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這段視頻:
(點擊圖片觀看視頻)
近段以來,因在銀行辦理相關存取款等手續,屢屢發生儲戶與銀行工作人員之間的爭執和矛盾,前不久,本人曾專門寫過一篇《請銀行干好份內的事,少管份外的事》的文章。
看了今天這段視頻,還要再講幾點個人意見:
第一,個人身份證還不能證明儲戶的身份嗎?視頻中的男士只是銀行卡的密碼忘記了,到銀行修改一下密碼,該男子在持有個人身份證的情況下,為什么還要儲戶再提供房產證呢?難道個人身份證還不能證明他本人的身份嗎?身份證不是專門證明公民身份的證件嗎?
根據AI提供的答案:身份證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證明公民身份:身份證是證明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用于確認個人的基本信息和身份。
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身份證在辦理各種事務時作為身份證明,確保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身份證使得公民在辦理各種社會事務時更加便捷,如辦理手機卡、銀行卡、住宿登記等。
維護社會秩序:身份證的使用有助于維護社會秩序,防止非法活動,確保社會安全。
可能有人會說了,萬一是拿著偷來的別人的身份證呢?如果這樣懷疑,那個人身份證就沒有任何意義了。銀行工作人員應該有能力分辨出是不是本人的身份證,這就要靠銀行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了,銀行能將真假人民幣辨別出來,難道連是不是個人身份證也辨別不出來嗎?
第二,沒有房產證就不能在銀行辦理業務了嗎?僅僅是修改一個銀行卡密碼,光憑身份證不行,還需要提供房產證,如果在城市沒有房產的外地打工人員,是不是就不能銀行辦理業務了?像這位男士房產證是配偶的名字,是不是就算拿來他家的房產證,還得有證明房主與他是配偶的證明啊?不然的話不還是證明不了持卡人的身份啊?
第三,銀行解釋,這不是他們的規定,而是有關部門的要求。但任何規定和要求,都要實事求是、都要符合實際情況。有關部門的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是為了保證儲戶財產的安全,同時也是防止大額資金來源不明或有洗錢的可能等。但是,對這些要求執行起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機械地、一概而論地執行。
就算是銀行監督,也應該是有所選擇、有所懷疑的重點監督,而不能對普通百姓的一般業務進行刁難性的監督,這樣一定會影響銀行本身的形象和業務。
不能拉大旗作虎皮,更不能以保證安全為借口,而像視頻中那位工作員故意刁難。
銀行僅僅是個企業,你們是為儲戶提供服務的,在保證財產安全的情況下,為儲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
如果發現某辦理人員卻有可懷疑的地方,或大額資金來源不明、或資金用途可疑等,也只是提醒服務或向有關部門報告的權力。
第四,銀行那位工作人員多次阻止儲戶錄像,對此如何看?在以上那段視頻中多次出現銀行那位女工作人員粗暴阻止儲戶錄像的行為,并說侵犯她的肖像權。
在中國法律框架下,公職人員在公共場合工作時的肖像權問題,需要結合具體情境分析。以下是關鍵要點:
所有自然人(包括公職人員和普通工作人員)均享有肖像權,受《民法典》保護。
公職人員在私人生活中的肖像權與普通人無異,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更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公開、使用其肖像(如商業廣告、商品宣傳等)。
但是,公職人員肖像權的有其特殊性。銀行工作人員也應當屬于“公職人員”,銀行大廳也應當屬于公共場合。
公職人員在公共場所履行職務時(如警察執法、政府人員辦公或銀行人員工作),其肖像權可能因“公共利益”或“公眾監督權”受到一定限制。
例如: 公眾拍攝執法或工作過程用于監督或合法舉報,一般不構成侵權。
但若惡意丑化、誹謗或用于商業用途,則可能違法。
這就是說,銀行工作人員,在公共場合辦公時,別人錄像只是用于監督或錄取相關證據,一般不構成侵權。
在上段視頻中,該儲戶也沒有將鏡頭聚焦那位銀行女工作人員拍特寫鏡頭,更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這就是說女工作人員沒有權力阻止對方拍攝。
當然,如果此儲戶將拍攝的內容用于惡意丑化、誹謗或用于商業用途,則可能違法了。銀行工作人員當然也可以起訴對方,那是你的權利。此時,儲戶拍攝取證也是人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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