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 ,秦曉挺身接受香港鳳凰衛視的專訪,高調回應“賤買平保股份”及“外逃”“謠言”,雖勇氣可嘉,遺憾的是“理性”不足,以至于漏洞百出。下面我們來具體剖析之。
一,賤買平保股份
這問題是秦曉的“死穴”,無論怎么辯解也難以自圓其說。于是,秦曉采取了迂回戰術,回避問題實質,在邊角上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釋試圖混淆視聽。
這個問題的要害和實質在于以下幾點:1,秦曉為什么在明知該部分股權至少價值72億元(有同期的匯豐收購價作為參照)的情況下,執意以18.55億元的低價賣出股份?即便如秦曉辯解的那樣,當時“公司沒有錢”,急于“走出財務困境”,那不是更應該賣個好價錢嗎?
2,縱然按照秦曉所說的“不能權益法,只能成本法”這一借口,打定主意要讓利至少53億賣出,為什么不能讓利給其他國有企業,卻一定要將利益輸送給由某位隱身人控制的、名不見經傳的兩家私人公司?
3,那個人是誰?那個接受了秦曉如此大筆饋贈的隱身人是誰?不要告訴公眾,你也只知道他是北京的一位普通出租汽車司機或者是他女兒。
秦曉只要敢于直面回答上述三個問題,我們就敢于相信他的清白。但他把所有這些問題都避而不談,卻大談自己的豐功偉績:“當時總資產不到500億,500億中可能有70億的不良資產,70億的不良資產我們撥備了45億,回收了30多億,現在是3000億的總資產,而且是質量很好的總資產。”
這種套路,陳同海不久前才用過。據說陳同海每月要花天酒地120萬,平均每天揮霍公款4萬元。當監察部找他談話,要他注意影響時,陳就像秦曉現在一樣反駁道:“每月交際一二百萬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稅款200多億。不會花錢,就不會賺錢。”——腐敗分子的邏輯和語氣,還真是如出一轍呵。論成就,秦曉不如陳同海;論案底,陳同海才2億,秦曉至少53億。
其實秦曉自己很清楚,招商局總資產由500億到3000億,并不是靠他的本事。所以他才說“國企沒有企業家”——既然沒有企業家,說明公司搞得好靠的不是企業家的才干,而是擁有的政治資源。秦曉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他比別的國企老總擁有更雄厚的政治資本。實際上,秦曉在招商局的10年,也正是大型國企全面高速發展的10年。憑借政府支持和行業性壟斷地位,通過政治資源獲得經濟資源方面的優勢,許多大型國企都實現了“跨越性發展”,秦曉并非一枝獨秀。如果秦曉可以將這種依托政治權力取得的成績作為自己免罪的理由,那么陳同海、李培英、張春江等人都可以免罪。
二,外逃
秦曉“顯身”,似乎說明“外逃”傳言“不攻自破”,其實不盡然。逃了,發現問題不大后,當然還可以再回來。有證據顯示,幾天前秦曉確實窩在香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很可能是在觀風望色。所以,上述傳言有可能是“謠言”,也有可能是說中了部分事實,只是不全面。
說中了不須言,倒是“謠言”不妨作一番分析:是誰散播的?目的又是什么?
有心散播秦曉“外逃”謠言的,無非是三種人:第一種是激于義憤之士,也就是秦曉所說的那些不僅是關心“工具理性”,而且關心“價值理性”,尤其是“公平正義”的人,他們認為秦曉有罪。如果其中有人只問目的、不問手段,就可能散播謠言,推動輿情發展;第二種是秦曉得罪過的人,包括他的對立面。秦曉為官、為官商都多年,現在又倡導所謂“現代性社會”、普世價值,加上性情高傲、高調,得罪的人必不在少數,這些人都有理由希望看到秦曉“出事”,甚至自己出手推動事態的演變;第三種是秦曉身邊的人,包括他的朋友和盟友。這些人與秦曉份屬同一個陣營,同一個分配系統,共享同一份資源。如果秦曉倒下了,原來已分好的蛋糕就又空出來一大塊,他們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可見,秦曉身邊與他稱兄道弟、高呼擁戴的人,反而可能最希望他“出事”,從而也最有可能是造謠、傳謠的人。悲哉秦曉!
附:鳳凰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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