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劉漢黃辯護
劉漢黃刺殺臺商案法律評析(完整版)
一名未經授權律師基于網絡信息為劉漢黃所作的辯護
浙江世紀新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童英貴
這是一起(必將)被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的案件。眾所周知,在我國,故意殺人罪以適用死刑為第一選項,因此,有必要請求法庭給予辯護人充分的辯護時間。畢竟司法效率與司法正義相比實在是太次要了。本律師認為,在辯護制度存在的前提下,最起碼,對于被指控可能適用死刑的罪名的案件,法庭應當全面、充分地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在時間上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限制,不然就是對辯護制度的背叛和踐踏。
本律師雖然沒有接受委托或指派,但是為了不辱《律師法》賦予律師的“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使命,還是不得不就本案發表自己的觀點。
在2009年5、6月間在我國發生了兩起震驚朝野的大案,一起是2009年5月10日晚上8時許發生在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夢幻城的鄧玉嬌刺官案,另一起就是2009年6月15日發生在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重鎮的廣東東莞市大朗鎮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劉漢黃刺殺臺商案。這兩起案件以其標志性意義,在事發后的短時間迅即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然而,這兩起本來具有相似意義的事件,在進展過程中卻遭受到公眾輿論完全不同對待。
鄧玉嬌一案引起了以網民為代表的公眾對個案的史無前例關注,廣大網民群情激憤,為了維護鄧玉嬌的合法權利,無不極盡所能,共同聲援、聯手呼吁,為爭取鄧玉嬌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的基本的實體正義奠定了民意基礎。張宏良先生撰文為鄧玉嬌的“壯舉”吶喊;在確定的開庭時間前2天,以鞏獻田為代表的著名左派人士致信中央政法委并周永康同志和最高人民法院并王勝俊院長,力陳鄧玉嬌無罪觀點,敦請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案件的公正審理。鄧玉嬌案在輿論的高度聚焦下得到了基本正義的實體結果,當塵埃落定時,那些關注此案的人們,雖有人對有罪免罰的結果不甚滿意,但對鄧玉嬌畢竟獲得了自由這點都感到欣慰。一場以輿論為武器的戰爭已經結束,參戰各方都已經疲憊不堪。
就在鄧玉嬌案的功防戰進入白熱化、決戰在即之際,劉漢黃已經不堪承受巨大壓力,悍然舉起了彈簧刀,捅殺了三名臺資企業負責人,造成臺商二死一傷,制造了震驚中外的6·15東莞刺殺臺商案,全球華人輿論為之嘩然。然而,短時間的轟動效應后,主流輿論突然變得死一般的沉寂,除了左派網站《烏有之鄉》偶爾有幾篇歌頌劉漢黃為英雄的文章外,劉漢黃事件幾乎很快被主流輿論陣地所遺忘。
主流媒體的沉默,劉漢黃或許將面臨獨自面對整個國家機器的艱難處境,基于劉漢黃悲慘的家境,除了接受政府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的程式化的辯護外,他或許很難得到足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辯護,這或許就是窮人的宿命。誰讓他不幸生在劉漢黃父親的家庭里呢?我既非左派亦非右派,但這些天來劉漢黃的命運的一直縈繞在我的腦子里,如果有機會,如果我能夠勝任,我一定去廣東為你辯護。或許是出于良知,或者是因為基于同為農民子弟的感同身受。(從網絡上得知,已經有多名律師主動與劉漢黃家屬聯系以取得援助資格,如此,我也放心多了,我相信這些主動援助的律師一定能夠出色地完成維護正義的使命。后注)
據東莞市公安局通報,劉漢黃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致右手手掌殘斷,因工傷賠償問題一直與廠方進行協商。6月15日上午,劉漢黃再次與林某等人一起在該廠辦公室商談工傷賠償問題,因雙方存在分歧未達成協議,故約定當日下午15時繼續協商。當天12時20分許,劉漢黃在該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賴某,雙方發生爭吵。林某、邵某聞訊趕來理論期間,劉漢黃突然掏出一把彈簧刀,將三人捅傷。其中邵某當場死亡,林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賴某現正在搶救中。
臺灣聯合報報道,廣東東莞發生重大臺商命案,東莞大朗鎮的展明五金制品公司員工劉漢黃向廠方索討賠償金不成,前天中午持彈簧刀刺殺臺商老板及臺干,造成兩死一重傷。
死者分別為卅三歲的五金廠經理林裕騰及五十歲的副總邵正吉,兩人為甥舅關系,來自臺中縣;重傷者為生產經理賴振瑞,來自彰化,正在大朗醫院救治,尚未脫險。兇嫌劉漢黃已被警方逮捕。
警方說,廿五歲貴州籍工人劉漢黃去年九月到展明工廠,因沖床作業不慎,右掌被截肢。經數個月勞資協商,一審法院裁定展明應給付十六萬八千元人民幣賠償金,工廠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雙方僵持數月,劉漢黃十五日中午與資方再度談判無解,發生憾事。
目擊者稱,當時劉漢黃攔下準備出廠的經理林裕騰,發生激烈爭執。副總邵正吉和生產經理賴振瑞見狀,立即架走劉漢黃。不料,劉漢黃拿出預藏的彈簧刀,猛刺賴振瑞腹部和胸部,賴振瑞倒臥在工廠門口,邵正吉頸部也被畫上一刀。
受傷的邵正吉負傷后跑離廠區,但劉漢黃已殺紅眼,追逐一百多公尺后,劉漢黃將邵正吉撲倒在地,持刀刺穿邵正吉喉嚨、胸部,邵正吉當場死亡。
劉漢黃又返回廠里,向倒臥在大門口、奄奄一息的賴振瑞,在其頸部補上一刀,賴振瑞氣管、腎臟、肝胃破裂,血流如注。
林裕騰見狀,拿起棍子防衛,但林裕騰的妻子抱著兩歲的兒子出門察看,林裕騰一時分心遭劉漢黃趁機刺殺。林裕騰胸口破裂、頸動脈被割斷,當場死亡。林妻目睹丈夫被殺,情緒崩潰。
林裕騰的三弟林駿宏見狀,鞋子都沒穿,立即沖下樓,拿起鐵棒揮向劉漢黃。劉漢黃逃出廠房外,最后跌臥路邊,被林駿宏和另一名臺干制伏。
另據媒體報道, 死者分別為33歲的五金廠經理林某騰及50歲的副總邵某吉,兩人為甥舅關系,來自臺中縣。重傷者為生產經理賴某瑞,來自彰化,正在醫院救治尚未脫險。兇嫌劉某黃已被警方逮捕。
警方說,25歲貴州籍工人劉某黃去年9月到該廠,因沖床作業不慎右掌被截肢。經數個月勞資協商,一審法院裁定展明應給付16.8萬賠償金,工廠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雙方僵持數月,劉某黃16日中午與資方再度談判無解,發生憾事。
目擊者稱,當時劉某黃攔下準備出廠的經理林某騰發生激烈爭執。副總邵某吉和生產經理賴某瑞見狀,立即架走劉某黃。不料,劉拿出預藏的彈簧刀猛刺賴腹部和胸部,賴倒臥在工廠門口,邵頸部也被劃上一刀。
受傷的邵某吉負傷后跑離廠區,但劉某黃已殺紅眼,追逐100多米后,劉將邵撲倒在地,持刀刺穿邵喉嚨、胸部,邵正吉當場死亡。
東莞臺商林駿宏說,行兇過程近二十分鐘,劉某黃殺紅了眼,全都看在路人、廠房保安和工人的眼里,“現場圍了近兩百人,卻沒人愿意出手相救!”
關于劉漢黃刺殺臺商案的案情經過,《財經》雜志記者羅潔琪的專題報道《劉漢黃刺殺臺商始末》已經有了較為詳細的描述,另外,我們還能從網絡上一些新聞類和評論類的文章中了解到一些更深的細節。在描述案件的發生原因時有些網絡寫手的表述還是簡潔而客觀,一個是網名為青山綠水在淘股論壇發表的《三問劉漢黃事件》這樣寫道“千千萬萬的劉漢黃們從貧窮落后的農村來到城市,他們最初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出賣廉價的勞力換取微薄的薪水.為了這一點點的活命錢,他們在別人的城市里要忍受勞累,委屈.還有因傷殘帶來的生理上及心理上的痛苦.這一切都無所謂,只要能活命,就什么都忍了.可是,劉漢黃工傷事故發生半年多了,不但得不到一分錢的賠償.與廠家對簿公堂,劉漢黃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做為一個無權無勢無錢的農民工,根本就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辦法了.只得采取已被討薪民工表演了多次的跳樓秀.可是,這種表演太多了,廠方和官方已經不把它當回事了.劉漢黃在跳樓未成被消防人員勸了下來后,還是沒能得到自己應得的賠償.此時,劉漢黃應當是深深地絕望了.以自己的死做籌碼,不能喚起臺商的良心發現,只得用剩下的一只手拿起刀來,以對方的死來逼其掏錢,可是,黑心的臺商以為這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不會真的動刀.這次,他們想錯了.因為他們已經把劉漢黃逼到了絕路上,劉已經別無選擇了,只好舉起了手中的刀.”。
紅花草網站在《從劉漢黃案件情況調查回饋情況感想》中寫道:“紅花草的工作人員在劉漢黃時間發生后的第四天,一早六點鐘出發,趕往事發地,東莞大朗鎮大井頭社區第二工業區。說實話,無論是直闖大井頭的同事,還是留守機構的同事,心底里都是充滿了對劉漢黃工友遭遇的憤慨和憂傷。我們都知道,劉漢黃此次,幾乎是必死無疑了。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凡是工人反抗資本家造成的死亡案件,當事工人無一例外都被自稱工人階級是統治階級的國家執行了死刑。如今,劉漢黃又能有多大意外幸免呢?去之前,我們搜集了幾乎所有我們能夠搜集到的信息。然而,真正到了大井頭,我們調查的工作人員仍然感到震驚和了然。在我們調查的對象中,從生意人,到打工者,甚至展明廠在職的工人,無一人對資本家有任何同情,相反,無一例外對劉漢黃表露明確的同情和嘆息。更有甚至,在我們搜集的無數的有關劉漢黃事件的報道和小道消息中,無人提到事發前,資本家為把劉漢黃趕出工廠,甚至動用武力毆打和侮辱了只有一只手掌的劉漢黃。想象一下,自手掌被截肢到事發,整整過去了十個月。在這近一年的時間里,劉漢黃即找不到新的工作,又拿不到賠償金,獨自一人用一只手生活,這是何等的凄慘!不僅如此,資本家為擺脫劉漢黃“賴”上它們,各種侮辱和限制,甚至為趕劉漢黃走,直接動用武力對付他。劉無路可走,只有硬著頭頂住。真的頂得艱難,難到最后禁不住要用跳樓維權。跳樓也沒有能夠為他帶來任何希望。他不能就這么白白死掉。這樣反而會便宜了資本家!可是劉漢黃又能如何呢?誰能幫他?斷手之后快過去一年了,可還在一審階段。一審結果不知要等到什么時候才出來,然后還會有二審……劉漢黃要怎么熬下去啊?”
網名為風吹浪打的網民發表的兩篇評論文章則對事件發生的細節作了細致的描述,該網民在《悲憤激怒之下,奮力舉起僅存左手的劉漢黃!》一文中寫道:在6月13日這天,劉漢黃再次與林、邵、賴一起在該廠辦公室商談工傷賠償問題,因雙方存在分歧仍未達成協議,之后,劉漢黃走上了廠里的5層樓樓頂,準備以死來要挾廠方,這下可就鬧熱了。大朗的勞動局、醫院、公安都來人了;當然最后劉漢黃也就沒跳樓,只從樓頂丟下四個滅火器泄憤;但賠償金還是沒著落。可是劉漢黃的“以死要挾”這一做法讓資本家老板怕了;廠方律師為資本家老板提出了“攻擊性”的建議,要資方把劉漢黃請出廠區,不再提供吃住。就在6月15日這天,老板給廠里的保安每人給了500元錢,讓保安把劉漢黃趕出廠。于是保安,廠里經理,車間主管,還有一個管理人員(這3人都是老板的親戚)就一起出動了。可這位26歲的小伙子劉漢黃也不知道從那得到了消息,劉漢黃不愿離廠;就準備了一把刀在身上。當趕他的人來把他往門外趕時,劉漢黃終于忍不住了,暴發了!中午12時20分許,劉漢黃在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賴振瑞,雙方發生爭吵,林玉騰、邵振吉也趕來與劉漢黃理論。在現場圍了近兩百人,有路人、廠房保安和工人的眼前,憤怒之下的劉漢黃,突然用他的僅有左手掏出一把彈簧刀,將邵振吉、林玉騰、賴振瑞3人捅傷,“劉漢黃先在工廠門口捅倒一人,另外兩人驚慌失措逃走。劉漢黃再追出100米遠,將其中一人捅倒,接著再折回來,在離廠門口5米遠處將意欲逃回工廠的最后一人捅倒。”行兇過程近20分鐘,“現場圍了近兩百人,卻沒人愿意出手相救!保安看到劉漢黃刺殺林裕騰和賴振瑞時,竟然躲開”( 林駿宏語)。當時,“臺商林裕騰的弟弟林駿宏在三樓辦公室午休,從窗戶看到劉漢黃正在行兇,連忙抄起友人送的紀念刀沖下樓。向走來的劉漢黃舉刀嚇阻,此時劉漢黃可能體力透支,突然倒地不省人事”(林駿宏語)。事發后,大朗鎮公安分局局長趕赴現場但邵振吉已當場死亡,林玉騰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賴振瑞仍在搶救中;劉漢黃當場被抓。一起致殘事故,何以演變為持刀殺人!?就整個事件過程而言,是資本家的殘酷剝削和壓迫,是資本家的冷漠無賴,是當局的掉以輕心、對因工受傷當事人漠不關心,是執法部門在資本家耍賴面前的軟弱無能,然后又是資本家無恥的“趕盡殺絕”;激起了劉漢黃義憤填膺的暴力反抗殺人!
網民風吹浪打在《聲援劉漢黃的后續評論》一文中寫道:珠三角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示范和樣板;除“深圳”、“珠海”特區赫赫有名外,其次就數賦有“血汗工廠”林立盛名的“廣東東莞”工業園區了。幾十年來,據報道“珠三角,每年有三萬宗以上的因工殘肢斷體、斷手、斷指工傷事故發生!東莞的“繁榮”究竟又留下了多少個肢體殘缺不全的!?大多數農民工兄弟“自認倒霉”,有的帶著傷殘的肢體還在該地“打工”,有的帶著殘缺不全的身體回了家,另尋求謀生之路。而在這些“血汗工廠”每年“財源滾滾,金銀滿倉”,東莞的GDP逐年上漲之時;這些身體殘缺不全的農民工兄弟又都得到了什么!?不是“共享”嗎?是誰在吃“獨食”,食利著這繁榮的盛宴,又是誰在流淌著這繁榮的辛酸淚”!?千萬個農民工兄弟的殘缺肢體,它向社會訴說著什么!?。。。。。。。“廣東東莞”工業園區的這些“以錢為本”的人,本以為劉漢黃是孤身、獨手,無助軟弱可欺;劉漢黃如果真的跳樓自殺了,那社會輿論將對他們不利,所以資本家老板怕了,展明五金廠資本家老板們久拖耍賴、拒賠補不成,所以干脆變本加厲要將劉漢黃趕出廠門,(請注意,臺灣《聯合報》、廣州日報等的報道及當地警方通報都沒有提到“要將劉漢黃趕出廠門,并已付諸行動”這一關鍵的事件起因)自以為算盤打得精明。如果劉漢黃就此被趕出了廠門,也怕了,低頭了,屈從了,那資本家老板得逞了,以后劉漢黃“殺人”的事也就不會發生了,那時他們到真該得意了。但他們錯誤地估計了劉漢黃,失算一招,全盤皆輸。卻不料“趕人出廠行動”逼使孤身、獨手,再無出路的劉漢黃強烈反抗的“獨手拼命”一博!正可謂是“機關算盡,反害了卿卿性命”。
工人新聞網的評論文章《強烈譴責東莞臺商,強烈聲討臺獨勢力》一文則披露了不少劉漢黃案中鮮為人知的細節,文章寫道:
工人新聞網消息:2009年6月15日中午在東莞大朗鎮大井頭社區展明五金廠發生工傷工人劉漢黃捅殺兩名臺商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后,臺灣媒體在臺獨勢力的操縱下迅速做出反應,公然挑釁長期遭受臺商剝削壓迫的大陸勞工,公然用謊言營造臺商仁義勞工兇殘的氛圍,試圖將勞資茅盾轉化為兩岸茅盾,推動臺獨的發展,將臺獨意識轉嫁為臺灣民意上。對于臺商殘酷壓迫大陸工傷工人的事實我們表示強烈譴責!對于臺商配合臺獨勢力的行為,我們表示極度憤慨!
