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正式通過決議:
同步啟動延遲男、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用十五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六十周歲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分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五十八周歲。
至此,議論多年的“延遲退休”終于“靴子落地”。對于普通勞動者而言,無論接受與否,都改變不了這個結果;接下來該關心的,應該是怎樣消除就業年齡歧視。否則,即便法定退休年齡延遲了,某些年紀大的勞動者卻找不到工作,延遲退休就失去了實際意義,僅僅是晚幾年領取退休金。
就業年齡歧視的問題一直都是存在的。
1、許多企業、單位的招聘廣告中明確列出年齡要求,特別是對于35歲以下的求職者更為青睞。
例如,環球時報在此前的招聘信息中,明確要求應聘者“年齡在35歲以下”、“能承受夜班工作壓力”:
成都富士康的招聘公告里則明確要求應聘者年齡在18歲-45歲之間。而筆者從勞務中介那里了解到,因為“僧多粥少”,用人企業往往會優先招聘更年輕的勞動者,超過三十多歲,可能連“進廠打螺絲”的機會都很難獲得。
即便是申請外賣騎手也有年齡限制,通常要求騎手年齡在18-50周歲之間。
公務員招聘的年齡同樣要求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只對少數高學歷人員放寬到40歲。
2、企業在裁員時,會優先考慮裁掉那些年齡大的員工,特別是那些工齡工資較高的老員工。即便很多企業沒有裁員要求,也動輒搞所謂“優化”,35歲裁一輪、45歲裁一輪,同時再招聘剛畢業的“廉價勞動力”填充崗位。
例如,去年媒體曝光《旬陽市人民醫院聘用人員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其中規定:
已取得中級職稱的執業醫師、特殊緊缺崗位的聘用人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不再續聘;其他各崗位聘用人員男性滿55周歲,女性滿44周歲不再續聘。
據媒體報道,該醫院已經以上述文件為由辭退了12人,都是年滿44歲、在醫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其中一些人稱,在終止勞動關系時,只拿到了1萬多元到2萬多元不等的經濟補償金。
之前某些互聯網大廠“優化”35歲以上員工的事曾經引發過熱議。私營企業“優化大齡員工”這事兒并不新鮮,而這一次這樣干的竟然是一家公立醫院,規避《勞動法》的套路也是如出一轍:
2017年,該醫院就有了“到齡不續聘”的規定,開始零星辭退“到齡”的編外人員,去年開始涉及醫技人員,去年以來被辭退的12人,都是年滿44歲、在醫院工作多年的護士或醫技科室工作人員,且均為女性。她們一開始與醫院簽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后開始一年一簽。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單純從自身利益考量、而絲毫不顧及企業的社會責任。再講直白一點,這就是資方對勞方單向的階級戰爭,而勞方卻沒有絲毫的還手之力——之所以會這樣,就在于連資方連作為底線的《勞動法》都不愿遵守。
企業之所以在招聘時會產生年齡歧視,主要原因還是資方對勞方的壓榨越來越厲害,勞動者的工作時長、工作強度不斷加大,更年輕的勞動者在加班、上夜班以及持續的高強度工作等方面,因為身體原因,有著更大的優勢。
此前有媒體統計了各國勞動者的平均周工作時長,中國的勞動者“穩居全球第一”:
996工作制還不夠,某企業在今年上半年還搞出了“自愿”的“896工作制”,這算下來周工作時長竟然高達78小時,幾乎達到了法定周工作時長的兩倍!
超時加班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這是資方對勞動法的蔑視。
同樣地,企業裁員的手段也是在踐踏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或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07年6月,《勞動合同法》審議通過并正式頒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某號稱民族之光的大廠,從2007年下半年就提前開始了“騷操作”:安排工作年限滿8年的老員工向公司提交請辭、“自愿”離職,辭職員工隨后即可以競聘上崗,職位和待遇基本不變,變化就是再次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工齡,工號也要變動。
此舉被視作是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中“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相關條款,將之前的工齡抹去,達不到10年,自然就不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然而,這樣“掩耳盜鈴”的做法,卻被當地方勞動監察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默許了,后來才被各個企業效仿。
所以,勞動者如果想要消除就業年齡歧視,除了應該推動企事業單位在招聘時徹底放開年齡限制要求,還應該積極爭取勞動法的落實,如工作時長的限制、“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等等。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