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三十年,回頭看項南:警惕改革幼稚病
塞北之雪
讀史可以明智。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今天,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客觀總結改革開放歷史,是大有裨益的。
資改派買辦集團將《憲法》與《黨章》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他們利用他們所掌控的南方報系等漢奸媒體,歪曲改革開放歷史,大肆宣揚新自由主義及美國的“普世價值”,扛著“改革開放”的招牌反改革、反對《憲法》《黨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科學發展觀。
不了解歷史,無法理解新自由主義理念對改革開放誤導之深,影響之大,危害之廣。
這里介紹改革初期“晉江假藥案”及項南下臺事件。
80年代的“晉江假藥案”可以說是二十多年后層出不窮的“毒奶粉”等事件的預演。后者對人民對國家的危害之廣之深是前者所不能比的。從“晉江假藥案”到“毒奶粉”的升級,也證實了隨著資改派改革逐漸深入,社會危機逐漸嚴重這一客觀事實。資改派的改革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在制造危機。資改派對社會主義體制破壞越大,社會問題越嚴重。其他方面更是如此,如兩極分化越改越嚴重,腐敗問題越改越嚴重,干部信仰迷失越改越嚴重,工農對干部制約力越改越小——即民主越改越少法制越來越少,特權階級資本家階級越改越張狂。(姜昆的相聲中“一張郵票八分錢,寫封信也會讓那小子惡心半年”那種群眾對干部高度制約的民主今天還有么?)受毛澤東時代大民主遺風的影響,知青們當年為了回城可以大規模鬧事、游行、堵火車而沒有被鎮壓,這些民主自由今天民眾還有么?分田到戶如果不是毛時代剛結束、改革開放初期搞,而是在市場化侵蝕下各級干部廣泛腐敗的今天搞,能不落得和國企改革一樣的民怨紛紛的下場?這還不算毛時代經濟層面的遺產。可見,如果說改革有成就,那的確是在吃毛時代的老本。資改派所謂改革問題之根源在“舊體制”、一切歸罪于毛澤東的謊言在事實面前是多么可笑。
二十多年過去了,當年項南80年代所倡導的東西,如廈門特區可以變成“自由港”,“貨幣自由兌換”;迷信外資;迷信市場,放棄黨的領導,政府什么也不要管,一管就沒法發展……等等理念,今天稍微有點水平的學者都會斥責其為幼稚無知,可謂典型的資本主義改革幼稚病。當年項南所堅持與實踐的,正是新自由主義迷信市場化、迷信私有化、迷信外資、破除政府監管的理念。當時可能還沒有新自由主義這個詞,但是這種極端思潮對所謂“改革先鋒”們的影響之深,可見一斑。這也是為什么美國壟斷資本集團及新自由主義大師如弗里德曼對中國的所謂“改革先鋒”們格外欣賞的原因。這也是新自由主義能夠禍害中華的原因——原來中國既是新自由主義發源地,又是重災區。
項南,一個革命家的后代,在毛時代受了點委屈后,后來“考察美國及歐洲的現代資本主義”感受到“強烈的對比”,就喪失自己的信仰,淪落為資本主義迷信者,淪落為新自由主義信徒,這何其可笑,又何其可悲。李銳、辛子陵等腦殘分子,也大概是如此心路吧。
當年,項南因迷信市場迷信資本主義放棄政府監管,對“晉江假藥案”查辦不利而下臺。而今天,美國由于迷信市場、放棄監管而爆發危害全人類的金融危機。項南所迷信的新自由主義體制已經被全世界公認破產。
然而直到今天,資改派控制的南方媒體竟然還在為“晉江假藥案”為項南鳴冤叫屈,他們制造的顛倒黑白的文章大肆傳播,誤導視聽。他們持續攻擊當時查辦“晉江假藥案”追究項南責任的中央領導人(如胡喬木等),對反對他們漢奸買辦行為的,無論是革命老人還是青年學子,一概進行妖魔化攻擊。正是因為這股資改派勢力在黨內長期泛濫,才導致我黨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對市場經濟的弊端無法全面糾正,以至到今天泛濫成災。可見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實在有點太晚了。
科學發展觀能否得到落實,取決于能否破除資改派新自由主義勢力對改革開放的主導權。
如果說八十年由于對資本主義認識不清,項南犯下資本主義改革幼稚病還可以原諒。今天,經過九十年代新自由主義大肆實踐,出現了教育住房醫療過度市場化導致三座大山、國企盲目私有化國資流失嚴重、外資泛濫經濟安全受威脅、兩極分化內需不足依賴出口等巨大災難。現在全國人民都在反思改革,落實科學發展觀。現在全世界都在批判當年項南所信奉的理念——新自由主義。所以我想,項南今天若在世,如果還有一丁點良心,應該為自己當年的幼稚無知而無地自容。但是,南方報系及其幕后指揮者仍然拒絕反思新自由主義,仍然頑固堅持資本主義改革開放觀。顯而易見,這不是認識問題,而是階級利益使然。
八十年代,黨內高層有一大批老革命家如鄧小平、陳云、王震、胡喬木等人在或多或少地抵制資改幼稚病,這是中國的改革開放沒有像蘇聯那樣翻船而徹底失敗的重要原因。今天,老革命家們早已凋零,而資改派買辦集團已經更加強大,其御用新自由主義文人如高尚全、吳敬璉、茅于軾、馬立誠等人也更加無恥,更加瘋狂,而制約資改派買辦集團的健康力量又在哪里?
