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法制迷信
——審視廣州“孝子劫持人質案”
近日,廣州這個改革開放前沿地區又爆出新聞:《孝子劫人質籌錢救母續:鄉鄰稱其身世可憐》:
4月20日上午廣州白云區三元里發生的劫持人質事件,經白云區警方查實,張氏兄弟鋌而走險劫持人質索要兩萬元,確實是為了給重病的母親籌錢治病。
疑犯張氏兄弟是重慶市開縣臨江鎮龍橋村人,哥哥張×述今年30歲,弟弟張×均今年20多歲。張氏兄弟很小的時候,其父親就已經去世,兩人是由母親含辛茹苦養大的。案發前,兩人都在石井的一間皮具廠打工。張氏兄弟在接受警方審訊時稱,其母親在山上噴灑農藥時不慎摔成重傷,但無錢治療;兄弟兩人四處籌錢未果,舉紙板討錢又沒人理會,一時心急才鋌而走險。
記者調查證實,“他們兩兄弟的身世真的很可憐!”談起張家兄弟倆,雷隊長的語氣里滿是感傷。他說,張氏兄弟的父親早逝,母親是二婚,因為母親重病,原本貧困的家庭現在更加貧困。雷隊長說,他是看著兩個孩子長大的,他們經常做好事,給村里人的印象都非常好,在家里也很聽母親的話,非常孝敬父母,村里人說起他們都豎拇指。雷隊長嘆氣說,張母的醫療費要上萬元,短時間要拿出這么多錢,對兄弟倆來說是不可能的
其兄稱,如果其母因之死亡,他一定要報復社會。
中國近些年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犯罪案例層出不窮:云南馬加爵殺害同學案、北京崔英杰殺害城管案、上海楊佳襲警案 等等,都曾經引起廣泛關注和激烈爭論,出現了對犯罪者的普遍性的同情現象,已故著名作家魏巍還為之呼吁寫過《不要殺他——我也為崔英杰說情》和《也談農民工問題》。這一現象似乎也已形成一個“中國特色”。
說犯罪自然是法制方面的問題,如許層出不窮的犯罪現象,是否因為我們的“法制還不夠健全”?
“季康子患盜”,請教孔子“安定團結”的辦法——“加強法制”嗎?“從快從嚴”嗎?老先生的回答出人意外,他說:“茍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
是的,老夫子講的極好:如果你們不貪得無厭,就是獎勵他們去偷竊,人家也不干啊!可惜新舊儒學家對此諱莫如深。
犯罪問題,既是個人問題,又是社會現象。有的主要責在個人,有的則應充分問責社會。犯罪率和犯罪的性質,從來都是衡量一個時代社會性質優劣與合理與否的重要標志之一。黃賭毒泛濫,犯罪率特別是青少年犯罪率層層攀升,人在家里越來越沒有安全感。毛澤東時代能夠有效地將日本戰犯和滿洲國皇帝改造好;如今,刑事犯多有前科,二進宮和三進宮已經成為橫行霸道的資本。文革武斗最亂的時候,社會治安并不亂,刑事作案并不多,背德違法的事兩派都問;現在, 一人持刀一車人乖乖束手,公共場所強奸大家都作壁上觀,早已是“普世” 現象。
這哪里是“法制”不“法制”的問題!
