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麗司機公車撞人事件:一件被網絡民意誤傷的非典型性冤案
2009-02-15
新聞背景:“那個進京賣米的中國農大教授出事了。聽說前幾天酒后駕駛撞死了倆人。”2009年2月4日,開封多名群眾撥打報社電話,稱聽說蘭考縣縣委常委何慧麗酒后駕駛出了事故,詢問此事是否屬實。對此事進行首先報道的是《東方今報》,隨后《重慶晚報》也進行了轉載,據報“大年初六,河南蘭考縣一對母女被該縣縣委一輛公車撞死,逃跑的肇事司機第二天自首。據悉,該車以及肇事司機是縣長何慧麗的”。
熱心于幫助蘭考農民賣米,進行鄉村建設,舉辦城鄉互助合作的何慧麗,在被媒體的“教授賣米”的一場“輪番轟炸”正面效應后,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她所受到的傷害也同樣來源于媒體追求轟動效應而妄下的蒙汗藥。這個事件中有一些東西象影子一樣闖進了天羅地網的禁地,在這個禁地里行走尚且是一件危險的舉動,更何況是跳舞?何慧麗公車撞人事件,乃是一件被網絡民意誤傷的冤案,而其中折射的問題,值得深思。
一、記者的操守已經在利益魅若游絲的勾引中發出了腐爛、腐朽的氣息,不講新聞道德、不講原則和操守的“注意力經濟”是輿論誤導網民的始作俑者。
沒有什么事實的根據,有的只是一個曖昧的“據悉”,而且“據悉,該車以及肇事司機是縣長何慧麗的。”一個簡單的“據悉”成了何慧麗與此事有關的罪證,一個曖昧的眼神成就了記者的吸引眼球的需要,而且直接與何慧麗掛上了鉤,使其成了網民的千指所向。仔細查找,才發現這個“據悉”來源是“‘一個司機肇事逃逸,咋會傳言是何慧麗酒后駕駛呢?’面對記者的詢問,蘭考縣公安局副局長李輝說:‘車是何常委的車,司機也是她的司機,咋會不傳言是她呢?不過一切還得按事實說話,她的司機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他們已把案情匯報給縣委。”就是這樣的一條基本能夠說明何慧麗本人與車禍無關的關鍵句子被其他報紙、網站轉載的時候,特意忽略掉了,成了“河南一縣長公車撞死母女,縣長否認與此事有關”(《重慶晚報》)。我不得不佩服記者們誤導輿論、錯誤引導網民情緒的功夫了。即使是秦始皇、秦檜再世,也想不出這么“莫須有”的“株連九族”的輿論發明了。相比我們的記者,秦檜還算老實的了,他還說罪名是“莫須有”的,而我們的記者連“莫須有”都不用了,一個“據悉”了事,還一副煞有介事的樣子。難怪“在回帖中,雖然有極少一部分網友認為標題有歧義,帶有太強引導性,但是,絕大多數網友在慣性思維的作用下,或許才剛剛看完標題與開頭,就已確定其中黑幕,想當然認為何老師撞死了人然后找的替罪羊,并把語言暴力運用得無以復加,給何老師帶來許多傷害。”(《何慧麗撞人事件真相》)。
而且連“莫須有”的縣長也出來了,何慧麗一個常委,在記者的筆下成了縣長,高升了。也就是說,根據記者的個人主觀需要,隨時可以升遷和平調了。這些媒體已經狂妄到了什么程度,可以不管事實,罔顧真相,隨意編造。試問,這是誰的天下,這是誰的媒體?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西哲將新聞學的真諦一起告訴了記者。從平凡中挖掘驚人的題目,從一件車禍中拉出名人的影子,已經成為新聞炒作萬古不變的秘訣了,真可謂“千古秘制”,“古傳秘方”了。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記者們也會將他們追溯到三皇五帝,拉扯到名人身上,以期吸引眼球。有時候,為了讓觀眾獲得快感,那怕編造點謊言也在所不惜。至于新聞的道德、記者的操守、法律的三令五申、人的良心,都如同逝去的記憶中的小船,已經隨著人性在經濟利益面前的泯滅而搖曳晃蕩去了,剩下的,只有一首離騷一般的《再見道德,拜拜良知》了。如果朝名人臉上潑尿水能夠吸引眼睛,增加報刊的廣告收入,那么估計記者們準會回家收集尿桶,像金子一樣儲備起來了。
