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總工會污蔑趙東民危害社會穩定的證據
趙東民在指導工人維權過程中,一再反對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2009年6月25日,陜西省退休工人周明亮組織160余名西安市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到陜西省政府東大門集體上訪,并在省政府門前發表演說、打橫幅、圍堵省政府東大門。陜西省總工會在7月10日的報案材料中,未查明事實,污蔑稱“‘陜西省工維會’的另一骨干周明亮組織近200名退休人員到省政府集體上訪”,把趙東民刻畫成罪大惡極的幕后策劃者。而根據新城區檢察院后來對張興財等人的調查,趙東民等人事先根本就不清楚周明亮等人的上訪行為;而且趙東民等人也是強烈反對周明亮等人過激的上訪行為,把周明亮說成“‘陜西省工維會’的另一骨干”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污蔑。趙東民案一審過程中,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也再沒有提起過“周明亮為趙東民同案犯”這樣的說法。這從一個側面說明,趙東民的確是指導退休工人依法維權,不存在“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上訪行為。趙東民就是組織工人向工會集體反映情況,希望工會能夠幫助解決工人的實際困難,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政治圖謀”。
附1:
陜西省總工會報案材料
西安市公安局:
現將趙東民等人組織“陜西工維會”,多次組織企業退休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到省工會群訪,干擾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2009年6月15日上午9時許,西安市原新華橡膠總廠、陜西省原第三印染廠、省建五公司等10多個單位的退休人員近150人在劉高智、張興財的“帶領”下到省總工會集體上訪,遞交了他們所謂的《陜西離退休工人致陜西省公公會的公開信》。反映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差距問題,要求省總工會簽字蓋章并限期答復,態度蠻橫“上訪”活動從上午9時至下午6時,持續達9個小時,據他們上訪的人員透露,這次群訪活動,趙東民一直在省總工會大門外“幕后指揮”。
2009年6月25日上午10時許,“陜西工維會”的另一骨干周明亮組織近200名退休人員到省政府集體上訪,并公開打出了"陜西企業維權群體"的橫幅。與此同時,趙東民,劉高智、張興財等三人又親自指揮和組織12家企業約180名退休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到省總工會上訪,兩個方面遙相呼應,同步行動,時間持續5個小時。
今年四月份以來,“陜西維工會”的骨干成員從網上煽動發展到在社會上采取實際行動,從幕后走到了前提,活動更加頻繁,危害不斷加劇,既有可能“做大成勢”。他們煽動一些不同利益訴求的人員要“用斗爭的手段,來實行工人階級跨行業、地域、民族和年齡等差別的大聯合以及和農民階級的大聯合”、“要以改革現行職工代表大會為突破口,向貪官污吏奪回工農當家做之權”。趙東民等也表示要進一步在重大節點上組織更大規模的“合法集會”,其政治圖謀顯而易見。
“陜西工維會”的骨干成員以“籌備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的名義,進行簽名、串聯、散發宣傳冊、發展分支機構、赴京上訪。網上歪曲宣傳等違法活動,并策劃組織改制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退休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先后多次到省政府和省總工會進行群訪,嚴重干擾了黨政群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大隱患。他們利用一些社會問題,以年老體弱的企業退休人員做砝碼向政府施壓,煽動蠱惑性極強,氣焰十分囂張。如果再不采取斷然措施,任其坐大成始,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事端。
