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2005年底以來,在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官員和國企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中,全國共申報登記5357人,申報登記投資入股金額7.55億元。每個干部居然人均入股14萬余元。百草止水不禁感慨,公務員們總抱怨自己的工資低,國家便三番五次地給他們上調薪資。試問這些干部人均14萬余元的官煤資本從何而來?
人均14萬元的官煤資本顯然是個嚴重低估了的數字。試想,國家都開始清理官煤資本了,哪個干部會傻到去如實申報的呢?就象多數案發的貪官贓款不是被隱匿轉移就是被劃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樣,已經申報了的官煤資本注定存在著巨大的水分。很顯然,多數干部要么提早撤個干凈不留痕跡,要么就將投資人轉換名姓或者與煤礦老板來個“君子協定”進行匿名投資。也就是說,申報人數只是所有官煤資本家的少數,申報金額也只是所有官煤資本的冰山一角。人均14萬元的官煤資本自然嚴重名不副實,官煤總資本很可能是7.55億元數倍、數十倍乃至數百倍。譬如,中紀委通報的幾個官煤勾結的典型案件中,幾個僅是科級的小干部,人均官煤資本就達上百萬元。
如此驚人的官煤資本到底從何而來呢?已經公開的幾個案例中,這些資本的來源表述大致有這么三項,其一個人的,其二配偶的,其三就是挪用公款。那些已經申報并得以寬大了的官煤資本呢?首先大家都沒看到有關報道透漏,很可能是本著申報不究的原則,但是無論如何他們都要排除挪用公款的說辭。也就是說如果要他們表述資本來源的話,要么說是自己的,要么就說是配偶的。那么百草止水就問了,個人的工資累計能有多少呢?就算你不吃不喝,一年充其量也就四五萬吧?14萬元的資本還要攢個三五年呢。問題是你又得吃又得喝,還得花里胡哨地進行高消費,積攢個14萬元又得何年何月啊?答案也就只能是——貪污腐敗!如果說是你配偶的,你配偶的錢又從何而來?大多數官太太是依仗著官老爺生存的,除了替官老爺數票子收份子還能干啥?就算你太太是企業大老板,還不是靠你官老爺的蔭護和“優惠政策”扶植下發展起來的?總之還是那句話——貪污腐敗!當然,即便公開申報的官僚不少也是靠挪用公款投資的,而挪用公款本身就是違法犯罪的貪瀆行為。
官煤資本之所以能夠浮出水面,是因為一個接一個的血腥礦難。幾乎每個礦難的背后,都能看到官煤勾結和權錢交易的影子。一個又一個的血腥礦難點燃了社會上的群情激憤,群情激奮又反過來促使國家不斷地予以嚴懲和清理。情形已經如此嚴峻了,官煤資本居然仍像螞蟥一樣附著在黑色的煤塊上,甚至不少官煤資本家寧愿頂風頑抗。為啥?煤炭是黑色的金子,利潤肥厚得不可思議,貪官污吏們又怎舍得拔出他們貪婪的嘴巴?經查,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公安分局局長李國君于2002年7月,在該區東風煤礦入股50萬元,截至2005年7月共分得紅利60萬元;重慶市開縣溫泉鎮經發辦主任伍代強等五名干部,在和謙鎮金華煤礦共計投入89.8萬元,案發后收繳股金和紅利269.59萬元;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業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李志剛,以配偶名義在該市興江礦業、牛頭山煤礦入股23萬元,其中在興江礦業已獲紅利23.8萬元……按照以往辦理貪污案的慣例,他們這些被查出的獲利金額縮水極其嚴重,因為他們都明白暴露的贓款愈多判刑愈重。由此可見,官僚資本的收益率已達百分之百乃至百分之數百,如此暴利又怎不惹貪官污吏趨之若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全國清理官煤運動,基本上僅限于清理,被法辦的可說是少之又少。當然了,按照“慣例”,響應號召主動申報并撤資的,自然無需追究。只有那些頂風抗命,既不申報又不撤資的,才會被抓出幾個予以“正法”。如何“正法”呢?無非是開除黨籍、撤銷行政職務、進行黨內處分、責令退股或沒收官煤資本等等,真正移送司法機構處理的可說是寥若晨星。其實即便移送司法機構又能判刑幾何?如此高高舉起又輕輕放下,不知對于抑制貪污腐敗和清廉政治有何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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