下面是南方報系的為“晉江假藥案”辯護的文章中透露的有限資料:
中國改革先鋒項南因“晉江假藥案”蒙冤下臺
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517/12321379_2.html
項南是閩西大山的兒子,出身于革命世家。父親項與年是閩西最早的中共黨員,母親曾為革命坐牢,叔叔在白色恐怖中壯烈犧牲……正如習仲勛贊譽的,這個革命家庭“滿門忠烈”。生活在這樣的家庭和閩西蘇區的環境里,項南自幼受到熏陶,對人民懷有深厚的感情。投身革命以后,項南經受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烽火的考驗;解放后在團中央工作時又因真誠敢言,受到“留黨察看”、降職降薪的嚴厲處分,被貶到農村勞動;調到農機系統工作后,他又為中國實現“農機化”而耗盡心血;在全民大動亂的“文革”中,他再度受到關押和輪番批斗……在中國,一個真誠正直、堅忍不拔的靈魂,總是擺脫不了厄運的打擊。
在“文革”即將結束、新時期開始那段時間,項南有機會先后考察美國及歐洲的現代資本主義,在強烈的對比中,他對社會主義的理論與實踐進行深刻反思。
改革八賢之項南:不怕丟官的改革派 2008年12月18日 南方周末
http://news.ifeng.com/history/1/renwu/200812/1218_2665_927889_3.shtml
(1984年)一向超前的項南隨后建議:廈門特區可以變成“自由港”,“貨物自由進出;人員自由往來;貨幣自由兌換”。小平思考片刻說:“前兩條還可以,后一條不容易。”
這年的3月,福建的一些廠長經理們給項南寫了一封信,信在當天下午送給項。第二天,這封項南親自擬好標題的呼吁信發表在《福建日報》的頭版頭條,題目是《請給我們“松綁”》。
之前項南就曾公開表示,“我們從開放到現在,因為放權出了亂子的事情,在福建還找不到一個;可是由于不放權,影響改革開放進展的事情可以找出不少。”這些話,在一些人聽來,并不順耳。
1980年12月18日,時為農機部副部長的福建人項南面見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受命入閩的項南被告知,到福建后,要“堅決執行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此時的項南,已經62歲,雖然過早謝頂,但依然精力過人。他身材魁梧,目光溫和,為人有坦蕩之譽。此前曾出訪歐美,見識過“資本主義世界”,改革意識,亦屬堅決。
1981年4月底,項南又表態:福建要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即個體經濟和合資經濟)同時存在,并要加大吸引外資的力度。想招商引資的項南接見了4批外商,聽到的卻是兩個抱怨:交通和通訊。
修機場要得到軍方的同意,軍方說廈門離金門那么近,金門的炮把飛機打下來怎么辦?項南說,金門也有民航客機起落,他們就不怕被我們擊落?在軍事上究竟是我們怕臺灣還是臺灣怕我們?軍方一聽,便沒什么意見了。
修機場,中央無法給錢,項南就從科威特的一個發展基金那里借到2200萬美元。為了顯示經濟特區的海外視野,項南給廈門機場取名為“廈門國際機場”。
此后,福建從美國銀行借錢裝備遠洋船隊,從約旦借錢買燃氣輪機,還在日本發行了兩批私募債券——在當時看來,這簡直是驚世駭俗。
解決通訊問題,項南則冒了一個險。他引進了日本富士通公司的程控電話交換機,此時該機型還處于試用階段,因而價格也低。事后證明項的冒險和日本的技術一樣頗為成功,福建通訊設施一時超過了香港和新加坡。
項南努力創造和維護著一個又一個“第一”:他在爭議聲中,堅決支持福建和日本日立公司合資建設“福日”電視機廠,這是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的家電企業。他同樣堅定地支持中國煙草業第一家合資公司,廈門華美卷煙有限公司。在項的努力下,廈門還成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這是新中國第一家地方航空公司。