特此報案。
陜西省工會
2009年 7月10日
陜西省總工會情況說明
2009年4月27日和6月15日、25日,趙東民、張興財、劉高智等人組織部分企業的改制、下崗職工及部分社會人員到省總工會“群訪”,要求成立“陜西工維會”、提出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合理訴求,由于來人多而雜。直接干擾了省總工會正常的辦公秩序。
但是,由于這些人是以“上訪反映問題”的名義來省總工會的,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本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因此,省總工會本著關心職工的原則,全機關動員、部分組傾聽職工意見,后勤部門積極做好接待服務工作,當時也沒有考慮到這些人來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反映問題”并不是他們的真實目的,加之省總工會大樓也沒有安裝視聽監控設備,所以,也就沒有留下視聽資料。
特此說明。
關于趙東民等人組織企業職工到省總工會“群訪”有關情況的進一步說明
4月15日上午,趙東民、劉高智、張興財等3人帶領原陜西省第三印染廠等6個單位的8名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到省總工會上訪。在省總工會困難職工援助中心,因工作人員要求查驗趙東民的身份,趙因拿不出來有效證件,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并以此煽動職工與工會組織的對立情緒。
6月15日上午9時,劉高智、張興財帶領20多個企業的150多名退休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到省總工會群訪,遞交落款為“陜西工人維權代表”的《陜西離退休工人致陜西省總工會的公開信》,要求省總工會簽字蓋章并限期答復。群訪人員凝聚、滯留省總機關長達9個小時,導致省總工會機關辦公秩序癱瘓,省總在家的領導、機關辦公室、法律部、保障部、組織部、民管部、后勤管理中心、困難職工援助中心等業務部門干部被迫停下手頭工作,全力搞接待,聽取來訪人員訴求,穩定來訪人員情緒。機關食堂也停止做午飯,用大鍋燒水以供應會議室上訪群眾飲水。
6月25日上午,趙東民、劉高智、張興財3人帶領180多名退休人員及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再次到省總工會“群訪”。上訪人員在機關大樓內吵吵嚷嚷,罵罵咧咧,機關辦公秩序再次陷入混亂。省總在家領導及40多名干部不得不再次停下正常工作處理這一事態。這次群訪人員滯留省總6個小時左右。
特此說明。
證明材料
6月15日上午10點鐘左右,后勤中心通知我們,說來了成百人上訪,大會議室開水供不上,要求我們停止做飯,用大鍋燒水,給會議室供開水,一直到下午5點多。那天中午,我們做了簡餐,湊合著讓機關人員吃了飯,一部分人沒有吃上飯的,就讓他們到外面街道上自行解決。我們就了解這么多。
特此說明。
省總工會機關炊事班工人
證明材料
我們是省總工會的門衛人員,2009年4月27日、6月15日、6月25日,省總工會大門口分別來了許多上訪人員。一開始他們先在大門外等候,之后,大概是九點鐘以后,他們就一轟進入省總工會大院。我們履行職責,問他們是干什么的,他們有人說是上訪的,我們給他們說,上訪到西北二路省工會職工援助中心有專門管信訪接待的,你們到那里去吧。他們中間有人說,信訪辦沒用,他們要找工會領導,我們也攔不住,就允許他們一大群人進了辦公大樓。我們印象中4月27日來了幾十個人,6月15日、25日兩次都有上百人,幾次大規模上訪時,機關都很亂,我們也管不下。
就此證明。
省總工會門衛人員
附2
李三合、張興財等人的問答筆錄
談話筆錄
時間:2010年6月1日
地點:縣展忠路中段三秦茶館
談話人:周小玉劉占偉 李俊輝
被談話人:李三合
問:再補充兩個問題,希望你談一談
答:好的
問:2009年6月25日 你們去省總工會群訪有多少人?
答:有100余人。具體數字無人統計,有十幾個西安企業,還有咸陽,戶縣等外區縣的企業參加。
問:6.25日同時在省政府上訪的企業工人群體是誰組織的?
答:我們根本不知道
問: 趙東民知道不?
答:趙東民肯定不知道,他還禁止我們去省政府上訪。
問:為什么?
