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者按:通鋼事件是一面照妖鏡。資改派勢力的控制的《財經》雜志這次就現了原形。《財經》雜志和他的資改派主子一樣善于作秀,但這次為何不到通鋼工人中間去,反而站在了工人對立面?原來,只有在不違背資改派及資本家階級利益的前提下,《財經》雜志才假惺惺地作秀、假惺惺地呼吁民生。當人民利益與資本家階級及其豢養的資改派勢力尖銳對立的場合,《財經》雜志則堅定地站在資本家一邊。階級立場十分鮮明。為了給資本家服務,甚至不惜歪曲事實,像美國主流媒體cnn一樣,違背了基本的新聞良知,看來資本家豢養的乏走狗都是一個腔調,這倒具有普適性。像本文作者劉戈等人,應該屬于被資改派及《財經》雜志長期洗腦、欺騙的人群。這個人群,應該醒悟了,到了認清資改派《財經》的真面目的時候了。
誰該為通鋼悲劇負責——與《財經》雜志商榷
2009年08月23日 騰訊財經特約 劉戈
終于等來了《財經》對通鋼事件的全面調查。作為我最尊敬的一位媒體人胡舒立女士主導的這家雜志,如果不在事件的現場(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如此),我對重大熱點事件的看法和判斷基本來自于這本雜志所提供的事實。
清晰完整的事實鏈,冷靜客觀的描述,不為利益集團左右的職業操守——這是我之所以選擇這家媒體作為事實標尺的理由。
但這一次關于通鋼事件的報道,卻有損于我對這家媒體多年來建立起來的信任和尊敬。和近年來對多次群體事件的報道中的立場完全不同,這一次《財經》雜志的報道堅定的站在了地方政府一邊。閱讀完全文,基本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通鋼悲劇的主要原因是作為利益集團的原通鋼管理層為了阻止國有企業產權改革,散布謠言,蠱惑群眾并伙同企業周邊靠“吃企業”為生的不法分子聯手制造的。整個過程基本上是一個推動改革和反對改革的力量之間的一次較量。吉林省國資委是這場改革的強力推動者,建龍集團是被邀請參與改革的有生力量,普通工人是被原管理層蒙蔽與愚弄的對象。在改革過程中唯一被忽略的是對既得利益者阻礙改革的力量估計不足。
反思在通鋼悲劇中誰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有幾個事實必須先搞清楚。一、2005年的改制過程中,建龍集團是否以公平的價格和正當的程序獲得通鋼集團的部分股權;二、在改制后是以安鳳成為首的原管理層掌管企業還是以陳國君為主的建龍方實際管理著企業;三、在引發此次事件的二次改制過程中吉林省國資委是否履行了該履行的程序;四、通鋼的原管理層是否在私下里是否散布謠言并組織了群體事件。
關于第一個問題,即2005年的那次改制,有媒體的報道說:通鋼總資產被估價為38.81億元,其中生產設備價值僅900萬元,無形資產、與土地價值則均為零。通鋼的國有資產被明顯低估。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建龍集團當初承諾的8億元資金并未到位。建龍集團僅拿出了一筆6億多元的資金,而這筆錢還是建龍在通鋼集團獲得的利潤提留。對于這些重要的問題《財經》的文章沒有提及,姑且當做記者的疏漏。由于不是導致通鋼事件的直接原因,在這里不再糾纏。
對于第一次改制后到底誰是通鋼實際的控制者,《財經》的文章是這樣表述的:“集團的控制權,仍然牢牢地掌握在以安鳳成為核心的原通鋼高管手中------而無論是身為國有資產出資人的吉林省國資委,還是已經成為大股東之一的建龍,在2006年以后的“新通鋼”框架下,都并不擁有與通化鋼鐵工人溝通對話的有序管道?!?有了這樣一個假設的前提,那么在建龍入主通鋼的三年時間里,通鋼的經營狀況并沒有好轉的責任就顯然和建龍沒有任何關系了。
“至2008年10月,通鋼的企業資產負債率已升至80%左右,超過了銀行可以忍受的上限,全年虧損已成現實。同在通鋼集團旗下的通化鋼鐵與吉林鋼鐵,過去三年零兩個月,在相同的市場環境下,前者由原國企領導人掌控虧損13.53億元,后者沿襲建龍管理運營卻盈利1.67億元,經營形勢天差地別?!边@段文字的邏輯是,如果建龍是通鋼的實際管理者那么通鋼早已扭虧為盈了。關于普通員工的薪資水平,《財經》給出的數據是:“財務數據顯示,實行產權改革后的三年中,通鋼工人的年度薪資由2006年的21925元升至2007年的32326元;2008年未含績效獎的年收入為27773元,環比亦是上漲。這跟許多通鋼工人向記者傳達的感受不盡相符。大多數一線工人稱月工資在1000元左右。一位工程師說,過去三年沒漲工資,是1450元”。也就是說,原管理層在工人薪酬問題上作假帳、撒了謊,是他們讓一線工人的收入下降。在這樣的推理下,通鋼現在的問題完全是由原管理層造成的,但這些問題被他們利用謠言轉嫁到了建龍和陳國君的身上。