媒體如同雙刃劍,如果對事實負責,而不是對“效應”和“注意力經濟”負責,那么很容易將“車禍、公車私用”這些盆盆罐罐的污水與何慧麗撇清。但是蘭考縣太小,興許新近的名人除了焦裕祿,也就剩下何慧麗了。當何慧麗和焦裕祿一起出現在蘭考的新聞熱點備案單中,那么在記者的世界里,蘭考就不僅是“焦裕祿”的蘭考縣了,而且變成“何慧麗”的蘭考縣了。
在這里,我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質變。如果牛群仍然在安徽掛職,這個縣發生的一切行為都可能會與牛群掛鉤,至少會猜測與牛群關聯起來的比率,只有保持這樣的“敏感性”,記者和報紙才能夠生存,從而也才能夠吸引住讀者獵奇的眼光。
何慧麗正是這樣的受害者,當何慧麗在蘭考因為賣米吸引了輿論的眼光,那么記者們毒辣的眼睛同樣會把所有蘭考的新聞都和何慧麗聯系起來思考,“深翻”其中可能的關聯性。
而我們的記者恰恰具有狗一樣的鼻子,他們擅長從明星們一舉一動中去推測“真相大批露”、胡謅“真理大展示”、揭破“驚天的秘聞”,什么同性戀、雙性戀、三角戀、異國戀、姐妹戀,什么“誰看了都噴血的性感”、“如果不是風采魅力砍我頭”、“妖冶風情世界第一”、“史上最強”等等吹噓、轟炸、賣弄、畸形的各類題材和爆炸性的內容,比臺灣的狗崽隊還勝一籌。真可謂,人民日報,求是紅旗,稍遜風騷,看今日能吹能造謠者,還看今朝。
鑒于中國的小混混媒體是這樣低級的素質,何慧麗們大可不必為此類品質的媒體大傷腦筋,“笑可笑,笑盡天下可笑之事”。
二、何慧麗不堪輿論之重,更不堪承受網民符號化行為解讀的群唾之輕
《東方今報》記者虛擬和“據悉”的“何慧麗”令人發指地“撞人后轎車逃逸”,而且是“公車封存”后,卻“拿到鑰匙”。在這篇報道里,記者在看似平淡的敘述中,將所有的憤怒都傾瀉在了這篇報道那看似輕描淡寫的報道里了。《重慶晚報》的報道就更帶有明顯的情緒了,該報道的題目是“河南一縣長公車撞死母女,縣長否認與此事有關”。
1、悲情與絕情的強烈對比。在這篇報道里,網民們看的是他們習慣的政府嘴臉,“我姐當場死亡,怡琳被120拉走搶救了,到第二天上午10點,也沒搶救回她的命”的悲情和“肇事后車逃跑了,第二天才自首”的絕情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令網民們憤恨不已。司機代表著公權力,也就是實際上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在古代的定位中,現代司機就類似于縣太爺的仆役,仆役的蠻橫自然會讓人聯想到主人的縱容。而死去的百姓,非常悲慘,是“當場死亡”,代表了安全處于絕對弱勢的民眾,如此一悲一絕,怎能不令人憤恨?這司機既然是何慧麗的專職司機,又是封存后拿鑰匙開的車,怎能不聯想他的主子“何慧麗”?這個時候,誰還管她知情不知情,是不是掛職,更不管她是不是“初七才回蘭考了”。一個特殊的掛職縣常委被作為官僚化體系中的一員習慣法處理,完全符合民眾的審視事實的習慣和規則。然而何慧麗終究是被誤傷了,而且傷得不輕,傷她的,不是網民本身,而是她所在那個體系的“潛規則”。
2、冷處理與群眾回避的強烈一致性讓網民懷疑在強大的政府威勢下另有內情。我們不得不承認,報道確實存在著卓絕的引導藝術,看似平淡的報道里將讀者的憤怒引導到了傳統的憤怒“觳中”。在這篇報道里,記者采用了傳統的政府的冷漠言論,比如“只能是聽警察的”、“并稱蘭考縣縣委已針對該事故成立了調查組”、“孫理勝說,他也不知道司機是怎么拿到的鑰匙”,即使是何慧麗本人在記者記述下的反應,也給讀者驚人的官僚化感受“但我不清楚具體情況。縣里有事故處理小組,有交警大隊,你可以去向他們了解詳細情況。”