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產權”合法非法背后的玄機
——周天勇為“小產權”仗義執言的背后
《根據憲法和土地法,大產權房才是非法的!》——讀到“中央黨校專家”周天勇教授的高論頗為納罕。
何故?
令在下吶喊的原因有二:其一,印象中周先生一貫為“自由思想者”式先鋒,這次怎么倒為農民仗義執言了呢?其二,自由派以“接軌”“轉制”為自己使命,他們天生地要顛覆“體制” 和社會主義憲法,這次怎么又高叫“根據憲法”了?
如果就事論事,這段話似乎是為農民仗義執言。不過,知人論世,方法必須歷史且辨證,方能客觀?! ?/p>
如果你對此論多留點心,就發現個中還有玄機?! ?/p>
周先生有些話說得很好:“目前市場占有率達到80%的大產權住房,深究起來,實際上是違法的”
是的,社會主義公有的土地,人民銀行的資金,為什么不用來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用來解決住房問題,非得拱手交給“開發商”,讓他們神話般的瞬間暴富,變成億萬富翁?并因而孵化出官商財鐵三角,對包括“白領”在內的廣大群眾實施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式的掠奪,造成超過歐美數倍比的房價,積累著中國金融以及這個國民經濟的危機?是的,這無需“深究起來”,一目了然是違背社會主義憲法的。然而,在“不爭論”中,聽不到半點質疑的聲音。當官的,因為利益關系,本來就力挺這“硬道理”,何況,頭上還懸著一柄“不換思想就換人”的達摩克利斯劍。買辦精英,“打左燈向右轉”,對此自然更是諱莫如深了。如今,通過周天勇先生的嘴,將這一點揭示出來,實在難得,說是石破天驚亦不為過?! ?/p>
自然,周先生之意并不在質疑“大產權”以及這種資本主義原始積累式的野蠻“開發”,否則,周天勇也就不是周天勇了?! ?/p>
很顯然,周先生的本意,是在用比附和反證的方法,為“小產權”的流通和開發鳴鑼開道。表面看,似乎是為農民說話,但背后卻另有大的玄機?! ?/p>
短短幾年的房地產開發,孵化出了一個舉世矚目的房地產暴富階層,它與礦老板并駕齊驅而又令對方相形見絀,連同官僚買辦階層,構成了特色中國的強勢社會基礎?! ?/p>
同時,它又以賣地財政支柱的形式,為各級政府創造了高速增長的GDP;自然,也同時使形形色色的相關大小官僚的腰包,也裝得鼓鼓囊囊。
可惜,如今可賣的土地,黃線外實在是所剩無幾。各地的天價地王,已經把地價炒到房價之上。下一步的“發展”和“深化”怎么辦?大家的眼睛不約而同地都瞄向了農村,瞄向了農民的承包地。
盡管“土地流轉”已經原則地提上日程,但現階段的種種限制還有點手抱琵琶。因此,進一步突破,以實現“還地于民”的土地私有化的歷史使命,自然責無旁貸地落到右翼精英的肩上——細讀周先生的文章,你就不難窺破天機:
“這樣土地市場的供應結構就會改變,土地由寡頭供應變成多頭供應,形成了競爭性市場”
“應當國家還地權于農民”
只有“還地權于農民”,“開發商”和鐵三角們才能開拓出一片新的“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也只有“還地權于農民”,才能實現土地私有化,最終完成中國“轉型接軌”大業?! ?/p>
我想,這應該是周天勇先生仗義執言的本意所在——他反映的,是中國資改勢力的普遍要求?! ?/p>
附:
中央黨校專家:根據憲法和土地法,大產權房才是非法的!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日前在談到小產權房問題時提出質疑,為什么“農民集體在自己的土地上蓋的房子然后拿去賣卻變成了非法的呢?”他強調,查辦小產權住房在目前中國的《憲法》和《土地法》中是沒有依據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p>
《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對于集體出售的小產權房,應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只要合乎規劃,只要全體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應當承認其合法性。應當國家還地權于農民,政府還利于購買住房的百姓。一方面是有關部門態度強硬的叫停,而另一方面卻是市場上依舊“頑強”的熱銷。圍繞著“已不受法律保護小產權房”,討論遠沒有結束。
對于這一問題,周天勇認為,目前市場占有率達到80%的大產權住房,深究起來,實際上是違法的,并且由于它的存在,導致社會經濟積聚了大量的隱患。
面對合法不合法的說法,周天勇表示,“同樣是農村的集體土地,為什么只有被地方政府征用后再賣給開發商是合法的?而農民集體在自己的土地上蓋的房子然后拿去賣卻變成了非法的呢?”查辦小產權住房在目前中國的《憲法》和《土地法》中是沒有依據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與此同時,周天勇對大產權住房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稇椃ā房偩V中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薄锻恋胤ā芬彩侨绱艘幎?。
周天勇認為,除了修建學校、公立醫院、不收費的公路等公共利益設施外,農民所有的集體用地更多被征收去修建了工廠以及收費高速公路、住宅樓、水電站等盈利性設施。而企業和開發商從這些設施中獲取了大量利潤,而這些并非用于“公共利益”的“大產權”竟然始終被認為是合法的,相比之下,偏偏只有農民集體自己建造的“小產權”住房被認為是非法的。周天勇認為,小產權房,如果符合規劃,應該被視為是合法的?!霸诩w經濟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子自己賣,同時集體中所有的人都表示同意,這怎么能被認為是違法的呢?”
周天勇表示,大產權住房的存在不僅沒有憲法和法律的依據,這種所謂的“大產權”體制對于中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也存在很多的危害。
對于解決飆升的房價,周天勇表示,可以考慮允許農民用自己的土地直接入股,直接出租,直接買賣土地的使用權,用來建設房屋。這樣土地市場的供應結構就會改變,土地由寡頭供應變成多頭供應,形成了競爭性市場?!按送猓苯尤牍芍苯淤I賣,也會省去中間很多暴利環節,成本降低了,房價自然而然就會下降?!?/p>
采訪結束前,周天勇表示,對于集體出售的小產權房,應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只要合乎規劃,只要全體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應當承認其合法性。應當國家還地權于農民,政府還利于購買住房的百姓。他同時建議,應對政府各部門出臺的法規措施進行充分審查以確保百姓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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