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上訪被刑事立案、并在全國公安在逃網上懸賞1000元通緝的謝守輝,收到了來自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
謝守輝是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迪溝鎮前彭村農民。從2011年開始,他就連續上訪舉報當地鎮黨委書記克扣土地塌陷補償款等貪腐行為,也因此遭到了連續不斷的“依法打擊”——10多年來,他曾被勞動教養一次、判刑兩次、行政拘留5次。而最近一次的行政拘留,則發生在2024年3月。
2024年3月6日上午11點左右,在北京租住打工的謝守輝途經地鐵首經貿站時,被地鐵站派出所的警察攔住,原因是他屬于網上追捕的“刑拘在逃人員”。也就是說,他是一名通緝犯。
原來,謝守輝的家鄉潁上縣迪溝鎮人民政府在“日常穩控”中,發現謝守輝“不在家中”,遂向潁上縣公安局報案,稱其多次進京上訪,嚴重擾亂了信訪秩序,導致迪溝鎮人民政府信訪工作無法正常開展,“請潁上縣公安局對謝守輝依法進行處置”。而潁上縣公安局據此對謝守輝刑事立案,上網追逃,于是他就成了一名被通緝的罪犯。
相關資料顯示,潁上縣公安局還對網上追逃的謝守輝設置了1000元的懸賞獎金。
不過在“抓捕歸案”后,潁上縣公安局又以“不應當(刑事)拘留謝守輝”,將他改處以行政拘留10天。
謝守輝對這個行政處罰不服。從拘留所出來,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并予以賠償。在潁上縣法院、阜陽市中院先后作出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之后,謝守輝又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審請求。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行政申請再審案件受理通知書中,答復謝守輝,“你因與潁上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一案,不服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24)皖12行終259號行政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已立案審查。”
有了這個立案審查,是否說明謝守輝就能討回公道了?
北京冠楠律師事務所郝正新律師表示,這只是一個例行的審判監督程序。
郝律師說,根據行政訴訟法,對于通過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這種審判監督程序而言,一般都包括受理和審查兩個程序。
受理,只要符合主體正確,材料齊全,在既定時間內提出等條件,基本都能受理。
審查,則是受理之后法院審查你這個案子是不是證據不足,證據錯誤,法官枉法裁判等事項。如果存在的話就會裁定,交給原審法院或者其他法院再審。不存在,則駁回再審申請。
謝守輝的這個《受理通知書》表明再審申請已經受理了,接下來就是法官審查是否存在需要再審的事由。也就是說,是否確定再審,尚不得而知。謝守輝的這個申訴,任重而道遠。
早在2009年,英國《金融時報》就曾以《中國的上訪之痛》講述過這個極具中國特色的問題:
“極少有上訪者會從信訪辦那里找到解決辦法,大多數人的境遇只會更悲慘。”“許多上訪者嘗試幾次之后便放棄了——一旦他們了解到等待他們的是怎樣的恐怖下場。但也有人會堅持數十年,在為他們上訪過程中遭遇的毆打和折磨尋求公道時,甚至常常忘記了他們最初的訴愿。”——這顯然是說,上訪不但不能解決矛盾,又常常會衍生出新的矛盾。
而謝守輝的最新遭遇,似乎為上述論斷再次添加了一個注腳。
其實為這個論斷添加注腳的不僅僅是當事人,也會有局外人。
——據知名自媒體 @人我場 報道,媒體人陳洪濤曾在社交平臺對這起“訪民被網上追逃”案件進行信息披露,并評論道:
謝守輝因反映迪溝鎮政府克扣截流群眾補償款而進京信訪;
“當地政府為了抓他回去,竟使用刑事立案、網上追逃的手段;
硬是將一個沒有犯罪行為的合法公民,變成一個被追捕的逃犯;
法律怎么能像小孩子手里的尿泥一樣,被人隨意玩弄?
謝守輝現在正為此事打官司!這真是老問題沒解決、新問題又出來!矛盾疊加,矛盾激化……”
結果第二天陳洪濤就接到了一個自稱迪溝鎮政府的電話。打電話者并不表明姓名、職務,上來就威脅要將其“移交公安”……
果然是“老問題沒解決、新問題又出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