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仇富”,還是“仇惡”?
宋波
眼下,關于“仇富” 的爭論沸沸揚揚。大意是說國人一向窮慣了,現在眼紅別人致富,便心態扭曲生出仇恨或敵視之心。“仇富”論的背后,或多或少地透露出一句潛臺詞:即目前社會“仇富”心態嚴重,富人群體有些坐立不安了。
俗話說,“誰與錢有仇?”財富本身是無罪的。當年陶淵明之所以不為五斗米折腰,仇恨的絕不是那五斗米,而是為了米而不得已折腰的屈辱。想富、愛富,人共此心。廣州市一項調查也顯示,大多數市民沒有“仇富”情結,認為“仇富”心理“普遍存在”和“多數存在”的比例,僅為8.3%和8.9%,認為“個別存在”的人則高達32.2%。
古人云,“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孔子講:“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其實,真正影響人際關系的,不是財富的多寡,而是因取得和使用財富所引起的善惡美丑。大家熟知的體育明星姚明、劉翔等收入上億,全球“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名字都命名到了行星、學院甚至股票上,不曾有人暗生仇恨吧。剛揭曉的“胡潤百富榜”,500位上榜富豪中最低財富也高達8億,普通大眾除了驚訝羨慕,更多的是包容和平靜。事實上,在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的今天,國人并沒有從整體上仇視富人。相反,對于已立遺囑將98%的財產捐贈給慈善業的全球首富比爾·蓋茨、一生捐款高達50億元人民幣的港商霍英東等賢紳富豪,人們不僅肅然起敬,更把他們視之為心中偶像或奮斗目標。
無須諱言富人群體中確有部分害群之馬。君不見一些官商戴著人民公仆的紅頂,大搞貪污腐敗,用人民的權力漲滿自己的腰包;君不見有的資本權貴在積累財富時,靠的是建造豆腐渣工程、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污染青山綠水、拖欠民工工資。這些富人一邊以“成富不公”成就了一夜暴富的神話,一邊又“為富不仁”,富而揮金如土、驕奢淫逸、目空一切、吝嗇小氣。更有甚者,為了錢財不惜鋌而走險,雇兇殺人。他們擁有了充裕的財富卻缺少精神上的富足,缺失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和道義感。統計顯示,我國的富人約占總人口的20%,但其上繳的個人所得稅不足國家個稅收入的10%。中華慈善總會的一項統計表明,該會所獲捐贈資金70%來自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內地富豪的捐贈不到15%。特別是有的富人動輒斥責民眾“仇富”,著實讓人厭惡。
其實,我們的社會遠沒有達到“眼紅富人財富、仇視富人群體”的地步。在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貧困人口和弱勢群體更不可能“窮得滴血”。說國人“仇富”的,大都是個別富人和直接受益人。他們妄想勾結成特殊利益集團,通過法律和制度的訴求,洗清財富原罪上的血污。所謂“仇富”論,不過是少數富人帶著財富歸屬的惶恐,用“貧富差距”來遮羞,對公眾先入為主的一種反誣。
因此,與其說民眾是在“仇富”,不如說是嫉“惡”如仇。仇的是“惡”,仇的是“不公”,仇的是“為富不仁”,仇的是“腐敗的權錢交換”和“不公平的游戲準則”。因此,要糾正所謂的“仇富”心理,促進社會和諧,首要的不是要求窮人改變什么,而是富人自己應該改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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