答:第一趙東民在他寫的“企業工人維權手冊”中一再要求我們維權的人員不要去政府上訪,要去總工會上訪和反映問題。這個小冊子不但發給我們,趙東民還組織我們一再的學習這本小冊子。所以我們都去總工會上訪維權。
第二,2009年4.15日,615日和6.25日。我們幾十個企業的上訪人員在去總工會的上訪的前幾天,趙東民都把各企業的代表集中到青年路三巷三號幼兒園二樓和他在青年路163號的住所開了會,要求大家帶領好本企業人員,不要去政府,而去生總會上訪,并且還分了工,具體誰發言,具體誰負責安全,我記得發言是安排張興財,王X負責安全,劉高智和張興財負責組織安排。我們都負責好本地區的人。所以三次上訪比較有組織,有紀律。
問:講一下詳細情況。
答:4月7日是趙東民,張興財,劉高智去省總工會遞交了成立“成立企業工人維權代表大會”的申請。申請書遞交后我才介入上訪總工會的活動。4月15日的前幾天,趙東民電話同志我去西安他的住處開會,那天是幾號記不清了。是下午2時左右,我和何春燕從戶縣去了他的那里。結果在他住的對面一個幼兒園二樓一間教室開會。當時教室坐滿了各企業代表,估計有五十多人,趙東民給我們講了去總工會維權的注意事項。后來還請了一位不知哪個大學的退休老教授講了職工維權的道理。會議開了三個多小時,五時左右結束。6月15日去總工會群訪前幾天,具體日子記不清了,也是一個下午,我接到趙東民通知,和何春燕去了青年路163號他的住處,當時有五六個企業代表,他談話的主要內容還是布置去總工會群訪的目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布置完夠,我就走了。當然不斷有企業代表來他住處,內容都和給我談的一樣。6月25日群訪省總工會()前幾天下午我又接到趙東民電話同志,我和何春燕又去了青年三巷那個幼兒園二樓教室,當時也是各企業代表五十余人。主要由趙東民講6月25日群訪總工會的目的,方式和注意事項,會議也在下午5時左右結束。最后一次是2009年8月的一天我接到趙東民電話與何春燕又去了他在青年路163號的住所。當時有十幾個人,我都不太認識,只知是各企業代表。趙東民布置我們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求我們主要代表三十余人準備于九月初集體進駐省總工會,輪流值班,要求監督工會工作,落實工人維權措施。研究分工是三十余個代表于九月初一天集體進總工會,要求工會讓出一間房子作為辦公地點,好使我們做好監督工作,然后再由他統一安排輪流值班。我們會請還都在等通知,想不到和趙東民再也聯系不上了,我又給張興財打電話。最后才知道趙東民被抓了。這個計劃就沒有實施成。
問:還有什么?
答:我們的目的就是想通過工會向政府反映問題,解決我們上訪的訴求,沒有別的目的。而趙東民就是本著這種想法組織我們去省工會上訪反映問題。
問:還有什么
答:希望政府能主持正義、公道。盡快解決趙東民的問題,這是我們戶縣上訪群眾的一致意見,政府不要冤枉好人。
問:看筆錄,簽字。
答:好。
以上看后正確: 李三合 (按手印)
2010年6月1日
談話筆錄
時間:2010年5月21日
地點:大慶路三印廠福利路3號2單元2房2號
談話人:周小玉,劉 偉 ,李俊輝
被談話人:張興財
問:我們是公安新城分局的工作人員,今向你了解有關趙東民的有關問題,望你能如實講,不得有假證、偽證,否則你要負法律責任的,你聽懂了嗎?
答:我知道。
問;去省政府上訪,趙東民是否參加了?
答:趙東民沒有去過省政府,他只要求工人到省工會去。
問:你能肯定趙東民沒有去過省政府上訪嗎?
答:能。我是工人維權大會的主要代表,每次上訪我都參加,情況我全知道。我能保證趙東民沒有到省政府上訪。
問:你們到省工會上訪時都有哪些單位的人員參加?
答:有省第三印染廠、新華橡膠廠、戶縣造紙廠、遠東公司、20研究所(導航研究所)等10多個單位的職工。
問:為啥要讓大家到省工會上訪呢
答:趙律師(趙東民)讓我們不要到省政府上訪,要到省工會有序上訪,并組織大家學習09年626全國總工會王兆國講話,并不讓大家到省政府堵門堵路,有事到省工會反映上訪,工會是群眾組織。
問:去年(09年)到省工會上訪趙東民參加了嗎(4月26日、6月25日)?
答:去了,送申請書他就去了,后來也一直參加的。
問:到省工會上訪前你們是否在一起碰頭開會,研究上訪情況?
答:是的,每次上訪前趙東民都要通知各單位上訪的組織者開會,定出規矩,要求大家不要亂喊口號,不打橫幅,不要堵路堵門。
問:上訪省工會有什么訴求及目的嗎/
答:有的。因為各單位反映的情況不同,可以各單位根據各單位的情況向省工會反映,目的是讓省工會向上轉達我們的訴求,可以讓省工會成為我們的代言人,目的是這樣的。
問:你們是怎么聯系的?