這種反應是那些事故中政府習慣的表達,正是這種政府的習慣冷處理引起了“冷漠”、“草菅人命”、“推卸責任”的印象,而記者筆下的群眾就更表現出了似乎另有內情的舉動,比如“‘就在那家三環超市門口’,聽到記者詢問當時的情況,多名群眾向記者指點說,但他們均稱沒目擊到現場”,這里暗示群眾知道情況但是不敢說。如果說我的這種判斷并不準確,那么下面記者的敘述就更令人堅信了。報道稱“距離事故現場不足3米遠是三環超市,記者提起事故,三環超市女老板立刻稱自己不知情”,這種刻意的描述和故意突出的對比關系,“不足3米”但是卻“立即稱自己不知”,真是絕妙的導引之術。讀者很容易就從這篇報道中體會到記者隱藏著的憤怒和無奈,從而將唾沫吐到何慧麗頭上。奇怪的是,在報道的背后,記者又特意地附錄了“何慧麗其人”這樣帶有明顯貶抑的敘述方式,說什么“這一次,這位因賣大米而揚名的學者已是官升一級,躋身蘭考縣委常委。經歷了‘副教授——副縣長——副教授——縣委常委’這一輪回”,各中的酸溜溜和告訴讀者何氏的名人背景用意不難體會得到。網友名為“至誠大兵”就說“報道讓人感覺疑云叢叢”,而且“看不到她對死者的歉意。完全是官話應付,絲毫看不出同情與憐憫。看不到她對司機的批評”(《焦玉祿與蘭考縣長公車撞死母女的聯想》),而這種感覺和效果是何慧麗本人造成嗎?錯,恰恰是記者報道的目的性所決定的。
3、“莫須有”等于“正是有”成了民眾對政府認識的基本定位。正是政府喪失了在群眾的基本信任,才導致了群眾一直認為政府“欲蓋彌彰”,“越是辯白說沒有正是有”的印象。這是整個中國地方政府面臨的全面信任危機。賈林州就正確地說明了這一現象,“網友們一時憤怒,各種下流辱悔與對社會政府不公之言辭一下子都發泄出來了”,“是抓住‘賣米縣長’的名人效應不放,進行新聞炒作”(《炒作賣米縣長與記者的職業操守》)。
三、何慧麗成為群眾表達對政府憤怒的符號,成為為政府官僚化形象的替罪羊,這反映了政府公信力的巨大危機。這是一個基本的態勢惡化的進展,即:網民已經不問事實的真相,只要在政府中做事,可以不問其本初或過去做了多少事,一概處于被抨擊的行列。
這是一種巨大的危機,反映了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地方政府面臨的真正困境:已經無法取信于民。即使是一位辛苦為蘭考奉獻知識和能力的女教授,也無法獲得群眾最基本的公信。
網民已經不去追究事實的真偽,也不再管何慧麗們究竟是不是被冤枉的,他們的目的只是傾訴對政府“草菅人命”、欺負良善的憤怒。因為這樣的類似“政府公車撞人逃逸”、“公車私用”的事情太多了,群眾已經沒有耐心去等待真相去澄清了。這是政府搖搖欲墜的征兆。國無誠信不立,老祖宗都懂得這個道理,但是我們的“人民”政府卻已經無法做到“取信于民”了。這在戰國時期的思想家們看來,是一國即將敗亡的預兆。商鞅立木取信而秦國得以強盛,最終在戰國的“準國際關系”中取得統一之戰果。而誠信不立的“齊、楚”,雖實力足以和秦抗衡,最終不敵而滅。
制度性的腐敗讓群眾憤怒,梁奇先生就代表了這種意見,“在春節公車封存期間,一輛已經封存的公車竟然在路上把母女倆撞死,實在是令人震驚!對此平民百姓往往幼稚地認為公車封存了,應該不如再撞人害命了。可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死鐵一般的公車,在官員的主動駕駛下,即使封存也依然會跑到大街上傷人害命。我想,這種悲哀不是制度的錯,也不是官員的錯,而是監管不力導致的。為什么?因為監管不力,一切制度都成為垃圾;任何官員都不懼怕違反規定和制度。任何有點權力的官員都利用手中權力實行公車私用”(《賣米縣長公車撞死母女倆折射公車私用嚴重》)。關于這一點,是公認的事實,即使是何慧麗的辯護者也都承認這一點:“這個事情是很奇特,罵何老師的也不一定就是沒有良知的人,也可能是一些正直的人,罵的其實不是何老師本人,罵的是最近頻發的公車撞人事件,罵的是這個社會中坑人的不平,我很理解很理解”(《正直的網民,不要再被無良記者強奸啦!別冤枉何慧麗》)。
