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地為官多年,家族勢力龐大,其子被“雙規”前擔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導員
●在北京共購置房產35套,合同價款高達近1.7億。僅2008年至今,已升值數倍
近日,山西煤焦反腐第一大案在蒲縣一審宣判。
蒲縣法院認定,原蒲縣煤管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為一家煤礦的實際控制人,犯逃稅、非法買賣爆炸物、貪污、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8500萬元;其妻,原蒲縣民政局副局長于香婷,犯逃稅、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8500萬元;其妻弟于小紅犯逃稅、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600萬;他們所經營的成南嶺煤業有限公司,因逃稅、非法買賣爆炸物,被追繳逃稅額1871.85374萬元,處罰金人民幣9860萬元。以上累計,僅罰金一項就高達3.2億之多,創下山西各級法院判處的罰金刑最高記錄。
宣判當日,郝鵬俊等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昨日,郝鵬俊等的辯護律師任顯斌告訴記者,他正著手起草上訴的法律文書。
“官煤”富豪
從最年輕干部到“十大富豪”
郝鵬俊,男,1949年生,1976年任該縣薛關鎮鎮長,成為全縣最年輕的科級干部。1987年,蒲縣組建煤管局,郝鵬俊調往該處工作;1991年,郝鵬俊任新組建的地礦局局長,2002年任安監局長,2003年任煤管局局長。因該縣煤礦事故多發,2005年,郝鵬俊引咎辭職,賦閑在家一年多后退居二線,直到被抓。
郝鵬俊擔任地礦局長至煤管局長期間,正值蒲縣煤炭經濟飛速發展時期,借助煤金推手,蒲縣迅速由貧困縣飛躍為年產煤炭2000多萬噸、產值200多個億的富裕縣。在蒲縣大街上,寶馬、奔馳、悍馬等豪車比比皆是。
擔任地礦局長前后,郝鵬俊已開始涉足煤炭領域,與人合資經營起成南嶺煤業有限公司,并迅速躋身當地富豪之列。在當地民間版的富豪排行版上,有人稱其為蒲縣首富,但記者調查發現,郝鵬俊的財產規模在當地雖然穩坐富豪榜前十位交椅,卻并不是首富。
郝鵬俊被捕,當地曾受過其恩惠的許多人都惋惜不已。在他們看來,郝鵬俊是個樂善好施的好人。僅2003年至案發前的2008年,郝鵬俊及其經營的煤礦在公益事業上的投入就達2000多萬,涉及新農村建設移民、修路等多個領域。
為何落馬
一說是與縣委書記有恩怨
郝鵬俊出事的原因,有兩種說法。
一是源于一次“張狂”。2008年八九月份,蒲縣全縣煤礦都按照命令停產,只有郝的煤礦自恃六證齊全堅持生產。蒲縣縣委書記喬建軍說,當時正值襄汾“9.8”潰壩發生不久,中紀委調查人員入駐臨汾調查。因曾任襄汾縣縣長,喬建軍也曾因被人舉報說是襄汾潰壩的保護傘等問題接受調查。喬建軍說,在自己接受調查期間,有關郝鵬俊的舉報材料也被送至中紀委調查組。
另一種說法是郝俊鵬和縣委書記喬建軍有恩怨。4月15日庭審最后陳述,郝鵬俊說“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事出有因。蒲縣縣委書記向我獅子大開口,問我要5000萬,時間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審法官即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了郝鵬俊。
曾參與調查郝鵬俊一案的一名調查人員回憶,起初也就是調查成南嶺煤礦非法生產的問題,但因為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領導組不斷接到郝鵬俊違法辦礦、越界開采、偷稅漏稅和貪污腐敗等問題,調查隨即升級,專案組隨即成立。
此案的偵辦歷時將近1年,且一波三折。“這期間我們承受了很大壓力”,蒲縣公安局經偵隊一名負責人稱,“郝鵬俊在當地為官多年,親朋故舊遍地,家族勢力也很龐大,其子郝麗陽被‘雙規’前已經擔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導員。”
“蒲縣吃飽”
宣判前1.2億資產已劃歸縣財政
有資料顯示,在此案判決前的2009年6月23日以前,專案組已凍結郝鵬俊及其親屬的家產就達數億之多。其中,資金121288512.63元,房產35套。
記者掌握的幾份蒲縣法院的裁定書均顯示,郝鵬俊案宣判前,法院多次對其違紀違法所得進行強制執行,并將執行回來的款項直接劃撥到蒲縣財政局。記者從蒲縣財政局得到證實,這1.2億查扣資金早已轉入該局專用賬戶。這筆錢是否會被用于繳納3.2億罰金,是否存在未判決就先執行罰金的問題,記者向蒲縣法院提出口頭及書面求證請求,但未得到回應。
蒲縣財政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9年,蒲縣完成財政收入9.71億元,一般預算收入4.6億元(指可支配財力)。財政局副局長張金龍告訴記者,4.6億元中包含1.7億元的資源價款,“那是一次性收取的費用,去年收了今年就不能收了”。
如果判決生效,單純從數字上講,3.2億的罰金將是蒲縣財政預算收入數額的一大半。當地許多人士將郝鵬俊等煤焦反腐案形容為:“煤官跌倒,蒲縣吃飽”。
北京炒樓
局長盤下35套房,合同價近1.7億
有意思的是,此案還暴露了山西煤老板北京炒樓的瘋狂事實。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郝鵬俊、于香婷夫婦及家人在北京共購置房產35套,合同價款高達近1.7億,基本接近判決中對夫婦二人的罰金總額。
據悉,這些房產都位于北京市二環附近的黃金地帶,除于香婷在信恒大廈的一套單獨房產外,其他都是連套購買。業內人士透露,僅郝鵬俊被“雙規”的2008年之后,這些房產現在已經升值數倍。
20日下午,記者采訪了蒲縣紀檢委一直經辦郝鵬俊一案的副書記孔憲民。記者試探著問:據了解,郝鵬俊的煤礦很多炸藥雷管都是通過公安局正式批出來的,公安局你們會查嗎?郝鵬俊逃稅,稅務稽查部門有沒有責任?
孔憲民回答:“這些問題,只有領導批了我們才會去查。稅務的問題也不是稅務局沒查過,是一個經營管理體制問題,是大環境。”
對記者向蒲縣紀檢委、檢察院、法院提出的諸多采訪請求事項,當地有關部門一直沒有回應。連判決書這一應該公開的材料,蒲縣法院院長給新聞發言人給出的指示是,第一,一切消息和資料不能從法院流出;第二,法院對判決中所有內容不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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