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重要支柱""根基"定位對非公經濟意義非凡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11月13日訊,原中央統戰部副部長胡德平周三接受大智慧通訊社專訪時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成為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凸顯出非公有制經濟得到更大重視,體現了中央破除行業行政壟斷的決心。
11月12日,為期四天的三中全會閉幕,新華社當晚發布公報: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
胡德平表示,中央文件首次提出“重要支柱”、“根基”兩個詞語,表明各種市場主體應該擁有平等發展的地位,這也是反對行業行政壟斷的一種間接提法。過去常說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這次三中全會的新措辭,意味著包括民資、混合所有制在內的非公有制經濟都成為了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意義非同尋常。
大智慧通訊社盤點了1997年以來的中央文件還發現:十五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此后十六大、十七大提出“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十八大刪去“堅持”只提出“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目前已經公布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未提及“堅持和完善”有關表述。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要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附:歷屆中央文件關于“基本經濟制度”的表述
--1997年中共十五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個體、私營等各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堅持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
--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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