在我看來,何慧麗以昭昭之身、清白之舉(過去賣米的善良舉動并沒有換來網民仔細去審視一下撞車事件的真實性)卻不能贏得人民的信任耐心,反而因為一個模糊不可信的“公車”和記者故意忽略的、失掉真相的新聞而“臭了一鍋粥”,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在冥冥之中似乎暗示著是如改良中國一翼,即使做得再好,也無法挽回搖搖欲墜的地方政府信任危機了。
進行鄉村合作實驗的何慧麗本身做的是一件非常偉大而崇高的事業,這種事業由于輿論的報道而得以廣而告之。但是成于斯,也容易毀于斯。輿論為民所用的同時,也容易為輿論的另外一面所傷。而關于這一點,何慧麗似乎并沒有做好心理上的準備。
附錄:兩個新聞報道的版本,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報道是如何被在《東方今報》記者的危言聳聽標題下,又被《重慶晚報》編輯第二次刻意地“處理”的。
報道版本一:《河南蘭考賣米縣長公車撞死母女倆 司機肇事逃逸》
2009年02月05日 13:46 來源:大河網 田霖
“那個進京賣米的中國農大教授出事了。聽說前幾天酒后駕駛撞死了倆人。”昨日,開封多名群眾撥打記者電話,稱聽說蘭考縣縣委常委何慧麗酒后駕駛出了事故,詢問此事是否屬實。昨日,記者對這一傳言進行了調查。
死者家屬:正月初六母女倆被車撞
根據群眾提供的情況,昨日上午,記者來到蘭考縣北關受害人家中。“出事故的母女分別叫朱艷麗、秦怡琳。朱艷麗是我姐,今年38歲,她女兒10歲。”朱奇是朱艷麗的弟弟,“正月初六晚上8點左右,她們母女到蘭考縣文明路與黃河路附近洗澡,快9點的時候,我們才得到她們被車撞了的消息。我姐當場死亡,怡琳被120拉走搶救了,到第二天上午10點,也沒搶救回她的命”。
朱奇說,他只知道肇事車是蘭考縣縣委的一輛公車,肇事后車逃跑了,第二天上午司機才自首。他和家屬都不知道事故發生時車是由誰駕駛的以及司機有沒有喝酒等情況,“只能是聽警察的”。
縣委宣傳部:兩個常委參與調查
在記者走進朱奇家時,蘭考縣縣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已經在現場等候。“先到宣傳部再說。”看到記者對朱奇等人進行詢問,工作人員催促記者到宣傳部了解情況,并稱蘭考縣縣委已針對該事故成立了調查組。“這是個很普通的事故,縣委常委何慧麗和這事沒關系,就是縣委從交通局借調的一個司機肇事逃逸了。縣委已經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兩個縣委常委都在調查組內。”在蘭考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孫理勝說。“春節期間公車不是都封存了嗎?一個司機怎么拿到的鑰匙?”面對這一問題,孫理勝說,他也不知道司機是怎么拿到的鑰匙。
公安局:肇事司機已自首
接著,記者和孫理勝等人來到了蘭考縣交警大隊。“一個司機肇事逃逸,咋會傳言是何慧麗酒后駕駛呢?”面對記者的詢問,蘭考縣公安局副局長李輝說:“車是何常委的車,司機也是她的司機,咋會不傳言是她呢?不過一切還得按事實說話,她的司機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他們已把案情匯報給縣委。
記者從警方的匯報材料上看到,此次事故大致內容如下:2009年1月31日20時47分,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途經文明路與黃河路時,發現事故現場,隨即撥打120,開始排查肇事逃逸車輛。第二天早上肇事司機王超到交警隊投案,稱駕車超越一輛的士時,釀成車禍,然后逃逸。2月1日,王超被刑拘。
何慧麗:正月初七才到蘭考
