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法草案,對轉基因糧食部分的陳述,并沒有禁止轉基因糧食,所以提出建議如下,請各位專家修改完善,以避免轉基因糧食滅亡我中華種族!
建議把第十二條中“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修改為:
“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進出口轉基因糧食和種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糧食、蔬菜等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糧食種子應該自力更生,掌握在中國人自己手里,警惕帝國主義的生物武器(基因)滅亡中華民族。任何單位和個人批準、生產、銷售、進出口轉基因糧食,以漢奸論處。”
網址:http://yijian.chinalaw.gov.cn/lisms/action/guestLoginActi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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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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