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社會階層”的異議
——同有關言論者商榷
作者 紀照峰
最近《中國青年報》與新浪網聯手,就民間對“新社會階層”的認同程度作了一次有意義的網絡問卷調查。58.5%的人承認“新社會階層”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非常大”或“比較大”。對于該調查的真實性,筆者沒有足夠的資料表示反對或支持,但對“新社會階層”的過度贊美之詞卻不敢茍同。不妨在這里提出異議,也是同有關言論者商榷。
一、對新“社會階層”提法的異議。是什么是“新社會階層”?“新社會階層”,在中國其實并不“新”。十幾年前,“新社會階層”作為私營企業主和少量自由職業者的中性稱謂就在中國降生。到2002年秋,中共十六大正式確認“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地位,2006年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將這個階層的社會屬性,統一定義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新社會階層”,幾百年前在地球上的資本主義國家就開始出現;在中國,這個階層可以追溯到舊中國,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就已經存在了。只是那個時候不叫“新社會階層”,而是叫資產階級。新中國成立以后,“新社會階層”(資產階級)仍然存在。在毛主席、共產黨的領導下,對這個階層(階級)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使他們轉變為自食其力的階層,從此這個階層(階級)作為一個階級就在中國大陸就消失了。這個階層(階級)之所以新,只不過是在它在中國大陸消失了三十多年后,又重新出現在大家面前而已。毛主席說:“在社會主義社會,還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分子。”(〈在七千人大會上的講話》) 用毛主席階級斗爭的觀點來說,“新社會階層”就是新產生的資產階級分子。用鄧小平的話來說就是:“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也就是說“新社會階層”就是“什么新的資產階級”。現在社會講和諧,人們不愿意用坦率、明白,具有刺激性的語言來表述社會現狀,于是就用“新社會階層”這個摸棱兩可的中性詞來說之,名字不同,實質一樣。最新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中對資產階級一詞的解釋是“資產階級:占有生產資料,剝削工人剩余勞動,獲取剩余價值的階級”。大家可以看一看,想一想,比較鑒別一下,“新社會階層”跟資產階級有什么不同!
二、對“新社會階層”人數的異議。“新社會階層”究竟有多少人?國家統計部門和其他部門都很難給出一個確切的數據。據統戰部副部長陳喜慶估算,“目前的新社會階層人數大約有5000萬人,但加上在相關行業的所有從業人員,總人數約1.5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1.5%。”按照陳喜慶副部長的估算,可以列出以下算式:“新社會階層”總人數——自身5000萬+從業者1億=1.5億。筆者認為,這種計算方法是不正確的,有點牽強附會。凡有數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數學的計算中,只有同類項才能合并,不是同類項是不能合并的。筆者不否認“新社會階層”有5000萬人之多,也不否認從業人員有1億之眾,但從業人員是給老板打工的,也就是說這1億人都是打工者,打工者同老板能夠一樣嗎?打工者與老板是同類人嗎?有一點社會常識的人,絕對不回把老板同打工者放到同一個階層。這就是數學上不是同類項就不能合并的道理。因此,1.5億之說是站不住腳的。筆者理解說話者的良苦用心,無非是加大“新社會階層”的數量,讓該階層得到廣大公眾的認可。但凡事應該實事求是,這是毛主席提出的,鄧小平又進一步倡導的共產黨的優良傳統。精英們不應該離開這個傳統,去拿虛假的東西忽悠公眾。實際,“新社會階層”就是5000萬人,它占全國總人口的4%還不到。夸大了的東西,應該去掉水分,實事求是才是科學的態度。只有按科學態度辦事,才能取得廣大人民的公認。
三、對“新社會階層”的財富屬性的異議。新社會階層的財富到底歸誰?有人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加法制社會里,占私人資本大頭的生產或發展資本,說到底只是掛在“新社會階層”名下的“社會共有資本”。理由是:假如“新社會階層”擁有的10萬億私人資本中的2萬億(實際遠不止)用于“新社會階層”的生活消費,余下的8萬億作為生產或發展資本,那么,用于擴大再生產、技術創新、事業發展的8萬億資本,則直接用于為國家提供稅收,為社會提供就業崗位并創造國民財富,而資本循環運作帶來的“雪球效應”,則又為全社會提供更大基數的稅收、就業崗位及國民財富。也就是說,在現代市場經濟加法制社會里,占私人資本大頭的生產或發展資本,說到底只是掛在“新社會階層”名下的“社會共有資本”。這就是“新財富”的社會屬性,也是“新財富觀”的社會屬性所在。這樣的解釋,很美妙動聽,充滿了和諧的氣氛。但筆者認為那是很難說服人的。這個“新財富”屬性的前提是市場經濟加法制社會。舊中國的統治者國民黨推行的是市場經濟,當然也是市場經濟加法制的社會。按這個邏輯推理,四大家族擁有的財富也屬于掛在,四大家族名下的“社會共有資本”;地主擁有的大量的土地等財富,當然也是掛在地主名下的“社會共有資本”。既然是“社會共有資本”,當然有共產黨的份,也有廣大工人、農民的份,那么共產黨領導工農大眾打倒四大家族,剝奪地主的土地,豈不是多此一舉、畫蛇添足、犯了嚴重的錯誤嗎?