臺商林堃地為掩蓋劉漢黃工傷案過程中資方對劉漢黃的迫害導致單手的工傷工人反擊殺死兩臺商的事實,公然面對電視媒體說,“他這段時間也住在公司里,公司還是照常給他發薪水”,而是事實,自從工傷發生后,資方僅僅提供過劉漢黃第一個月的工資七百元,之后再沒給劉漢黃發過任何薪水。資方是非常清楚的。并且在工傷案的庭審中,資方也承認了劉漢黃工傷后廠方支付的生活費最終是從工傷賠償金里扣除。事實上劉漢黃從進入展明廠至今,僅僅從展明廠得到過700塊而已。由于劉漢黃家庭極其困難,廠方又不愿意支付工傷賠償金,導致劉漢黃離廠后生存都成問題,因此在東莞法院的要求下,資方才不得不給劉漢黃提供食宿,并且食宿費要從工傷補償金中扣除。臺商林堃地試圖營造的資方仁義,為此不惜歪曲事實。
劉漢黃發生工傷之后,入院不足三天,本來還可以保留兩只手指的情況下,整只手掌就在主治醫生的推動下被迫截肢。當劉漢黃的弟弟第三天趕到東莞時,劉漢黃已經做了截肢手術。
做了截肢手術和植皮手術之后,主治醫生周某就天天逼迫劉漢黃兄弟要求他們出院。于是,在入院不足二十五天,劉漢黃被迫出院。而在整個期間,資方給劉漢黃提供的生活標準是每餐五元。試問下,哪怕不是一名病人,只是一個二十六歲的青年,在東莞一餐五元,能吃到什么東西?為了給手術后的劉漢黃補充點營養,劉漢黃的弟弟到展明廠催要資方拖延的餐費,并提出希望資方能夠適當提高一點標準,資方的反應是強硬拒絕,甚至在爭執中資方的一名開貨車的員工直接動手將劉漢黃的弟弟打出廠辦公室。劉漢黃的弟弟僅僅是為了讓手術后不想吃飯的哥哥買點水果,買碗瘦肉粥。而資方的表現還有一點人性在么?
資方兩名家族成員死在他們殘酷壓迫了近一年的工傷工人劉漢黃的刀下。我們不覺得有什么值得同情的。種什么樣的因,得什么樣的果。如果不是廠方違反有關法規將未經崗前培訓的劉漢黃安排到具有很高危險性的沖床操作員的崗位上,劉漢黃就不至于僅僅進廠七天時間就發生了工傷慘劇。如果不是工傷發生后,資方一再刁難和迫害處于困境中的工傷工人,劉漢黃就不至于要提起法律訴訟追討斷手的補償金。如果不是在訴訟過程中,資方一再侮辱和欺壓甚至毆打只有一只手掌的劉漢黃,最終也不會出現走投無路的劉漢黃要以跳樓討公道,要以殺人來反抗資方壓迫。
東莞大朗鎮展明五金廠是一個有兩百名員工的小廠。注冊法人是一名姓鐘的女子,廠長則是大朗鎮勞動局的工作人員易德彪(音),實際的創辦人即老板,為臺中富商林堃地。2009年6月15日被工傷工人殺死的正是林某的兒子和妻弟。
事件發生后,我們對劉漢黃的背后進行了有關調查。在我們的調查中,劉家庭貧困,家庭多災多難。在工傷事件發生后,劉家父母都想到東莞看一看兒子,卻連路費都沒有。為了討回公道,劉家貸款給劉漢黃打官司。貸款的錢那是一分錢都是千斤重的。劉漢黃不敢亂花,甚至2009年春節都不敢用這些錢買張車票回家看看。劉雖然如此貧窮,但善良本份的劉漢黃是一個所有人都給予好評的青年。而劉漢黃捅殺臺商事件發生后,我們在大井頭社區的調查中,沒有遇到一位對臺商遇害表示同情的,無論工人還是周邊的小生意人。說起資方壓迫劉漢黃的情況,甚至有人向我們說起那么一段小插曲。2009年3月份之后,劉漢黃在法院的支持下重新進入展明廠,資方為逼走他,竟然將廠里的食堂關停,然后給員工發放餐費要員工去外面吃,就拒絕給劉漢黃發放餐費。食堂針對劉漢黃停了兩個多禮拜,最終劉漢黃只好再次請求法院幫助,于是又在法院的要求下,廠方被迫恢復了食堂供應。這樣的資方嘴臉,能讓人有一絲同情么?
劉漢黃的家屬和資方談判工傷賠償問題的時候,提出只要廠方支付十萬元賠償金,并且同意從賠償金中扣除期間資方發給劉漢黃的生活費和護理費等。但資方的廠長大言不慚說,不可能,有本事你就去告。在資方拖延劉漢黃生活費和關停食堂針對劉漢黃的時候,劉漢黃去找資方交涉,資方的林總更是極為囂張,不僅拒絕任何商量,甚至呵斥劉漢黃,有什么資格跟他提要求!
這樣的資方嘴臉,我們能同情么?更令人憤慨的是,資方的這張嘴臉還隨時會變個樣子,裝扮成一個講人道的良民。公然對電視媒體扯謊,把僅給劉漢黃發過一次七百元薪水當作“薪水照發”。試圖挑起大家對劉漢黃的反感,試圖捏造劉漢黃兇殘惡毒忘恩負義的印象。這樣的資方,我們不得不認為,我們必須強烈譴責!
工人新聞網全體成員一致強烈譴責殘酷壓迫工人還偽裝仁義的臺商,譴責別有用心利用勞工災難實現政治目的的臺獨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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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義憤填膺的文章,不知道諸位有何感想?
2009年8月25日的一篇《四村委數千群眾聯名聲援打工子弟劉漢黃》中的“劉漢黃事件調查報告(節選)”更為詳盡描述劉漢黃從進廠打工到揮刀刺殺臺商的演進過程,全文如下:
劉漢黃工傷過程
2008年9月22日劉漢黃隨同村工友一起進入展明五金廠。與劉一同進入展明五金廠的工友表示,劉漢黃未經崗前培訓,即被安排操作沖床。9月28日下午工傷發生,廠方邵正吉副總不顧劉漢黃以及劉漢黃工友要求送大朗醫院的要求,執意舍近求遠將劉漢黃送往規模較小的東坑社區醫院。到東坑醫院后,因為劉漢黃未購買社保,邵正吉計劃用展明廠沖裝部主管的名義給劉漢黃辦入院手續。但最終因醫院以劉漢黃傷勢太嚴重東坑醫院治不了為有拒絕收治。期間耽擱一個多小時之后,才被迫送往大朗醫院。在辦妥入院手續后廠方即打發陪同劉漢黃入院的工人回廠。據劉漢黃的弟弟從劉漢黃處知道,入院后經診斷拍照,右手掌三個手指完全壓壞。主治醫生周某持片到病房對劉說,還可以保留拇指和小指兩個手指。但又過約半小時不到,醫生再次到病房說手指不能保留了,為了防止感染建議截肢。
劉漢黃簽字后很快就安排了手術,陪同劉入院的工友晚飯后返回醫院,劉漢黃已經在做截肢手術。之后經過兩次手術,主治醫生周某就開始天天向劉漢黃及其家屬施壓要他們出院。甚至周某因此和劉漢黃的三弟發生了劇烈的爭執,最終在入院不足二十五天,手術尚未拆線傷處仍在化膿的情況下,劉漢黃就被迫出院回到工廠養傷。當時在劉漢黃身邊護理他的三弟以及后來趕來的家屬都覺得想不通,就去找主治醫生周某想了解真實的工傷狀況,但他們出院之后,就再找不到該主治醫生周某。據說是周某度假去了。
入院第三天后,劉漢黃的三弟劉漢洪就從廈門趕到東莞。當時第一次截肢手術已經完成。劉漢洪在護理二哥劉漢黃期間,廠方給劉漢黃的餐費標準是每天十元,劉漢洪向廠方提出二哥手術后需要補充營養,餐費太低希望提高一點。廠方不僅斷然拒絕,而且多次拖著不給。甚至劉漢洪兩次到廠方為劉漢黃索要生活費的時候,邵正吉指使廠里開貨車的司機,一個東莞本地的年輕人,動手將劉漢洪打出廠辦公室。在出院之后,再次因為劉家兄弟上廠方辦公室索要拖延的生活費時,展明廠的經理賴某則將劉漢黃堵在辦公室門外,也是那位開貨車的年輕司機出手將劉漢黃痛打一頓。而同時,賴某也激情高昂將劉漢洪痛打。之后廠方指責劉漢洪不是廠里職工不準他住到廠里,要將他趕走。劉漢洪拒絕。
劉漢黃工傷維權過程
談判
從醫院出來之后,劉漢黃的二叔和堂姐夫兩人也趕到了東莞。廠方叫家屬到廠里談判解決工傷賠償問題。在廠方預支五千元安撫費之后,家屬的意見是希望廠方賠十一萬塊就行了。廠方態度極其強硬,只同意出八萬多,并且要求從賠償款中扣除劉漢黃工傷期間廠方支付的生活費和護理費。期間,由廠長葉鵬彪多次代表廠方向劉家屬施壓,劉家屬沒有妥協。劉漢黃的二叔和堂姐夫離開展明廠后,廠方當場要求劉漢洪不再護理劉漢黃立即離開。劉漢洪不同意,于是又是一次拳頭的教訓。
經過幾次談判,廠方始終不愿意賠償劉家十一萬元。代表廠方進行談判的展明廠廠長葉鵬彪本身也是大朗勞動局下屬勞動站的工作人員。在談判中,廠長多次揚言,賠償就只給那么多,不行你們就去告。
工傷認定和等級鑒定
迫于無奈,劉家屬開始考慮維權。首先想到找勞動局,于是葉鵬彪帶著家屬去勞動局,期間一名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借葉鵬彪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告訴家屬,他應該先去做工傷認定。家屬隨后就去問葉鵬彪要求做工傷認定。葉鵬彪公然試圖欺騙家屬說,我是勞動局的我已經承認是工傷了還做什么認定!最終在家屬的堅持下,劉漢黃還是做了工傷認定,以及后來的傷殘等級鑒定。
壓迫
劉漢黃在花了四千元律師費請到律師代理后,解除勞動關系并立即提起了勞動仲裁申請。由于劉家極為貧困,經協商后劉漢黃繼續吃展明廠的食堂住展明廠的宿舍,而食宿費全部記下將來在賠償款里扣除,同時廠方安排劉漢黃做清潔工作。期間劉漢黃遭受廠方經常性的辱罵和刁難。甚至到了09年春節前,臘月十五展明廠放假,封了宿舍停了食堂。劉漢黃走投無路,只好在親屬的資助下,去東莞某鎮的老鄉處直到過完年。
過完年展明廠開工,劉漢黃返回大朗想回到展明廠吃住。但廠方將劉漢黃擋在廠外,強行不讓劉進廠里。劉漢黃迫于無奈給家人打了電話,家人又再匯錢給劉漢黃生活。接下去的日子,劉漢黃在展明廠的對面租了一間單間,每天就在外面吃最便宜的快餐,而且經常能少吃一餐就少吃一餐。
09年3月份,工傷案的法院一審結果下來。支持劉漢黃17萬的賠償。到了三月中旬,劉漢黃的家屬通過律師向法院請求,讓廠方解決劉漢黃的食宿問題。法院認為工傷賠償尚未賠付,廠方有義務提供劉漢黃的基本生活條件。迫于法院的要求,展明廠最終同意劉漢黃回到廠里吃住,繼續做清潔工作。
第二次回到展明廠之后不久,劉漢黃在大朗醫院檢查出腎結石。由于沒錢治療,只好和朋友借錢找土醫生開中藥吃。而廠方仍然保持欺壓工人一輩子不動搖的決心,為了將劉漢黃逼出展明廠,廠方用盡了辦法。不僅處處刁難劉漢黃,而且甚至為了針對劉漢黃,故意的將廠食堂關停,然后給員工發放餐費,就不給劉漢黃發餐費。劉漢黃去找廠方要餐費,廠方不僅惡語相加,甚至指使某些員工使用武力驅逐索要餐費的劉漢黃。最后劉漢黃通過律師找到法院,由法院出面廠方這才重新恢復了食堂供應。這期間已經過了半個多月。劉漢黃在展明廠吃住期間,一直被安排做清潔工作,被要求遵守廠里的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出廠需要請假。并且劉漢黃這位清潔工沒有工資。
停止食堂供應的風波剛剛過去,因金融危機影響,劉漢黃家屬擔心廠方會轉移資產或倒閉關門。經律師建議,2009年5月,劉漢黃和家屬給律師匯了六千五百塊之后向法院請求對展明廠進行財產保全。但在法院實施財產保全查封展明廠價值十七萬的設備之后,廠方迅速做出反應。
廠方由賴某帶頭,一伙人去將宿舍里的劉漢黃暴打一頓,然后把人架著連同行李一起扔出廠外。
劉漢黃就生活在廠方的各種刁難和壓迫環境里,過著拮據而煎熬的日子。
跳樓
不知道這樣的壓迫到了什么程度,據說跳樓之前最少有三次廠方直接武力驅逐劉漢黃。但最后一次劉漢黃徹底沖動了。6月13日上午八點,廠方派保安將劉漢黃的行李卷起來扔出廠去。劉漢黃去找廠方講理,廠方不理他。被逼無奈,到廠宿舍五樓要跳樓。過程中被消防員拉下來,跳樓未果。當天晚上,劉漢黃最后一次給家里打電話,和他父親說,很對不起家人,出門打工成了殘廢這樣子,沒臉再見家人了。之后又給還在學校讀書的弟弟劉漢祿打電話囑咐了一些,還給貸款幫助他打官司維權的堂姐夫打電話說,廠方把他趕出工廠,他身無分文已經一整天沒吃飯了,不知道怎么辦。堂姐夫讓他去找廠方要一點路費回貴州。于是,劉漢黃找到廠方要求不提供食宿就給點路費回貴州。廠方依然是強硬拒絕。
跳樓當時,劉漢黃心里不知到想了些什么。但他最后打電話給貸款幫助他維權的堂姐夫羅某。他說,哥對不起你了,他說他沒辦法。他說得羅某心怦怦跳,但卻實在沒想到劉漢黃當時是要跳樓。
最終劉漢黃跳樓沒跳成。在他不經意中被消防員拉下來。據劉漢黃時候給堂姐夫羅某電話里說,他們勸他說幫他要求廠方解決他吃飯和回貴州的路費問題。劉漢黃給他工傷案的律師打電話,但律師不愿意過來。我們想,或許在最后關頭劉漢黃終于還是不想連累貸款幫他維權的堂姐夫。
反擊
6月15日劉漢黃想去廠外面,保安攔住他,說邵副總下令不準他離開廠。劉漢黃無奈,給他的律師打電話,但律師仍然不愿意過來。沒辦法劉漢黃只好再去找廠方講理。這時遇到林裕騰開車要出廠,看到他就停車出來說,“你又不是廠里的人,怎么還在這!”。于是劉漢黃和他發生了爭執,林裕騰隨后打電話叫來了三個人,包括姓賴的和邵正吉過來就動手打劉漢黃。賴某給保安下令,“保安開門,把他扔出去!”。賴某抓住劉漢黃把他扔出了廠門外,邵正吉這時上來猛打劉漢黃的頭。劉漢黃隨手抽出水果刀捅了賴某。邵正吉在毆打劉過程中看到劉拔刀捅了賴,才收手要跑,于是劉漢黃就追過去要捅邵正吉。這時林裕騰不知從哪弄來根水管,持水管沖過來。劉漢黃捅了邵正吉,同時林裕騰拼命用水管猛打劉漢黃的頭和背。劉漢黃回頭和林裕騰對視,林裕騰就害怕的退后了兩步,之后劉漢黃沖上去捅了林。因為受了三人很重的打擊,劉的意識已經有些模糊,只想著去警務室報警。警務室就在廠旁邊。在劉去警務室的過程中,展明廠老板林某追上來又對劉進行了猛烈攻擊,劉被打昏在地上。醒來時已在警方控制中。
劉漢黃工傷維權期間訴求
賠償金:法院判決十七萬。經談判,家屬要求最低十一萬元的賠償金(包括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等,實質僅需支付的十萬而已)。廠方只同意支付八萬九,并且要求工傷期間劉漢黃的生活費和護理費都要從賠償金中扣除。
住院期間餐費:廠方提供的每天十元標準劉家人認為太低,交涉失敗。
食宿保障:自工傷發生后,劉漢黃多次被廠方逼離工廠,走投無路。
跳樓的訴求:因廠方將劉漢黃趕出廠,因此要求廠方提供路費回家,或者提供食宿。
殺人過程:6月15日遭賴某武力驅逐下拔刀捅賴某,之后遭邵正吉猛砸頭部,隨之持刀要捅邵正吉,期間林裕騰持水管上來幫忙,拼命重擊劉漢黃頭部和背部,劉捅了邵正吉才回頭去捅林裕騰。捅了林裕騰之后劉向警務室走去想報警,遭林駿宏持械重擊頭部昏倒,后被捕。
面對這份充滿血淚的調查報告,諸公又將作何感想?
