨的候選人出任政府公職時,推薦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并在黨的層面建立自查和過濾機制。此外,問責制度的深化也給執政當局帶來重大挑戰,能否敏銳把握民意要求的變化,及時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直接關系其政治競爭力。埃及、突尼斯等西亞北非部分國家前執政當局頑固僵化,忽視社會民意要求,對問責呼聲漠然處之,以致快速垮臺,其教訓十分深刻。
國家治理體系對政府、市場、社會相互關系的認知更加深化
國家治理體系作為一個制度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等,這幾個機制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協調互動的特點十分突出。發達國家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多推崇自由放任主義,在危機爆發后則加強政府干預以遏制市場無序性,但隨著危機的深化特別是政府干預能力的削弱,不少國家又改變立場,加大了對市場的重視,強調通過激發企業和個人內生動力實現經濟發展。發展中國家則大體呈現兩種情況:一是走發展型國家道路,實行由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依靠良好的政商關系以及有選擇性的產業政策推進發展﹔二是推行新自由主義,強調市場,忽視政府作用,導致危機頻發,陷入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停滯。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過渡較為平穩的國家大都選擇尋求均衡型發展、包容性增長,堅持有效的市場、有為的政府并舉﹔注意深化機構改革,提高執政效率,以促進基層、地方和國家不同層次治理的協調發展﹔強化對社會的引導和支持,擴大政府采購范圍,以更好發揮社會作用。
但也要看到,冷戰結束以來資本主義國家傳統的政府、市場、社會三方關系發生了較大變化,利益糾葛、錯位、踩腳等問題影響到相互關系的均衡發展。其一,資本借助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力,可以更大程度影響政府、社會。如一些發達國家擔心因增稅導致資本外逃,因而在推行再工業化戰略時,在用工、稅務、社會保障等方面做出很多妥協。其二,隨著政治碎片化的發展以及聯合政府的普遍化,政府治理能力日益弱化,這直接導致一些國家政府傾向撂挑子,把更多社會責任拋向市場、社會。其三,民間社會對政府政黨的雙刃劍作用日益突出,促使政府政黨采取更加復雜多元立場,不僅要注意用好民間社會的助推作用,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民間社會的非理性沖動危及自身處境。
政黨惡斗、三權踩腳弱化國家治理能力
國家治理離不開政治運行主要行為體——政黨的參與,但是政黨作為有一定信仰、宗旨和目標的組織,有其自身利益要求,其與國家、社會大眾的利益如果一致,則可發揮積極作用,否則可能走向反面。
近年來,一些國家治理問題突出,廣大民眾對傳統政黨失望增多,求新求變意識增強,使得印度尼西亞、印度、意大利等國一些新興政黨、政治新人受到追捧。究其原因有三:一是主流政黨國家將自身利益置于國家利益之上,重選舉、輕治理,在野黨圍繞政治得失持續斗爭,而無視國家發展、民生問題,使得執政黨和政府根本無力履責﹔二是三權出于不同利益考慮,相互掐架,危及國家整體利益,特別是立法或司法機構在金融危機沖擊背景下對政府干預增多,導致政府四面受困,應對內外挑戰、加強治理的難度增大﹔三是主流政黨理論主張趨同使得政黨輪替對治理的積極效應弱化,在很多國家,無論是左翼社會黨還是右翼保守黨上臺,政策幾乎都一樣,使得選民無從選擇。
面對民主異化、政黨對國家議程的劫持以及政府執政效率低下的問題,不少國家著力推進制度性改革,以提升治理執行力。一些國家對立法機構進行改革,削減議員數量,乃至裁撤不必要的議院,如愛爾蘭謀求裁撤參議院。一些國家對選舉法、選舉制度進行改革,限制參選人員的資格,確保品行不端之人難以進入議會。有的國家對利益集團的游說機制進行改革,防止強勢利益集團過多干預政治,損害下層社會利益。少數國家推出權力分享機制,使得大選獲勝一方無法獨占全部資源,失敗一方可以獲得一些制度性照顧。還有一些國家擴大直接民主,圍繞國計民生的一些重大問題舉行全民公投,從而避免政治紛爭影響到相關政策的出臺與實施。從上述一些國家的政治改革表現來看,其改革盡管聲勢浩大,但由于尚未切中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問題,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還不夠,難以在短期內切實改進治理狀況。
以黨建助推國家治理成為多數執政黨共同要求
國家治理能力優劣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執政黨的能力。縱觀全球各國治理表現,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治理有序的國家無不是由強有力的執政黨或執政聯盟領導的,它們通過提供高效的公共產品,滿足了社會期待。其一,善于抓住當前國家面臨的核心議題,不斷進行理論創新,妥善解決民意關切,促進可持續、包容性發展。如2013年德國聯盟黨之所以能打破西方大國執政黨“逢選必敗”的怪圈,蟬聯議會選舉,關鍵在于其保增長、促就業、謀長遠的思路切中實際,有效化解了各種挑戰。其二,加強內部團結并突出內外聯動,形成廣泛合力。不少政黨注意通過內部互動促進決策的共識性,提升內部團結。還有一些政黨注意利用青年、婦女等外圍組織,乃至引導那些理念相似或主張相近的社會組織,擴大宣傳和動員,將更多社會力量團結在自身周圍。其三,倡導共同價值觀,引領社會思潮,爭取治理理念的社會認同。如英國保守黨提出,面對別國的發展模式,英國無需臨淵羨魚,只要重新弘揚吃苦耐勞、敢為人先、獨立自主、善于創造、樂觀至上、重在實干的英國精神,最終可以渡過難關。其四,加強作風建設,密切黨群關系,爭取大眾理解和支持。新加坡人民行動黨通過上次大選認識到民眾對該黨高高在上、不注意傾聽群眾的不滿,及時調整政策,積極接近群眾、聽取群眾意見,反映群眾要求。
同樣,我們也看到國外一些政黨自身建設問題百出,對國家治理產生極大的負面效應,引發惡性政治后果。其一,政策極端化或中庸化,應對實際問題能力不足。不少國家執政黨思想理論創新不足,一味追隨短期民意,政策民粹化傾向突出,難以擔當領導國家、引領社會的重任。還有一些國家執政黨無視自身特色,片面強調兼收并蓄,走中間化道路,以致喪失個性和色彩。其二,動員組織能力弱化。一些國家政黨滿足于一時的選舉得失以及領導人的利益算計,對內不注意凝聚共識和團結,對外則過于強調利益分歧和斗爭,導致黨內離心離德、黨外日益孤立。其三,忽視友愛、平等、正義等傳統價值觀,遭到懲罰。如一些發展中國家執政黨片面推崇市場原則,將市場因素滲透至經濟社會各個方面,引發社會反感和敵視,喪失道德制高點。其四,腐敗墮落、脫離群眾,被群眾拋棄。一些政黨領導人長期執政,專權獨裁,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對群眾呼聲不聞不問,成為黨的最大負資產,惡化了黨的內外形象,使得黨在社會風潮面前不堪一擊。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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