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青:在重慶模式研討會上的發言
我認為,重慶在法治建設方面的做法及其意義主要表現為:
一、加強人民民主專政,充分發揮執政黨的優勢,為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本,“打黑”是重慶的經驗,但不是重慶創造的,而是中央有明確要求的“規定動作”,是在中央統一部署下進行的。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就是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執政優勢,運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打黑除惡,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建設平安重慶、宜居重慶。重慶市除動員公安人員參加打黑除惡斗爭,還出動武警總隊兵力20余萬人次,擔負滅槍治暴、武裝巡邏、武裝抓捕、押解黑惡頭目及成員,收繳大量槍彈和涉案物資以及搶險救災。所以打黑除惡不是重慶想制造轟動效應,而是回應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是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正義之舉,是為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打黑一舉破獲命案500多起,(還有數百起未破)收到1萬多封舉報信,說明人民群眾信任共產黨,說明我們共產黨必須回應受害群眾的正義訴求,這是我們執政黨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責無旁貸的義務。
二、打黑除惡是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形式
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腐敗官員保護傘現象在全國有一定的普遍性。重慶市通過打黑除惡,打掉一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同時一舉打掉以文強為首的黑保護傘,打掉一大批貪腐官員。這次打黑除惡斗爭必然觸及黑惡勢力及其腐敗官員保護傘的利益,所以引來右派媒體的一片雜音和干擾,這就越說明了這場斗爭的必要性,說明打黑除惡是硬碰硬的階級斗爭。正如毛主席所言:“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溫良恭儉讓。”對少數黑惡腐敗分子的寬容,就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不公正、不負責任。將打黑除惡和懲治腐敗相結合,是今后進行階級斗爭的重要形式。這是重慶做法給我們的啟示之一。
三、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實事求是,依法辦案
在階級斗爭的方法上,重慶的做法是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實事求是,依法辦案。重慶市打黑除惡斗爭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枉不縱,范圍上既不擴大也不縮小,定性上不壓低也不拔高,實事求是,嚴格依法辦事,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對所有的案件都依法審理,件件落實。越是階級斗爭激烈的時候,越要強調社會主義法治,發揮法治的公開性、程序性、合法性的優點,使階級斗爭納入社會主義法治的軌道,保持在一定的秩序中,而不搞“運動式”的階級斗爭。同時,重慶將除暴與安民相結合,投入了48.4億元資金,解決信訪的歷史問題8.5萬件,化解率是98.1%。大力排查基層矛盾,及時解決,防止小矛盾拖成大矛盾,使群眾的情緒得到有效的梳理。重慶的干部“大下訪”,其規模和成效全國第一。
四、實事求是地總結歷史經驗
新中國成立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都是既有經驗也有教訓,所以既不能全盤肯定或否定前三十年,也不能全盤肯定或否定后三十年。重慶的做法是實事求是的總結歷史經驗,既發揚毛澤東時代黨的優良傳統,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如,唱紅打黑,弘揚正氣;懲治貪腐;干部大下訪,訪貧問苦,與人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這些都是發揚了黨的優良傳統,堅持共產黨的“三大法寶”。同時又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薄熙來同志多次強調,改革開放是經濟發展的兩大動力,通過發揮改革開放的更大潛力,重慶正在騰飛。關鍵是經濟發展、改革開放的成果能不能讓全體人民共享。
又如,毛主席主張人的因素第一,“政策和策略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鄧小平講制度第一,有了好的制度,能夠避免犯錯誤。重慶的做法是將制度的因素和干部的因素相結合。有了社會主義的公安司法制度和打黑除惡的政策以后,使用干部就是決定性的因素。重慶市從遼寧省調王立軍任公安局長,對打黑除惡的斗爭取得重大成果有非常關鍵的作用。2010年3月,重慶公安機關進行了一次猛烈的系統內干部大調整,公安局所屬的處室、各分局、交巡警支隊、各派出所,從副科級到副局級崗位上的所有警務官員,全部被集體解任(但不解職),他們必須和全體普通警員一起,通過競聘才可重新上崗,涉及3300多名警官。民警代表參與決策。打黑除惡斗爭中表現突出的民警給與加分。這次輪崗和重新應聘的工作依法進行,許多能力、品德和職位不相稱的警官再也無法官復原職,而不善人際拍馬,為人正直,埋頭做事的好干警,終于有了升上重要崗位的機會。通過輪崗和重新應聘,精簡了機構,充實了基層,強化了公安干警的實戰能力。
總之,重慶在法治建設方面的做法具有在全國推廣的普適意義,值得我們繼續關注,繼續總結經驗。
(發言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2010.12.26.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