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疇可謂包羅萬象,但推進的過程中總是有緩有急,有的領域動得快,有的領域動得慢。國資改革顯然屬于前者。在今年的“兩會”召開之前,有的地方和有的企業就已經開始有所動作了;國資改革議題在“兩會”上也屬熱門,一些在制定中的推進細則也被透露出來。
可以預見,國資領域即將掀起新一輪的改革浪潮。但觀察各種各樣的意見,不難看出對改革方向還存在著不小的分歧。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上參加安徽代表團審議時說,發展混合所有制“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這個表態決不是無的放矢的。
國企改革的經驗和教訓
進一步深化國資改革的推動力之一是給民間的私人資本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和大展身手的舞臺。民間資本是從哪里來的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得回溯國企改革的歷史。
上一輪國企改革的高潮發生在1990年代。當時被改革的不僅是國有企業,還有大量的集體所有制企業,所以稱為公有制企業改革更為貼切。另外,當年廣泛使用的關于改革性質的說法是“改制”和“產權改革”。
改革開放之初,國企的經營狀況普遍上雖不能說有多好,但也不至于有多么困難。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參加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的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中國證券報》發表《改革完善企業股本補充機制,促進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一文,指出1980年代初國企負債率普遍不到20%,但到了1990年代中后期,負債率升至80%,部分企業高達90%,陷入資金鏈斷裂、資不抵債的困境,國家不得不采取措施干預。此外,當時的公有制企業還面臨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問題。這些構成了“改制”的背景。
“改制”的含義是改革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提高效率,走出困境。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否良好,取決于企業的治理結構,與企業的所有制沒有太大關系;但真實的歷史軌跡是,在一片改革聲浪中,許多地方的公有制企業問題被化約為“產權問題”,解決之道只能是“明晰產權”,說白了就是把企業私有化給個人。
經營者與所有者合一是早期資本主義采取的模式,是非常落后的。甚至在清朝的時候,“東家”和“大掌柜”的分離都已經成了普遍狀況;當代成功的大企業更是如此,幾乎都由對企業沒有所有權的職業經理人經營。杰克·韋爾奇是中國企業家追捧的偶像,但韋爾奇并不是GE的老板。可見,一些經濟學家和企業家并非不懂得這個管理學上的常識,他們鼓吹和推動私有化是另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就是想“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
國企“改制”于是成了大規模變賣國有資產。很多人使用“賤賣”國有資產,或國有資產流失來表述這個過程,但是否“賤”賣了,賤賣了多少,取決于計算方法,更取決于看問題的立場。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共識可言。
以2004年某財經媒體刊發的一個國企“改制”案例來說明:一家國企經評估總資產為3億元,顯性負債率(國有銀行貸款)80%,需兌付的隱形負債(買斷職工工齡,支付拖欠職工的工資、醫藥費、社保費用等)4000萬元,賬面凈資產僅為2000萬元。于是結論就是,只要出售價格不低于2000萬,該國企就不應當說被“賤賣”了。這筆賬聽起來像是無可辯駁的。
但這里有很多問題值得討論。首先,國企私有化的對象一般為原企業經營者(所謂的“管理層收購”),在私有化的預期推動下,原經營者可以先使企業的經營狀況惡化,大幅降低盈利能力,然后再用極低的價格將國企據為己有。此外,購買國企的錢很多情況下由政府提供貸款支持,使得“空手套白狼”成為可能。
其次,買主只花了2000萬甚至更少(當時的“改制”普遍存在打折出售的情況)便獲得了價值3億的企業資產的控制權,如果繼續正常經營,哪怕利潤率只比貸款利率(假定為5%)高1個百分點,每年的回報也會達到600萬,這已經是驚人的暴利;況且買主還可以通過轉移資產的方式將企業資產直接劃到自己的口袋,承擔損失的是銀行和原來的職工。
再次,過去國企占用的土地通過劃撥無償取得,國企私有化后土地的使用權也歸了買主,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土地大幅升值,這意味著國有土地的極差地租落到了國企買主的手中。僅土地升值一項,就可以帶來百倍升值更高的“投資”回報。
這樣的國企改革造就了大批富豪,數千萬下崗職工直接承擔了改革的代價,同時國有經濟的比重在經濟總量中大幅下降。
如果跳出“產權改革”的框架,以混合所有制的思路思考國企改制,比如采取黃奇帆所說的“補償企業股本”的方式,那么在上述改制案例中,出資2000萬只能占到企業6%左右的股份。即便是這樣,這2000萬的投資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大背景下也將獲得可觀的回報,同時國有經濟的實力會比今天更為強大,更有能力服務于社會發展,數千萬被下崗的工人也不至于落入凄慘的生活境遇。
國企改革不是個經濟問題,而是個政治問題,是站在誰的立場上辦事的問題。總結過去國企改革的經驗教訓,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改革決不能等同于變賣國有資產。
深化國資改革的方向
今天談論深化國資改革,背景與1990年的“國企改制”已經完全不同。在上一輪大規模改革之后留存下來的大中型國企經過改革得以發展壯大,競爭力和影響力已經不是當年可比。
