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總有一些以“法律”之名所犯下的滔天罪惡。有的,或許會被后人清算,那些以“法律”之名作惡的人會受到應有的懲罰。有的,或許永遠披著神圣的光環,真相永遠被湮滅在歷史的塵埃中。
晚上刷朋友圈刷到一條消息【呼和浩特發布育兒補貼細則:生育三孩發10萬!】
看到這條信息,不由得想到前幾天有朋友給我發來的幾張圖片和附帶的“1990年7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生育必須在國家的指導下按計劃進行。提倡和鼓勵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嚴格控制生育第二個子女,禁止生育第三個子女。”
當年施行的這個條例 “禁止生育第三個子女”,那對于當時已經懷孕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怎么辦呢?不能讓計劃外的孩子來到人世間,這是當時搞計劃生育的干部們的共識。哪怕已經臨近預產期,只要孩子還沒生出來,一旦被發現,就要去“引產”。而“引產”所要的,一定是一個“胎死腹中”的結果。
可想而知,有多少計劃外懷孕的胎兒被依法“扼殺”在母親腹中。此處略去300字!
講兩個當年我親身經歷的、發生在我鄰居身上的遭遇吧。92年的某一天,在王洛鄉某鄉領導的帶領下,鄉里組織“計生小分隊”到我們巫周村行動。其時,我鄰居全家人都已經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座空房子,沒有任何值錢的財產可供執行。小分隊人員直接上到我鄰居的房頂,將房子扒了個大窟窿,沒上房的人則在下邊卸房門,房門最后全被卸走了。
還有一次,計生小分隊到我們村收繳罰款,我另外一個鄰居當時有人在家,但是也沒有錢交罰款。小分隊人員在我鄰居家搜尋之后,發現這位鄰居房子的樓上堆著大量的麥子。于是,帶隊領導一聲令下,將這些麥子全部裝袋運走。現在我還記得他們到處找麻袋,足足搬了一上午,裝了滿滿一拖拉機,拉到鄉糧店給賣了。
類似這樣的行動,當年在我們村發生的次數就不在少數,整個社會面就不用說了。
以下數據來自官方公開報道
1949-2024中國人口出生數據
1949年:1275萬
1950年:1419萬
1951年:1349萬
1952年:1622萬
1953年:1637萬
1954年:2232萬
1955年:1965萬
1956年:1961萬
1957年:2138萬
1958年:1889萬
1959年:1635萬 (三年大災)
1960年:1402萬 (三年大災)
1961年:949萬 (三年大災)
1962年:2451萬
1963年:2934萬
1964年:2721萬
1965年:2679萬
1966年:2554萬
1967年:2543萬
1968年:2731萬
1969年:2690萬
1970年:2710萬
1971年:2551萬
1972年:2550萬
1973年:2447萬
1974年:2226萬
1975年:2102萬
1976年:1849萬
1977年:1783萬
1978年:1733萬
1979年:1715萬
1980年:1776萬
1981年:2064萬
1982年:2230萬
1983年:2052萬
1984年:2050萬
1985年:2196萬
1986年:2374萬
1987年:2508萬
1988年:2445萬
1989年:2396萬
1990年:2374萬
1991年:2250萬
1992年:2113萬
1993年:2120萬
1994年:2098萬
1995年:2052萬
1996年:2057萬
1997年:2028萬
1998年:1934萬
1999年:1827萬
2000年:1765萬
2001年:1696萬
2002年:1641萬
2003年:1594萬
2004年:1588萬
2005年:1612萬
2006年:1581萬
2007年:1591萬
2008年:1604萬
2009年:1587萬
2010年:1588萬
2011年:1600萬
2012年:1635萬
2013年:1640萬
2014年:1687萬
2015年:1655萬
2016年:1786萬
2017年:1723萬
2018年:1523萬
2019年:1465萬
2020年:1202萬
2021年:1062萬
2022年:956萬
2023年:902萬
2024年:954萬
2025年3月13號于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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