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韶關市檢察院官方網站在醒目位置,公布了南方日報傳媒集團兩名記者受賄案的最新情況。
韶關市檢察院稱,涉嫌受賄的記者胡亞柱對自己與劉維安一起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兩名記者已經被取保候審。
23日,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檢察院官網發布公告,對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兩名記者受賄案件最新進展進行通報。
據悉,劉維安之前是南方報業集團南方網法制頻道記者,而胡亞柱是《南方日報》的記者。
根據韶關市檢察院官網22日的公告,該院在辦理魏振順、張云峰行賄案件中,發現劉維安、胡亞柱涉嫌收受魏、張巨額賄賂。韶關市檢察院于5月22日對劉維安被立案調查,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于6月5日轉逮捕。胡亞柱于6月21日在廣州歸案。
22日,韶關市檢察院官網對南方報業集團記者劉維安、胡亞柱受賄案發布公告。
據了解,涉嫌向兩名記者行賄的魏振順,系胡亞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寫一篇消息《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的當事人。該報道披露了韶關市一起虛假訴訟案。涉案的韶關市越華達實業有限公司和韶關市韶鴻房地產開發公司憑借虛假債權債務關系,利用土地抵償債務,而該地塊原定為公共綠化用地。
其中韶關市越華達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鎮順,為盡快拿到工程進度款及辦理土地轉讓過戶手續,先后多次主動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3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新聞背景:
據了解,劉維安、胡亞柱二人曾分別發表多篇輿論監督報道,包括產生過巨大影響的“韶關新豐史上最嚴整治期驚現最猖獗盜挖稀土”的報道。
記者在互聯網上經搜索了解到,《南方日報》記者胡亞柱確曾經寫過關于韶關地區的一系列負面報道:
《“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
《5年前官司或涉虛假訴訟》
《“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追蹤——韶關市府:涉案地塊為商住用地》
《新豐:最嚴整治期驚現最猖獗盜采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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