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蘭州漲價引發的一輪全國水價全面上漲議論聲漸漸遠去時,今天(2日)《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說:“蘭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挾政府漲水價引國務院領導關注”,迅即進入筆者眼簾。
報道說,今年7月份,蘭州威立雅在申請調價的報告中指出,公司虧損嚴重,因此請求將蘭州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3元或0.4元。在此期間,有一份內參遞到國務院有關領導案前,其中提到,蘭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挾地方政府漲水價?!皣鴦赵河嘘P領導對供水安全擔憂,因此批示住建部再去調研?!蔽覀儚膱蟮乐械弥?,調研組并沒查到真憑實據表明蘭州威立雅曾要挾地方政府,因此“威脅論”難以落地。
“威脅論”難以落地?如果僅就此進行調查、較真,肯定得出一個難以落地、難以成立的結論。蘭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挾漲水價”,肯定不會打書面報告,對蘭州市政府、市主要領導以及聽證會現場,一句口頭“不漲價就停水”,足以達到目的。聰明的外企已經被本土化了,已經深諳中國從古到今的一句諺語:空口無憑。何必搞一個書面東西,讓其抓住把柄呢?我想聰明的外企絕不會愚蠢到這個地步,也只有我們的調查組愚蠢的去找“要挾”證據。“不漲價就停水”或者是在內部說的,或者是對蘭州市政府、市領導說的,而這些人士是把外企請進來的,與外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穿著一條褲子,調查組來調查這個群體,就是外企真的威脅過、要挾過,其豈可能指證?
筆者著重要說的是,無論蘭州威立雅是否要挾過、威脅過與否,我們都要深刻反思中國的民生安全問題。為什么一看到內參提到,蘭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挾地方政府漲水價,國務院有關領導立即對供水安全擔憂,立馬批示住建部再去調研呢?正因為水是最大的民生項目,一旦停水,對市民生活影響可想而知。就拿蘭州來說,假如威立雅停水一周,那么,蘭州非出大亂子不可,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政治損失無法彌補。
因此,對于涉及國計民生的水、電、煤、氣、糧食等行業,要以保民生安全為第一要務和責任。這些行業政府必須牢牢把控。實際上,水、電、氣這些行業的特殊性決定了打破壟斷較為困難。不可能搞多套網管、線路吧。但是政府把控和適度壟斷,不等于不計成本、不要核算、不搞經營、不談效率。比如說,水價問題,就可以采取階梯水價的辦法,即:將水價分為不同的階梯,在不同的定額范圍內,執行不同的價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額之內,采用基準水價,如果使用的水超過基本定額,則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階梯的水價標準收費。甚至可以設想,超過基本定額之外的水價可以適當放開。
對于涉及國計民生的水、電、煤、氣、糧食等行業引進外資必須慎重。我們必須要在心中提出一個問號,外資為什么要進入?我們必須徹底清楚,外資不是來學雷鋒,不是來做公益、做慈善的,是來賺錢甚至來謀取暴利的。而在國計民生的水、電、煤、氣行業,外資看重的是其壟斷性地位,是其保賺不賠的好生意。而外資保賺不賠甚至暴利的對方是所有百姓無一幸免地都要多掏腰包。就拿水來說,什么節約資呀,控制排污污染呀,減輕居民負擔呀,外資才不管這些事情。你用水越多甚至越浪費,他越高興,因為他賺錢越多。如果水電氣這些市政壟斷項目經營都掌控在外資手里,類似蘭州威立雅要挾漲價事件就會不斷,何談民生安全。
其實,當前外資進入這些市政工程項目從談判那天起,天平就不是均衡的。一些地方政府是站在引外資饑渴的地位與其談判的,結果讓地、讓稅、讓利求著其進來。所簽訂的協議對外資失之與過寬。當然,地方政府的談判能力也值得懷疑。有些明顯是“秋后算賬”的陷阱和圈套,一些地方政府政府也“義無反顧”的往里跳。同時,地方政府的監督履約能力也較弱,比如:蘭州威立雅以經營虧損為理由要求提價,但是,到底虧損與否?政府卻不能真實的查明,也不能給公眾一個真相和結論。結果到如今,出現了履行合約與實際情況、民意以及民生安全相違背的情況。陷地方政府于兩難選擇之地。不履行協議,違背市場經濟的契約精神;履行協議,侵害國家特別是居民利益。因此,蘭州的這個教訓必須牢牢記取。
?。|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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