1982年,全國開展打擊走私販私、打擊投機倒把的“雙打”斗爭時,項南再次挺身而出,說福建經濟犯罪要打擊,鄉鎮企業要發展,兩者并不矛盾。
《子女眼中的項南:父親是個孤獨的先行者》
來源:南方周末
http://news.sina.com.cn/c/2008-12-18/105316873524.shtml
父親早年多次出國,又愛動腦筋,因此常有超前之想,(在福建主政時)曾經跟鄧小平建議發行特區貨幣。在招商引資方面,當年他有一個特別有名的觀點: 對外商和我們雙方都有利的,我們要干;對外商有利,我方無利也無害的我們要干;對外商有利,我方暫時吃點小虧,但從長期來看對我們有利,目前又能增加就業 機會的,我們也要干。這三條后來又被別人攻擊,為什么對我們無利也要干?說這是賣國求榮。
其他的資料
成龍為什么不道歉?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29740.html
談到成龍“失言風波”,不由得使我想起改革開放初期震動全國的晉江假藥案。假藥事發晉江市陳埭鎮的鄉鎮企業,而這個鎮是當時福建省委書記被稱為改革四大開拓者之一的項南(另三人是廣東省委書記任仲夷、深圳市委書記梁湘、蛇口經濟特區掌門人袁庚)親自樹立的典型。在中央調查組發現的材料中有項南這樣一個講話:政府什么也不要管,一管就沒法發展(大意)。此后不久,項南也引咎辭職,成為改革開放期間第一位因經濟問題免職的封疆大吏。
為什么不能堅持 李莊
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49772/49777/3573228.html
為什么人們知其重要而力作甚少?我認為主要不是由于搞不了,而是由于沒有搞或不好搞。從主觀原因說,新聞工作者沒有看準或沒有深思哪些人、事適于做連續報道,因此沒有堅決“立項”,固定專人,鍥而不舍地堅持到底。從客觀原因說,不少適于連續報道的題目涉及人、事,有批評性質,當事者阻撓,上級機關庇護,致使某些開了好頭的題目也中途夭折。
福建省晉江縣陳埭鎮涵口村是個假藥制造中心,三年之間,有五十九家鄉鎮企業制造假藥,產值三千萬元,用行賄、欺騙手段銷往二十八個省、區的三千多家醫藥、醫療單位,危害人民健康。中共涵口村黨支部幾個負責人墮落成為犯罪分子,支部委員會可說完全變質。中共陳埭鎮黨委縱容、包庇、支持制售假藥的犯罪分子,幾個主要領導成員參與制售假藥,有的在假藥廠公開入股。中共晉江縣委、縣政府對制售假藥的犯罪行為既不制止,也不向上級報告,實際上縱容、包庇犯罪分子。中共晉江地委和晉江行署了解這個問題,但不采取措施制止。人民日報揭露以后,地委主要負責人還散布錯誤言論妨礙查處。晉江縣工商、稅務、銀行、企業管理等部門的一些人也不同程度地參與、支持制售假藥的犯罪活動。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一些領導人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對制售假藥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對發展鄉鎮企業的指導思想不夠端正,把制造假藥和鄉鎮企業中出現的一般問題混為一談,把違法犯罪與一般不正之風混為一談,擔心過早處理會對搞活經濟、發展鄉鎮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省領導機關過去一再表揚陳埭鎮的鄉鎮企業,很少指出它們發展中存在的嚴重問題,嚴重地影響下級黨政機關和職能部門對出現的問題積極反映和果斷處理。當然,上述嚴重情況是隨著案情的發展逐步查明的,最初的暴露并不如此充分。