答:用電話,大家都有手機。
問:在什么地方開會?
答:在 路趙東民的住處。
問:在省政府上訪是誰組織的?
答:是周明亮,我們跟他不是一路人,我認為他積極性可以,做事不穩妥,所以我們和他聯系很少,在省政府上訪我沒有參加,趙東民也沒參加。
問:周明亮是公認維權工會的成員嗎?
答:是的,他也參加過趙東民組織的學習,維權小冊子他也有,周明亮不是我們的人,工人維權工會每次開會都不讓他參加,我們以簽名為準,我們根本就不承認他是工維會的人。
問:你還有什么要補充說明的?
答:沒有了。
以上情況如實。
張興財(按手印)
2010-5-21
更多人的問答筆錄可查看李勁松律師提供的問答筆錄原件照片:
http://www.bj580.com/html/yitongzixun/20101023/1725.html
附3:
趙東民式的“工維會”不會引發社會動蕩
張 義
我作為一名中國共產黨黨員,一直在關注趙東民事件。平時由于身體和精力的原因我是很少寫文章的,但趙東民事件時時縈繞在腦海里,有時夜不能寐。
趙東民為工人群眾維權的事情,已被西安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目前正在進入二審程序。稍微懂點法律的人都清楚,趙東民的事情是夠不上那個罪名的。為什么當地法院非要判他罪呢?我覺得這是因為趙東民的一個重要舉動——就是他和工人們一起根據《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召開了三次籌備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研討會,總結形成了《企業工人維權手冊》,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陜西省委和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申請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工會法》的原則和精神,改革企事業單位職代會,監督工會的工作,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要求批準籌建陜西企事業職工維權代表大會。陜西省總工會的領導不僅沒有批準他們的申請,反而擔心他們把事情做大了影響社會穩定,認為必須把趙東民他們壓下去。壓下去的辦法就是指控趙東民“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誠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穩定的社會環境;完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也需要穩定進行。因此,趙東民和工人們對這一點是有深刻認識的。
趙東民申請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從指導思想上看是有利于社會穩定的。他們提出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申明是在《憲法》、《工會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我國現行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活動,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樣的“工維會”不僅不影響社會主義社會的穩定,而且有利于鞏固中國工人階級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組織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有利于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廣大人民群眾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管理者的監督,有利于社會主義人民當家作主這一根本性質的體現。在當今社會,如果不允許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的無產階級領導的趙東民式的“工維會”存在,就很可能會出現以資產階級領導的瓦文薩式的“團結工會”,從而動搖中國共產黨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甚至會出現沉船西化派的“顏色革命”,這是所有真正的共產黨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趙東民申請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從他們的組織程序看也不會影響社會穩定。趙東民和工人們是以召開研討會的形式進行籌備和醞釀,他們是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工會法》進行研討我國的工會組織怎么樣才能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現實要求,怎么樣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現實要求,怎么樣才能在新的歷史時期實現中國共產黨和人民大眾的一體化,從而鞏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研究出的結果是認為應該成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的“工維會”。這個“工維會”不是擅自成立,而是向陜西省委和陜西省總工會提出了申請,等待上級部門的審批。不批準申請,他們也沒有采取游行、示威、罷工等活動,更沒有采取打、砸、搶、燒的違法行動來威脅任何機關和部門。他們采取了合法的組織程序向上級遞交書面申請,等待上級部門的批準,哪來的什么不穩定因素。