1952年黨中央提出了過度時期的總路線:“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并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在過渡時期中,我們黨創造性地開辟了一條適合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改造道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我們創造了委托加工、計劃訂貨、統購包銷、委托經銷代銷、公私合營、全行業公私合營等一系列從低級到高級的國家資本主義的過渡形式,最后實現了馬克思和列寧曾經設想過的對資產階級的和平贖買。個體農業,我們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國家幫助的原則,創造了從臨時互助組和常年互助組,發展到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再發展到社會主義性質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過渡形式。對于個體手工業的改造,也采取了類似的方法。在改造過程中,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和合作經濟表現了明顯的優越性。到1956年,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基本上完成了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歷史證明,黨提出的過度時期總路線是完全正確的。”(摘自《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它充分肯定了共產黨、毛主席“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和個體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充分肯定了對個體農業進行的由互助組、初級農業合作社、再發展到社會主義性質的高級農業合作社的過度形式。”按照“新社會階層”財富是“社會共有資本”的解釋,共產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和個體手工業的改造完全沒有必要,對農村實現合作化道路也完全沒有必要。沒有必要非要去做,那就是錯誤的。難道共產黨的決議肯定錯了嗎?綜前所述,“新社會階層”的財富是“社會共有資本”的理論,在客觀上否定了共產黨的豐功偉績,否定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正確性。這樣的說法讓所有的真正的共產黨人是難以接受的。我們決不能允許,為了提高對一個“新社會階層”的社會認識,而否定和傷害共產黨的利益與名譽。何況,這些財富的來歷是否帶有原罪、帶有尋租、帶有欺詐、帶有暴力、帶有血腥、帶有官商勾結、帶有貪污受賄、帶有損人利己、帶有化公為私、帶有違法亂紀……?等等。
四、對“新社會階層”貢獻的異議。新社會階層的對全社會的貢獻如何?來自有關部門的評價表明:“他們掌控約10萬億私人資本,年貢獻三分之一的稅收,年創就業崗位占到國內的半數以上。 新的社會階層以其掌控的資產、擁有的聰明才智,為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了值得肯定的貢獻,其力量不可低估。”這些評價,牽扯到一個到底是誰創造了人類財富的問題;是工人養活了老板,還是老板養活了工人的問題;是精英創造了歷史還是,還是人民創造歷史的問題。《國際歌》里有這樣幾句歌詞:“從來就沒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是誰創造了人類世界?是我們勞動群眾。一切歸勞動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蟲。”這幾句歌詞已經清楚的回答了這些問題。毛主席說:“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又進一步肯定了是勞動人民創造了世界,勞動人民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工人養活了老板。“新社會階層”通過對工人剩余價值的剝奪進行自己的積累,從而擁有了10萬億的私人資本;又通過工人艱辛的勞動,為國家貢獻三分之一的稅收。這些都是工人的貢獻,絕對不能算在“新社會階層”的名下。試想,沒有工人的血汗的奉獻,沒有勞動人民創造的剩余價值,他們那來豐碩收獲?用什么上繳稅收?至于提供了就業崗位,那是因為他們為了謀取自己的利益,離開工人不行,才為工人提供為他們創造財富的崗位。試想,如果沒有自己利益可圖,他們會平白無故給工人提供就業崗位?我們再看看現實:從當前揭發出來的山西黑磚窯,再到遍及全國的黑工廠、黑礦井,那叫什么提供就業崗位?與其說是就業,不如說是下地獄!工人成了當代的“包身工”,成了21世紀的新奴隸,這難道這也叫就業?將國家的主人,變成當今的奴隸,難道這就是“新社會階層”的聰明才智?制造當代的“包身工”、黑奴隸,這就是他們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的貢獻?再看,所謂“新社會階層”5年捐出善款150億,這更沒有什么值得夸耀的。150億元÷5千萬人÷5年=60元/年人,每年每一位“新社會階層”人員的人均60元的捐款,值得大家贊揚嗎?在我們這里,普通工人、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每年人均捐款早就超過這個數量,有誰為他們宣揚過?“新社會階層”如此的捐款,不是他們的驕傲,而是他們的恥辱,也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侮辱!況且,“新社會階層”的一些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直接或間接地損害了法制建設,損害了公平正義,損害了誠心友愛,損害了安定有序,制造了人與人之間的不和諧;他們挖空了資源,破壞了山川,污染了環境,透支了子孫,又制造了人與自然的不和諧。已經揭露出來的黑社會、黑窯主、黑老板、就是很好的說明。“新社會階層”的功過是非,只有用政治的、思想的、經濟的、文化的等綜合標準評論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我們決不能被一些表象所迷惑。
