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品牌與門戶開放政策
(加)馬耀邦著
根據中國一家獨立的市場調查機構——新生代市場監測機構(Sin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報告,2004年,也就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僅僅三年之后,中國品牌正逐漸在國內市場敗給外國競爭者。
該調查涵蓋了1000家品牌,包括“信息技術、日用品、食品飲料、金融服務業、紡織品和服裝?!?索尼、諾基亞、玉蘭油和肯德基等國際品牌最具競爭力,這是自2003年度調查以來的一次巨大轉變。根據新生代市場監測機構的報告,“國際大品牌正加速其在中國市場的發展,重奪失去的市場。”1
跨國公司加速在中國開發和奪取市場占有率,包括在中國國有電視臺作大量的廣告宣傳。例如,最大的跨國消費品制造商——寶潔公司,2004年花了3.85億元在中國中央電視臺黃金時段播放廣告,是前一年費用的兩倍多。外國公司在中國成為強有力的競爭者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所致,它排除了貿易壁壘,使西方跨國公司能夠便利地進入中國市場。1
在中國,跨國公司似乎只對那些利潤很高的高端市場感興趣。由于跨國公司成功地滲透進現有的高端消費者市場,中國國內公司正逐漸失去市場占有率,并最終為了極為微薄的利潤而相互形成惡性競爭,從而沒有余力來提高工資、從事研究與發展。2
結果,中國國內產業經歷了破產和私有化,中國工人被解雇,只能到最簡陋的工作環境里勞作。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大量美國補貼的進口農產品,包括許多可能有毒的轉基因食品,荒蕪了中國的鄉村。中國工人和農民的貧困導致了需求不足,尤其是消費者市場大眾化領域的需求不足。結果,“國內與國外私人資本之間競爭的升級造成了近10萬次游行示威,數百萬工人和農民參與其中,抗議強制性解雇、工廠倒閉、竊取退休金以及無償扣押財產?!?
毫不奇怪,面對外國資本的猛烈攻擊,中國的國有部門和私營部門喪失了中國經濟的主導地位,他們未能開發中國的民族品牌。雖然中國公司仍然控制著那些高度勞動密集型產業部門,但他們只是充當分包商,需要依靠出口市場,并受制于西方跨國公司的利潤壓縮。
根據這種商業安排,跨國公司控制銷售、研究和發展,更重要的是控制了國際品牌,而中國公司負責制造、勞動力和政府關系。
因此,出現一種令人煩惱的國際現象,雖然中國在太空探索、尖端技術等許多科學實踐中顯示出其才能,還有壓倒性數量的科學和工程學研究人員,他們是許多海外研究所的優秀人才,但中國仍然只有少數幾個全球公司。
另一方面,美國“在跨國公司500強的數量和百分比上都保持絕對優勢,擁有227家(45%),其后是西歐的141家(28%)和亞洲的92家(18%)。”4通用電氣、??松梨?、微軟、輝瑞和沃爾瑪等美國跨國公司主導著其各自的工業和零售領域。
誠然,中國有一兩家這樣的公司,比如為世界電信運營商提供設備的華為。該公司的運營目標似乎是通過比拼價格來服務于工業用戶,而非直接服務于消費者。聯想是世界第四大個人計算機制造商。它在2006年收購了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的個人計算機部門,但它難以擴展至全球。家用電器制造商海爾是中國另一家全球公司,但它只專攻低端市場。
在這方面,中國甚至還比不上韓國。韓國是一個比中國小得多的新興工業化國家,其全球公司如三星、現代汽車和LG公司舉世聞名,他們的產品被全世界的消費者所廣泛接受。
中國總理溫家寶意識到中國全球性品牌的匱乏和產業不足,他已經要求中國公司“以品質和革新創造名聲,以強有力的服務使消費者樂意購買他們的產品”,以此創建中國品牌。2
一些人有不同看法,他們認為創建中國品牌存在困難,它不僅僅是需要革新這么簡單。例如,香港城市大學的周南教授指出了中國難以創建國際品牌的原因。周南教授認為,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中國延承了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在產品供應上實施大規模生產,而不是施行產品差異化。產品差異化對創建品牌至關重要。此外,由于經濟因素,中國企業家不敢生產新產品、創建品牌,因為沒有誘因促使他們這么做。5