趙東民申請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從他們維權的方式看,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有利于消除不安定因素,有利于形成黨群一體的緊密關系,促進社會穩定與和諧。趙東民是一個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堅定信仰者,是黨的“十七大”路線、方針、政策的踐行者。他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的基本社會責任感,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維護工農權益的本能天性,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中國共產黨的熱愛,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中國人民的熱愛,出于一個共產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對以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國家的熱愛,主動自覺盡己微力,替黨、人民、政府排憂解難,有效化解一些工人群眾長期上訪堵門堵路堵政府的這一社會問題;成功勸說100多名有參與圍堵省政府等過激行動苗頭的上訪工人群眾,放棄了堵門、堵路、堵省政府這一過激方式,成功啟發這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工人,確立了工人權益受害有權找工會反映監督這一理性有序新思路,成功協助引導這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等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工人轉而合法表達合理訴求,并以法律顧問的形式鼓勵這些工人群眾到省總工會與工會領導理性、和平、有序地面談了兩次。趙東民及工人們的所作所為,是多么的富有理性,人民群眾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哪有不愿意穩定的。
工人群眾的權益包括經濟權益和政治權益,工人群眾維權不外乎經濟權益和政治權益受到了損害。在當今,工人群眾的權益有可能受到一個部門領導的官僚主義的侵害,有可能受到違法亂紀的貪腐官員的侵害,有可能受到不法私營企業主的侵害,有可能受到投降賣國勢力的侵害,等等。我國以《憲法》為統領的各項法律、法規,都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領導各族人民制定的,是中國革命、建設的法律成果,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規范,是所有團體、公民都必須遵守的準繩,就是為了確保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不受侵害,就是為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權益不受侵害。任何黨派、任何個人都沒有超越法律法規的特權,任何官員都沒有踐踏法律、徇私枉法、曲解法律的特權。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的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有權對國家的管理者和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者進行監督;趙東民式的“工維會”正是實現這種監督的最好方式之一,這種監督是在以《憲法》為統領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規范之內的,因此監督本身不會也不可能引發社會的動蕩。
從趙東民事件本身看,趙東民和工人群眾的維權與陜西省總工會的領導產生了矛盾,似乎引發了某些小小的動蕩。這里有一個問題,這種矛盾是怎么產生的,也就是說工人群眾的什么權益受到了侵害,受到了誰的侵害。如果是不法資本家違反《勞動法》,使工人的經濟權益受到了損害,那就強迫不法資本家遵守《勞動法》;如果是國有企業的工人受到了本企業貪腐領導的侵害,那就根據法律把貪腐領導繩之以法;如果工人群眾的選舉權受到了侵害,那就根據相關法律消除這種侵害;如果國有企業改制違法,國有資產受到了損失,社會主義國家的整體利益和全國人民的經濟權益和政治權益都受到了損害,那就根據相關法律消除這種侵害。如果…..那就…..,如此而已,這樣的維權怎么會產生矛盾,引發動蕩呢。就是工人群眾和陜西省總工會的領導矛盾最激烈的時候,只是有的工人喊出“罷免工會領導”的話語,也沒有發生任何打鬧的情況。選舉和罷免工會領導,本來就是《憲法》和《工會法》賦予工人群眾的權力;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選舉和罷免領導,怎么能引發動蕩呢。在當前,如果工人群眾連《憲法》和《工會法》中規定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那說明我們的社會存在的問題非常嚴重,是到了認真貫徹和落實《憲法》和《工會法》的時候了。我國的法律是在共產黨領導下制定的,較之西方的法律是具有先進性的,我們的政改不需要提出什么西方的話題,把以《憲法》為統領的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好是當務之急。我們貫徹和落實法律能引起社會動蕩嗎?因此,引起矛盾動蕩的原因不在工人群眾一方,而在于解決矛盾的方法是否正確。如果通過工人群眾的維權,揭露出某個角落里的黑暗和腐朽,那不正是工人群眾對黨、對國家、對民族的巨大貢獻嗎?
當年,我黨開展農民運動時,成立了農會,提出了一切權力歸農會,有人說糟得很,而毛澤東同志說好得很,從而通過“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使中國革命取得了勝利;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出現了著名的“窮棒子社”,毛澤東同志給予高度評價,從而推動了農業合作社的建立;七十年代末,實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時候,出現了“小崗村承包訂合同”的典型,鄧小平同志給予了充分肯定,從而推動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一切的革命模式和一切的建設管理模式都是人民群眾創造的。我想,在當前我黨正在積極穩妥地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完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的新形勢下,趙東民式的“工維會”是不是一種模式的創造呢?趙東民式的“工維會”是陜西工人階級創造的,從穩定穩妥的角度出發,是不是先從陜西試點,待成熟后再推向全國。不知西安方面的態度如何?
還是毛澤東同志說得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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