根據東莞警方在案發后所作的新聞通報并結合其他媒體的報道,對與本案關聯的主要事實可以作如下歸納:
1、犯罪嫌疑人(成為被告人當沒有任何懸念)劉漢黃的身份有些特殊,既非農民,亦非工人,而是一種被成為農民工的身份;被殺者和被傷者(起訴書應當稱為被害人)均系臺商,現有信息無法得知被殺者邵振吉、林玉騰和被傷者賴振瑞在公司的確切地位,比如各占公司股權的比例等。
2、2008年9月22日,劉漢黃,來到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展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他是未經勞動技能和安全知識專業培訓的情況下上崗作業的。
3、劉漢黃操作沖床,進廠的第七天,2008年9月28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在一臺運轉的沖床機器砸下來的瞬間,劉漢黃右手來不及躲閃,掌部和手指的骨頭被砸碎,經診斷,為“壓砸毀損傷”。在救治過程中,由于傷情過重,醫生不得不將其整個右手掌做了切除手術。可以推理,劉漢黃是在勞動過程中被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砸傷的(需要鑒定報告支持)。
4、負有保護勞動者責任的勞動仲裁機關曾經作出過公司僅需賠付劉漢黃約5萬元的近乎荒唐的裁決。
5、2009年5月,劉漢黃工傷索賠案一審判決,廠方被判向劉漢黃賠償177293元。
6、工傷鑒定結果明確后,劉漢黃和姐夫(非親姐夫)開始對廠方提出維權索賠約10萬元,其間也曾多次向廠方提出和解。而廠方認為索賠金額過高一直拒絕商談。“金額其實是可以商談的,但廠方一直采取消極的態度,不愿意和律師見面。”李曉保(劉漢黃后來委托的律師)告訴《財經》記者。公司(即資方)在一審判決下達后上訴,理由是其賠償底線是9萬元,與劉漢黃一方和解要求僅相差1萬元。
7、2008年9月受傷后,劉漢黃一直住在工廠里,并在隨后兩個月接受過廠方共計1447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資。但是,自2008年11月26日劉漢黃的勞動能力鑒定完成之后,廠方沒有再向劉支付工資。經統計,廠方在劉漢黃工傷之后的九個月陸續支付資金共計8608元,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資、醫院護理費、生活所需的費用和劉漢黃的弟弟在劉住院期間照顧他所發生的費用。扣除兩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資1447元外,在長達九個月的治療、康復和病休期間,資方僅向劉漢黃支付費用7161元。資方并沒有按臺商對工殘員工通常做法“給受傷的工人封個紅包‘壓壓驚’”。
8、一審判決后,資方上訴,明知劉漢黃的艱難處境,并沒有在其認可的9萬元的范圍內向劉漢黃支付部分款項,比如2萬或者3萬,而是對劉漢黃的困境完全采取漠視的態度。
9、得知廠方上訴后,在案發前一天的 6月14日,劉漢黃曾用自殺行為要挾廠方盡快賠償。“那天很多人站在工廠門口圍觀,我過去看了一下,看到一個人站在廠里樓房的陽臺邊沿上,聲稱要跳樓。”工廠附近一個商鋪的老板告訴《財經》記者。
10、無極山莊的博客文章《劉漢黃案的思考》稱:“劉漢黃是在要求企業主按仲裁結果(系判決結果之誤,本人校)付給其賠償金被拒絕之后,又遭到企業主強令他搬出廠宿舍時,一怒之下持刀捅殺臺商,造成了兩死一傷的嚴重后果。”
博文《聲援劉漢黃的后續評論》稱:“廣東東莞”工業園區的這些“以錢為本”的人,本以為劉漢黃是孤身、獨手,無助軟弱可欺;劉漢黃如果真的跳樓自殺了,那社會輿論將對他們不利,所以資本家老板怕了,展明五金廠資本家老板們久拖耍賴、拒賠補不成,所以干脆變本加厲要將劉漢黃趕出廠門,(請注意,臺灣《聯合報》、廣州日報等的報道及當地警方通報都沒有提到“要將劉漢黃趕出廠門,并已付諸行動”這一關鍵的事件起因)自以為算盤打得精明。如果劉漢黃就此被趕出了廠門,也怕了,低頭了,屈從了,那資本家老板得逞了,以后劉漢黃“殺人”的事也就不會發生了,那時他們到真該得意了。
博文《《悲憤激怒之下,奮力舉起僅存左手的劉漢黃!》稱:可是劉漢黃的“以死要挾”這一做法讓資本家老板怕了;廠方律師為資本家老板提出了“攻擊性”的建議,要資方把劉漢黃請出廠區,不再提供吃住。就在6月15日這天,老板給廠里的保安每人給了500元錢,讓保安把劉漢黃趕出廠。于是保安,廠里經理,車間主管,還有一個管理人員(這3人都是老板的親戚)就一起出動了。
歸納起來就是說,劉漢黃跳樓被警方勸解后,公司采取驅趕劉漢黃出廠區的強制行動。
11、沖突和暴力發生的過程:《財經》雜志的《劉漢黃刺殺臺商始末》報道稱:但令人震驚的是,2009年6月15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劉漢黃在工廠大門內側的保安室門口,截住正要外出的生產經理賴振瑞,與其發生爭吵。展明五金總經理林裕騰和副總經理邵正吉聞訊趕來。在爭吵中,劉突然掏出一把彈簧刀,捅向這三人,導致邵正吉當場死亡,林裕騰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賴振瑞重傷。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目擊者稱,當時劉漢黃攔下準備出廠的經理林裕騰,發生激烈爭執。副總邵正吉和生產經理賴振瑞見狀,立即架走劉漢黃。不料,劉漢黃拿出預藏的彈簧刀,猛刺賴振瑞腹部和胸部,賴振瑞倒臥在工廠門口,邵正吉頸部也被畫上一刀。(【聯合報╱特派記者林琮盛/東莞報導】)
據《南方都市報》6月16日報道,劉漢黃于去年8月進展明五金廠工作,一個多月后在操控機器時,不小心把右手軋傷,最后被迫將整個右手掌切掉。劉漢黃從醫院回來后,將工廠告上法庭,經仲裁,工廠要為其斷手買單18萬元,但工廠只肯賠償9萬元,所以雙方一直都談不攏。案發當日上午,劉漢黃與工廠主管商談工傷賠償,因存在分歧未達成協議,故約定下午繼續協商。但在中午時分,劉漢黃突然在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生產經理賴振瑞,雙方發生爭吵,另兩名主管聞訊趕來調解。不料,劉漢黃突然掏出彈簧刀,于是慘劇發生了。
歸納:劉漢黃掏出彈簧刀之前與被殺、傷者進行了激烈的爭執。(爭執內容待警方從目擊者那里取證)
根據“劉漢黃事件調查報告”,刺殺事件是在這樣的情形下發生的:6月15日劉漢黃想去廠外面,保安攔住他,說邵副總下令不準他離開廠。劉漢黃無奈,給他的律師打電話,但律師仍然不愿意過來。沒辦法劉漢黃只好再去找廠方講理。這時遇到林裕騰開車要出廠,看到他就停車出來說,“你又不是廠里的人,怎么還在這!”。于是劉漢黃和他發生了爭執,林裕騰隨后打電話叫來了三個人,包括姓賴的和邵正吉過來就動手打劉漢黃。賴某給保安下令,“保安開門,把他扔出去!”。賴某抓住劉漢黃把他扔出了廠門外,邵正吉這時上來猛打劉漢黃的頭。劉漢黃隨手抽出水果刀捅了賴某。邵正吉在毆打劉過程中看到劉拔刀捅了賴,才收手要跑,于是劉漢黃就追過去要捅邵正吉。這時林裕騰不知從哪弄來根水管,持水管沖過來。劉漢黃捅了邵正吉,同時林裕騰拼命用水管猛打劉漢黃的頭和背。劉漢黃回頭和林裕騰對視,林裕騰就害怕的退后了兩步,之后劉漢黃沖上去捅了林。因為受了三人很重的打擊,劉的意識已經有些模糊,只想著去警務室報警。警務室就在廠旁邊。在劉去警務室的過程中,展明廠老板林某追上來又對劉進行了猛烈攻擊,劉被打昏在地上。醒來時已在警方控制中。簡言之,劉漢黃是在遭受正在進行的多對一的不法侵害時拔出水果刀的。
12、民意傾向:
現場民意:據其他目擊者稱,劉漢黃行兇過程近20分鐘,而且殺紅了眼,現場圍了近兩百人,卻沒人愿意出手相救!保安看到劉漢黃刺殺林裕騰和賴振瑞時,竟然躲開。
中午12時20分許,劉漢黃在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賴振瑞,雙方發生爭吵,林玉騰、邵振吉也趕來與劉漢黃理論。在現場圍了近兩百人,有路人、廠房保安和工人的眼前,憤怒之下的劉漢黃,突然用他的僅有左手掏出一把彈簧刀,將邵振吉、林玉騰、賴振瑞3人捅傷,“劉漢黃先在工廠門口捅倒一人,另外兩人驚慌失措逃走。劉漢黃再追出100米遠,將其中一人捅倒,接著再折回來,在離廠門口5米遠處將意欲逃回工廠的最后一人捅倒。”行兇過程近20分鐘,“現場圍了近兩百人,卻沒人愿意出手相救!保安看到劉漢黃刺殺林裕騰和賴振瑞時,竟然躲開”(林駿宏語)。
網絡民意:通過百度搜索,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勞動學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保華先生是至今“最權威和最冷靜”的評論者,其對劉漢黃案件所作的《劉漢黃事件的法律分析》堪稱為資方辯護的代表性言論;除了董保華先生外,即使是極力反對劉漢黃暴力行為的人也對劉漢黃的處境表示同情,很大多數還表示理解;根據董保華先生《我們從東莞臺商命案中看到了什么?》一文的描述和記載,網絡民意支持劉漢黃、將劉漢黃說成英雄的占有壓倒性優勢。
根據以上事實,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和文化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的客觀現狀,為被告人劉漢黃作如下辯護:
首先,不平等和非正義的社會現實應對劉漢黃刺臺商案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本律師認為,以農民工為代表的經濟上的弱勢群體的悲劇性命運是劉漢黃們以跳樓討薪、跳樓自殺和鋌而走險殺人等方式以命作為博弈賭注的悲劇不斷上演的社會原因,其中資本的傲慢、冷酷和野蠻是引發這些悲劇的直接原因。
在經濟體制改革以前,在毛澤東主政的近30年間,以實行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和城鄉兩元分割為代表的犧牲農民利益的制度使中國億萬農民遭受了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殘酷的剝削和壓迫。那時候的工人階級生活在天堂,農民則生活在地獄。一些有良心的學者很早已經看出這些也發出了聲音,比如那個喜歡搞鄉村建設的梁漱溟先生。這長達30年對農民的剝奪至今仍沒有得到清算,如果說世界上基于執政者的錯誤政策而遭受的苦難也能夠算冤獄的話,那么前三十年對農民的剝奪可能算是人類文明史上最為慘烈的冤獄。
由于歷史運行的強大慣性和執政者對農民權利的漠視,除了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在短時間一定程度改善農民的經濟條件外,中國農民的苦難命運并沒有因為“改革開放”的進程的推進而得到根本的改變,基于身份而遭遇在就業、工資、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歧視性對待隨處可見,到2008年城鄉人均收入差距拉大到了歷史頂點,全國城鄉人均收入差距達到人民幣1萬元以上。更有學者指出,城鄉人均收入差距實際在4-6倍。(據報道:近日,有關人士指出,今年中央將大幅度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以期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增收困難。農業部提供給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的最新材料稱,今年農民增收難度進一步增大,200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3.33:1擴大為3.36:1絕對差距首次超過1萬元。近5年來,農民收入雖然增長很快,5年人均累計增收2000多元,但增長速度仍然落后于城鎮居民,致使城鄉居民收入比逐年擴大。2007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9.5%,為1985年以來增幅最高的一年。而城鄉居民收入比卻擴大到3.33:1,絕對差距達到9646元,是改革開放以來差距最大的一年。2008年延續了這種擴大趨勢。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魏后凱教授演講中表示:城鄉不協調,從去年的情況來看,我們的城鄉收入差距依然比較高,城鄉收入比是3.31。假如考慮到可比性的因素,城鄉收入差距大約在4—6倍左右。2000年城鄉收入差距只有2.79。從每百戶家用電腦擁有量來看,去年城鎮地區達到59.3臺,比農村地區高10倍左右。)
這種城鄉經濟收入的巨大差距,和農村人追求物質利益的天然權利和趨向,更重要的是資本對廉價勞動力的追逐,大量的離鄉背井的農民工產生了。國家統計局的農民工統計監測調查項目顯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2542億人,其中本鄉鎮以外就業的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4041億人,占農民工總量的62.3%;本鄉鎮以內的本地農民工數量為8501萬人,占農民工總量的37.7%。在這些離鄉背井的外出農民工中,當然一定有一定比例的人找到幸福感的成功人士,但是又有多少辛酸、凄涼和悲傷,又有多少屈辱和絕望,又有誰能知曉呢?
本人長期訂閱河北日報系的《雜文報》,該報2004年有一期上的一首詩引起了我的關注,因為《雜文報》是純雜文報刊,少有廣告,也很少刊載詩詞等非雜文類作品。這是一首描寫農民工悲慘命運的自由體詩,題目叫《一個農民工的自白》,作者張巍,詩人在詩中寫道:
一個貧苦的山寨,我從這里走來。消失在茫茫的人海,肩負著家人的期待。
城里的高樓大廈,使我更覺身矮, 鄙夷歧視的眼神, 射得我連頭都不敢抬。
終于找到了活兒干,建一棟華麗的豪宅。每天經歷著風吹日曬,每天呼吸著沙土塵埃。
到了晚上我不禁想起山寨:沉重的農活可別把父親的腰腿累壞;母親成年累月的肺病,我拿到錢后要讓她好起來;還有那幾十年的老宅,回家后一定要把它翻蓋;村頭的小芳對我真好,再給她買件花衣裳, 我的心她一定會明白。
結算工錢的日子終于到來,誰想到工頭卻耍了無賴,聚集了三五十人手揮鐵棒, 高著“誰再敢要工錢就小心腦袋!”