然而,歷史昭示,當今那些擁有大量全球品牌跨國公司的經濟強國,都曾利用貿易保護主義保護他們的新型工業,最終變得成功和富裕。
英國是首個采取貿易保護主義保護其新生工業的工業強國,而美國則被稱為“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的發源地和堡壘。”6美國首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大力倡導以貿易保護主義來保護新生工業。于是,在1816年的關稅法中,“幾乎所有工業品都征收35%左右的關稅?!?美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甚至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還保留大量的新生工業貿易保護主義的熱心從業者?!?而從19世紀直到20世紀20年代,美國是世界上發展迅速的經濟體,這并非巧合。
事實上,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美國工業已經取得世界至尊地位,美國才主張自由貿易。然而,許多自由貿易的口號只不過是花言巧語,因為美國經常使用配額、自愿出口限制、農業補貼和貿易制裁等措施。6
除了關稅保護之外,美國的其它國家干預措施大大加快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經濟的發展。這些措施包括支持農業研究、創建農業大學和政府研究機構、投資公共教育、改善和發展交通基礎設施、補貼鐵路公司。6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美國工業已經強大到足以承受任何國際競爭,即便如此,“在戰后,美國聯邦政府在研究開發上的開支維持在總研發開支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間,而在20世紀30年代,這個比例僅為16%.”6在計算機、航空航天和互聯網等工業領域,雖然美國在總體技術領先方面有所下降,但它仍保持國際領先地位。而假如沒有美國政府國防研發基金支持的話,這些領域將無法生存。同樣,這話也可以應用在制藥和生物技術工業。6
在其他富有的工業化國家中,德國和法國也是以保護新生工業和利用工業政策指導關鍵工業而聞名。在德國,政府為關鍵工業部門提供“壟斷權、貿易保護、出口補貼、資本投資和海外技術工人。”7
日本仿照德國,在造船、采礦和軍事等工業領域建立國營模式工廠。政府給予船塢和鐵路公司補助,并將其列入基礎設施規劃。政府雇傭外國技術顧問并大量參與培訓。在1911年廢除不平等條約之后,它著手關稅改革以保護新生工業。它不鼓勵“奢侈競爭”,支持公司合并。1950年至1974年,日本人均GDP經歷了驚人的增長,這被公認為是歸因于“政府積極的工業、貿易和科技政策”。8
其他東亞國家效仿這些工業、貿易和科技政策,取得了驚人的效果。此外,東亞政府著手將技能訓練和人力資源發展相結合,管制技術許可,更重要的是牢牢控制外國直接投資。9
在日本,大多數關鍵工業部門禁止外國直接投資。“即使得到許可,外國股權的上限也受到嚴格的限制,通常最高為49%。他們要求外國公司進行技術轉讓,并至少購買他們在當地投入的規定份額。日本政府也對技術引進進行管理,以確保過時的或者要價過高的技術不被引進。”10
在這種貿易保護主義之下,日本形成具有全球品牌的世界級公司也就不足為奇了。豐田汽車公司最初是紡織品機器制造商,它于1938年開始生產汽車。然而,即使政府以高關稅保護日本的汽車市場,并限制通用汽車公司和福特公司的外來投資,經過25年的嘗試,豐田汽車公司還是遭受了慘痛的失敗。1949年,日本銀行的貸款使豐田汽車公司走出了困境。假如日本政府接受新自由主義,撤銷對外來投資的管制,放棄對民族工業的保護,豐田汽車公司將無法成為世界上頭號汽車公司。“豐田汽車公司如今充其量也許就是一些西方汽車制造商的低級合伙人,更糟的結果是已經退出歷史舞臺。這同樣適用于整個日本經濟?!?1
