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奸商“保護傘”原在公安部(原創)
忠言 文
前不久,本人曾寫一篇 《刑不上高管”背離憲法原則》的博文,對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察局局長鄭少東在全國經偵電視電話會議上,關于應對經濟危機拉動內需保持社會穩定提出的“對企業高管人員慎用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的謬論進行了批駁。指出,這是封建社會“刑不上大夫”人治思想的現代版。
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時隔不到一個月,鄭少東這位想方設法對企業高管犯罪給予保護的公安部大人物卻因受賄出事了。據《財經》雜志19日報道 ,2009年1月12日,中央紀委辦案人員將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察局局長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帶走,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對兩人實施“雙規”審查。19日騰訊網也掛出了《公安部長助理鄭少東疑涉黃光裕案被帶走調查》的新聞。
在2008年12月23日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經偵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鄭少東大人講話要求“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經偵部門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此后,廣東省檢察院步步緊跟,迅速出臺了針對企業高管犯罪問題的“10條意見”,與鄭少東大人的講話如出一轍。這一蔑視法律的做法,不僅讓百姓憤憤不平,也讓法律界感到臉紅。
做事要善始善終。忠言在鄭少東出事前寫了一篇,出事后自然也應寫一篇才算有頭有尾。之前,我寫的《“刑不上高管”違背憲法原則》一文,重點批駁了鄭少東大人刻意保護企業高管犯罪講話的荒謬。而鄭少東先生因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被雙軌的事件本身,也就為他為什么要提出與憲法精神相悖的執法政策,提供了最好的謎底和注腳。
有句俗話叫“屁股決定腦袋”。當初鄭少東那篇臭名昭著的講話一發表,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質疑。你公安系統是干什么的?公安顧名思義就是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的,說白了就是貓,職責就是拿“耗子”。而鄭大人卻打著保障就業、維護穩定的旗號,為貓抓耗子設置了許多條條匡匡,變相地包庇縱容經濟犯罪,尚若不是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豈能如此冒天下之在不違,置法律尊嚴于不顧地為“耗子”說話?可見,此公早已是上了賊船,與腐敗分子同坐一個板凳的人了。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亦能磨推鬼”。鄭少東講話的時候,正是檢察機關查辦黃光裕案的關鍵時期。鄭少東拿了人家的巨額賄賂,自然要設法替人家消災。不過現在看來,鄭少東為人消災的辦法確實是機關算盡,登峰造極,把手中掌握的公權利用到了極致,甚至膽大包天地不惜以摧毀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為代價。可見,金錢的魅力如此之大,足能把一個人變成走狗,讓一個官員喪盡天良。
鄭少東的講話和所作所為,不能不讓我們擔憂,既得利益集團通過黨和政府的代理人,正在企圖運用理論的、觀念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種途徑和方式對他們的腐敗行為和不正當利益給予保護,他們已經撕去了偽善的面紗,變的越來越厚顏無恥、迫不及待和歇斯底里。廣東省檢察院針對高管犯罪問題出臺的“十條意見”,與鄭少東講話一丘之貉。其背后是否有什么貓膩?沒準檢察院里的“貓”們也護衛著一窩窩的碩鼠呢?
讓人欣慰的是,就在鄭少東講話后的第三天,胡錦1濤總1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1央政1治1局會議,聽取中1央紀1律檢1查委員會工作匯報,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研究部署200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強調,2009年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深化治本抓源頭工作”。
中央政治局反腐會議是對鄭少東講話的否定。人們相信黨和政府不會對經濟犯罪放任不管,更不會包庇遷就。 鄭少東大人的落馬,讓人們看到了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是對經濟犯罪分子以及為其提供保護傘的貪官污吏們的極大震懾。維護法律尊嚴,否定鄭少東講話,毫不留情地嚴厲打擊和懲辦一切違法犯罪分子,只有這樣才能取信于民,也才能夠真正推動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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