工友的眼神無助又無奈,忙碌了一年最后卻被人割宰。大家望著眼前的豪宅, 反復思索卻想不明白:吃了一年的水煮白菜,睡了一年的沙土麻袋,工頭怎能就這樣心狠,讓我們兩手空空、一身清白!
繁華的都市幾人能理解我們, 高樓大廈有幾座不是我們建蓋。 農民工流血、流汗又流淚,幾時才能得到社會的關愛?
這首詩所描繪的當然不會是農民工現狀的全部,也不應該是大部分,但可以說這樣的處境的農民工有許多,溫家寶總理為農民工討薪就是這首詩的最好的注腳。
在這首詩里,我們看到了農民工的辛酸、凄涼、悲傷、屈辱、無奈、絕望,看到了資本的傲慢、冷酷和野蠻。
一切有良知的人,不管他自己的生存環境是好是壞,也不論其的政治觀點或左或右,只要他良知尚未泯滅,他都會對被稱為弱勢群體的人們給予同情和關心,為促使他們生存狀況的改善而吶喊。
今年4月21日在廣州市白云區三元里上演的孝子劫人質籌錢救母事件,堪稱一曲可歌可泣的悲歌,這兩個來自重慶開縣的農民工兄弟為了給母親治病救命籌錢,竟不惜持刀劫持人質冒坐穿牢底的風險。即使是參與解救人質的談判專家也不無感慨地說“這兩兄弟都是孝子,只是這種做法實在很愚蠢。無論如何,他們的遭遇令人同情”。事件的過程被這樣記載:
孝子劫人質籌款救母
“要逼我,不要過來。”稱為籌母親治病的1萬多元手術費,重慶開縣來廣州的張家兩兄弟在離派出所僅50米街面持刀搶劫,挾持女人質與警方對峙近90分鐘后被民警生擒。
搶劫發生的街面距白云區三元里派出所僅50米,21日上午10時10分許,路面行人川流不息。“救命!”一陣女子的尖叫聲,引起街頭報攤女老板的注意。她看到,人行道上,兩名男子攔住了一名提著飯盒、手袋的女子,其中一男右手握著一把長約30厘米的尖刀,左手一把拽住女子的長發,女子驚魂不定無法掙扎。另一男手上拿著一張紙,紙上寫有“籌錢”字樣。
派出所里跪地哭訴
“誰能救救我的媽媽,我沒有辦法呀,我走上了絕路!”
“不惜付出一切代價,生命都可以!”
“算判我十年,我都愿意,要我死,我也愿意。”
昨日上午11時40分,廣州市三元里派出所的審訊室里,隔著鐵門傳出一陣撕心裂肺的喊聲。
喊聲來自持刀男子的哥哥張×均,他跪在地上,不停哭訴:母親在家中做農活時不慎摔傷,急等一萬多元的手術費救命,他和弟弟苦思一夜后才出此下策———當街搶劫。
隔著一扇鏤空的鐵門,他跟記者講述了這段經歷。
記者:為什么要挾持那個女人質?你們認識她嗎?
張×均:那個女的,我們并不認識。我媽媽還躺在重慶開縣醫院,正在輸氧搶救,正等著手術,我真的沒有路可走了,家里幾次給電話催醫藥費。我不能讓我媽媽有事呀!我也沒辦法啊。
記者:你母親是怎么病的?需要多少手術費?
張×均:我媽媽在老家做農活時灑農藥,從坡上摔下來,摔得都不能說話。需要1萬多元錢的手術費。我昨天想了一夜都沒有睡覺。誰來幫一下我媽媽!
記者:家里還有其他人嗎?
張×均:老家還有3歲的孩子和我老婆。
記者:持刀的男子是你什么人?叫什么?
張×均:他是我弟弟。叫張×述。
另據報道:昨晚近10時,記者輾轉聯系上重慶開縣臨江鎮龍橋村村委、張家所在生產隊的雷隊長。據雷隊長介紹,張氏兄弟的母親確實在不久前重傷入院,現在正病臥在臨江鎮衛生院內。
“他們兩兄弟的身世真的很可憐!”談起張家兄弟倆,雷隊長的語氣里滿是感傷。他說,張氏兄弟的父親早逝,母親是二婚,因為母親重病,原本貧困的家庭現在更加貧困。雷隊長說,他是看著兩個孩子長大的,他們經常做好事,給村里人的印象都非常好,在家里也很聽母親的話,非常孝敬父母,村里人說起他們都豎拇指。雷隊長嘆氣說,張母的醫療費要上萬元,短時間要拿出這么多錢,對兄弟倆來說是不可能的。
左派代表人物張宏良先生在事發后的第四天的4月25日在他的博客上發表了驚世駭俗的評論文章《精英逼良為匪,邪教天理難容—關于“孝子劫人質籌款救母”報道的按語》,這篇氣勢恢弘的雄文的第一段寫道:
看到一對民工兄弟為籌集萬元醫療費救治母親,被迫持刀劫持行人而被捕入獄的視頻報道,讓人五內俱焚、肝膽欲裂!僅僅因為一萬元,一個家庭毀滅了:隨著兄弟雙雙入獄,病危中的母親醫療費已經徹底斷絕,按照醫院誰救治欠費就扣誰工資的規定,母親生還的希望十分渺茫;此時在監獄中的張氏兄弟將生不如死,他們連再看一眼母親,再叫一聲媽媽的機會都沒有了,籌錢救母更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人生奢望。從小便外出打工的張氏兄弟,就這樣結束了他們牛馬不如、血淚斑斑的打工生涯。可與此同時,我們2萬億美元相當于十幾萬億人民幣的財富卻放在美國,當無數美國家庭舉起紅葡萄酒干杯時,或許他們還不知道,他們一飲而盡的并不是紅葡萄酒,而是中國民工的的血,是中國民工的淚,還有中國民工母親的生命!
這是心的呼喚,這是愛的悲歌,這是人間的地域!生命的源泉已經干涸,主流的良知已經淪喪,正義離我們已經很遙遠。
牛馬不如,血淚斑斑!這就是張氏弟兄的打工生涯。五內俱焚、肝膽欲裂!這是左派領袖的感受。
外出打工的農民工的悲慘命運,社會在他們身上所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農民工劉攀和劉洪江的遭遇也許能讓我們看到農民工命運全豹之一斑。
大河網2007年12月18日,記者王海鋒 郭富昌 曹福川報導:西安一青年在北京當保安沒“混”到工資,在他人的幫助下他買了一張北京至鄭州的車票,列車到達鄭州后,他還是回不了西安。無奈之下,他爬上鄭州開往成都的1097次列車下的制動桿上要坐“免票車”回家,結果,趴在制動桿上的他被凍僵,不能說話四肢也無法動彈,幸在洛陽火車站被執勤民警發現,這才保住了他一條小命。
15日下午,洛陽鐵路公安派出所四班值班所長安維泉在例行檢查時,發現鄭州開往成都的1097次列車下的制動桿上爬著一個青年,當他讓其下來時,發現該青年已凍得不能說話,且四肢不能動彈。該青年被眾人救下來抬到公安室取暖緩過勁來后告訴民警,他叫劉攀,19歲,是西安市大荔縣高明鎮南留村人,今年10月份他到北京豐臺區某汽車城從事保安工作,結果保安公司不付工錢,舉目無親、身無分文的他無法在北京待下去,在北京火車站得到一位好心人的幫助,購了一張14日北京至鄭州的火車票。15日上午劉攀到達鄭州后因無錢購票上車,就爬上西去列車下部的制動桿上往西安趕,因天氣太冷,再加上他二天沒有吃飯,結果被凍僵在列車制動桿上。
如果說這位在北京打工的西安打工者的不行遭遇還不足以讓人傷心落淚的話,那么劉洪江的悲慘遭遇一定會讓你如張宏良先生那樣五內俱焚、肝膽欲裂。
山西新聞網,2008年2月18日轉引《南都周刊》報導:
討薪者被挑斷經脈爬回家(圖)
47歲的山東人劉洪江為討回欠薪,被包工頭等人毆打,腳筋被挑斷,遺棄在江蘇。他艱辛地爬回山東日照市,卻發現工頭已不知去向,而自己只能流浪在城市的街頭,成為一名乞丐。離家18年,回家成了他最奢侈的夢想……
這個春節,是他等待了最長久的一個春節。
劉洪江決定去千里之外的大連打工。之前,他在人口不足百戶的山東萊州市驛道鎮神水院村生活了29年。那時的他生龍活虎,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和其他村民一樣日復一日地在田地里勞作,也日復一日貧窮著。
雖沒上過一天學,但劉洪江明白,自己最起碼不能像大哥劉洪良那樣,辛苦了40多年,連女人的手都沒拉過。1990年2月10日早上,家人與鄉親們一道將他送到了村口。他頭也不回地跳上了進城的汽車。高大、板正、實在、神態堅定的小伙子——這是劉洪江上車前留給村里人的背影。
但很快,背影逐漸幻化成絕版的影像,定格、凝固成一張泛黃的歷史照片。自此,劉洪江成了一只斷了線的風箏,飄向天際,杳無音信。握在家人手中的風箏線卻擰成了一根粗大的絞索,無情地絞殺著親人們的思念和眼淚。
尋訪,無果;尋訪,無果……時間給了家人卸下重負的可能:這娃估計是沒了。1994年,劉洪江的戶口被注銷:法律意義上的劉洪江,死了。
2007年12月18日,一個日照市區來的電話,將神水院這個小村莊掀了個底朝天:劉洪江還活著!當晚,大哥劉洪良、二哥劉洪強包了一輛車,直奔250公里開外的日照市。
兄弟仨重逢在日照市海曲中路一條商業街廣場邊上的人行道旁。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的劉洪江左半身徹底癱瘓,側著右半邊身子,支撐在水泥地面的胳膊成了全身重量的惟一支柱。已完全失去知覺全面萎縮的左半邊像干柴一樣掛在身上。看到哥哥,劉洪江趕忙側身半躺在身后的破被子上,抽出右手興奮地舞動,嗚嗚呀呀地嘟噥著:“老了,俺們都老了……”
大哥二話沒說背起弟弟連夜趕回了神水院,小村莊哭聲一片。
1990年到2007年年底,時間連成一條拋物線,家人只掌握了劉洪江的起點和終點:離家時高大剛毅的小伙子和回家后記憶模糊的殘疾人。18年,中間到底發生了什么,劉洪江是怎樣從理想向殘酷的現狀一步步滑落,又是一股什么樣的力量將他推進了深淵?
那個年輕人成了乞丐
18年的回家之路,劉洪江在遇到孟憲志之后才有了希望。
2007年6月13日上午9點,61歲的孟憲志像往常一樣準時將冰柜從家里推了出來。遠遠地,一個乞丐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孟憲志不自覺地走上前去。兩人四目對峙,僵持了一分多鐘。“你不是劉洪江嗎?”對方撐開迷離的雙眼,艱難地揮動右胳膊,號啕痛哭……
1990年,孟憲志在日照市老市委門口開了一家小飯館。自1994年開始,一個年輕人的光顧引起他的注意。“騎著一輛自行車,長得挺板正,衣服很干凈,不大喜歡說話……”之所以讓他關注的是,這個年輕人從不賒賬,這個年輕人就是劉洪江。
久而久之,劉洪江和老孟一家打得火熱,時常光顧這家小店。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1997年。由于舊城改造,孟憲志的小飯館搬到了新市委大樓旁,劉洪江就再也沒有來過。
孟憲志第二次獲知有關劉洪江的信息是在2002年年初。那年,他的大兒子孟慶洲說自己在城南烈士陵園前的天橋底下見到過劉洪江,說他被人打殘了,在橋下要飯。“直到現在我才確認這是真的,要不早幾年我就把他送回家了,還遭這罪?”孟憲志非常自責。
眼前的劉洪江已和他記憶中那個板正干凈的小伙子判若兩人:目光呆滯、反應遲鈍、言語含糊不清。“我問你父母呢,他說被他砍死了;我問你兄弟呢,他也說被他砍死了。”這著實令孟憲志恐慌:“我當時就有點害怕,這人是不是背了案子被人打成這樣?”