同樣,韓國效仿日本模式保護民族工業,從而得以打造出三星這樣的全球公司。三星公司是移動電話、半導體和計算機的主要制造商。
在歐洲,芬蘭直到二戰結束時還是一個相對落后的工業化國家,它采取類似于日本的策略,牢牢控制外來投資和國有企業以加速工業發展,將貸款引向關鍵的工業部門,從而得以提升其工業競爭力。更重要的是,它認識到,假如過早放寬對外來投資的限制,其國內公司將無法獨立地進行技術開發。結果,它打造出最成功的全球公司之一——諾基亞。12
諾基亞年銷售額達500億美元,被列為芬蘭最優秀的品牌和最好的雇主。諾基亞品牌價值超過350億美元,是2008年亞洲和歐洲的頭號品牌。諾基亞的收益位列全球財富500強的第85位,并被同一雜志列為最受稱贊的公司的第42位。
然而,諾基亞曾是一家墻紙、橡膠、鞋類和消費電子產品的工業企業集團。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幾乎破產。它經過了17年時間才開始由電子子公司獲利。假如芬蘭開放其門戶,像中國一樣歡迎外來投資,可以肯定,它現在將不會有諾基亞。像許多中國的國有企業一樣,諾基亞將很可能被拍賣給外國人,或者破產,留下成千上萬待崗的員工。
毫無疑問,為了發展擁有全球品牌的世界性規模公司,各國必須首先限制外來投資,保護其民族工業。
豐田汽車、三星和諾基亞公司的發展史清楚地證明,各國不能張開雙臂歡迎跨國公司,期望借此組建具有全球性品牌的公司,因為無限制的外來投資將必然導致其民族工業的解體。假如中國決策者誠心要打造中國的全球品牌,它就不能實施當前的新自由主義政策,擁護自由貿易、全球化,履行參與世貿組織協議的規則。中國領導人必須認識到西方跨國公司的掠奪性。中國必須為中國公司保留其廣闊的國內市場,並加以培養,直至其工業足以參與國際競爭。
英國《經濟學家》雜志已經提及全球品牌在中國出現的可能性:“也許一個尚未知名的電子制造商在中國的某地決定,假如三星公司能夠脫離黑暗的陰影而爬到樹的頂端,那么也許它也可以?!?5這個問題引發人們的疑問:在當前的門戶開放政策之下,有多少這樣的中國公司被埋沒了?顯然,對于《經濟學家》提出的上述問題,答案應該是令人震驚的“是”,因為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富創造性和天才的人民,他們肯定能夠將其創造性傳統用于科學和技術,創造出中國品牌的全球性公司。
注釋:
1. Asia Pulse: “Chinese brands losing ground”, Asia Times, January 22, 2005.
2. Simmons, Craig: “Generic Giants”, Newsweek, July 18, 2009.
3. Petras, James: Rulers and Rule in the U.S. Empire, PP. 162-163.
4. Petras, James Veltmyer, Henry: Empire with Imperialism, Zed Book, 2005, P. 27.
5. Lyenger, Jayanthi: “China strives for its global mega-brands”, Asia Times, October 5, 2004.
6. Chang, Ha-Joon: Kicking Away the Ladder, Anthem Press, 2006, PP. 26-29.
7. Ibid: P. 33.
8. Ibid: P. 49.
9. Ibid: P. 50.
10. Chang, Ha-Joon: Bad Samarithans, Bloomsbury Press, 2008, PP. 59-60.
11. Ibid: PP. 19-20.
12. Ibid: P. 60.
13. Ibid: P. 101.
14. Wikepedia: “Nokia”.
15. The Economist: “As good as it gets?” The Economist, January 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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