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士康,恬不知恥
辛苦一年,父母倚門而望,只等兒女回家好過年。但馬向前父母等來的卻是老年喪子,后繼無嗣,定然割肚牽腸,眼中流血。本是19歲的花季少年,本是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卻不可挽回地隕落了,其父痛不欲生,其母長跪不起,滴食不沾,三個姐姐痛哭失聲………人世間最大的悲痛莫過如此。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一個恬不知恥卻巨大的聲音響起了,那是富士康的老板郭臺銘在說:“我們在中國目前有七十萬員工。我們不能講我們是最好的示范工廠,但在500強里面,我們是最守規范的工廠之一。這一點絕對有把握。”,難道最守規范的工廠卻接連導致花季少年的隕落。看你這樣自信的樣子,我真不知道到底需要多少花季少年的尸體才能喚起你的反思,真不知道你下一個"猝死"的員工會是誰。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一個恬不知恥卻很震撼的的判斷作出了,深圳富士康行政總經理李金明稱,富士康員工馬向前屬于意外猝死,這是事實。富士康2009年70萬人中只有6人猝死,這個比例比社會平均的猝死比例要低很多。富士康你是做"蘋果電腦"的,不是挖煤的。而且即使是挖煤,美國的40萬煤炭工人一年也才工傷死亡不過18人。而號稱生產世界上最先進電子產品,95%以上員工都是體檢健康的30歲以下青壯年的企業中,既無下礦的危險,也少有大型機械運作,卻要屢屢出現非工傷"意外死亡"?我聽你的口氣是想與“黑磚窯”,“黑煤窯”試比高啊。首先,當事人是否猝死,警方也認為必須等尸體解剖后才能確定死亡原因。你這鳥人緣何如此肯定?其次,當事人是否他殺,當班者或涉案人未必會向公司領導交底,這也必需警方調查,你這鳥人緣何如此武斷?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富士康的一群戲子們恬不知恥卻急匆匆地召開兩次新聞發布會,爭相作證馬向前是"猝死",現場沒有傷也沒有血跡,誰給了你們先于警方作出判斷的權力?誰給了你們不調查而發言的權力?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第一現場沒有發現血跡和傷痕,且廠方向媒體展示幾張彩色打印出來的并不清晰的照片以證明受傷說子虛烏有,而死者家屬和記者在殯儀館拍到的遺體照片卻清晰顯示:死者左耳青紫,左顴骨有紫色淤痕,額頭左側皮膚有長約一厘米長的傷口,鼻尖有少量血跡,胸部有淤青,腹部有少量血跡,頸部左前方有兩道明顯壓迫痕跡,但沒有皮膚破損。深圳觀瀾人民醫院當時負責搶救馬向前的顧醫生也承認,他們到現場時馬向前身上有傷。寶安區刑偵大隊的法醫在第二次尸檢時也發現了明顯傷痕,作出了“死亡原因不明”的判斷,并把案件定性為刑事案件。那現在你們這群恬不知恥的戲子們又能作何解釋呢?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富士康的管理層們恬不知恥卻急急地認定這是無緣無故的"猝死",既不讓家屬見到第一現場也不保護第一現場。在馬向前沒拉殯儀館之前,是誰給你們了不讓家屬見到尸體的權利?又是誰給了你們不征得家屬同意卻強行把馬向前的尸體拉進殯儀館冰凍起來的權力?現在案件已定性為刑事案件,你們這群恬不知恥的管理層們能承擔起破壞現場的責任不?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深圳警方恬不知恥卻武斷地認定馬向前為"猝死",1月24日家屬向警方了解的情況得到的答復是:1、案發現場沒有血跡;2、尸體沒有外傷;3、法醫認定為現場猝死。而現在真實的圖片明顯可以看出外傷和血跡,而在你們的第二次尸檢時,也推翻了第一次尸檢的“猝死”結論,并給出“死因不明”的重新定位。相關辦案人員“技術失誤”的原因,但是在尸檢結果尚未得到死者家屬確認和對尸檢結果尚有異議的情況下,就對尸體進行清洗,這卻不得不讓人有些懷疑相關人員“職業素養”了。而對于淤青、傷口、血跡等即便不是法醫都能看出來的表象特征視而不見,就更是無法用常理去解釋的怪異現象了。為何在一次非正常性死亡的案件中指派一位職業技能如此“生疏”職業素養如此低下的法醫進行尸檢,自然就是辦案警方必須予以澄清的關鍵所在了。恬不知恥的深圳警方,勞動人民供養著你們的工資和福利,我知道你們不是敢作敢當的男子漢,不可能做出切腹盡職的壯舉,但對于你們自己的“技術失誤”和“職業素養”,你們是不是應該著紅裝,略施胭脂,用那發嗲的聲音對全國人民說聲對不起啊。
當第七具青年的尸體從富士康抬出時,松元派出所恬不知恥卻拖延著, 1月28日,死者家屬同意尸體解剖并遞交申請,但在隨后幾天,馬慧等人兩次向松元派出所詢問死者尸體解剖單是否批下來,都沒有得到明確答復。昨天,馬慧來到深圳市公安局詢問,得到的答復仍是“沒有批”。馬慧很不解:“警方想讓我們等多長時間,我們就得等多長時間?” 據洛陽洛太律師事務所杜鵬律師介紹,該案件還未進入法律程序,因此法律對很多申請沒有規定具體的批復時間。“一般情況下只要家屬提出申請尸體解剖,公安機關都會讓做,并在合理期限內給一個明確的答復”。你們無視現場的外傷和血跡,發揚深圳速度,傖促草率地進行現場尸檢并得出“猝死”的結論,那你們現在的速度呢,怎么停下來了呢?馬向前全家已同意尸體解剖,只是提出三點要求:1.請外省的法醫來鑒定;2.兩臺攝像機全程拍攝;3.允許媒體記者在現場。從常識看,這完全屬于正常要求,卻遭到警方“拒絕”。如果警方批復時間拖得太長,就明顯涉嫌行政不作為或濫用職權;如果因此對死因鑒定造成影響,公安機關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更又甚者,在發現明顯外傷和血跡的情況下,竟然案發后一個星期給死者家屬的答復還是沒有立案!你們說出來吧,說說你們有什么難言之癮吧!
深圳富士康,恬不知恥!要是死者馬向前沒有兩個堅強不屈的姐姐申冤于網絡,那一條鮮活的生活,一個年少的工人將被你們當作“猝死”而火化,真相將永遠不得相見!現在全國幾億雙勞動人民的眼睛已經盯上了你,看你橫行到幾時吧。
深圳富士康,恬不知恥!別忘了咱工農大哥曾經斷日本鐵蹄于中原,拆蔣匪鷹爪于兩河,驅美帝渡漢江而克首爾,逐蘇修過烏蘇而守珍寶,反擊印度于高原之上,教訓南越于波濤之里。你別欺負咱工農不做大哥好多年,大哥會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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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死者姐姐在天涯的申冤鏈接(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95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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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97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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