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全 體 職 工 書
在本月上旬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吳邦國委員長在全國人大會上鄭重申明中國不搞私有化之后,寶石集團決策層的個別人卻反其道而行之,逆潮流而行,加快了推進寶石集團的私有化進程。對此,不能不引起寶石集團職工的高度警惕!我們要問,身為共產黨員并身居特大型國企決策層的個別人,到底想干什么?鑒于寶石集團處于生死存亡之機,我們向寶石集團全體職工發出強烈呼吁:
1、要求寶石集團必須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解決收入分配兩極分化的問題上邁出實質性步伐,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對企業職工工資實行宏觀調控政策以來,省市歷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指導線和調整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有關文件規定,補償十六年來寶石集團不給職工漲工資的歷史欠帳。
2、要求公示審計、評估部門出具的寶石集團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報告,讓寶石集團的全體職工都明明白白地了解在這次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中寶石集團的現有家底,防止國有資產被錯估、低估及漏估,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3、“東旭公司”原是一家小型民營企業,曾承擔過寶石集團相對控股子公司的外協加工業務,當時就連寶石集團直屬的機加廠的外協加工業務量都吃不飽,造成相當一部分設備閑置。然而寶石集團相對控股子公司卻把其外協加工業務委托給了“東旭公司”。現在,它倒反過來要控股寶石集團這樣一個特大型國有企業,對這一“蛇吞象”的奇觀,我們不得不表示極大地困惑!為此,要求公示寶石集團相對控股子公司與“東旭公司”的業務往來賬目,要求澄清寶石集團決策層有人擁有東旭股份的傳言,防止有人搞利益輸送,掏空“寶石”國有資產,變國有資產為私有資本。請知情者站出來說明事實,提供依據。
4、要求公示“旭新公司”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報告,希望全體職工對“旭新公司”的實際資產、擁有液晶玻璃基板技術的真實性及基建項目的真實進度進行監督,防止有人上下勾結、里應外合,哄騙寶石國有資產,坑害寶石職工。希望知情者提供詳細信息。
5、要求公示自2009.7至2010.12,寶石集團連續八次減持“寶石A”股票五千多萬股,累計獲取現金七億多元的用途及流向。此事證明,寶石集團現金充裕并不缺錢,經營狀況并不是職工想象得那么困難。但為什么不與符合國家戰略和發展前景的新型產業且具有雄厚實力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重組,卻與一家尚未投產的私企“旭新公司”進行重組?為什么在國有控股的條件下,代表國有控股方的5名董事中是誰把選票投向了參股一方,拱手將寶石集團董事長一職讓給了參股一方?這種違背常理的做法意味著什么?真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面對咄咄之怪事,寶石職工能不奮起抗爭嗎?
6、要求公示寶石集團高管實行年薪制以來未公示過的年薪發放情況,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要求公示寶石集團決策層對只顧自己拿年薪而不給職工漲工資的政策依據?并對此進行問責。
7、要求嚴格依照《工會法》重組職代會,實行民主選舉職工代表,并推選對“寶石”有貢獻,對職工有感情、為人正派、辦事公道、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職工代表擔任工會主席。使工會組織在國企改革中能真正發揮作用,維護國家利益不受損失,保障職工權益不受侵害。確保這次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工作能夠在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下實施,真正做到使國家滿意、企業滿意、職工滿意。
8、全體職工不但要認真研讀市府《27》號文件,更要認真學習《憲法》、《黨章》、《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以法律為武器,用信念做力量,向國企改革中的違法行為作堅決的斗爭,防止國企改革走入歧途。并考慮對市府《27》號文件中違法內容提起司法訴訟并申請法律援助。
我們要面對現實,認清形勢,在大批已改制國企中,工人階級被淪為弱勢群體的嚴峻現實下,在某些人肆意剝奪工人階級主人翁地位,并發出“國企改制與職工有什么關系”的叫囂下,我們每一位寶石職工,每一位職工代表,都要丟掉幻想,準備斗爭,要擔負起歷史的責任。“國際悲歌歌一曲,狂飆為我從天落”,在大是大非面前作出你莊嚴的抉擇。
保家為國的人們
201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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