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6千萬年薪的蓋頭:對馬明哲及平安進行嚴格審計
云淡水暖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總裁馬明哲一年拿6000多萬薪酬的事情,在媒體和網絡平臺引起軒然大波,議論紛紛,人民網、新華網都將其作為論壇專題供網民討論,目前看來,負面意見占絕大多數,平面媒體雖有質疑,但態度和緩一些,比如,《人民日報海外版》作了一篇正面的報道,題為“6600萬年薪背后的馬明哲”,報道稱,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接受采訪時說:“關于年薪的爭論是沒有必要的。只要是合法、合規,并且得到大部分股東的同意,那么就無可厚非。華爾街的金融高管年薪上千萬美元并不足為奇。”
以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的觀點,馬明哲只要“合法、合規,并且得到大部分股東的同意”,拿6億6千萬也無妨,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已經被6千6百萬這個天文數字嚇暈了,什么“法”、什么“規”能夠讓共產黨員馬明哲先生坦然地笑納6千6百萬,在民眾心里恐怕并不清楚。
那么,6千6百萬年薪是個什么概念呢,有關方面統計,2007年全國農民人均年純收入4140元,馬明哲的年收入是農民人均年純收入的15942倍,2007年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馬明哲的年收入是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787倍。北京市是全國職工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區,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是39867元,馬明哲的年收入是北京市職工人年均收入的1655倍。這樣,馬明哲一個人動輒拿了社會各階層收入平均數的數千倍、上萬倍。
馬明哲
但畢竟有教授提出來合“規”、合“法”的問題,是否合“規”、合“法”,誰說了算,當然是監管部門說了算,但是,面對被有意無意搞成一個“怪胎”的“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馬明哲先生當然可以拿出“得到大部分股東的同意”來保證自己的收入的“合法性”。但是,如果這“大部分股東”的投票權重,在馬明哲先生的掌控之中,這一條“必要”條件應當是形同虛設的。
《京華時報》報道,馬明哲先生說他的貢獻和表現對得起這份薪酬,“我不是完全為了收入從事這份工作,20年來我把平安帶入500強,是我最大的榮耀”。言下之意,“把平安帶入500強”就算是“他的貢獻和表現對得起這份薪酬”的標志了。但有意思的是,這個“500強”的頭銜,卻是哭著喊著“申訴”來的,“經過一番有理有據的業績‘申訴’之后,中國平安的500強名號最終實至名歸。…去年營業收入為179.96億美元的全球著名IT公司甲骨文(Oracle),不得不以微弱劣勢讓位于中國平安。”(《北京晨報》),草民看了甲骨文“落后”于平安就好笑,平安一沒有掌握國計民生核心生產領域如中石油、中石化,二沒有高科技產品,如聯想,就憑一堆“數字”被“帶入500強”,實在令人感到,所謂“兩度入選《福布斯》全球500強,但有著不同評判標準的《財富》500強榜單此前一直沒有接納它。關閉的大門最終在2008年打開。”,其實就是通過公關上“榜”,為6千6百萬年薪之類的動作搞的鋪墊。還有一點,平安2008年不顧一切推動的1600億元的融資計劃,導致的股市巨大波動,“對得起”誰?
馬明哲先生說了,他“20年來我把平安帶入500強”,就是說,從1988年至今,平安的一切都在其“帶”之中,那么,在這個“帶”中,平安走過了一條什么樣的路呢,據報道,20年前,“1988年3月21日,由中國工商銀行和招商局分別出資51%和49%的平安保險在深圳蛇口工業區成立。”(《經濟觀察報》),說明是純粹的國有資產公司,報道稱“由其員工絕對持股的江南實業和新豪時合計所持14.02%的股權實際成為了第一大股東。平安因此成功地實施了準管理層收購(MBO),令資產規模1800億的平安脫胎換骨,由原來的國有企業逐漸蛻變為股權分散、治理結構良好的公眾公司。”。
這里,草民注意到一個曾經名噪一時的詞兒“管理層收購(MBO)”,什么叫做MBO,對于中國的企業改制進程來說,就是原國有企業的“高管”們,把“瀕臨破產”或者“經營不善”或者“政策有變”的企業,通過低成本或者“零成本”搞到手,從而使原國有資產私有化,原國企高管搖身一變,成為私營企業家,這里不同的是,《經濟參考報》用了個“準”字兒,說明馬明哲先生的MBO比較獨特一點,但實質是一樣的,就是MBO。既然是MBO,那馬明哲先生的“我是職業經理人”之說就顯得虛假和矯情。
從相關報道看,馬明哲的“準MBO”,是通過兩家“職工持股公司(基金)”實現的,就是這樣一個流程:職工發起持股會(事實上由高管層絕對控制)→持有母公司股份→母公司股 “經營不善”或者“瀕臨破產”或者政策有變→職工持股會(基金)坐大→母公司國有股權退出→馬明哲先生們轉換身份。“知情人士稱,在平安發展的早期,馬明哲等高級管理層就已經得出了一個結論:應該讓股東數量盡量地增多,以減少股東對公司決策的影響力。”,看來,馬明哲先生早在掌管國有資產的時候,已經為有一天能夠最終把控制權搞到手下套了。
顯然,馬明哲先生們的機會是“政策有變”帶來的,比之“瀕臨破產”或者“經營不善”要更為有利一些,“1999年,工行因國家政策要求退出金融業。一位前平安高層人士稱,工行將全部股權悉數轉讓給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2002年前后,中遠集團和招商局亦分別出售了其持有的9.9%和14%的股權。…三大發起人全部退出平安保險,而對于中遠集團和招商局股權給誰,當事各方閉口不談。”。這個“當事各方閉口不談”有什么蹊蹺,在平安保險一系列股權稀釋的過程中,那些大大小小、前前后后介入進來的股東們是什么身份、背景,至今無人公開報道過。
各種報道中還有大量資料表明,平安保險在創建、發展、上市的過程中,得到了中國工商銀行、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深圳市政府的諸多扶持和照顧,這些非馬明哲先生個人可以作出的貢獻,誰來算賬?2005年,《商務周刊》曾經發表過“封面故事:‘困獸’平安保險內幕”,披露了平安保險的業績光環其實是“‘金玉’背后的敗絮”,這時,離平安上市已經不遠了。
也許,馬明哲先生的“帶入500強”是貨真價實的,也許馬明哲先生的6千6百萬年薪是“名至實歸”,但是,“準MBO”的過程,令人不免想起另外一樁也是轟動一時的、由職工持股會控股然后借政策要求“分業”之際,由神秘股東置換30幾億“職工股”控制700多億國有資產的個案,后來國資委在2008年1月下達了批復文件,將其回歸國資。所以,先拋開6千萬年薪不說,馬明哲先生把一個純國有資產的企業,“帶入”一個所謂“公眾企業”的過程,應該來一個嚴謹的、嚴格的審計,“掀起你的蓋頭來”,用事實說話,不用馬明哲先生使出渾身解數來辯解,起碼,把國有資產的流失與與否、國有資產的貢獻、政府政策、行業照顧的軟投入有沒有得到回報、股民的利益有沒有得到保護等等,審它個一清二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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