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進民退”和“與民爭利”、“國退民進”和“與民讓利”是兩組近十多年來長盛不衰的熱詞。
顧名思義,“國進民退”、“國退民進”中的“國”是指國有企業,“民”是指民營企業無疑。“與民爭利”、“與民讓利”的“民”則要復雜一些,粗心點的人很容易將這個“民”理解為他的本意,即人民大眾、普通老百姓。那么在他們心里,“國進民退”也就成了國有企業與普通老百姓爭利;“國退民進”則是國有企業與普通老百姓讓利”。仔細點的人則當然認為這個的“民”是依然是民營企業的縮寫,那么,“國進民退”和“國退民進”就是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爭利和讓利。
事情真的只是如此嗎?
對于同一市場,其市場份額國企多占點,或者民企多占點,對廣大工薪階層來說并無多大區別:在市場競爭中,同行業國企民企待遇相差不會天差地別,其他成本也是如此。而利潤都是歸企業所有,真正得利的是企業所有者。所以市場份額國企多占點,或者民企多占點,所影響的,其實是國企所有者多獲利,還是民企所有者多獲利。所以“與民爭利”、“與民讓利”的這個“民”——實質上代指的是民企所有者:私人老板。這薄薄的一層,恐怕很少有人想到,或者說故意被長期忽略隱瞞掉。
進而,長期以來,一直被批評為擠壓民營企業生存空間、“與民爭利”的“國進民退”,其實是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私人老板們爭利;同理,被稱贊為“與民讓利” 的“國退民進”,其實是國有企業給民營企業的私人老板們讓利。
但是,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民營企業的利潤,對于人民大眾、普通老百姓以及私人老板們來說,卻是大有區別的。
國有企業是國家控股企業,為全體國民所有,所得利潤除經營留存外,必須按法規上繳國庫。在現今大環境下,雖然免不了國企管理層大吃大喝浪費掉部分,也難免國家在使用時,被官員貪污挪用三公掉部分。但是,總有相當部分,是正真用在國防軍工、教育科研、環保衛生、水利路橋等國計民生上了的,是造福了全體國民的,絕不會被完全貪污掉。即使被貪污掉的部分,因為國家制定了諸多相關法律法規,屬違法違規,因此被舉報被查處、身敗名裂、丟官坐牢者不在少數。況且有時還能追回部分。
而民營企業,為私人老板所有,所得利潤,按法規屬于私人老板。通過利潤分配劃到個人名下后,他私人老板用來大吃大喝奢侈腐敗,他用來買房囤積抬高房價,他用來炒股坐莊拉高砸低,他用來投機炒作日常食品,搞出蒜你狠、姜你軍、豆你玩、糖高宗、蘋什么、辣翻天、豬你漲等等,他用來包二奶養小三,他用來行賄勒索,他用來雇傭流氓槍手,他用來出國買奢侈品買豪宅,他將之投到拉斯維加斯豪賭,他將之轉移到國外舉家移民……你管得著么,你統統都管不著,誰也管不著!
國企的利潤,是用于服務全體國民的,我們只需將國企像民企一樣經營管理、并進一步做好監督就好了;民企的利潤,全部歸私人老板所有,則是可完全不受限制地被用于滿足只占全體國民極小比例的私人老板們的極度膨脹的個人私欲。
所以,對于同一市場,“國進民退”:國企獲得更多份額,就會有更多的利潤投入到國計民生中去,全體國民都會更多的受益,只是私人老板們賺的錢少了;“國退民進”:民企獲得更多份額,就會有更多的利潤被用來滿足私人老板們的私欲,政府能投入到國計民生中的資金就會縮水,全體國民都會利益受損。
因此,我們把“與民讓利”、“與民爭利”的“民”回歸他的本意——人民群眾普通老百姓的話,那么,“國進民退”則是完全的“與民讓利”,而“國退民進”才是真正的“與民爭利”。
如此簡單的邏輯,這么多年來,媒體與專家學者們竟能顛倒黑白,為什么?他們愚弄大眾,又是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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