審視廣州張氏劫持案,得把目光移向社會,超越“法制”產生犯罪的根源。暴發階層肆無忌憚的瘋狂掠奪,才是社會不“和諧”的根本原因,不從這點著手,光靠印把子的槍桿子是難以維持社會長治久安的。
多年來,精英顛覆馬克思主義的法學觀,極力打造對資產階級法制的普世迷信,已經成為霸權話語。以致,這些關于歷史唯物論的ABC常識還需要專門為之論辯一番,這也是精英“解放思想”為大眾洗腦的功德。世上哪里有什么體現普世的公正、公平和秩序的法律法制!法律不光具有階級性,而且是階級性極強的上層建筑。從國家產生以來,從來久沒有超越階級的法和法制。
當年,剝奪槍世仁是法制,如今,楊白勞“欠債還錢”也是法制,東歐給黃世仁們“落實政策”發還財產或按價補償也是“法制”。過去,公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是司法的最高原則,如今,“快賣賣光”MBO也是“法制”。過去,黑窯奴工老板可以依法判處死刑,如今,法的定性則是“用工不當”。十年前,貪官量刑一萬判處一年是法制,如今億萬可以不死是與時俱進。
法的實質不過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它的維護社會秩序的那部分功能,看似超越階級,其實也不過是維護其階級統治之下的秩序和“安定團結”。法的精神中,最根本的是維護其得以居于統治地位的生活方式,也即一定的生產關系,主要的的是對生產資料的占有關系。歷史上有過奴隸主對生產資料和奴隸人身的占有制和封建地主對土地和地租的占有制,現代資產階級的資本雇傭勞動占有制,社會主義廣大勞動者廢除剝削的集體勞動按勞分配的全民和集體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我們立法司法,目的都是為了保護這一成果;說法制,這才是根本。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們浴血奮斗幾十年,他們所取得的成果用國家政權的強力肯定下來,那就是以社會主義憲法。較之其他原則,社會主義公有制“神圣不可侵犯”乃是根本,就像賈寶玉的“通靈寶玉”一樣,它是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命根子。公有制乃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的核心,而其他上層建筑,諸如國家、政黨、軍隊、監獄和種種意識形態,只有在維護這一核心時才有意義。所以《共產黨宣言》才說:“共產黨人可以用一句話把自己的理論概括起來:消滅私有制。”
多年來,在“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口號下,中國大地上崛起的暴發戶,通過對工人農民殘酷的剝奪,對社會財富瘋狂掠奪,一步步顛覆了這一根本,使公有制岌岌可危,名存實亡。中國一面高喊法制,一面肆無忌憚地顛覆憲法。這一切,他們用的是漸變的方式,如今,“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已呼之欲出了,去掉“人民法院”的“人民”也要提上日程了,赦免資本掠奪“原罪”的呼聲也愈喊愈響了,為資本“保駕護航”的性質正逐步又局部向全局提升。
在普世法學的幌子,精英們干的是亦步亦趨地照搬西方法制,建立為資本保駕護航的法制,洋人“超國民待遇”的法制。
我們要的是社會主義的法制,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法制。
法制是個好東西,但法制迷信要不得。
(0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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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蓋犯法,蔡京不犯法,林沖犯法,高球不犯法,為挽救父母生命攔路搶劫的人犯法,為個人窮奢極欲而掠奪全民的人不犯法,拿刀子殺人才算犯法,拿特權殺人不算犯法,殺肉體算犯法,殺靈魂不算犯法,殺個把人肉算犯法,殺大批人心不算犯法,犯法的人犯法,逼人犯法的人不犯法,什么狗日的法?”(宇太)
“由王斌余身上爆發的問題,絕不僅僅是一個孤立的事件。也不是個人的悲劇,而是社會的悲劇,時代悲劇。在王斌余事件發生的前后,還不知道全國會有多少類似的事件。更多的是王斌余們的被打殺。《楚天金報》2005年9月10日報道,“9月8日20多名在云南打工的湖北民工,在向包工頭討要工錢時遭到多名手持兇器的歹徒攻擊,一名湖北孝感籍民工當場被毆身亡,5名民工重傷。”《廣州日報》2005年8月21日消息,來自湖南的民工彭某,與他的幾名老鄉正在吃晚飯時,被10多名男子毆打。結果彭某因搶救無效死亡,5名民工重傷。事件的起因不過是彭某向他原來的老板討要100元欠薪所致。”據《昆山視窗》網站消息,2005年1月8日在無錫市東林廣場六塔發生了黑社會劈殺討要工錢的無辜民工的事件。當手無寸鐵的民工們拿著證件去領取他們一年勞動所得的時候,做夢也想不到厄運突然降臨。20名手持古巴刀的黑社會分子早已設好鴻門宴等這一伙無知的民工們,進去一個砍一個,鮮血濺滿了辦公室和門外的道路。……”這就是今天中國千千萬萬民工們面臨的危境。勿庸諱言,這些問題決不是個人之間的糾紛,而是一個勞資關系問題,階級斗爭問題。不過這種階級斗爭是資產者居于絕對優勢,對弱勢勞動者所進行的罕見的殘酷剝削與壓迫下的階級斗爭。使人感到它帶有相當濃重的封建性野蠻性的色彩。對此我們必須正視它,勇于承認它,把它當作一個整體問題來解決。僅僅應付式地解決一些枝節問題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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