看了這個簡要介紹,讀者自然會得出結論:這是一個持續時間相當長,牽涉面十分廣、很典型很嚴重的事件。人民日報抓住它做連續報道,是正確的。1985年6月16日,《人民日報》三版登了記者白筠寫的通訊《觸目驚心的福建晉江假藥案》,初步揭露了這個問題,指出晉江假藥1983年即已發現,全國多數省、區不少單位向領導機關反映情況,有的還告到法院,但當地領導機關聽之任之,不予處理。國家醫藥管理局、衛生部等機關一再發文件要求制止售假藥的違法行為,但是“干打雷,不下雨”,遲遲不見行動。文章要求當事機關堅持原則,秉公執法,認真處理這個問題。
7月9日《人民日報》就此事發表評論員文章《堅決剎住偽造和假冒商品的歪風》,指出“福建晉江假藥案令人觸目驚心”。“造假造到治病救人的藥品上,賺昧心錢不惜危害人民健康,干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實在違背中國人為人的道德。”文章還舉出其他一些制售假藥的違法行為以及處理偏輕的現象,指出對于這種“奸商”行為“要在輿論上予以揭露,在法律上加以懲治”,“同時要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切實實行經濟法規”。
多家報紙7月13日刊登了新華社播發的通訊《晉江假藥案初析》,進一步揭發若干嚴重現象。陳埭鎮1983年和1984年假藥產值即達兩千萬元,為全鎮一大財源;涵口村80%的居民戶制造假藥。衛生部門也曾過問,但許多強有力部門多方包庇……
《人民日報》7月13日再次發表評論員文章《查它個水落石出》,認為“晉江假藥在和消費者見面之前,從生產到銷售,只要有一個環節卡住,它就沒咒念。但是,拜金主義者從來長袖善舞,總是千方百計打通關節,最常用的武器總是金錢”。“在處理這一假藥案時,有沒有人公開抵制?有沒有人姑息縱容?有沒有人態度暖昧?更值得認真查一查的是,有沒有人受賄下水,暗中支持?”文章提出,對此案“一定要查它個水落石出”,“一定要給廣大群眾和深受其害的消費者一個滿意答復”。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7月13日給中共福建省委并轉晉江地委和晉江行署黨組一封公開信,《人民日報》14日在頭版頭條位置加花邊刊登了這封信。公開信批評中共晉江地委、行署和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晉江假藥案“熟視無睹,聽之任之,甚至把大量制造假藥危害人民的鄉鎮加以表揚”。公開信要求這些機關“深刻地檢查在這一重要事件中你們在領導上的重大責任”。7月14日福建省委召開常委會,討論中紀委的公開信。與會者完全同意公開信指出的晉江假藥制售者“明目張膽地違犯黨紀國法,嚴重違背社會道德”的批評,深刻檢查在這個事件中領導上的重大責任,并對徹底查清問題,按照黨紀、法紀、政紀嚴肅查處責任人作了部署。《福建日報》在7月15日頭版重要位置刊登了這條新聞。中共晉江地委、晉江行署也開會進行檢查,并提出處理晉江假藥案的四條措施。中紀委7月16日批復晉江地委、晉江行署黨組的檢查報告,著重指出“更重要的是,對有關黨組織和有關領導人員必須追究責任”。
《人民日報》8月5日刊登記者白筠寫的長篇通訊《在晉江假藥案背后》,進一步揭露涵口村“制售假藥的活動是在(中共村)支部領導下進行的”,“研究制售假藥的活動,竟列入黨支部會議的議題。”“陳埭鎮黨委和政府十三名主要干部,都數量不等地接受涵口村的‘禮金’。當地銀行、稅務所、工商局有的干部也接受涵口村的‘禮金’,給涵口村制售假藥者貸款、免稅減稅。中共晉江縣紀委書記在假藥廠入股分紅。”這篇通訊還指出:支持制售假藥的不完全是受賄下水者、入股分贓者。從1983年起,省、地、縣衛生部門就反映此事,上級無人理睬。陳埭鎮是省內首屈一指的“億元鎮”,是“鄉鎮企業一枝花”,一些領導人把這枝“花”與自己的政績連在一起,認為否定“花”就是否定自己。社會輿論揭露、批評涵口村制售假藥,他們卻“護花”、“保花”。執法部門屈從領導的壓力,表現十分軟弱。通訊問道:“晉江制售假藥活動長達三年之久,從發現到現在也有兩年時間,制止這一嚴重危害活動為什么這么艱難,當地的領導機關干什么去了?”