但孟憲志始終沒能說服自己,在他印象中的劉洪江不應該是這樣的,很可能是大腦受到重創糊涂了。經過幾天接觸,劉洪江情緒慢慢平靜下來,艱難地向孟憲志夫婦道出自己的遭遇:
1990年離家到遼寧大連市打了一年工后,劉洪江來到日照。除了聽說日照的工資比大連高之外,還因為這里離家近。
1991年,他在山東日照市一家建筑公司當建筑工。包工頭是一個一只眼睛“有玻璃花”(白內障)的中年男子,人稱“大胡子”。后來,劉洪江找“大胡子”結算3萬元工錢回家時,被一幫人蒙著頭一頓暴打,直至昏死過去。“具體是哪一年被打的,他說不清楚,我猜測應該是1998年左右,1997年還在我店里吃飯呢。”孟憲志清楚地記得:劉洪江面對抱頭痛哭的兩個大哥嘟噥了這么一句,“別哭,別哭,我9年了都沒哭過……”
雨水打在臉上,渾身冰冷。
劉洪江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河里。他被扔到40公里開外、山東日照與江蘇贛榆縣交界的繡錦河下。他想站起來,卻發現左腿使不上勁,左半身軟綿綿的,用手一摸全是血。
下著暴雨,河水逐漸上漲。他趕緊爬上了公路,朝著家的方向爬去。這一爬就是3個月,最終被一個汽車司機發現,把他帶回了日照市,擱在相對不影響市容的地方——烈士陵園旁的天橋下。他撿垃圾、吃剩飯,開始了在日照的乞丐生活。“當時可能說的是他的老家驛道,口音太重被司機師傅聽成了日照。”后來采訪過他的《煙臺晚報》記者曙笑天分析。
城市的溫情
自從遇上孟憲志后,劉洪江就在孟家的老食品公司家屬院附近住了下來。孟憲志、鄭培蘭夫婦輪流給劉洪江送水、送飯。隔一段時間,鄭培蘭就端著臉盆和開水,給他洗頭,拆洗被褥。
由于靠近商業廣場,劉洪江和他那一大堆破爛“家當”,時常被城管、環衛工等驅趕,把他的鋪蓋扔出去。孟憲志夫婦挺身而出,把裝上城管車的被褥搶了回來。
孟憲志夫婦的善舉感染了很多人,在劉洪江周圍愛的洪流逐漸開始涌動。在孟憲志家所在的老食品公司家屬區,一共56戶居民。慢慢地,大家都認識劉洪江了,做飯多做一碗,燒水多燒一壺。哪家包頓包子,都不忘給他送去一份。家屬院里的孩子們,每天下午放了學,輪流給被其他乞丐欺負的劉洪江“站崗”……
從被毆打被驅逐到被包容接納,劉洪江的流浪生活發生了戲劇化的轉變。但是,回家是一個流浪漢最夢想的事情。“每天早上我去看他的時候,都發現他把頭埋在被子里嗚嗚地哭。”鄭培蘭眼圈通紅地說。“總得想個辦法把他送回家去。”孟憲志覺得這樣下去終究不是正道。自去年10月上旬,他連續撥打了四次市長熱線,重復著一個訴求:把劉洪江送進救助站,送回家去。但是,“每次接線員小姐都回答得很好,向上反映,就是沒結果。”
2007年12月上旬,媒體開始介入,流浪漢劉洪江的故事上了當地媒體的頭條。
……
自從劉洪江雄心勃勃地離開家以后,就和家里斷了一切音信。為了找到他,80歲的母親胡紫香拄著拐杖3次北上大連,四下打聽,甚至到大連公安局報案。但她每次都是滿懷希望去背著空氣回。其余的時間里,兩個老人總是借口“曬太陽”,搬著小凳子坐在村口,日復一日風雨無阻。
二哥劉洪強托人四下打聽,直到接到山東日照市政公司的工作人員高成艷的電話。
高的老家在萊州市驛道鎮邱家村,距劉洪江家所在的神水院村僅幾里地。看到劉洪江的新聞報道后,高成艷讓老家的哥哥四處打聽,最終找到劉洪江二哥劉洪強的手機號。
找不到的過往
和所有人一樣,孟憲志也沒能弄明白,劉洪江為什么不報警找機會回家,而在街上流浪這么多年。“挨過打之后,他被抬到汽車上,快速駛出了日照市。一路上,劉洪江斷斷續續地喊著‘報警,找公安……’對方惡狠狠地說了句:‘我就是公安局長,你告也沒用。’劉洪江再次昏死過去之前,就聽了這么句話。”《煙臺晚報》事后如此報道,這也許能消釋許多人心中的疑惑。
記者試圖還原這個年輕人這18年走過的路時,發現困難重重:如今的劉洪江,神志不清,記憶模糊,已經記不清自己曾在哪家公司打工,“大胡子”到底是誰?而在這個有著幾百萬農民工的城市,劉洪江的過往更是無從查證,沒有朋友,沒有務工記錄,沒有住址。沒有證據表明,他跟這個城市有著關聯,而殘酷的現實卻硬生生發生在這里。
孟憲志根據與劉洪江的交流,斷定劉受傷害的地點在日照的老面粉廠附近。但老面粉廠旁邊的居民樓早已建成入住,這里的居民也不知道有劉洪江這個人。“我就聽看門的老大爺喊‘快報警吧,出人命了’,接著那大爺也被砸了一棍。”這是劉洪江的回憶。但記者始終沒能找到這位老大爺進行佐證。
2008年1月4日,劉洪強再次來到日照,一位市民告訴他,“大胡子”并不是日照本地人。當劉洪強進一步追問時,那人避而不答。
回家了
劉洪江回家了。
一條縣級水泥公路筆直地橫亙在神水院村村頭,心無旁騖地向前方無限擴張。一米來寬的土道突兀地搭在一旁,向小村深處延伸。18年前,29歲的他從這條道上走了出去,朝氣蓬勃;18年后,47歲的他被人沿著這條道背回家時,已是一殘疾人。
村南,兩間土坯房,下面是土墻,上面是木板墻,屋里屋外沒有溫差,這就是劉洪江的家。
回家后,他和年過八十的父母住在一起,三人擠在一張炕上。如今的他,大小便都只能躺在地上側著身子拉。頸部、腋下、腹股溝部、膝蓋下方,總共4處明顯刀傷,全部位于身體左側。
回家后,家人請了村里的老中醫給他看病。“下手非常狠,非常專業”,看了幾十年病的老中醫韓學文觀察后,深嘆了口氣。這4刀,將劉洪江的左半邊經脈全部挑斷,造成他徹底偏癱。張大嘴,用手翻開下嘴唇,劉洪江的下牙幾乎全部打斷,牙根森然外露……“能活著回來就很好了,總算能活著看見他了。”83歲的老父親劉春來坐在炕沿,看著蜷曲著身子斜躺著的兒子,神情木然。
回家后的第三天上午,劉洪江從一米高的炕上一頭栽倒在地,然后快速地往外爬,爬向村里的那條公路。老父親拄著拐杖在后面根本追不上,急得直跺腳。
大哥劉洪良聽到父親的哭喊后,立即從家里追了出去,在村口將弟弟抱了回來。“我都成廢人了,你們都老了,我不能拖累呀……”聽到劉洪江這句話后,一家人抱著哭作一團。
“大胡子,找大胡子要錢,打官司,該(欠)我三萬吶……”回家后的大多數時間里,劉洪江反復說著這句話。但在大多數情況下,表達、交流對劉洪江而言難乎其難。在家里,這個曾經的壯勞力,如今只能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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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江慘劇被媒體披露后,網民們將其稱之為“2008年第一悲慘遭遇”。網絡嚴懲兇手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因為這樣的悲劇并不只是發生在劉洪江一個人身上。
李才富之死
2007年9月30日晚,溫州市海濱街道佳爾達鞋廠負責人倪日鋒,糾集張友軒及數名身份不明的人來到佳爾達鞋廠,持械追打前來因工友討薪被廠方打傷而上門“討說法”的李才富等人,致李才富跳河逃生時溺水身亡,另造成1人輕傷、4人輕微傷。
王超被砍事件
2008年1月16日上午,南京溧水中建五局工地,多次為手下工人討薪未果的帶工頭何成波在工地干活時,被一群手持砍刀等兇器的人連砍兩刀后,架到了工地附近的項目部。聽說何成波被人用砍刀架著到項目部去了,另一帶工頭王超立即與另一打工者何林趕去項目部打探情況,結果也遭到拿著大刀的那伙人追砍,其中一名男子對著王超半抬在胸前的左手,揮起一刀砍下去,將王超左小臂砍斷。南京市政府盛怒之下發出驅逐令:將負有主要責任的中建五局永久地趕出南京建筑市場。
發生在劉攀和劉洪江身上的故事,還有李才富和王超的遭遇,還有那數不清的討薪跳樓、討薪自焚事件,讓我們一次次看到農民工打工路上的辛酸、凄涼、悲傷、屈辱、無奈和絕望,一次次看到資本的傲慢、冷酷和野蠻。看到這樣的故事,我的心有一種被深深刺傷的感覺;不知道在審判席上的法官們、陪審員們會作何感想?!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天地難容,情何以堪!”
面對劉攀和劉洪江的悲慘遭遇,著名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余杰先生寫下了充滿人文關懷的文章《中國,你的裂口大如海》,文章寫道:
誰造就了天淵之別的“兩個中國”?我這里所說的“兩個中國”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而是我們身邊活生生的“兩個中國”:一個是頂級奢侈品泛濫、富豪們一擲千金的中國,另一個是農村適齡兒童失學率直線上升、打工農民背井離鄉的中國;一個是“先富起來”的階層熱衷于購買私人飛機和游艇的中國,另一個是農民工衣不蔽體、食不裹腹并毫無醫療和勞動保障的中國;一個是一頓極度奢華的宴席便需要每人支付十萬元人民幣的中國,另一個是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不得不以自殺來尋求公義的中國。這“兩個中國”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國中國”都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可它們確確實實是兩個斷裂的中國、對立的中國,用老杜的詩句“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也不足以形容的中國。
最近,媒體上報道了兩個打工仔的悲慘故事,他們的故事讓寫作《悲慘世界》的雨果也要為之擱筆--與他們生活的此時此刻的中國相比,冉阿讓生活的那個世界不僅算不上“悲慘”,而且簡直可以說幸福無比。倘若雨果復生,來中國旅游一趟,他的《悲慘世界》恐怕要全部改寫了。
第一個打工仔是十九歲的劉攀--這個可憐的孩子在北京打工受騙,無錢回家,便躲在火車底下,忍受著火車時速一百一十公里的寒風,希望由此回到家中。當洛陽鐵路民警發現劉攀時,他幾乎已經被凍僵了。
“安所長,列車下咋有只鞋?”當1097次列車停靠在洛陽火車站時,正在站臺上接車的洛陽鐵路公安處洛陽站治安室民警馬麗麗對執勤所長安維泉驚呼道。據馬麗麗回憶,在二十厘米寬的防護制動托架上,她發現兩只鞋后就趕緊往下看。“里面蜷縮著一個人,臉上全是煤灰,兩個白眼珠還能動。”安維泉說,發現這一情況后,他當即跳了下去,但無論怎么叫那個人就不出來,目光呆滯,沒有任何反應。
喊話沒有效果,安維泉趕緊鉆到火車下,將他拖上了站臺。安維泉說,從他的眼睛里能感覺到,他極度恐懼,四肢已經僵得不能動彈了。十幾分鐘后,男青年四肢開始能動了,在哭聲中訴說了自己的不幸遭遇。他叫劉攀,十九歲,家住陜西省西安市大荔縣高明鎮南留村。他獨自一人前往北京打工。開始在建筑隊做泥工,但干了一個月卻分文未得。后在一職業介紹所的介紹下,他又在北京豐臺區京南汽車城做起了保安,但一個月后,仍沒得到工資。舉目無親身無分文的他無法在北京再待下去。
為了回家,劉攀不得不采取了一種極端的方式:他悄無聲息地鉆到了列車下,蜷縮在二十厘米寬的防護制動托架上。因天太冷,列車行駛過程中風也大,又冷又餓的劉攀在列車停靠在偃師站時跳了下來。休息兩個小時后,兩天沒有吃飯的他又扒上了鄭州開往成都的1097次列車,直到在洛陽被發現。
劉攀尋求的只是一份每月幾百元工作的工作,卻先后被兩個雇主欺騙。他呆在火車下面,需要冒生命的危險--他并不是電影里有特技本領的007。誰愿意拿生命來冒險呢?劉攀說,自己并不是一個特別“勇敢”的人。當別人問他是否害怕的時候,他回答說:“害怕,我沒辦法啊!我就死死地抱著那鐵板!”在洛陽鐵路公安處洛陽站治安室里,他淚如雨下。他說,在鄭州時他就想,這條鐵路是他回家的惟一一條路,但如果自己走回去,不知道會走多長時間。
第二個打工仔是劉洪江--因為想找包工頭結算工錢回家,得到的不是血汗錢,而是一頓暴打,他被挑斷腳筋之后,被拋到外地。由此,他流落街頭十八年。
一九九零年,二十九歲的劉洪江跟著同村打工的人流離開了家鄉山東萊州,先是北上大連,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后來,本村一村民和他一起到了日照,因為日照離家近,老板承諾的工資也比大連高。一九九一年,他們結伴來到日照的西城建筑公司,當起了建筑工人。包工頭是一個人稱“大胡子”的很兇的中年人。
一九九一年秋天,劉洪江想找“大胡子”結算工錢回家,他算好了“大胡子”應該付給他三萬元。那晚,他在工地找到大胡子的時候,得到的不是他的血汗錢,而是一頓暴打。“一群人拿著棍子打啊,沒頭沒臉的,腿上的筋也被挑斷啦。”劉洪江擼起褲腿,殘疾的左腿肌肉已經萎縮,干瘦的膝蓋下方,有一道明顯的刀疤。
劉洪江左手佝僂著蜷縮在胸前,左腿軟沓沓地搭拉在炕邊,脖子上、臉上都是刀砍過的疤痕,牙齒也殘缺不全了。他說,這些都是大胡子帶人打的。“下著雨啊,他們打得我昏死過去。醒過來后,我就聽看門的老大爺喊:‘快報警吧,出人命了。’接著那大爺也被砸了一棍。”挨過打之后,他被抬到汽車上,快速駛出了日照市。一路上,劉洪江斷斷續續地喊著“報警,找公安……”,對方惡狠狠地說了句:“我就是公安局長,你告也沒用。”劉洪江再次昏死過去之前,就聽了這么句話。當他再次清醒過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被扔在一個路溝里。別人告訴他,這已經是江蘇地界了。
劉洪江帶著渾身的刀傷、拖著被敲碎膝蓋骨的左腿,一爬就是三個月,他向著日照的方向爬,要去找兇手繼續討工錢。然而,當他到達原來的工地時,房子已經蓋完了,建筑隊已經解散了,原來的包工頭早已不知去向。
劉洪江從此淪為街頭的乞丐,風餐露宿了長達十八年的時間。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他的兩個哥哥才在日照市一條商業街的角落里發現弟弟--當時,劉洪江靠墻坐在水泥地上,旁邊是兩個鋪蓋卷,上面蓋著塑料布。
當記者來到劉洪江的家中時,已經四十七歲的劉洪江喊著“要小便”,爬到了墻角。因為半身不能動,他只能側躺著大小便。八十三歲高齡的老父母看著不成人樣的小兒子,哭著對記者說:“幫俺討個公道吧!好好的一個人怎么被折騰成這樣啦。”
圣經中說:“錫安的民哪,我可拿什么和你比較,好安慰你呢?因為你的裂口大如海,誰能醫治你呢?”然而,上面這兩個打工仔的悲慘命運,似乎沒有引起公眾太多的注意。人們大概早已司空見慣了類似的故事,人們早已收起了對同胞的同情心--在一個崇拜“狼圖騰”的國家里,同情心是無法幫助人生存下去以及更好地生存的。人們竭盡全力擺脫“低級的中國”,而向“高級的中國”攀登,在此過程中根本無暇他顧。有人躲在火車底部瑟瑟發抖,有人在賓利車中尋找帝王的感覺;有人爬行數百公里討要薪水,有人卻盡情享受頂級的奢侈品。在日本NHK電視臺拍攝的電視片《激流中國》中,第一集的題目便是《富人與農民工》--在今天的中國,有人是奴隸,有人是奴隸主。正如國歌中所唱的那樣,不愿做奴隸的人們,如何才能站起來呢?
在某些御用經濟學家眼中,劉攀和劉洪江的悲劇是中國“崛起”的道路上不得不承受的“最小代價”。他們“寬容”地說,我們還是將眼光放長遠一些吧,有一個如此亮麗的中國在等待著我們。可是,對于劉攀和劉洪江來說,他們被欺騙、被凌辱、被傷害甚至身體殘疾,這就是他們整個的人生。御用學者們不會關注“個人”的命運,“個體”是微不足道的,“國家民族”才是至高的價值。如今,中國已經成為全球增長最快的頂級奢侈品市場,比兩個名不見經傳的民工的遭遇更引人注目的,是連篇累牘的關于各種頂級奢侈品的報道。雖然不是人人都可以享用這些奢侈品,但是閱讀關于這些奢侈品的消息,至少可以滿足人們內心深處的窺視欲望。因此,這類新聞的吸引力最大,記者們的報道也最為詳盡,它們占據了媒體中重要的版面。比如,下面這段消息便出現在報紙的頭條--
日前,中國對外經貿大學宣布,中國首個奢侈品研究中心--祥祺奢侈品研究中心,將于二零零九年招收碩士研究生,首批招收二十人。該中心的主任朱明俠介紹說,國際貿易學專業奢侈品管理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學費預計為二十多萬元。招生主要面對奢侈品行業的高級管理者和有志進入奢侈品行業的企業管理者,普通學生也可以報名。學生入學之后,將學習奢侈品消費行為學、奢侈品客戶關系管理等十二門課程。除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外,來自意大利、摩納哥等國的奢侈品研究專家也將擔任教學工作。學生們還將實地考察巴黎、摩納哥、米蘭等地的奢侈品工廠、專賣店,參加當地的奢侈品峰會論壇及展覽會等,積累豐富的實際經驗。
二十多萬的學費是否太貴了?普通人也許覺得太貴,但該中心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奢侈品管理專業”是一種特殊教育,而不是普及教育,所以這一收費標準并不算貴--某些頂級名牌的挎包、手表、鋼筆,一個的價值就超過二十多萬。如果這樣比較的話,二十多萬的學費根本不能算貴。它是一筆聰明的教育投資--今后,畢業生將為那些窮奢極欲的富豪們服務,收入還用擔心嗎?以畢業生日后的薪水而論,投入這筆教育經費必將物有所值,必將獲得超額的回報。
朱明俠表示,奢侈品除了傳統意義上的高端品牌,還包括私人飛機、私人游艇、豪華郵輪、私人海島、F1賽車等,這些物品和生活方式逐漸進入中國富豪的視野之中。目前市場上大家都承認奢侈品在中國是有很大市場的。國外的奢侈品不斷涌入中國,中國一擲千金地消費奢侈品的豪客也會越來越多。因此,這個專業的開設將填補該領域人才匱乏的狀況,讓奢侈品的消費者們獲得更高質量的服務。
另一則關于賓利汽車的報道則更讓人眼花繚亂:作為英國皇室御駕的賓利汽車,堪稱轎車中的極品。賓利轎車公司發現,中國是發展最迅速的市場。“賓利中國”的總經理鄭飆表示:“賓利中國在國內的日子非常短,在短短的十八個月內,已售出八十二輛賓利汽車,售價由人民幣三百六十八萬元至過千萬不等。其銷售增長之快,在全球市場中也屬非常罕見,遠遠超乎當初的預期。”據了解,賓利汽車在中國的業績相當突出,在全球一百五十多家賓利區域代理商中創下多項冠軍:第一,銷量增幅全球之首;第二,是全球第一個售出賓利雅致“七二八”車型的代理商;第三,賓利雅致頂級“七二八”加長轎車銷售冠軍。頂級的賓利汽車售價接近一千萬人民幣,幾乎可以購買一架私人飛機了。
“誰買了它們?”這一敏感問題,已經有無數的人問過賓利的工作人員了,卻得不到具體的答案。
“比富人更富的人買了”,這位專業人士只能這樣解釋說,“但你不會知道他們是誰!”