除了在通鋼的董事會中只有兩位建龍方面的人和“安鳳成每周至少有兩天在通鋼”以外,文章沒有提供任何其他的證據。但是我們看到的包括《中國新聞周刊》的眾多媒體通過對大量員工的采訪后的表述是,建龍集團雖是通鋼的第二股東,但陳國君卻是事實上的掌權者,包括財務主管在內的數十名副處級以上干部先后被裁撤,重要崗位都換成了建龍集團的人,形成了事實上的“建龍控制”。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一般規律,董事會和總經理到底應該進行什么樣的分工,總經理的職責是什么都是十分清楚的。如果陳國君總經理事實上一直是一個在管理上毫無發言權的擺設,建龍的管理方式一直沒有得到執行,我不明白為什么建龍呆在通鋼里,陳國君拋家舍業呆在偏僻的通化的意義是什么?建龍從未參與過實際的管理,工人的怒火到底是從哪里來的呢?通鋼的原管理層通過什么樣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夠把管理不善的責任嫁禍到根本沒有參與管理的外來者身上呢?《財經》的文章沒有回答或者故意省略了這個問題。在事實真相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我只能按照常識思考。
對于二次改制的程序問題,《財經》的文章是這樣表述的:““改制”并非突如其來,更非“黑箱交易”。不僅始于2005年的整個通鋼集團改制,一直有“陽光改制”之稱,而且此次在之前改革基礎上的進一步股權調整,也經歷了數月談判,并且在7月22日達成初步協議后,操作者們準備了從對企業干部職工宣講、解釋、動員,到經資產評估、股東大會到職代會的程序過程,是為“預案”?!迸c《財經》的高度概括不同的是其他媒體的報道卻有這樣的細節描寫:“7月23日,在通鋼辦公樓召開了建龍集團第二次入股通鋼座談會。會議由吉林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喜東主持。兩名退休職工在表達完反對意見后,原通鋼組織部長王乃千說了自己的看法:這么大的事情,為什么不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王喜東回答:根據新的《公司法》,這種情況是不需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按照王喜東的說法,國資委不是來征求意見的,而是來宣布省委省政府決定的?!?/p>
如果這樣的報道更符合事實,在這里我們看到的是,吉林省國資委和建龍方與員工的溝通是既成事實后的宣布及說服,而不是征求意見完善方案。
《財經》還忽略了一個各家媒體都重點強調的“事實“:安鳳成及其他企業高管在7月22日之前對方案一無所知。安鳳成是誰?他本來就是吉林省國資委派駐企業行使國有資產權利的代表,在他還沒有宣布被免職的情況下,為什么不被通知參加企業從組的談判。如果這樣還建立企業董事長干什么?省里領導直接擔任各企業的董事不就行了嗎?董事長待遇如此,“被原管理層控制的工會和職代會”還需要設置一道程序嗎?
第四個問題,關于原管理層是否有組織的參與了鬧事,《財經》雜志文章中有這樣的片段:“(2009年3月)通化鋼鐵廠區的第一次煙花緣此而起。沒有人知道燃放煙花是組織還是自發------目擊者告訴《財經》記者,當天早上10點半,有人在抗議人群中分發雪糕、礦泉水和長白山煙。中午,案發現場的食堂正常開餐,來者免費?!敝挥惺聦嵜枋?,沒有主觀判斷,但我們都可以讀出這里面的隱喻。對于這個問題,可供引述的唯一事實是,至今為止警方沒有向公眾提供原管理層參與或組織鬧事的證據,所以同樣不下判斷。
在通鋼事件之前,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更沒有見過安鳳成,但同樣沒有采訪到安鳳成及其原管理團隊,而且在通篇的報道中沒有提到過任何一個具體的通鋼員工的前提下,就得出安鳳成們應該為通鋼事件負主要責任的判斷不符合《財經》這樣一家嚴肅且權威媒體的一貫風格。我不得不猜想,這是一次預設立場的采訪,強烈自信和先入為主的價值觀影響了其對新聞事實的選擇,并得出完全不同的分析和判斷。
這種預設立場來自于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思維慣性——國有企業產權的多元化是國有企業改革的必由之路,為了改革的目標必須強力推行。這話的前半句我依然相信,對于后半句我以前認同,現在不認同了。因為,我們有的科學發展觀和建立和諧社會的更遠大目標。
其實,我依然相信《財經》文章里另外一些事實和判斷,比如原管理層由于沒有得到他們所希望得到的價碼而阻撓改制,比如原管理層中有不少人吃里扒外養肥了“圍鋼經濟”,比如舊的管理體制妨礙了通鋼的經營。
改革進行了30年,法律體系和從前已經完全不能同日而語,沒有人有權利以改革的名義漠視法治,沒有人有資格由強權代替談判。我們要反思的不是國企改制的方向,而是國企改制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兼顧到了普通勞動者的利益。
地方政府顯然應當為通鋼事件負主要責任,無論是從改制的程序和事發后的處理來看,這一點毋庸置疑。而建龍在失去了一名得力干將的生命后是否也應該反思,他們在進入通鋼的幾年內做錯了什么?
《財經》雜志用這樣身懷意味的詞句作為他們文章的結尾“過去半月里,通鋼多數一線職工的心情如同這不見青天白日的天空。一些職工此時已有所悟,他們反問記者:建龍走了,通鋼就會好轉嗎?”我想問的是:建龍來了,通鋼就一定會好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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