8月5日,《人民日報》發表第三篇評論員文章《要為民作主》,討論一些深層次問題。附帶說一句,我當時同意的這個標題是否貼切可以研究,文章內容卻是好的:“晉江的不法分子葫蘆里賣的什么藥,當地黨政機關過去不是不知道,而是該查的不查,該辦的不辦。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因為有些錯誤觀點一度甚為流行。例如,有人說什么‘假藥無害論’,‘對鄉鎮企業要扶植,不要挫傷積極性’,‘這只是少數鄉鎮企業的事,生產假藥的最終自然失去競爭力而被淘汰’等等,應該加以分析。”評論認為,這些錯誤看法主要存在于一部分領導干部中,所以它的影響極為嚴重。文章對這些錯誤觀點進行分析后說:“對如此明目張膽牟取暴利坑民違法的事件查處不力,是失職呢?是官僚主義呢?還是包庇犯法?應該查清,并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領導者的責任,決不姑息。
《人民日報》8月13日刊登記者張銘清的通訊《貪官與假藥》。讀者從這篇不長的文章中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貪官不除,國無寧日。陳埭鎮黨委、政府、工商系統、稅務部門、銀行、鄉鎮企業管理部門以至政法部門都有貪官,有些人是貪官又是奸商,一身二任。他們甚至敢于偽造衛生部藥檢批文號,給假藥披上合法外衣。層層勾結、上下聯手的貪官,給千百萬善良的讀者上了一堂“大課”。
從社會效果看,這次連續報道相當成功。不少問題的性質和政策界線弄清楚了,壞人受到懲處,糊涂人受到教育。《人民日報》《福建日報》《經濟日報》《健康報》等多家報紙密切配合,新聞、通訊、評論發揮了各自的作用。當然,這場“戰斗”也不是一帆風順。問題發生了兩三年,衛生部門多次報告要求處理,迄無下文。《觸目驚心》通訊揭露后,二十天毫無動靜。《人民日報》7月9日、13日連續發表兩篇評論,特別是中紀委7月13日發出致福建省委轉晉江地委、行署公開信,有關方面才重視起來,多不容易!一伙貪官、一束糊涂思想曾經把問題壓得、包得死死的。
觸目驚心的晉江假藥案
http://www.jcrb.com/zhuanti/szzt/wmdssn/ssnda/ssnda/200807/t20080708_35395_4.html
陳埭鎮的領導干部已經把假藥生產作為他們的發財之道,要他們查處自己的財神爺不是很荒唐的么?由于他們與制售假藥的犯罪分子沆瀣一氣,貪官庇護假藥以發財,假藥賴貪官而蔓延,乃至流毒全國,坑害人民。
晉江假藥何以“流行”
晉江的假藥何以能夠流毒全國?是誰為這些制售假藥的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一些有關人士說:晉江假藥案的教訓是很深刻的。首先,這是與一些人頭腦中法制觀念淡薄分不開的。晉江假藥案始發于1983年,這以后,全國各地不斷致函福建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有的甚至向法院起訴,但始終得不到應有的反響。直到1985年4月,有關部門才組成一個聯合調查組來處理此事。
晉江假藥開始以饋贈電子表、自動傘來敲開一些醫藥單位的大門,后來這些小東西不值錢了,就以現金回扣作為誘餌,使醫藥單位里的一些見利忘義之徒上鉤。他們不惜以人民生命安全為代價,換取這些不義之財,以致使晉江假藥幾乎打入了全國各地的醫藥市場(西藏、福建除外)。