賓利在中國的熱銷,使中國的超級富豪階層浮出了冰山一角。在美國,沒有一個富豪可以是“隱身人”,比爾·蓋茨、沃爾瑪家族和洛克菲勒們必須面對嚴格而健全的稅務制度。他們財富的來源清清楚楚,其生活方式也受到媒體的密切關注。而在中國,相當數量的超級富豪正像那些賓利的車主一樣,神秘莫測,“神龍見尾不見首”。沒有人知道那金山般的財富來自何處。由于財富的來源存在諸多問題,他們本人也缺乏安全感,故而以享受奢侈品的方式來揮霍當下還能支配的大筆金錢。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去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才兩千四百三十四元。一輛最昂貴的賓利車,撇開上稅、保險、養車的各項費用不談,光售價一項就相當于一位農村居民三千六百四十八年的總收入。三千六百四十八年,是什么樣的時間概念呢?它相當于一個農民從商朝開始就不吃不喝地勞動,一直從奴隸社會勞動到封建社會,再不吃不喝地干活干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結束,方有希望見到此轎車的影子。這比起“愚公移山”來可要艱巨得多了。即使是最富有的廣東城鎮居民--他們的年收入約一萬元--要想買這么一輛賓利也需要八百多年的辛勤勞動、并且永遠不吃不喝。
劉攀和劉洪江的中國,似乎與奢侈品的中國和賓利的中國完全沒有任何關系。但是,這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的“兩個中國”之間卻又密切相關:那造成劉攀和劉洪江的悲劇的,不正是消費包括賓利在內的各種奢侈品的主人嗎?一個社會存在貧富懸殊的情況并不可怕,古往今來,所有的社會都存在著貧富懸殊的現象,沒有任何一個社會實現了絕對意義上的平等。但是,最可怕之處在于:如果一個貧富極為懸殊的社會,強勢群體又完全不尊重弱勢群體的基本的生存權、法治保障和人格尊嚴,讓他們像畜生一樣“活著”;那么,這個社會的和諧與公正就無從談起,也就不可能維持長期的穩定。如果在一個社會中“先富起來的”那一群人,根本罔顧社會責任感和公德心,肆意凌辱那些仍然處于貧困之中的同胞,儼然以奴隸主的身份洋洋自居;那么,“辱人者必辱己”,他們無異于預先敲響了自己的喪鐘,自己埋葬了自己。
那么,誰能給予劉攀和劉洪江以公義和公正呢?靠胡溫偶然看到這些報道,大發善心,流幾滴眼淚,甚至親自去討要薪水,并不是長久之計。因為劉攀和劉洪江的遭遇不是孤立的個案,而是普遍的現象,在民間還有千千萬萬的劉攀和劉洪江。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是:首先,中國的富豪階層應當對自己身上的“原罪”抱有謙卑與贖罪的態度,放棄各種炫耀財富、無法無天的做法,及時、主動地參與社會慈善事業,幫助弱勢群體度過生活難關。這既是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這種做法將導致一個“雙贏”的結局。其次,中國政府應當在制度上給以農民工為代表的弱勢群體充分的保障,并在財政支出上向這部分在此前三十年畸形的改革開放”中被遺忘、被傷害的群體以應有的補償。如今中國已經擁有穩居世界第一的外匯存底,外匯儲備高達一兆五千三百萬美元,完全有能力從中抽取出一部分來救濟赤貧階層,改善民生,促進民權。同時,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也應當盡快覆蓋所有的農民工群體,讓他們能夠有尊嚴地從事勞動和生產。
如果劉攀和劉洪江們得不到起碼的公平和尊重,那么即使中國擁有的賓利轎車的數量達到了世界第一,即使中國的富豪消費的奢侈品的總量達到了世界第一,中國亦無法宣稱“和平崛起”、“和諧社會”。中國的強大也只是一種表面的絢麗,一陣風吹來就有可能倒塌。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分析了法國大革命爆發的深層原因。對比英法兩國不同的發展道路,我們可以發現:在面對危機的時候,法國路易十六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表面上看比英國更加完善和積極,但為何法國未能避免革命的爆發,而英國卻能夠以憲政改良的方式度過難關呢?托克維爾認為,關鍵的差別在于:法國的“第三等級”不僅長期忍受貧窮,而且被徹底剝奪了人格尊嚴,統治階級跟被統治階級生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所以,“第三等級”對特權階級充滿了仇恨,盡管改革已經啟動,但這種仇恨已經無法消除了。而在英國,貴族固然擁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財富,但貴族積極創辦了許多慈善和教育機構,貴族與平民可以平等地在同一個球隊中競技。所以,平民雖然也嘲諷和批評貴族,但兩個階層之間并沒有刻骨的仇恨,故社會可以實現和平轉型。今天的中國社會,更像法國,而不像英國。倘若“兩個中國”在未來的某一天發生猛烈的碰撞,其結局必然是玉石俱焚。沒有人愿意看到那樣悲慘的結局,但是避免出現此種情形的努力,今天看來仍然微乎其微。
夠了,夠了!中國啊,你的裂口大如海!
無極山莊的搜狐博客《劉漢黃案的思考》一文最后這么說:
但是,劉漢黃畢竟是值得我們同情的。不論劉漢黃案最后的判決如何,這個案子本身已經給我們提出了一系列嚴峻的問題:
在劉漢黃案的前前后后,我們的地方黨組織和政府機關做了些什么?
在劉漢黃仲裁案勝訴之后,面對企業主拒付賠償,我們的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做了些什么?
以維護工人(包括農民工)利益為宗旨的當地各級工會,在劉漢黃案中做了些什么?
工人(包括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究竟應該由誰來負責具體的維護?
工人(包括農民工)究竟應該如何“依法維權”?
無極山莊先生也許根本就沒有看到我們這個社會的本質,也無法看透劉漢黃案件的深刻寓意,一篇《中國,你的裂口大如海》讓我們看到了我們社會全景:
這是一個極度不平等的社會;這是一個沒有正義的社會;這是一個貧富對立的社會;這是一個道德崩潰的社會;這是一個需要拯救的社會。
魯迅先生在《紀念劉和珍君》一文中寫道: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我只覺得所住的并非人間。四十多個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圍,使我難于呼吸視聽,那里還能有什么言語?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幾個所謂學者文人的陰險的論調,尤使我覺得悲哀。我已經出離憤怒了。我將深味這非人間的濃黑的悲涼;以我的最大哀痛顯示于非人間,使它們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將這作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獻于逝者的靈前。
如果劉洪江死了,讓魯迅先生來寫《紀念劉洪江君》,這段文字只需要作少許的改動,把“四十多個青年的血”改為“劉洪江的血和淚”,把“而此后幾個所謂學者文人的陰險的論調”改為“這些年來主流經濟學家和無恥政客們的論調”。這樣《紀念劉洪江君》將有這么一段: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我只覺得所住的并非人間。劉洪江的血和淚,洋溢在我的周圍,使我難于呼吸視聽,那里還能有什么言語?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后的。這些年來主流經濟學家和無恥政客們的論調,尤使我覺得悲哀。我已經出離憤怒了。我將深味這非人間的濃黑的悲涼;以我的最大哀痛顯示于非人間,使它們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將這作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獻于逝者的靈前。
這個極度不平等的社會、沒有正義的社會、貧富對立的社會、道德崩潰的社會、需要拯救的社會,難道不是劉漢黃們拿起彈簧刀的原因嗎?
一個民族如果沒有了血性男兒,那么這個民族就有滅種的危險。不管我們的民族經歷多少苦難,也不論需要面對的惡勢力是何等強大,我們中華民族都不會缺乏血性男兒挺身而出。不管壓迫和剝削農民工的力量看上去是何等的不可戰勝,我們還是不斷地看到反抗的身影。我這里暫且不去評判這些反抗行為的意義,但這些無一不是血性的彰顯,讓我們看到一個民族最深層次的力量。一部五千年的文明史,難道不是英雄們奮起抗爭的歷史嗎?
那位被反思的偉人毛澤東有句名言: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到底是壓迫還是反抗應當被看作正義?站在不同的立場會有不同的回答。但是,當壓迫到了極度,反抗的正義性就會不言而喻。
縱觀本案,是什么讓劉漢黃拿起那把制造了震驚中外血案的彈簧刀呢?與其說是因為貧困和生活的艱難,不如說是人格的遭到踐踏后的絕望。社會的不平等、沒有正義、貧富對立、道德的崩潰固然是逼迫劉漢黃走向絕望的原因;但直接逼迫劉漢黃拿起彈簧刀的是以所謂被害人為代表的資本家們基于資本的力量對劉漢黃人格的殘酷的踐踏。當這種踐踏超過了劉漢黃能夠忍受的極限,悲劇就自然地、符合邏輯地發生了。
工傷發生后,到底有沒有被迫截肢?有沒有強迫出院?有沒有因為沒有支付基本的生活費而致生存危機?有沒有與仲裁機關惡意串謀損害劉漢黃的利益?有沒有暴力驅趕生活在絕望中的劉漢黃?有沒有試圖以不正當方式影響司法?林總們又是怎樣的一次次地用語言侮辱劉漢黃?在拿出彈簧刀前的幾分鐘,林總到底說了怎樣的劉漢黃無法忍受的話?當林、賴、邵三人糾集多名保安人員圍住劉漢黃的時候,其中兩個還曾經暴力“架走”劉漢黃,還有棒打劉漢黃的頭部,這樣的暴力侮辱難道還不足以引發血案嗎?
血案就這樣合乎邏輯地發生,留給世界的教訓和經驗都是深刻的。
季衛東先生在《天問——民工劉漢黃殺臺商案反思》一文中試圖破解劉漢黃刺殺臺商的終極原因,我認為該文的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話似乎找到了這樣的原因。季衛東先生寫道:“不同階層的利益不能達成適當的均衡,分配正義不能實現,不僅會影響生產積極性,遲早還會影響社會的穩定。至于如何做到適當的均衡,是一個社會集體選擇的結果,僅靠強制是不行的。從這個意義上說,雖然我們理所當然地要強調效率,但效率也必須兼顧公平。如果經濟發展的利得過度地集中在少數人手里,大部分人一直在貧困線上掙扎,也會反過來降低效率,甚至造成前功盡棄的后果。現在中國一些地方頻繁出現暴力抗法的情況,說明弱勢群體的忍耐已經達到了極限。“劉漢黃事件”再次向我們敲了一記警鐘。”“現在中國一些地方頻繁出現暴力抗法的情況,說明弱勢群體的忍耐已經達到了極限。”可能就是劉漢黃事件的終極原因。
本人還堅持認為,所謂被害人的臺商們對被告人的經濟迫害和人格侵害與血的案發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被害人應當對死亡和傷害結果的發生承擔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
我們似乎很難找到一個法律術語來概括被告人的行為,從而得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的直接結論。如果我說這是正當防衛,那一定會有人用刑法理論來反駁;但是,如果我說這不是形式意義上的正當防衛,卻是實質意義上的正當防衛,你們還能說什么呢?難道只能做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才是正當的嗎?你們可以如此殘忍地踐踏劉漢黃,劉漢黃就不能反抗嗎?而這種反抗又何嘗不是一種正當防衛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從形式邏輯上看,對照刑法教科書的理論,劉漢黃的行為難以構成正當防衛;但是如果站在更高的高度看,從事物的本質看,林裕騰、邵正吉、賴振瑞在劉漢黃工傷發生后所作所為難道不是一種對劉漢黃的人身和財產權利的持續的侵害嗎?難道這種持續性的侵害不是正在發生的嗎?還有,血案發生前的瞬間,林裕騰、邵正吉、賴振瑞三人和多名保安人員對劉漢黃的合圍,暴力、言詞的雙重侮辱,難道不構成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嗎?
根據《四村委數千群眾聯名聲援打工子弟劉漢黃》一文所附的“劉漢黃事件調查報告(節選)”記載的情節,案發時劉漢黃正在受到林裕騰、邵正吉、賴振瑞和多名保安人員的圍毆和強行“扔出”廠區以及嚴重的言辭侮辱,其人身權利正在受到嚴重的侵害。其中邵正吉則棒打劉漢黃的頭,劉漢黃的生命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此時的揮刀行為,自然是正當的。
我本無意堅持正當防衛的觀點,不是劉漢黃的行為不正當,而是怕那些所謂的專家學者笑掉大牙;我沒有能力說服他們,但我也不會被他們說服。看過“劉漢黃事件調查報告(節選)”后,我深信劉漢黃的行為顯然屬于正當防衛,或許我們的國家機器不愿意看到以正當防衛結案的結果。很多人會說“如果這樣的行為都不追究刑事責任,那以后我們的經濟精英還怎么為國家做貢獻,他們的安全如何保障”?我想,也許林裕騰、邵正吉、賴振瑞們只要稍有一點對窮人的惻隱之心,這樣的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農民工王斌余因數次討要工錢未果連殺4人,重傷1人,后被法院判處死刑。此案發生后西南政法大學的高一飛教授發表過一篇《農民工王斌余討薪未果殺4人 有必要判死刑嗎?》的文章,高一飛教授以期待可能性理論為王斌余應當減輕處罰辯解。高教授寫道:我們可以另舉一個更加極端的例子:一個人強奸并殘忍殺害了你的妻子,你目睹其逃脫,幾天后你發現了該真兇,最適當的做法是報警,或者當時你完全可以有條件將其扭送到公安機關,但是你卻悲憤難忍,將已經就范的人殺死,這時你是構成殺人罪的,可這時如果以“殺人償命”作為理由對你處以死刑,就是不合理的,因為這對你是過高的要求,這樣做反而是國家和社會違背了基本的人性。因此,期待可能性就是指刑法對那些在當時的情境之下,認為那樣做有可以理解、有可以同情的原因;作為普通人,要他在這種情況下不這么做是一種苛求,是強人所難。“法不外乎情理”,如果一個法律的裁定讓人之常情覺得不可容忍,就是違背人性的。我國刑法雖然沒有規定“期待可能性”作為刑事責任的因素,但是法官應當將其作為依法酌定從寬處理的因素。
王斌余17歲到外面打工,今年5月份,父親因修房子腿被砸斷一直沒治好,家里急需用錢,就想要回今年掙的5000多元錢,可老板卻只給50元。
他氣不過,去找勞動部門,包工頭卻誣賴其看工地時偷了鋁皮,不給其工錢。5月11日晚上,身無分文的他到包工頭吳新國家要點生活費,被罵成“像條狗”,還遭到拳打腳踢。
作為一個正常人,面臨這樣的困境、委屈、侮辱、冷漠、毆打,都會難以忍受,此情此境,我們都會說“天地難容、情何以堪”。這時對于一個有尊嚴的人來說,如果因此屈辱而自殺,我們不會感到奇怪;而對其殺人行為雖可定罪判刑,但如認為沒有任何可以寬宥的地方,不給余地,對其處以極刑,就違背了人性,讓人遺憾。
網上顯示該文發表在2005年9月,此時的高教授似乎還不是論證付成勵必須斬立決、鄧玉嬌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高教授,還是充滿“溫情的眼淚”的。但是高教授對此案件適用期待可能性理論受到了多位學者的批判。在《該不該免王斌余一死?法律專家回應四焦點問題》一文中記載了專家周光權和曲薪久的觀點:
但對于有學者認為本案可以適用國外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的理論來論證減輕王斌余的刑罰,兩位學者都表示這是對這一理論的誤解。周光權認為,期待可能性理論,是指在行為時的具體情況下,能夠期待行為人避免犯罪行為、實施適法行為的情況,反之,則可成為行為人的阻卻違法事由,即對行為人可以免除刑事責任。這種理論通常在國外是運用于一些輕微犯罪案件,作為被告人的辯護,這種理論認為,嚴格遵守法律可能會有不合理的地方,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法外給予免罪,是一種“超法條責任阻卻事由”,由法官來自由判斷,在國外的實踐運用范圍很小。曲新久也認為,國外對這種理論運用特別謹慎,主要運用于一些過失犯罪中,提出這種理論主要是免罪,不能作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
期待可能性理論是注定要被批駁的,而且面對批駁也難以反擊。但是,在他們批駁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時候,他們似乎同時告訴人們,面對困境、委屈、侮辱、冷漠乃至毆打,只能象奴隸那樣接受,其他的選擇,哪怕是絲毫的反抗,都是不被期待的。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命運使然,誰讓你不幸生活在有特色的社會主義中國呢?這些日子,我反復思考一個問題:到底是什么讓劉漢黃們淪為任人宰割的魚肉呢?