五、對“新社會階層”訴求的異議。是人都有訴求,“新社會階層”的訴求是什么?中共中央黨校青連斌教授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認為,新的社會階層的主要利益訴求可歸納為五點:一是希望黨和政府為非公經濟發展創造更加穩定的政策和法律環境;二是希望降低產業準入門檻,民營經濟也能進入到諸如基礎建設、物流和股份銀行等只向國企和外資開放的領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國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資源配置,如獲得銀行信貸等;四是希望政府轉變職能,建立服務型政府;五是希望通過各種渠道如參加政協、人大等更多地參政議政,傳達自己的呼聲。在這些訴求中,筆者認為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已經足足到位了。首先在國家大法——《憲法》中已經確立了“新社會階層”崇高地位。其次全國人大委員會又制定了足以保護“新社會階層”經濟利益、政治地位的相關法律,如《物權法》等,并把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列入了同國有財產同等重要的地位。再次共產黨組織已經放寬了“新社會階層”人士加入的門檻,只要基本條件合格即便是有剝削行為,也允許成為共產黨的成員,現在在全國已經有千千萬萬個“新社會階層”的人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第四,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大大提高了“新社會階層”參政、議政的政治地位,距現在已經有近30年的時間。正是由于這些原因,“新社會階層”的人早已參政、議政,并且有了很強的決策權和話語權,從而成了改革開放中最大的收益者。他們不但在政治上得到了空前的好處,而且在經濟上得到了最大的收益,使他們的私有財產象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生活水平也象芝麻開花一樣節節升高,越來越高,現在已經到了不知道吃什么好,穿什么好,玩什么好的地步。由于“新社會階層”享有得天獨厚的發展條件,使得中國大陸的貧富差距越拉越大,現在已經大大超越了國際上公認的警戒線,進入了足可以引發社會動亂的危險階段。
由于“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的特殊優越性,現在在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的代表、委員中,甚至常委和副主任、副主席中“新社會階層”的成員比比皆是,已經遠遠超過他們的人口比例,有的地方已經占據了絕對優勢,簡直成了“新(新社會階層,以后同)大會”、“新政協”。正是參政、議政權向“新社會階層”的高度傾斜,致使廣大的工人、農民參政、議政的人員比例越來越少,有的地方和部門已經到了很少聽到他們的聲音,很少看不到他們身影的地步。由于工農大眾失去了話語權和參政、議政權,因此他們的政治地位、經濟利益,在最近三十年來損失最大。工人下崗失業,昔日的領導階級,成了靠國家微薄“低保”而生存的弱勢群體;農民失地,失去了祖祖輩輩賴于生存的經濟基礎,成了無業游民和農民工。他們妻離子散、遠離家鄉、常年漂流在外,吃苦最多,待遇最低,生活工作又無任何保障。正是由于廣大工農利益的的重大損失,才成就了“新社會階層”的繁榮昌盛、興旺發達。中國的工農大眾這種犧牲自己,成全別人的奉獻精神,是何等的偉大!相比之下,“新社會階層”的人卻不那么厚道。他們不但要工農大眾犧牲一代人的利益,而且想讓他們世襲相傳、祖祖輩輩永遠成為為他們富足更加富足的犧牲品。用貪得無厭、得寸進尺來來形容人那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社會階層”,一點也不過分。
對于“新社會階層”的訴求,當局著應該有一個清醒的頭腦,有一雙火眼金睛,有一條清晰的思路,不要被那些花言巧語所迷惑。公平合理的訴求要滿足,過分的訴求必須拒絕,非分的癡想要潑冷水。過去那些為了滿足少數人的訴求,犧牲大多數人利益的行為,是很不得人心的,這是一個沉痛的教訓。共產黨與國民黨的根本區別,就在于是為多數人服務還是和為少數人服務。共產黨為多數人謀利益,贏得了民心,贏得了天下;國民黨只為少數人謀利益,結果是喪失了民心,喪失了政權。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愿共產黨和政府,認真吸取國民黨政府的教訓,在改革開放的崎嶇道路上,一路走好!
…… 對“新社會階層”的異議還有許多,由于篇幅的關系,不再一一追述。
記得當年,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先生曾經告戒我們:“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么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鄧小平離開我們已經十年多了,但他的告戒仍然牢牢記在廣大人民的心里。與時俱進、理論創新,但愿鄧小平的這些理論青春永駐,永不過時!但愿它讓他象“尚方寶劍”那樣,永遠高懸在國人的心頭,弘揚正義,驅逐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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