在陜西,有關部門曾經查獲過晉江的一個推銷員,此人身上帶著的推銷單上公然印著:“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接著就是推銷藥品能提取多少回扣,并有“此事只有你知我知”、“不乘此時撈一把更待何時”等文字。國家醫藥管理局、衛生部都發過文,要求抵制經銷藥品活動中的不正之風,可是往往只打雷,不下雨;只發文,沒有行動。
晉江假藥案發于1983年,省衛生行政部門畏首畏尾,執法不嚴,只是一紙公文,照發了事,以致這股風越刮越厲害。衛生部部長崔月犁曾嚴肅地批評了福建省有關部門,要求執法機構不能手軟,對假藥案要一追到底。
嚴肅查處不手軟
8月11日,中共晉江縣委宣布改組對假藥泛濫成災負有重大領導責任的陳埭鎮黨委。
改組陳埭鎮黨委的決定指出:陳埭鎮在三年時間里,發展成為晉江假藥的集中地,并把大量假藥推銷到全國,坑國害民,這種明目張膽的犯罪行為長期得不到制止,是和原鎮黨委支持、縱容、包庇和有人參與分不開的。原鎮黨委的幾個主要領導人接受大筆賄賂并投資入股興辦假藥廠,從中牟利,在晉江假藥案被公開揭露后,又暗中策劃、抵制查處。幾個主要領導人還訂立了攻守同盟,企圖掩蓋真相。以上事實說明了陳埭鎮原黨委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不能糾正自身的錯誤,必須按照黨章規定予以改組。縣委的決定還明確指出,對原黨委成員中的違紀者將進一步查清問題,區別情況,嚴肅處理。觸犯法律者,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同時宣布了晉江地委、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原陳埭鎮黨委主要成員的組織處理,決定撤銷鎮黨委書記蔡紹利,副書記洪肇添、陳清火、陳注升的職務;免除丁顯操鎮紀委書記職務;建議撤銷鎮長洪肇添,副鎮長李志達行政職務。
此前,晉江縣于8月10日召開查處假藥案大會,依法逮捕了四名制造銷售假藥的陳注升、林復元、陳長興、陳金鉤。至此,晉江假藥案中已有八人被依法逮捕。原陳埭鎮黨委分管鄉鎮企業的副書記陳注升,是陳埭鎮多起制造銷售假藥活動的主要支持者。他還投股四千元參與辦廠,制造銷售假藥,并接受一些假藥廠的大量賄賂。1984年9月,《藥品管理法》公布后,他又到涵口村公開慫恿繼續生產銷售假藥,違法情節嚴重。
原陳埭鎮稅務所管征員林復元,1984年初與丁國標等人合伙開辦生產假藥的“陳埭保健飲料廠”,從中牟利6萬多元。林復元還伙同丁國標等人為涵口村等地假藥廠提供銀行賬號、發票,銷售價值300多萬元的假藥,他們從中抽取37萬元,僅上繳11萬元稅金,其余被私分和用于行賄。
陳埭鎮涵口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長興,涵口村黨支部副書記陳金鉤,伙同陳德柿(原涵口村黨支部書記)于1984年5月主持召開支委會,決定盜用一個所謂“三橋制藥廠晉江涵口分廠”的名義,制造銷售了價值209萬元的假藥。在國家《藥品管理法》公布后,他們繼續支持全村制造銷售價值157萬元的假藥。陳長興、陳金鉤還伙同陳德柿貪污涵口村假藥廠上繳給村里的管理費2萬余元,并向陳埭鎮黨政干部及有關單位行賄1萬元。
假藥案之幕后
早在8月7日,在福建晉江縣陳埭鎮會議室,當地、縣查處假藥領導小組的同志對原鎮黨委書記、鎮長所作的很不像樣的檢查提出嚴肅批評后,向他們提出了幾個問題:偽造衛生部門藥檢審批文號的事當時你們知道不知道?制造假藥的事什么時候知道的?衛生部門多次發文禁止,你們為什么置之不理?