王斌余案發生后,季衛東教授有一篇《王斌余的罪與罰》的文章提出了對案件量刑的看法,季教授經過多層面的分析后說:經過再三考慮和權衡,個人私見似乎還是以判處無期徒刑較為妥當。主要理由如下:就刑罰功能而言,殺人償命屬于同態報復,作為一種贖罪儀式對遺屬或許有些撫慰效果,但對那些陷于不滿和絕望之中的潛在犯罪者卻沒有充分的威懾力量。甚至還有可能把社會中的不平之氣凝聚成一個冤冤相報和重復犯罪的惡性循環。鑒于被告作案的背景和經過確有不少令人惻隱之處,終生監禁就足以發揮與死刑相類似的贖罪儀式效果,也更有助于通過改造罪犯的示范來感化那些處境類似的人們,使他們在法治秩序中看到希望、得到安慰、增強對正義的信念。何況這樣的減輕懲罰舉措與懲辦包工頭、對遺屬的賠償等相結合,能比較適當地達成法益均衡,也有利于促進各種制度的反思和改良以及社會和諧。
而比王斌余遭遇更為悲慘、有更多可原之情的的劉漢黃,是否刑事責任應更輕呢?當年的高一飛教授為王斌余“求情”時的那段“作為一個正常人,面臨這樣的困境、委屈、侮辱、冷漠、毆打,都會難以忍受,此情此境,我們都會說‘天地難容、情何以堪’。這時對于一個有尊嚴的人來說,如果因此屈辱而自殺,我們不會感到奇怪;而對其殺人行為雖可定罪判刑,但如認為沒有任何可以寬宥的地方,不給余地,對其處以極刑,就違背了人性,讓人遺憾。”是否也很適合劉漢黃呢?
劉漢黃和王斌余都是農民工,他們都是被損害和被侮辱的,是被主流經濟學家說成弱勢群體的悲劇命運的承受者。他們的抗爭,是一種被逼到絕望境地者的無奈的反抗,是綿羊對惡狼的反擊。當惡狼張開血盆大口的時候,羊是否只能被期待甘愿被惡狼吃掉,而不能做任何形式的抵抗?
就在我為劉漢黃撰寫辯護詞期間,吉林通鋼工人為了維護集體生存權圍毆致死強行侵入的資本家代表陳國軍的壯舉震驚了神州。
2009年7月24日,憤怒的吉林通鋼的工人階級為了維護生存權,進行反掠奪抗爭,將搶劫工人財產的私企代表圍毆致死。通鋼工人的英雄壯舉猶如春雷,猶如南昌起義的槍聲,打響了工人階級團結起來集體反對欺騙、掠奪的第一槍。據稱警方已經立案偵查緝捕打死資方代表陳國軍的策劃者和直接責任人。但是,本人堅持認為,如此具有道德正義感的人,即使被押上法庭,也是雖罪猶榮,斷無被科以重刑之理。7.24事件爆發后,著名學者左大培先生在烏有之鄉網站發表了《中國工人終于有了自己的節日》的評論文章,左先生寫道:
2009年7月24日,成千上萬的吉林通化鋼鐵公司職工在廠區內聚集,反對私營企業河北建龍集團控股通鋼集團,對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在工人的抗爭中,建龍集團派駐通化鋼鐵公司的總經理陳國君受重傷不治身亡。
消息傳開,互聯網上的跟帖幾乎一邊倒地為反對建龍集團入主的通鋼職工叫好。中國的左翼發表文章,盛贊“通鋼的工人階級打響了反對私有化的第一槍”。“中國的工人階級終于以主人翁的姿態,登上了21世紀的政治舞臺”。
右翼的資本家喉舌在惡毒地咒罵,說通鋼的工人抗爭“其實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日夜追逐自己私利的資本家們的走狗竟然有臉指責工人為私利抗爭,足見資本家的幫閑們邏輯混亂已經到了什么程度。其實,中國的工人們終于不再俯首帖耳地為資本家的私利賣命,而是敢于為自己的利益進行最無畏的斗爭,這正是中國工人進步為現代社會公民的表現。反抗建龍對國有企業私有化的通鋼職工,無論他們主觀上是如何為了個人的私利,他們的斗爭所捍衛的,都是整個工人階級的利益、地位和尊嚴,都是中國的國有財產—那是全體人民首先是中國工人的財產。
中國工人的這場抗爭,其意義絲毫不亞于1886年美國芝加哥工人的五一大罷工。芝加哥工人的五一大罷工帶領著全世紀的工人爭取到了每日8小時的標準工作日,而通鋼工人的抗爭,必將為中國的工人爭得在企業治理重大問題上的真正發言權,為制止中國的掠奪式國有企業私有化而發揮決定性的影響!
最近,一篇作者署名秦川牛的評論文章引起了我的關注,該文的題目為《當權力認定的兇手竟是百姓心目中的英雄的時候》,文章不長,且全文抄錄:
我以為,當共產黨人的言行符合黨旗上的標志的時候,那么,你想讓共產黨的威信不高都不行,因為工農民眾占人口的絕大多數。
我還以為,當權力所認為的兇手與百姓們所認為的兇手是一致的時候,則社會就一定是和諧的。相反,當權力所認定的兇手,每每竟是百姓們心目中的英雄的時候,那么,則社會就一定是中了邪氣,撞到了鬼,是非顛倒,人神難安,社會動蕩。
那么,當今社會究竟有沒有權力所認定的兇手,恰好就是百姓們心目中的英雄呢?我覺得不僅有,而且還有得很古怪很離奇很規模,并且還遠非一兩起。
5月10日 晚,發生在湖北巴東的震驚全國的鄧玉嬌案,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此類案件。縱觀古今中外的正常社會,甚至在動物世界,實在也難找一例這樣的奇觀:當眾官員共同對一個弱女子進行調戲、侮辱、施暴時,女子出于本能,舉起修腳刀胡亂揮舞,以致官員一死一傷。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會將鄧玉嬌此舉當作一個除邪震惡的榜樣給于褒揚。然而湖北巴東當局,卻欲將鄧玉嬌定為殺人兇手,而對那幾個官員卻不作任何追究。
不幾天之后,又發生了這樣一起震驚全國的事件:民工劉漢黃因工負傷,被老板除名,在勞動仲裁無效又多方求助無果(這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是絕不可能發生的)的情況下,被迫向私企老板舉起了討要公道之刀。試想,劉漢黃此舉,倘若發生在30多年前的中國,則劉漢黃會不會是一位對資本家進行英勇斗爭的英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 7月24日 所發生的震動了整個世界的吉林省通化鋼廠萬名工人打死工頭一案。
眾所周知,共產黨是以消滅私有制和代表廣大工農民眾的利益而聞名于世的(以《共產黨宣言》和黨旗上的標志為證),共和國的憲法也載明了要以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為主,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分配原則。然而,吉林通化當局卻公然踐踏憲法、公然違背共產黨的宗旨,數次與私企老板勾結,將龐大的通化鋼廠,交由資金微弱的私企老板掌控,遂使國資大量流入私企老板腰包,工人大量下崗,在崗者也收入大大下降,而工頭的年薪卻高達300多萬元。這一人世間罕見的違法亂紀且公然踐踏公理的強暴行徑,自然會引起工人們群情激憤、工頭遭毆而亡。
至此,究竟誰是造成吉林通鋼事件的真兇?誰是維護憲法、維護共產黨的宗旨、維護基本人權、維護起碼公平正義的英雄?我相信中國百姓自有公論,因為有一句話說得好:“歷史的舞臺,誰的表現最為精彩,臺下的群眾心知肚明”。
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吉林通化當局,至今仍然還在以權力者的身份,不惜以巨資在工人們中追查著“真兇”。
在我看來,所有這些事件,其共同之點,都是發生在權力與民心相背的情況下。這實在是一些中了邪氣,撞到了鬼,是非顛倒,人神難安的事情啊!以致我不得不將它們記錄下來,留作后世之鑒。
如果說左大培先生只是從道義上為通鋼工人辯護的話,秦川牛先生似乎找到了反駁對劉漢黃和通鋼工人追究刑事責任的銳利的武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赫然宣告: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民(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在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最崇高的地位,一切法律與憲法抵觸即為無效。憲法不是兒戲,《憲法》中的每字、詞、句都有嚴密的定義,絕不容許任何人曲解。要了解以上憲法原則首先必須弄清一些不容回避的概念和回答一些不容回避的問題。
這些概念包括:(中國)共產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無產階級專政、人民民主專政、剝削、剝削階級、階級斗爭、社會主義制度、工人階級。
這些問題包括:工人階級現階段是不是領導階級?工人階級現階段如何實現領導? 現階段有沒有階級斗爭?消滅剝削和壓迫有沒有時間表?執政黨中國共產黨在階級斗爭中應當站在什么立場?現階段如何實行無產階級專政?
共產黨泛指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建立共產主義社會為目標的工人黨。
在中國,他則是中國共產黨的簡稱。中國共產黨成立于1921年7月1日。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使領導和組織中國人民革命的中國共產黨成為全國范圍的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章程》 中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中國共產黨章程》表明,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中國共產黨思想理論基礎。
馬克思主義是博大精深的理論體系,馬克思主義是工人階級的世界觀,是工人階級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是工人階級爭取階級解放和人類解放的科學理論,它是人類優秀文化成果特別是19世紀歐洲重大社會科學成果和工人運動相結合的產物。簡單來說,馬克思主義是關于無產階級和人類解放的學說,即人的解放學。是無產階級及其政黨得十分嚴整而徹底的世界觀,是無產階級解放運動的理論,是無產階級根本利益的科學表現。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形成、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斗爭日益尖銳化的時期,國際無產階級領袖和革命導師卡爾·亨利希·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創立的思想體系,無產階級政黨的指導思想的理論基礎。按照列寧在1913年的提法,包括哲學、政治經濟學和科學社會主義(根據恩格斯的著作《反杜林論》也可作此分類)。他們闡明了自然、社會和思維的發展規律,揭示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固有的矛盾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特殊運動規律,證明了資本主義必然崩潰、共產主義必然勝利,指出無產階級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掘墓人和共產主義社會的創造者。無產階級專政的學說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他們同時指出,無產階級必須通過暴力革命,粉碎資產階級專政,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并在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的整個歷史時期中鞏固和加強無產階級專政。為了建立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必須有共產主義政黨的領導。馬克思主義是在各式各樣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反動思潮、同國際工人運動中各種機會主義、修正主義的反復斗爭中發展和壯大起來的。
列寧主義是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馬克思主義。是偉大導師列寧同志在領導俄國革命的實踐中,堅持馬克思主義和新的歷史時代的無產階級革命運動相結合,深入研究了資本主義發展到帝國主義階段的規律,總結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階級斗爭的新經驗,概括了20世紀初期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發展的最新成果,創造性地運用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從而使馬克思主義理論達到了一個新階段,即列寧主義。列寧主義和馬克思主義一樣,它的普遍原理是世界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指導思想的理論基礎。因此,它常常和馬克思主義一起合稱為馬克思列寧主義。因此列寧主義被稱為“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的馬克思主義”。它最早是由斯大林同志命名的。列寧主義的基本原則如下:
1.社會人群最重要的區別在經濟基礎決定的階級,階級(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之間是對立的,而且對立的矛盾不可調和。
2.工人階級要以暴力推翻資產階級的政權,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權。無產階級政權的國家實行集權的公有制。
毛澤東思想的定義是:“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毛澤東思想和其他左派思想不同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毛澤東思想主張不斷革命論,認為階級斗爭在整個社會主義建設中會長期存在。即使無產階級建立政權之后,資產階級還有復辟的企圖。共產黨的領導人也有可能成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走資派”。很多堅持“毛澤東主義”的人士認為,社會主義有被復辟的危險,復辟的主要力量來自執政的共產黨內,因此包含了文革期間“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內容。而從1978年至今,中共的官方主流理論一般認為“毛澤東思想”所涵蓋的范圍,主要是截止到1957年之前的毛澤東思想,之后的部分在很大程度上被認為是毛澤東的“晚年錯誤”。
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官方定義,鄧小平理論是以鄧小平為主要創立者、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主題的理論。鄧小平理論被中國共產黨看作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一大理論成果,是中國共產黨獲得的與蘇聯模式不同的社會主義建設經驗的理論總結。
江澤民同志2000年2月25日在廣東省考察工作時,從全面總結黨的歷史經驗和如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出發,首次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闡述。提出:“總結我們黨七十多年的歷史;可以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這就是:我們黨所以贏得人民的擁護,是因為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總是代表著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著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為實現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奮斗。人類又來到一個新的世紀之交和新的千年之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如何更好地做到這"三個代表",是一個需要全黨同志特別是黨的高級干部深刻思考的重大課題。”
無產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又稱工人階級專政。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階級斗爭的必然結果,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
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馬克思主義關于無產階級專政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同無產階級的革命實踐緊密相聯。在1848年,K.馬克思、F.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就對無產階級專政思想作了表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里,并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共產黨宣言》在闡明無產階級專政在政治方面的歷史使命的同時,也指出了無產階級專政在經濟方面的歷史任務。1850年,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斗爭》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工人階級專政”的口號。1852年3月5日,在致魏德邁的信中進一步肯定了“無產階級專政”這一結論。隨后在1875年批判“哥達綱領”時,又強調了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必然性,并進一步提出,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整個歷史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V.I.列寧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面對十月革命后蘇聯國內階級斗爭異常尖銳復雜的局面,列寧曾反復強調無產階級專政必須使用革命暴力,使用鐵的手腕鎮壓剝削階級的反抗。但是,列寧并沒有因此把無產階級專政僅僅歸結為鎮壓,而是在強調鎮壓反革命破壞的同時,提出“無產階級專政是破壞資產階級民主和建立無產階級民主”。列寧著眼于無產階級專政的階級本質即國體,指的是這個專政與無產階級民主不可分割的聯系。列寧仍然非常重視無產階級專政的經濟任務:“當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任務解決以后,隨著剝奪剝奪者及鎮壓他們反抗的任務大體上和基本上解決,必然要把創造高于資本主義社會的社會經濟制度的根本任務,提到首要地位。”
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任務主要是:對廣大的勞動人民實行最廣泛的民主;鎮壓被推翻的剝削階級和一切敵對勢力的反抗、破壞;大力發展生產力,不斷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并在此基礎上消滅一切階級差別、重大社會差別和社會不平等;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從各方面創造條件,向共產主義過渡。無產階級專政將隨著自己的歷史任務的完成而逐漸消亡。
人民民主專政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特殊形式。中國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建立的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人民內部實行最廣泛的民主和對敵人實行有效的專政的國家政權。人民民主專政是有中國特色的無產階級專政。
剝削
【詞語】:剝削
【注音】:bō xuē
【釋義】:①壓榨侵奪:剝削黔黎|殘酷剝削。②憑借對生產資料的占有,無償地攫取別人的勞動成果。原始社會末期隨剩余產品和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歷史上依次出現的基本剝削形式有奴隸占有制、封建地租制和雇傭勞動制。人類社會進入社會主義社會,以剝削占統治地位的社會制度隨之消滅。
剝削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資本剝削”,如馬克思所闡述的,另外一種是“權力剝削”。
資本剝削,即憑借對資本的占有而無償地剝奪他人的勞動成果。
權力剝削,利用手中的權力來搞腐敗,搞特權,來搜刮農民,對私營企業亂收費。
馬克思的剝削理論
剝削(exploitation)是一些人或集團憑借他們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或壟斷,無償地占有那些沒有或者缺少生產資料的人或集團的剩余勞動和剩余產品。剝削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社會上剩余產品的出現是剝削產生的物質前提條件,社會分工的發展和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產生以及社會分裂為階級是剝削產生的現實基礎。