那么,對于眾多傳言,何慧麗是如何看待的呢?據了解,何慧麗于2月3日與蘭考縣的多名工作人員一起到南陽考察。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何慧麗。
她說:“我是初七從北京到蘭考的,到蘭考后就聽說出事了,但我不清楚具體情況。縣里有事故處理小組,有交警大隊,你可以去向他們了解詳細情況。”
記者調查:現場沒有目擊人
昨日下午3時,記者來到了事故現場——蘭考縣文明路與黃河路交叉口東約30米路南,事故現場所在的文明路路寬只有6米左右。
“就在那家三環超市門口。”聽到記者詢問當時的情況,多名群眾向記者指點說,但他們均稱沒目擊到現場。
“俺關門早,啥都不知道。”距離事故現場不足3米遠是三環超市,記者提起事故,三環超市女老板立刻稱自己不知情。
接著記者詢問了附近4家商店,均說沒看到現場,不知道是誰開的車。唯一知道情況的,是一家洗腳店的女工作人員,但她說:“只聽到撞擊聲,沒出門看。”東方今報
何慧麗其人:
自2003年8月首次掛職蘭考以來,近日,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何慧麗第三次來到蘭考縣掛職。這一次,這位因賣大米而揚名的學者已是官升一級,躋身蘭考縣委常委。經歷了“副教授——副縣長——副教授——縣委常委”這一輪回,何慧麗和她的新農村建設思路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在何慧麗看來,這是一種從學者式試驗探索到政府式實踐推廣的轉變,也是一種從過多依賴知識分子力量到呼吁更多社會力量參與的轉變。在具體運作方面,何慧麗開始引導農民進行商業化嘗試,不再有當年“被動”賣米的無奈和迷茫。而在自我意識中,“我是政府官員”開始取代“我只是一個學者”,成為她給人印象最深的一句話。
經過《重慶晚報》編輯處理后,新聞成了這樣:
報道版本二:河南一縣長公車撞死母女 縣長否認與此事有關
2009-02-06 09:12 來源: 重慶晚報
河南蘭考縣長公車撞死母女
縣長否認與此事有關;逃逸肇事司機次日自首
大年初六,河南蘭考縣一對母女被該縣縣委一輛公車撞死,逃跑的肇事司機第二天自首。據悉,該車以及肇事司機是縣長何慧麗的。
撞人后轎車逃逸
記者4日來到蘭考縣北關受害人家中。
“出事的母女是朱艷麗、秦怡琳。朱艷麗是我姐,今年38歲,她女兒10歲”,朱艷麗的弟弟朱奇說。“正月初六晚8點,母女倆到蘭考縣文明路與黃河路附近洗澡,快9點時我們才得知她們被車撞了。我姐當場死亡,怡琳在第二天上午去世。”
朱奇說,他只知肇事車是蘭考縣委的一輛公車,他不知事故發生時車由誰駕駛,以及司機有沒有喝酒等情況,“只能聽警察的”。
現場沒有目擊人
“就在那家三環超市門口出的車禍”,聽到記者詢問,多名群眾指點說,但他們均稱沒目擊到現場。記者又詢問了附近4家商店,均說沒看到現場。唯一知道情況的是一家洗腳店的女員工,但她說“只聽到撞擊聲,沒出門看”。
兩常委參與調查
蘭考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這是個很普通的事故,縣委常委何慧麗和這事沒關系。縣委已成立調查組,兩個常委都在調查組內。”
春節期間公車封存,一個司機怎么能拿到鑰匙?對此,該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孫理勝說,他也不知司機是怎么拿到鑰匙的。
蘭考縣公安局副局長李輝說:“司機王超第二天早上就自首了,目前已被刑拘。”對此事,何慧麗說:“我是初七從北京到蘭考的,不清楚具體情況。縣里有事故處理小組,你可以去向他們了解情況。” 據東方今報。(編輯:紫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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