對于這些問題,原鎮黨委書記蔡紹利,鎮長、鎮黨委副書記洪肇添的回答是:“不知道。”“藥品管理法公布后才知道。”“沒有看到文件。”
但是,事實并非如此。從1983年5月,晉江地區衛生局發現涵口生產假藥,并于7月16日發出不準生產以醫療為目的的假藥通知起,福建省衛生廳、晉江地區醫藥公司、福建省政府、省委領導、晉江縣工商局、福建日報、晉江地區行署等先后發過十幾份關于制止生產假藥的文件和報道,有關部門還專門找過陳埭鎮有關領導人,指出這里生產假藥的嚴重問題。
可這一切,陳埭鎮的領導人統統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他們根本不把這一切放在眼里,就在這一片批評、譴責聲中,假藥廠由一家而十幾家、幾十家地迅速增加。
1983年10月,陳埭鎮領導為了使假藥披上合法外衣,給省領導寫假報告,把當時已生產的十四種假藥和三種食品飲料說成是十七種食品,要領導支持,要衛生檢查部門給予衛檢。福建省衛生廳經過調查,揭穿了事實真相,明確報告禁止生產。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了衛生廳的報告。
可就在這以后,陳埭鎮的假藥廠從三十六家增加到四十六家。為什么陳埭鎮領導對上級三令五申置之不理,直至1984年9月藥品管理法公布了還放手大干?隨著假藥案的查處,人們發現:正是這個鎮的領導人在背后支持、慫恿和直接參與生產假藥。這個鎮的黨政領導干部,無一例外地接受賄賂,大部分人成了假藥廠的股東。
1984年春節前,“假藥村”涵口村領導給當時的公社干部送“紅包”,每人300至50元不等。蔡紹利、洪肇添和鎮黨委副書記陳注升都分到300元,其他領導干部200、100元。今年春節前,這個發了假藥財的涵口村竟拿出1.4萬余元向鎮領導行賄,這一次,蔡、洪、陳等人各分得1000元。那個為銷售假藥提供賬號、代開發票的鎮企業供銷公司,開了價值330多萬元的發票,就賺了6.6萬余元的“手續費”,這些錢一部分除用于濫發獎金外(最多的一人一年發3780元),還專門撥出一筆錢給鎮領導送禮。這還不夠,這個公司還從應酬費中拿出一筆款買禮物,逢年過節給鎮領導和有關部門送禮,這兩筆款達3.6萬余元。1985年春節,鎮主要領導分別接受這個公司500元“紅包”,1984年和1985年春節每人又各得兩百多元的“年貨”。有個假藥案要犯陳泗川,不但給鎮領導送上100元現金,還拿出1000元給他們買實物,據調查,陳埭鎮主要領導人每人受賄、受禮2000多元。
如果說受賄還有些被動的話,那么,入股辦假藥廠就沒有任何托詞了。陳埭鎮的領導人入股辦假藥廠的勁頭是很大的。書記帶頭,在1984年4月,蔡紹利就和兩個副鎮長在涵口十六廠每人投股200元,當年每人分紅399元。1985年3月,制造假藥的陳泗川辦興華制藥廠時,主管鄉鎮企業的副書記陳注升提出鎮領導也要入股。陳泗川便劃出1.5萬元給鎮領導投股。結果,十個鎮領導中5人各入股1800元,另五人各入股1000元。陳注升和副鎮長李志達除了在興華制藥廠各入股1800元外,還在原寶雞制藥廠晉江分廠各入股3000元。
7月13日中紀委發了《公開信》后,他們還負隅頑抗,鎮黨委書記蔡紹利,鎮長洪肇添,副書記陳注升、丁顯超,副鎮長李志達、陳清火六人訂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把每人接受涵口村的1000元賄賂對外說成已在今年春節前后退給蔡,由蔡統一退給了涵口,因為涵口不收,款暫存在蔡處。
直至7月20日,即中紀委《公開信》公布一周之后,地、縣查處假藥領導小組找蔡紹利、洪肇添談話時,他們還拍著胸口打保票:沒有投股辦廠,沒有收禮和接受賄賂。可就在從縣城回到鎮里的當晚,他們又在一起統一口徑,商量對策。
7月21日,地縣查處假藥領導小組指出他們訂攻守同盟的問題后,蔡、洪態度仍然惡劣,拒不認賬。當領導小組問他們敢不敢負法律責任的時候,蔡紹利才開始交代問題。投股最多的副鎮長李志達還繼續隱瞞他化名投股涵口十六廠的事實。從陳埭鎮原領導人投股、受賄的事實,就不難看出,他們在思想上、經濟上已經同假藥生產緊緊地連在一起了。制售假藥者看中了貪財的鎮領導,先是送禮行賄,由幾百元到上千元,繼而拉他們入股,使他們當上股東,得到數倍于股金的紅利。私欲是永不會填滿的,貪心是不會收斂的。終于,他們與制售假藥的犯罪分子沆瀣一氣,貪官庇護假藥以發財,假藥賴貪官而蔓延,乃至流毒全國,坑害人民。
(據《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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