剝削的產生出自于分配,不僅指消費資料的分配,而且指生產條件的分配。而生產條件的分配取決于生產資料的占有。在對剝削現象的抨擊中,所有人都忽略了這一現實,分配、所有制的形式都取決于生產。原始社會時期,生產力低下,原始氏族采取了集體協作的生產方式,不可能產生剝削。而隨著生產的發展,原始社會末期,產生了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出現了個體進行的勞動和由個人支配的剩余產品,逐步形成了生產資料私有制和階級剝削。當社會分裂出兩大對立的階級即奴隸主和奴隸時,人類進入了奴隸社會。奴隸制是歐洲大陸氏族制度解體后出現的第一種剝削制度,而在東方大陸上,氏族制度逐漸由公社制度所代替,產生了以公社和國家所有制的東方專制主義。繼奴隸制之后,歐洲依次出現過封建制和資本主義的剝削制度。在這三種剝削制度下,剝削階級榨取剩余勞動和產品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在奴隸制度下,奴隸主不僅占有生產資料,而且占有奴隸,奴隸主的剝削采取了直接占有奴隸的全部勞動及其產品的形式。在封建制度下,封建主占有土地,不完全占有封建農奴,封建主的剝削采取了地租形式。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結合是通過勞動力的買賣進行的,勞動力成為商品,資本家按勞動力的價值支付給勞動者;勞動力價值與勞動力發揮作用所創造的價值是不等的,后者大于前者,這個差額就是剩余價值。因此,資本家的剝削采取了占有剩余價值的形式。
從奴隸制到封建制再到資本主義的剝削制度的依次更替,表明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變革是由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狀況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表現為歷史上的一種進步,這種進步是通過激烈的階級斗爭來實現的。但是,資本主義剝削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會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無產階級作為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必然要推翻資本主義剝削制度,建立沒有階級、沒有剝削的共產主義社會。
剝削階級
【詞語】:剝削階級
【注音】:bō xuē jiē jí
【釋義】:占有生產資料,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勞動,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階級。如奴隸主階級、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社會里,他們利用自己掌握的國家政權壓迫被剝削階級。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剝削階級作為完整的階級已被消滅,但其殘余仍然存在。
階級斗爭指對抗階級之間的對立和斗爭。在于不同階級的經濟地位和物質利益的對立。一切階級斗爭,都是在物質利益即經濟利益互相對立和沖突的基礎上發生的,歸根到底也都是圍繞著物質利益而進行的。在階級社會里,階級斗爭首先在各個社會形態的兩大基本階級之間展開,如奴隸社會奴隸階級和奴隸主階級的斗爭,封建社會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斗爭,資本主義社會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斗爭。在社會主義社會,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被消滅了,但由于國內和國際的種種因素,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激化。這種階級斗爭不同于過去歷史上兩個完整的對抗階級之間的斗爭,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階級斗爭,是歷史上階級斗爭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遺留,或者說是殘余形態的階級斗爭。我國現階段的階級斗爭,主要表現為廣大人民同各種蓄意破壞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敵對分子的斗爭。在社會主義社會,階級斗爭已經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在社會主義社會,階級斗爭總的發展趨勢是逐步縮小、減弱和緩和。當著社會上不再有敵對分子,國際上也消滅了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不再有敵對勢力,剝削階級的種種惡劣影響也已消除,階級斗爭也就不復存在。
社會主義制度:
馬克思主義經典文獻對社會主義制度的界定有三個基本要素:公有制;各盡所能,按勞取酬;計劃經濟。
1.“比資本主義制度更公正、更公平、更先進、更科學的社會制度”。
有以下實質意義:
1.人民大眾在政治上是國家主人,而在國家行政事務上是被管理者;
2.國家政府官員在國家行政事務管理上是領導者,而在政治上卻是為社會主人服務的社會公仆。
3.不遵守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分權原則,社會公仆的政府官員就會異化為社會主人而形成恣意妄為的權貴階層,工農大眾就會變成弱勢的奴仆階層。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制度的分權原則,是區分清主人與社會公仆的地位,以“直選、監督和罷免的社會民主”來防止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
工人階級
工人階級,通常用于表示社會地位與社會等級,無論何時,該階層在社會所占比例最高,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比例減少,一般為產業工人階層為主。該術語沒有一致的解釋,主要依賴個人的立場與觀點的不同來理解。比如美國人劃分階級標準是依照經常性收入和就業率來確定。
馬克思主義認為,工人階級(即無產階級)是那些靠出賣勞動力(包括體力和腦力)、不擁有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勞動成果大部分被資產階級剝削,并為社會創造主要財富的階層,包括大部分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工人階級是馬克思主義里革命活動和革命斗爭的主力,是最適合領導和推進革命運動的階級。
工人階級是我國的領導階級,工農聯盟是我國的政權基礎。工人階級之所以成為國家的領導階級,是由工人階級的階級性質和它肩負的歷史使命所決定的。工農聯盟是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聯盟,是我國的政權基礎。以工農兩個階級的聯盟為我國政權的基礎,是由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工農聯盟代表了我國人口的絕大多數,不但構成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實基礎,而且表明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充分的民主性和廣泛的代表性。
當我們完成了這些概念的解釋的時候,我們發現我們還是無法回答那些無法回避的問題。
共產黨的使命是消滅階級、消滅剝削,實現公有制,最終實現共產主義。
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核心就是消滅私有制,暴力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實行無產階級專政;資本主義必然崩潰、共產主義必然勝利,無產階級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掘墓人和共產主義社會的創造者。
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
列寧主義可以歸納為以下基本原則:
1.社會人群最重要的區別在經濟基礎決定的階級,階級(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之間是對立的,而且對立的矛盾不可調和。
2.工人階級要以暴力推翻資產階級的政權,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權。無產階級政權的國家實行集權的公有制。
毛澤東思想自然包括武裝斗爭、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理論。
鄧小平理論的核心之一是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 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用以上的法律背景概念,反觀現實,我們發現,所謂的作為領導階級的中國工人階級已經從總體上淪為雇傭勞動者,已經不再按全民共同所有的份額占有社會財富。出讓的土地、承包地礦山、企業設備等資產都歸老板(資本家)所有,他們已經淪為馬克思所說的“工人階級(即無產階級)是那些靠出賣勞動力(包括體力和腦力)、不擁有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勞動成果大部分被資產階級剝削,并為社會創造主要財富的階層,包括大部分的體力和腦力勞動者。”完全處在被剝削、被壓迫,甚至被奴役的地位。就是這樣一批沒有財產、沒有經濟地位的人,自己的勞動權(生存權)都來自資本家的“恩賜”,你憑什么去領導人家資本家?你一群騎著破自行車的失業工人,一批由這樣的人組成的階級,去領導開寶馬、奔馳的資本家(們)?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憲法》原則很明確,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就是:公有制;各盡所能,按勞取酬;計劃經濟。社會主義制度必然要消滅剝削和剝削階級。以外國資本和民營資本組成的資本大軍足以形成一個資產階級,我們不能閉著眼睛瞎說這些只是資產階級的殘余(就是殘余也要消滅,不然死灰復燃就嚴重了)。根據《憲法》,這個階級要被消滅是肯定的,除非修改《憲法》;《憲法》沒被修改,消滅資產階級的目標就不會改變。
那么,如何消滅資產階級呢?被《憲法》奉為指導思想的馬恩列斯毛的主義和思想一致認為,要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消滅資產階級,然后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到底什么時候什么方式消滅剝削和剝削階級呢?《憲法》沒有說,當然越早越好,除非你認為剝削制度更合理。
根據《憲法》,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那些剝削、壓迫無產階級(工人階級)的資產階級最終將被消滅;共產黨人從來不屑隱瞞自己的觀點,共產黨人將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消滅資產階級;實現真正的而非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乃至共產主義是共產黨人的最終目標。
基于以上的理解,我認為“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的判斷已經明顯不符合當今中國的國情,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重新出現,階級斗爭更將作為社會的主要矛盾而長期存在,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
如果中國共產黨繼續秉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旗幟,就應當鮮明地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領導無產階級進行反對資產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的斗爭,進行偉大的共產主義運動,切實維護工人階級的各項權利;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徹底粉碎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領導無產階級徹底消滅一切剝削人和壓迫人的罪惡制度,徹底埋葬資產階級,實現偉大的共產主義制度。如果當今的中國共產黨人不是這樣,那你如何去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如何踐行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三個代表?
我不是左派,并不完全同意左派人士的觀點;我也不是右派,堅決反對一切將中國推向權貴資本主義的行徑。
并不一定是我贊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也不一定是我贊同階級斗爭、暴力革命、無產階級專政。但是,這些都是國家以《憲法》宣告的,是全體國民的共同意志,是不能被隨意否定和篡改的。
遙想當年崢嶸歲月,賀龍元帥兩把菜刀鬧革命刀劈稅警隊長成為佳話,我們這些后人,對賀龍元帥當年的英雄氣概總是心懷敬意;但是如果用右派學者的觀點來看,那叫持械襲警,罪不容誅。
如今,劉漢黃遭受了來自制度和資本的壓迫,在艱難的謀生路上,受到了非人的對待,當他處在生存的絕境時,以林裕騰為代表的資產階級,那些致使他身處絕境的人,沒有朝他投過半絲同情目光,即使劉漢黃以跳樓相逼也沒有能喚起他們的良知和同情,在遭受圍毆,在暴力和言辭雙重侮辱的絕望境地,劉漢黃終于或者理性地防衛了,或者失去了理智、間歇性失去了控制能力……
最近,一篇“一名普通基層勞動者知識分子給劉漢黃的信”引起了我的深思,全文是這樣寫的:
劉漢黃:
作為一名普通勞動者,我能體味你當初的絕望與沖動,盡管,殺人,是不對的,可是,沒有血來祭奠,“吃人者”就不會有任何的觸動,幫兇和聯合“吃人”的人,也會在“吃人”的光輝大道上闊步前進!不抗爭行嗎?是誰在殘忍地制造每年上千萬的殘肢斷臂,上百萬的職業病,數十萬的生命因安全事故而隕滅?是誰漠視因下崗、失業、病痛、貧窮而絕望的百姓接力走向死亡的深淵?該向蒼天大喊一聲,還是義無反顧的舉起維權的利劍?
法律從來都不會真的為百姓維權,它只屬于“吃人”階層的玩物與工具!政府官員們,你們又如何的瀆職和不作為,甚而成為冷漠的“看客”與“幫兇”?叫我們百姓如何信任你?!
殺了夏明翰,還有后來人!你行的是義舉,你啟迪了我們的心靈,我們堅定的從精神上支持你,祝你獲得應有的輕判,期盼正義之神,他----會判你無罪!
網友 趙 明
2009年8月4日
(人民共和國60年8月4日)
好大的幽默、天大的笑話!一個共產黨執政的共和國、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一個號稱一切權利屬于人民的國度,居然在大眾的迷失中淪為權貴的天堂、窮人的地獄,這是何等的可笑,又何等的悲哀啊!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我只覺得所住的并非人間。劉漢黃的血和淚,洋溢在我的周圍,使我難于呼吸視聽,那里還能有什么言語?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后的。這些年來主流經濟學家和無恥政客們的論調,尤使我覺得悲哀。我已經出離憤怒了。我將深味這非人間的濃黑的悲涼;以我的最大哀痛顯示于非人間,使它們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將這作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獻于逝者的靈前。
如果允許我象這位趙明網友這樣幽默一下的話,我不妨如此大膽地幽默一番:如果劉漢黃不是一個人在被逼無奈時刺殺2、3個臺商,而是成立一個什么組織,使用暴力手段把所有的臺商、港商、外商、內地黑心資本家全部“推翻”了,對他們的企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對這些資本家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當然對其中罪大惡極的資本家必須“鎮壓”,需要“鎮壓”的可能不在少數……那么,我們會如何評價劉漢黃呢?我們會把他當成英雄。因為這樣做就完全符合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理論安排,其行為應當被稱作“革命”;誠如阿Q所言,你賀龍可以鬧革命,劉漢黃就不能鬧一下革命嗎?面對同樣壓迫和剝削,怎么一個可以革命,一個就不能革命呢?
幽默啊,幽默!一段幽默而已!不可當真!
信賴利益保護原則被用于民法和行政法領域,并且已經形成相應的理論學說,雖然我認為研究深度還很不夠;在刑法和憲法領域,至今還沒有學者引入信賴利益原則,這不能不說是學術空白。本律師不揣疏淺,在此以典型案例為切入點,闡發一下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在刑法和憲法領域的應用問題。我認為《刑法》對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阻卻社會危害性的法律規定構成了行為人可得保護的利益信賴,也就是說當行為人防衛和避險時,他可以內心信賴這樣的行為是不會被追究的;而在《憲法》對“中國)共產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無產階級專政、人民民主專政、剝削、剝削階級、階級斗爭、社會主義制度、工人階級”作出肯定性、贊美性規定的背景下,是否足以構成采取暴力革命和對資產階級實行專政的行為受法律保護的利益信賴呢?我認為是肯定的。也就是說,當我們對資產階級實行暴力行為時,以《憲法》名義,這樣的行為是正當的、合法的。
我不是學者型的著名律師,也許會被認為沒有資格把信賴利益原則引入刑法和憲法領域,這我管不了,反正我就是這么理解的,專家學者們看著辦吧。
正在我為劉漢黃寫這篇夠逮耗子的辯護詞的時候,網絡上傳來了最新消息:劉漢黃案已由東莞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向東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定于2009年9月7日上午9點10分在東莞中級法院牛山審判庭201法庭公開審理(坐公交車到牛山村鴻盛工業區下即可)。此時已經是2009年9月6日中午12時,明天就要開庭審理,被指控的罪名與我7月初開始起草時預計的罪名一致。時間已經不容許我從更多的角度展開辯護,從現在開始,我只是整篇辯護詞做些修改和校對工作,爭取在案件宣判前在網絡上發布。如果我親自出席庭審,我會在辯護詞的最后這樣說: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或者人民陪審員),今天你們坐在莊嚴的法庭審判席上,你們就是法律的化身,人們基于對法律的敬仰而尊敬你們。法庭辯論行將結束,標志判決作出的法槌即將敲響,一個決定被告人劉漢黃命運的判決即將作出。審判長和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被告人劉漢黃正帶著絕望的眼神注視著你們,劉漢黃年邁的父母正噙著悲傷地眼淚注視著你們,被告人劉漢黃的親友們正懷著焦慮的心情注視著你們,劉漢黃所在鄉村成千上萬的百姓正關切地注視著你們,數以十萬計的象劉漢黃一樣肢體殘缺的珠三角工傷民工注視著你們,數以千萬計的在為生存離鄉背井的還沒有找到幸福感的農民工注視著你們……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你們的兒女和妻子可能正用懷疑和不屑的眼光看著你們,你們的父母或許正用責問的眼光看著你們,全中國一切關注弱勢群體權利的正義人士在看著你們,蒼天在上,天地同悲,死難民工的冤魂正在注視著你們……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敲響法槌的時刻已經越來越近了,請務必三思!
此致
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9年9月6日15時30分完稿
(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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