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當屬貪官之最
“失業”不叫失業,此公叫做“減員增效”。略微有點兒經濟常識的人,也應當懂得這個“效,無非就是“效益”。也就是說,比如,一個人原來生產一件產品,通過科學管理和調動人的積極性,生產出兩件產品,這多生產出的產品,就是增加的效益。所以,任何企業增加效益的方法都是靠管理、靠科學、靠人的積極性。而“減員”,充其量也只能是“節支”,在科學管理下,不可能一個人生產的產品比兩個人還多。這是最基本的管理常識。就是這樣一個簡單不過的常識,竟然出自一個自稱懂經濟高官嘴里,真乃讓人笑掉大牙。其結果必然是企業虧損,這一點在他的任期內已經充分的證明了。然而,在企業虧損既成事實后,他竟然像無賴一般的破口大罵起了職工,什么“懶漢”、“特權”、“思想僵化”、“跳樓秀”等等。此公真乃是盤古開天地了。
“掠奪”不叫掠奪,此公叫做“下崗”。下崗職工自從進入國營企業,就一直執行《勞動保險條例》,他們將自己一生的勞動所得,90%以上都交納了勞動保險金和職工住房儲蓄基金。毛澤東說:“工人工資一個月50元,一年600元,還有7400元上繳國家”。(顧龍生編著:《毛澤東經濟年譜》,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635頁)。按下崗職工30年工齡計算,30年×7400元再乘以官方公布的3000萬下崗職工,再乘上最少10%的幣值比。大家算一算有多少錢吧。此公只用“下崗”兩個字,就掠奪了職工數萬億的勞動血汗。此公又創造了一個世界奇跡。而這數萬億職工的勞動血汗,至今下落不明。按照吳敬璉老先生的說法,就是“陰差陽錯”,“劃轉”變成“減持”了,種種原因“束之高閣”了。用老百姓的土話,就是不明不白的蒸發了。吳敬璉先生還說:“一件眼前能夠做、也完全應該做的事情,是劃撥部分國有資產來償還國家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隱性負債”。從2001年以前出臺的“老人老辦法”以及“貨幣化轉”的系列政策看。也就是說,最少在2001年以前,這筆錢還在,僅僅一年多的功夫,數萬億職工的血汗錢,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蒸發了,此公真夠得上是一個超級魔術師。
此公掠奪國民后,做賊心虛,用弄出了一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清官”鬧劇。爾后就在下臺的前一個月,又膽戰心驚的弄出了一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在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看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上海的陳良宇形成是要依靠一定的政治經濟氣候的,是有蹤跡可尋的。此公也是從上海起家的,同樣是非法掠奪國民的勞動保險金和職工住房儲蓄基金,而獲得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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