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不能依靠“民主”程序決定
曹建海
在經歷了2008年的金融海嘯沖擊之后,中國城市的房價仍然居高不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數據中,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比上年上漲6.5%。房價之所以在到頂之后沒有急劇回落,與中央和地方政府密集的救市政策密切相關。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房地產業關系到近半財政收入,地方政府實質上成為房地產利益鏈的基礎環節,地方政府為何竭盡全力救市,也就不難理解了;中央政府亦重申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地位,認為對于拉動鋼鐵、建材及家電家居用品等產業發展舉足輕重,對金融業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對于推動居民消費結構升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出臺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這些政策表面上看,屬于閱讀復雜經濟局勢之后,采取的有針對性的化解經濟危機政策,本質上屬于房地產綁架中國經濟、釀成深層后患的無奈之舉。在房地產救市成為現實之后,批評房地產暴利的聲音基本被掩蓋了,而原先被民眾輿論批倒的聲音重新抬頭。像什么“保房價也是為了民生”,“買房就是愛國”,“高房價能控制人口增長、提高城市素質”、“樓市對峙輸的是中國經濟”等奇談怪論,不過是過去各種忽悠聲音的翻版。為進一步消滅唱空派的有生力量,不少開發商還力主采取刑事手段,將唱空者定性為“不良文人”而繩之以法,用心何其毒也!
房地產理論家們之所以有如此膽魄,根源還在于他們自認為掌握著“民意”。在他們看來,目前大部分的城市居民擁有住房,房價上漲將會給他們帶來額外的“財產性收入”,有助于促進國民消費;相反,房價下跌不僅不利于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而且損及所有擁有房產的居民的財富和民生。因此,在他們看來,房價不僅不能降、不應降,而且應該穩步上漲,以實現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保增長的目的。
不去討論這些言論是否調查了民意,不過至少代表了那些能夠行使決策權、表決權階層的利益。如果這些視做民主,房價依靠“民主”程序決定,那么高房價就應是代表了“民意”下的合理水平了。在民主決策程序面前,唱衰派還有什么可說的呢?
如果房價在很長一個時期持續上漲,所有參與炒房的人都可以從中獲益,維護高房價儼然會成為絕大多數人的選擇。然而,經濟規律往往并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由于公眾在衣、食、住、行等消費領域自發投放“貨幣選票”依靠“民主”程序決定的高房價,在中央銀行貨幣投放充裕時,必然拉動食品、服裝、運輸、勞務等產品和生產要素價格德大幅度上漲,形成“比價復歸”,進而引發經濟全面的通貨膨脹甚至經濟崩潰;在貨幣供給穩定的情況下,房價上漲甚至會壓縮其他商品的價格水平,形成社會財富迅速向房地產集中的格局,最終因房地產之外的產品稀缺、價格暴漲,而引發房地產市場的崩盤。
可見,高房價是發生經濟危機的罪魁禍首。上世紀90年代,全民炒房、土地價格高出美國3倍有余的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房市出現全國性大暴跌,整個經濟也受到了重創。此后10年,日本長期處于蕭條期,經濟增長始終徘徊于衰退與復蘇之間,被經濟學界稱為“失去的10年”。美國“新經濟”泡沫破滅后,房地產成為布什政府推動美國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手段,房價暴漲催生了次級按揭業務、以按揭貸款作抵押的證券、各種金融衍生品的爆炸式增長,成為本次金融海嘯的元兇巨惡。
我國香港特區長期上世紀90年代以來,通過“非飽和供應土地”來維持高房價,雖然為政府帶來了財政收益,但房地產業的“擠出”效應,使財富過多地集中在非生產性資產上,收入集中在非生產部門的居民手中。手中握有房產的中產階級不愿意資產貶值,而政府顧及中產階級利益,一直在維持高房價,導致香港長期競爭力的大幅度降低。目前香港的支柱產業主要金融、港口、機場、房地產業等現代服務業,由于地價過高,香港第二產業發展近乎空白,香港經濟對外依賴非常嚴重,經濟安全性較差;而且,由房地產催生的泡沫經濟,時常引發香港房價的大起大落,給香港經濟帶來了巨大的破壞性。
中國效法香港住房制度,造就了目前全球最嚴重的房地產泡沫,迄今處于積重難返的地步。由于擔心房價回落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中國政府采取了房地產救市、防止房價大落的一些列政策。除了各項購房稅收見面之外,政策還降低了信貸限制和住房消費信貸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將房地產行業風險轉移到銀行業身上,希望借助商業銀行體系獲得的國家信用,在保證貨幣流動性和降低存貸利差等手段基礎上,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
然而,歷史反復證明了的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不解決高房價、高地價問題,甚至依靠高房價拉動經濟增長,無疑是飲鴆止渴、抱薪救火,最后必然被高房價所害,最終引發嚴重的經濟危機甚至經濟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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