一些數據可以說明問題:2013年《財富》世界500強企業中,中國企業達89家,其中82家為國有企業;從2003年到2012年,全國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從10.73萬億元增長到43.42萬億元,年均增長16.8%;實現利潤從4951.2億元增長到2.57萬億元,年均增長20.1%;上交稅金從8361.6億元增長到3.72萬億元,年均增長18%。截至2012年底,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00.23萬億元,所有者權益34.09萬億元,分別是2003年的5.1倍和4.1倍。
簡單地說,今天的國企“不差錢”,也不存在過不去的坎兒。國企的任務是如何進一步做大做強,更有效地參與國際競爭,并更好地對社會承擔責任。“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說,“國企不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強”,他同時要求國企要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加大改革措施的推進力度。
在這樣的新條件下,國資改革怎么搞呢?談到改革的方向,就要回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上來,即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涉及國資改革的問題,《決定》的第六點做了清楚的表述,有必要全部引述如下: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回顧這一規定,有以下幾點值得特別強調。第一,國資改革的目的是鞏固“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而不是削弱。
第二,混合所有制不但不等于國有資產私有化,還要對民間資本發揮更大的撬動和吸附作用。同時,混合所有制的推進不是單向的,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向私營資本開放,同時也應該參與私營資本的投資,這樣才能形成“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局面,才能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而不是單方面將私營資本引入國企。
第三,通過員工持股讓勞動者也成為企業的主人是實現混合所有制的重要一環。這意味著過去那種把員工視為可以隨便甩掉的“包袱”的情況在接下來的改革中不允許發生。
第四,政府對國資的管理方式由管資產向管資本過渡,全民是國有資本收益的受益人。
在這樣的頂層設計下,國資改革如何落實?前文引述的黃奇帆的文章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思路。文章指出,當前我們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仍是負債過重,負債總額達70多萬億,占GDP的比重達130%,而且缺乏市場化的股本補充機制。黃文認為,落實《決定》提出的“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的途徑有很多,包括政府產業引導資金、國有股本投資、社保基金、保險資金、銀行資金等國有的和高度社會化的資本形態。
關于國有股本投資,文章建議從國有資產中拿出至少上萬億,組建像新加坡淡馬錫、美國伯克希爾·哈撒韋那樣的投資公司,不從事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而是投資國有、民營、外資各領域的實體企業。這樣做“并非國進民退,而是國民共進,救實體經濟于困難之中”,從而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大發展。
可見,混合所有制的實現存在完全不同于變賣國資的實現方式。一提國資改革,就想到國資退出,把變賣國企股份混同于混合所有制,這是零和思維在作怪,是企圖走從國企私有化中謀取暴利的老路。
改革成敗在細則
從目前已經開始推動的一些動作來看,讓人無法不產生擔憂。
根據公開報道,四川國企改革的具體方案已經接近成型,向社會釋放股份被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一環,只要法律允許的領域都對社會資本開放,不設限制。貴州方面稱,此輪國企改革最大的亮點是對各類資本開放,對國有資本的持股比例不設限制。
這樣的指導原則以什么樣的方式實現才是問題的關鍵,如果改革的重點完全放在向民間資本出售國企的股份,就可能偏離了方向。習近平總書記說,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基本政策已明確,關鍵是細則,成敗也在細則。這個表態可謂切中肯綮。
一些國有企業也已經自主地采取動作,向前推進改革了。比如格力集團將剝離格力地產,珠海市國資委公開掛牌轉讓格力集團不超過49%的股份。又比如中石化2月19日發表公告稱,擬重組成品油銷售業務,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出讓股份的目標是30%。尚不清楚中石化是否也將如格力一樣直接變賣股份,但中石化新聞發言人的一個表態耐人尋味:中石化拿出盈利能力強的業務板塊做試驗田,主要是希望體現一種“誠意”。市場經濟不是請客吃飯,以這種態度來搞改革,既不符合做大做強國企的思路,也不符合“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精神。
顯然,靠國企單方面的放開,無法形成“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真正的混合所有制。國資參與私營企業也是必要的,而且可以是互惠的,2008年中糧在蒙牛遇到危機時出手,就是一個例子。但這個方向的“混合”由哪個機構來負責推動呢?“允許員工持股”這項重要原則的落實動力又從哪里來呢?
頂層設計的落實,與頂層設計的制定同等重要。在各種歪曲頂層設計的強大壓力下,深化改革的正確航向能否堅持,將考驗高層的決心和掌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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