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要批示”令管治危機愈陷愈深
中國山西省被揭發有有逾千名八至十六歲的少年兒童,飽受非人的摧殘,在暗無天日的磚窰、煤礦,做著遠超他們負荷的工作。事件曝光后,中國高層一如既往的“震怒”及做出“重要批示”, 然后地方政府恪守本份,做出“正?!狈磻?,采取專項行動打擊黑窰問題,拘捕黑窰主,救出部分民工。但事情就這樣解決了嗎?而在正常情況下,這種“正?!钡奶幚沓绦蚶響梢云较⑹录?,然后繼續歌舞升平,社會和諧,齊步邁向小康,沒多久又發生同類事件。
《亞洲時報》分析文章說,自從胡錦濤溫家寶上臺后,全國各地大大小小發生過無數引起中央領導關注、震怒、下令撤查的事件:2002年廣西南丹礦難,縣委書記協助礦主瞞報死亡人數;2003年重慶開縣井噴,233人死亡;2004年,毒奶粉禍延全國,至少有十三名嬰兒死亡;2005年,黑龍江沙蘭鎮小學被山洪沖毀,逾百名小學生死亡,而當年底的吉林化工廠大爆炸,更造成松花江生態災難;2006年,多宗假藥事件引至二十多人死亡。
這些事故、意外、災難發生后,中央領導人都無一例外的做出“重要批示”,然后地方當局推出專項打擊或檢查行動,扣查相關責任人,有官員引咎辭職??傊?,一切似乎已有固定的處理模式。但這種“正?!背绦虿粌H沒有治本,反而令同樣問題不斷發生,還會令中共的管治危機愈陷愈深。
當中國高層第一次震怒的時候,外界會給予掌聲和歡呼聲;當他們很快又要震怒、批示之后,我們開始有一點懷疑;當他們接二連三的震怒、下令撤查的時候,我們很快便麻木”,我們對這種“正常”程序,再不能抱任何希望,到了今次慘無人道的山西童奴事件,對這種制度更加徹底絕望。我們必須詰問,是什么導致中國高層不斷的震怒?這是體制問題,缺乏公眾監督、缺乏權力制約下,官商勾結愈來愈嚴重,那些官員已到了視老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地步。
那些窰主、監工就根本不把買回來的童奴當人看,甚至連豬狗都不如,三餐不飽,動輒遭到虐打,不少人被打至殘廢,奄奄一息者則被活埋。這不是一、兩個黑心窰主心理變態的行為,而是普遍現象。沒有地方政府的撐腰,諒他們也不敢如此明目張膽收買人命,犯下如此多謀殺、傷人、禁錮、虐待等嚴重罪行,而且受害人是兒童!但是,當中國高層下令地方政府解救失蹤的逾名千兒童時,事件變成政治問題,而在政治壓力下,一旦在他們的磚窰發現童工,那些黑窰主固然要負上刑責而被超嚴厲的征罰,他們背后的“保護傘”也在逃劫難逃,要負上政治責任。
為了避開這個風尖浪口,那些地方干部和黑窰主有很大的誘因去掩蓋事實,就像當年廣西南丹的地方干部協助礦主隱瞞死亡礦工人數那樣。因此,現在是童奴們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很可能被立即殺害,然后毀尸滅跡;又或者被帶往深山野嶺,任由他們自生自滅;還有一點人性的就把他們帶離山西,到鄰近省份“放生”。因此,省級公安必須在中央政府監督下加速行動,盡快救人,絕不可依賴縣級的腐敗公安?。ㄎ?潘小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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